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前言:
这篇文章,是我写给高中校刊的东西,大一大二一直都用信的形式,后来觉得那收信者该毕业了,就换了个壳子。文笔很糟,而且有点意识流,大家见谅。这里面的很多东西,都是对咱们坛子上东西的“有感而发”,化用了不少圣文,也化用了不少咱们坛子上诸位大牛的发言和自己以前的感慨,厚着脸皮贴到这里,占用空间了。
其实,八和九这个事情,一直是我的心结,因为前一阵子一直没提,所以我也一直没爆发。结果一下子在那个塞思黑的帖子里,发言很情绪化,有点过火,大家原谅。因为某些原因,我和父亲家的亲戚接触比较少,但是从小,是一直目睹母亲家的亲戚的种种行事的。我妈妈家兄弟姊妹很多,因为我姥姥和我姥爷都不是第一次结婚,所以带了很多没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我妈妈小,所以和两边都有血缘关系),但是,两边的兄弟姐妹处得都特别好,不管是我姥姥单方面的孩子和我姥爷,还是我姥爷单方面的孩子和我姥姥,还有像我妈妈这样的孩子和我姥爷的前妻,真的是相互关心,父慈子孝的,财产方面,从来不多纠缠(例子不便多举),所以我们这一辈的孩子,也处得特别好,像我老舅,没有孩子,其实,我,还有我表哥什么的,都多少把他当自己的老人,以后恐怕都是要养老送终的。所以开始看到老爷子这些儿子的这些行为,真的觉得难以理解。或者说理性上非常理解,感情上很难接受,没法想象手足会处成这样(当然,也许比秦二世好些,前几天上考古的时候讲那些秦始皇陵随葬墓,全部都尸骨不全,却又以诸侯礼安葬,真是令人心痛),但是分析起来,又觉得局势之下,当然如此,再加上我们宿舍一个八党经常敲打我,弄得我心情十分糟糕。
这篇文章,糊里糊涂,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四辩护(尤其是第二部分)。像“胜利者”、“英雄”、“一个人”都多少指向四。昨天晚上,和上铺海聊,说到多尔衮,我说,如果我是皇太极,决不会允许多尔衮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什么原因,这种猛虎,死活不能养。说完了想想,心很凉,但我必须对自己诚实,我一定会做,不管罪孽多么深重。所以就像悠悠所说,真是长在红旗下的新好青年不能理解罪恶旧社会的苦衷啊!
不过,我一直有一点不理解四,就是为什么四这么好名,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不光是八和九这件事,还有很多很多。引一段我前几天在天裂那个文里的灌水,四四“既想求效率,不拘成法,用雷霆手段,又想别人说自己‘敬天法祖’,听到别人误解自己,就很伤心,非想求‘万世令名’”,何必呢?理解者自可理解之,不理解者愿怎么想怎么想,头顶三尺有神明,做了恶事,做了善事,或者做了的事是恶是善,自然有上帝/上天看着,与这些人纠缠什么?(我真的很赞同江剧里太子在处置老八时的话)“有挑战命运的魄力,却没有承担道德代价的勇气”,四四真的很适合这句老话。如果四四最遗憾的是什么,我觉得恰是反抗桎梏与服从道德之间、目的与手段之间的自我矛盾。而这矛盾,恰恰来自于他自身。他那么懂得如何去夺取这个世界,可以那么优雅的擎着宙斯的雷杖,牵着赫拉的玉手跳舞,然而当克里奥(Cleio)女神背身离开他的时候,却难以不失身份的和她道别。要知道,一个枭雄对道德从容的傲慢,会让道德的卫护者们,在观众心中多么渺小不堪。四很傲慢,但真的还不够傲慢。
Ps.关于十四和四四,为什么大家都同情十四,诋毁四四。我突然想起一个比喻,赫克托尔和安德洛玛刻君临的世界,未必会比宙斯和赫拉的世界更好一些,然而,历史没有如果,毕竟,宙斯和赫拉的世界,种种不足表现在眼前,而赫克托尔和安德洛玛刻,留给人们的,永远是那凄美的告别。
很多东西是我试图说服上铺的,但是很大程度上却难以完全说服自己,毕竟,人命太贵重了,我非常怕死,所以有时候未免为为那一个人背后的许多人心痛,无论是死是活,是大人还是小人。暴露自己的幼稚了,大家别见笑。
阳光之下并无新事
旧时读史,每至征伐杀戮,尸殍遍野,有民无辜受累,或劳猝而终,有国城破族灭,或忍辱卑事,总不免悲戚泪下,方寸皆乱,不知我们所赞叹之文明有何可赞,所深爱之族类有何可爱。然而,对文明之赞叹,对同族之热爱,终究不能因此而稍减。
光阴过隙,今日的我,早已过了抱怨天道,心灵处处碰壁之时,锋弩已钝,热血已失,唯有相关杂言半篇,附于其下,略抒己意。
古典文明?——美人嗜血
没有一株艳丽的花草,不植根于沁血的土壤之中,无论这血来自于人,或来自于兽;没有一块文明的碑石,不立身于哭泣的幽灵之上,无论这幽灵是属于平民,或属于君相。因为有些甜香,不是与尸体缠绵的手臂难以酿造;有些壮丽,不是浮现死神侧脸的金币难以酬劳。
先秦、秦汉大墓,常有诡谲华丽者。考古学家,调用十几吨的起重机,尚且不能启动其棺椁,精制的青铜礼器,动辄数百,细腻的玉琮玉佩,竟至上千,墓圹之深,少则六七层楼高,多则几至五六十米。而这些大墓,常常只是属于一方诸侯,甚至部落首领,辖区之广,大约只相当于今日之一县,实在让人难以相信。中华文明,直至西周之时,尚以石器、骨器为主要农具,孟子尚且以老人有肉可食,为治国之理想境界,就当时的物力水平,这些诸侯,生前尚且未必能享受到如此华丽的生活,死后竟能如此厚葬,未免令人感慨。不知有多少行徒,死于开掘,又有多少农人,要缴纳重赋,去供养匠人。
然而,每当看到那些或神秘刁悍,或细腻雅致的艺术品,又常不免抚之珍之,心向往之,觉得人类之敏感智慧,终究不同于禽兽。那些细密繁复的花纹,在当时的工艺条件下,究竟如何获得?那些或规范或飘逸的图案,又代表了人类的哪些心思呢?与之相视,便不免于揣测古人,如亲面亲对,促膝谈心,恍惚间忘却时间之流逝。况且,若非马王堆三号墓的主人性好哲思,以绢制抄本带入墓中,今人或许难知后人对《老子》的篡改,更难昭雪《文子》抄袭《淮南子》的千古冤案了。
当我们赞美帕台农神庙的庄重典雅之时,当我们为雅典“地中海学校”的文化成就感念上天时,我们是否想到,雅典以防备波斯之名,每年从提洛同盟吮吸多少膏血?当我们钻研法老的神秘草纸,为埃及文字的神圣意义与埃及艺术品的哲学化风格而自烦并自傲时,我们是否听见了努比亚人在一次次的蹂躏之下,积累了上千年的恸哭呢?
及至我们的文明,难道不是如此?“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这从来就是一句谎言。从夏代只覆盖今日一省的小小疆域,到东海西山南暑北寒,足以令人自傲的广袤土地,我们的铁蹄,践踏了多少民族的血泪,我们的“教化”,又逼得多少民族,走投无路,被迫内附,由自由之地,变为了纳税的郡县呢?于是,才有先秦大墓,才有灵渠,才有秦始皇陵(兵马俑只是其九牛之一毛),才有唐长安城,才有南京贡院、北京故宫,才有我们足以自豪,足以对别人宣称,我们是文明人的种种依据。
文明,从来就不曾建立在权利与公平之上,至少古代文明皆是如此。文明是一个血食的野蛮女友,以她作为伴侣,首先就必须以自己为祭品。文明向你展示她的华美高贵,用的却是最野蛮的方式,或是征服,或是剥削,有时候足以令你心醉神往,有的时候却像强盗一样,带着道德上的优越感,戕害你,逼迫你,口口声声为了曙光的传播,却微笑的咬住你的脖颈,及至后世,尚且足以以天下大势所趋为标榜,因为时间总能抚平伤痕,但文字、艺术钻石般的光辉,却不会随岁月而褪色。(现在,还有谁把秦皇汉武南征百越看作残酷的侵略战争呢?当我们宣扬出兵朝鲜是为了保护宗主国的当然权利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脸红呢?如果日本人最终不能被驱逐,百年以后,中国未始不能与之合同为一家)文明从来就不是正义的使者,她要的只是自己的安稳和丰丽。也许她优雅的身躯,是踩在无限的尸体上生长起来的,也许她优美的歌声,是无数幽魂怨曲的变调。然而这就是文明,伟大的文明,永恒的文明。在工业革命之前,在那个即使拆分了所有的富丽堂皇也不能保证每个人温饱的时代,神就以这种残酷的形式,帮我们保留了我们祖先的伟大。没有人可以改变她,除非毁灭她。
统治者与民众?——我们总是以纪念一个人的名义,纪念很多人
每个人都是所有人的牺牲品,没有人比其他人在道德上优越太多。无论他是权势者,还是民众。
有人说,历史不过是权势者的文字游戏。这话的确没错。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哪一个朝代不修史,哪一个朝代不改诏呢?国史修了一遍又一遍,又有哪一部敢自称之为日月经天的呢?姑且不论内容,就文字本身而言,又有多少是对胜利的权势者的歌功颂德,对失败的权势者的冷嘲热讽呢?而平头百姓,除了盗侠贞女之外,又有多少能纳入史家的视野呢?
这样看来,上天是如此的不公。
然而,历史是文字游戏没错,这文字游戏,却不全属于权势者。如果我们翻遍24史,我们就会明白,所谓卷帙浩繁的帝王本纪,多少是有关皇帝这个“人”的,多少是有关皇帝这个“职位”的。帝王所受的赞誉,多少是针对他个人的,多少是针对帝国秩序本身的。权势者自身,在制度逻辑下,就是被符号化了的,也就是说,历史从来不在乎谁是胜利者,他在乎的是每个胜利者都会大体重复相似的行为,造出相似的文字。权势者在感慨民生艰难叹息逝者难追之余难免会志得意满。然而对自己诚实的统治者都会明白,杀死敌人的并不是自己,统治民众的也并不是自己。克里奥女神以自己为神器,如果自己满身血污,就会被毫不犹豫的抛弃,死无葬身之地。
平庸的统治者,永远不会犯大错,因为,他们就好像制度的构件,有时灵光,有时不灵光,但总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摆动,随制度而生,随制度而死。与其说历史记录下了他们,不如说历史记录下了一个代称一段时间的符号。
而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而存在的,这些人有时候成功,有时候失败,成功后带来的新世界,有时候更好,有时候更坏。(王安石:“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我们称这种人为英雄,或者领袖。而领袖从来就不是一个人,英雄之为英雄,在于其顺应时势。再伟大的人,如果不是顺应相当一部分人的愿望,也不会被历史记忆。如果他们成功了,带来了更好的世界,那么,他们就会被歌颂,被赋予神圣的力量。而如果不是呢?的确,他们无法承担全部的代价,但是,他们至少承下了全部的责任,担下了全部的毁訾。因为“人类”永远是洁净的,有罪的只能是“人”。
这样看来,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
哪个人不是时时为自己心中的柔慈与责任感所困扰呢?可是又有哪个人敢说,自己比另一个人更高尚呢?哪怕对方是一个杀人犯。不同的大环境与小环境,按照不同的模子,把美丽的幼苗,捆束成了扭曲程度不同的盆景。这些盆景,被有些人认为美,被有些人认为丑,被有些时代认为美,被有些时代认为丑。要论人心,没有一种人比另一种人光明很多,没有一个时代比另一个时代光明很多,每个人都是在所有人的约束下生活。残暴的统治者与柔弱的民众,迂腐的古人与开明的今人,他们看上去,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然而,如果他们交换位置,也许拥有的,正是对方的形象。即使是同一张脸,沐浴在月光和日光之下,看起来也会大不相同。就像晚年的所罗门所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这话尽管丧气,却是事实。
于是,我们便明白,文明的花朵,是用来补偿那些必朽的肉体的,而记忆的碑石,则是无数如风灵魂的祭歌。登山训众的与上十字架的何必是同一个人?在光明中传道的,和在黑暗中殉道的,难道不能同时被称之为基督吗?人们常常忽略,他们总是在以纪念一个人的名义,纪念很多人。而有些东西,是不能用泪水去祭奠的,只能用敬重,就像层层叠叠的尸骨,就像每一次日升日落。
维乐 2006年12月11日落笔于红茶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