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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授任官职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形式:
实授 即正式任命,多是科举出身,有一定资历,经吏部考核,按授任官职程序,按抓阄或掣签确定所去衙门,以皇帝命令行之,故称“皇帝命官”。
署理 某官在任期内发生偶然事故(如死、革职、降调、丁忧)离职,往往先选一人临时充任,待有合适的人选再予更换实授,职衔相当或高官代理低职的称为“署理”,简称“署”。
护理 以低级官充任高于本官的称为“护理”。
试用 清代对捐纳官员的能力很不放心,加之有恐捐纳官员为捞回所捐之款不奉职守法,故对这部分官吏先试用三年,称职者俱题任用。
借补 因官多而缺(官位)少,往往以品级高的官员暂补品级低的官缺,日后如有相当官位,仍按原品任用。如某人应授任六品通判,但没有通判官缺,而有知县官位,故以此人授任七品知县职务,称为借补。日后如有通判官位,再行授任。所以借补,实际上就是“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