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记得曾在某个贴子后面见过有人提到,不很清楚清平日里对皇子是如何称呼的,今天正好翻《清史编年》时看到一则出自《清世宗实录》卷十二之《上谕八旗》的一段文字,或许可以对上面的问题做一个解释。但因没查到那个贴子,新开一贴,如桐桐觉得需跟原贴后,就麻烦桐桐再转吧。
下面是正文啦:
雍正元年十月十六
谕:亲、郡王俱赐封号,所以便于称谓也。至“九贝子”、“十四王”之称,国家并无此例。嗣后,凡无封号诸王、贝勒等,在诸臣章奏内应直称其名,若再如前称号,断然不可。再,小人等并将闲散宗室亦称为王,又有贝勒王,贝子王,公王之称,嗣后俱著禁止。
看来,之前至少在书面上,朝臣是习惯给各皇子(甚至包括宗室?) 按级别或特点起个号来称谓,并不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