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说,男女居父母丧,若自嫁娶,若作乐,若释服从吉……那就是十恶中的第七条:不孝。
惩罚与谋反叛逆罪相等——“常赦所不原”——这就是所谓的“十恶不赦”,替孝中人主婚者,杖一百。
十恶中极严重的惩罚是枭首示众,最严重的要凌迟。不孝的要流放和杖枷,也有死刑的。
大臣和宗室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三品以上大员革职拏问不得遽用刑夹有不得不刑讯之事请旨遵行。
已革宗室之红,已革觉罗之紫带除有犯习教等重情另行奏明办理外其有犯寻常杖枷徒流军及斩绞等罪交刑部照旗人例一体科断应销档者免其销档仍准系本身带子。
凡宗室觉罗除犯笞杖枷及初犯军流徒或再犯徒罪或先经犯徒后犯流罪仍由宗人府照例分别折罚责打圈禁外如有二次犯流或一次犯徒一次犯军或三次犯徒者堩拟实发盛京如二次犯徒一次犯流或一次犯流一次犯军者堩拟实发吉林如二次犯军或三次犯流或犯至遣戍之罪者堩拟实发黑龙江若宗室酿成命案按律应拟斩绞监候者宗人府会同刑部先行革去宗室顶戴照平人一律问拟斩绞分别实缓仍由宗人府进呈黄册。
凡宗室犯案到官该衙门先讯取大概情形罪在军流以上者随时具奏如在徒杖以下咨送宗人府会同刑部审明照例定拟罪应拟徒者归入刑部按季汇题罪应笞杖者即照例完结堩毋庸具奏若到官时未经具奏之案审明后罪在军流以上者仍奏明请旨。
宗室缘事发遣遇赦减释如系由盛京释回者即令回京若由吉林黑龙江释回者即令其在盛京移居宗室公所酌给房屋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