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雍正朝满文奏折全译,发现允祹同学除了当街卖家当/误写妃姓之外,还犯过一个相当缺心眼的低级失误……就是不善于辩别珠宝滴成色……大家请看:
允祹等奏请主子荷包上用大东珠之罪折
雍正元年四月十四日
臣允祹跪奏。
主子之荷包穿绳上所用东珠,竟糊涂使用大东珠,此系我等昏聩不智之处。经询问商人,答曰:此等东珠在外面寻多日,经未寻到。若折价,此等东珠外面未曾卖过,岂敢定价等语。臣等不胜悚惧羞愧跪请:伏请主子宽宥,由大内将东珠荷包交付,并议我等昏愚不智之罪,为此惶惧奏请。
允祹,允禄,曼武,伊都立。
朱批:交吏部议罪。知道了。
哎,这都是什么事么!十二和十六,还真是对得起他们的糊涂美名啊!可小伊不是很精明的吗,怎么也犯这种错误?难道是想拍四哥马屁,结果拍到马腿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