这个,我观察过今天海南那边当初的*民后裔,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美女之说,生活习性和皮肤都不如意,世宗著述内有坦承自己不好色一段,向来即使真的饥不择食,也犯不上如此纠缠乃至为之动情.
旧时咱国虽有律文,其实也不过需要时用一下,不需要的时候或法外开恩或者单出一例来用.至于法治贯彻,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和通讯交通背景下,的确从程序时效执行力度都无法满足立法精神,这才是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才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当然如果当时咱国有如西方万恶的资本主义萌芽时节的政治环境,倒真有可能贯彻法制,西欧罗马法精神之所以能实施,与其大多小国寡民的自治形态有关,比如一个案子除非个别牵涉王位继承或者宗教,一般最高审判权就在邦国了,其一邦国也就相当于咱国 一个州府面积,人口不过一大县而已,加之贸易发达,对公平交易以及担保信用的需求都远胜于东土...
怎么又跑题了,这样下去就是又变成西方资本主义万恶的所谓宪政和民主了还有联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