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孟森
《明清史论著集刊(上)》中《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礼》350页—352页 中华书局2006年4月第1版
董鄂妃死于顺治十七年八月十七日。追封皇后,加谥孝献,事迹具官书者不复述。其殊礼,在董鄂丧中臣工奏事,用蓝笔批答,前此独见张宸笔记,已叙于《世祖出家事考实》中,所谓蓝笔至当年岁杪为止者(?)也。后检史料室档案,所发现蓝笔批答之本,确符张宸所记。兹据所见揭之。
顺治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广东巡按御史张门政题:巡历已周,敬陈粤东兵民交困等事。所请军士缺饷,敕部严催协济。敕将有荒州县分三等,特立章程,分别劝惩。拨春花园租银,分给雷、廉二府牛种。蓝笔批:该部议奏。(批在八月十九日后)
又七月二十八日,浙江提督田雄题:欲平巨寇须办全力事。此疏首页已破损,不见批答,末尾清字批尚存。当时本章,皆前半由前至后为汉字,后半由后至前为清字,首页汉字批,末页清字批。此蓝笔批清字,亦系该部议奏。
又八月二十日,浙江巡抚徐永祯题:特纠贪酷巽常等事。此疏首已缺,其事由从贴黄。其蓝笔批清字五字。
又十月初三日,宗人府和硕安亲王岳乐题:查议射箭不到事(?)。蓝笔批:依议。
又初六日,广西巡抚于时跃题:报提督伯(线国安)(?)启程就道日期事。蓝笔批:该部知道。
又同日同官同人题:违旨行监大干功令事。蓝笔批:该部严查议奏。
又同日,吏部尚书孙延铨题:遵例考满事(?)。蓝笔批:依议。
又十月十二日,光禄寺卿哈代题:招补厨役,并请复旧例以用事。蓝笔批:该部议奏。
又同日同官同人题:职掌殷繁,请添官员事。蓝笔批:吏部议奏。
又同月十三日,兵部督捕左侍郎喇哈达等题:豁免流徙解役事。蓝笔批:依议。
又同日同官同人题:拿获四次逃人事。蓝笔批:三法司核拟具奏。
又同月十五日:山东巡抚许文秀题:考选军政官员事。此疏前半缺,据贴黄补具事由。蓝笔批清字五字。
又同月二十八日,吏部尚书孙延铨题:州县迁转太迟,总因开复稽迟。谬陈立限报销,并酌升责抵之法,以襄用人实效事。蓝笔批:依议。
又同月二十九日,湖广巡抚张长庚题:钱粮虚报不清等事。蓝笔批:户部核议具奏。
又十一月二十六日,甘肃巡抚佟延年题:道缺难裁事。疏首缺,事由据贴黄。蓝笔批清字三字。
又十二月初九日,吏部尚书孙延铨题:补授佐领事。蓝笔批:孟魁补授佐领。
又同月十三日,刑部尚书杜立德题:遵旨逐件分疏具奏事。蓝笔批:吴自谨依拟应斩,李卯、张二俱依拟应缓,都着监候秋后处决。
又同月十四日,同官同人题:特纠贪吏等事。此疏首缺。蓝笔批清八字。
又题本缺后半,不详月日之解任经略洪承畴奏销钱粮一本。蓝笔批:该部核议具奏。
今查清代定制,皇帝及太后之丧,蓝笔批本以二十七日为限。皇后之丧,即无此制。董鄂妃丧则蓝笔批本至四个月有余。此世祖之过举,所以自著于明年遗诏之中者也。世祖崩于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距辍用蓝笔之期止有七日耳。七日间自用朱笔。其世祖丧中复用蓝笔所批之本,今在档案中所已检得者,惟顺治十八年正月二十一日户部尚书王弘祚题给与俸禄事。蓝笔批:是。其不(编者按:“不”下似有脱字。)银十六万两,着于御用监取给,不必给折与段匹。
是年二月初二日起,所见之外官题本,俱无蓝笔批,蓝批在二十七日之外。至京部奏本,二月二十九日乃有户部尚书车克题共四疏,皆朱批。可见出二十七日即不用蓝笔之日矣。
P S :难得找到偶家福临的批答,激动啊!感觉一下子离他近了,在丧事期间感觉批的都很简略啊。我标红色的部分是我没看懂的,不明白啥意思。
在录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我不认识的繁体字,用字典好顿查,汗死。
孟森的文章感觉不错,就是繁体字和各类符号太多(什么横线,波浪线……)晕死。
我不是很懂,这个是题本还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