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书店看到霍国玲的《曹雪芹毒杀雍正帝》,真是如遭雷轰的感觉,猜测太离奇,让我难以置信,而且还说的振振有辞,当日即留言,问她是哪本史书或哪段史料写了雍正的香玉皇后?至今未有答复。
两日来,我亦没闲着,清史资料虽与我目前工作无关,但关联到雍正,我少不得要关注一番。查了很多东西,看来霍国玲以往的关于香玉皇后的文章,居然看到,霍国玲的结论来源于周老的考证,周老曾言雍正有一位汉族包衣皇后,但正史不载。但周老记不得在哪本书看到过……
霍国玲如果据此为灵感,就令我汗了。周老痴迷红楼,几乎到了顽固的地步(非贬义),我怕他所云包衣皇后为梦中所得,以致分不清。实际上,生活中有很多例将梦中事当真的事情,我的小学同学做梦梦到老师布置的假期作业,醒来分不清真假,那时不是家家有电话的,结果这位同学将梦中的作业也写了一遍,开学后,方知白写了。这位还是大队委。倘周老遭遇的是类似事件,那是绝对的无头公案,是不能当真的,并做论据的。就连我本人,时常会梦到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且与史书有出入,可是,这些东西也只能发挥成小说素材,而无法做论据。毕竟找不到确凿的史料来支持。霍国玲写的书又不是小说,史料举例也很牵强,甚至用野史混淆视听。时间关系,只摘录几段证明:
霍国玲凭《清高宗实录》记载的“雍正十三年己卯八月丁卯朔己丑大行皇帝黄舆进宫,庄亲王允禄随。皇太后及宫眷进城,圆明园阿哥弘曕年甚幼不必随进城,派显亲王衍潢带散秩大臣二员在园照看。王大臣奏。”一段,便断定此皇太后非乾隆生母,实在牵强。第一,实录非当日所记;第二,进宫前,皇太后应称为某宫才是,之后方由新君颁诏,确定皇太后名份。这段史料若做证据,只能证明是事后所录。霍国玲所言“十几个小时无皇太后”,是肯定的。但新君未登基,纵使是雍正皇后,也不能立刻称己为皇太后。
凭借乾隆谕旨断定此皇太后为香玉,亦是牵强附会。
史料云:“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上谕:尔等敬听朕之谕旨:皇考大事,朕五内崩摧,所仰恃者惟皇太后。著传谕侍奉太监等各处执事之人,尽心竭力侍奉,务要皇太后宽心,此即是尔等出力之处。凡国家政事,关系重大,不许闻风妄行传说,恐皇太后闻之心烦。皇太后仁慈抚爱朕躬,圣心切至,凡有所知,母子之间岂有不告之理?但朕与王大臣所办政务,外人何由而知?其应奏闻后者早已奏闻矣。宫禁之中,凡有外言,不过太监等得之市井,传闻多有舛误。设或妄传至皇太后前,向朕说知,其事如合皇考之心,朕自然遵行;若少有违,关系甚钜,重劳皇太后圣心,于事无益。尔等严行传谕,嗣后凡外间闲话无故向内廷传说者,即为背法之人,终难逃朕之觉察,或查出或犯出,定行正法。陈福、张保,系派出侍奉皇太后之人,乃其专责,并令知之。”
雍正暴死,诸方猜测,各种不安定分子蠢蠢欲动,传言四起,乾隆定会恼火,尤其此事流传后宫,更加会令新君恼怒。乾隆生母当会询问乾隆雍正真正死因,甚至有觊觎皇位者事。身为帝王,定会下诏,严令在太后跟前嚼舌根。若像霍国玲言,此时有两位太后,诏当言“两宫皇太后”,只言一位皇太后,与礼不合。或者直言“某某宫皇太后”以示区别。
霍文有“雍正有一位汉族皇后,徽号孝仪”,若如作者所说,此后为雍正封号,应该死在雍正前才对。《明史·礼志七》:“明制,天于登极,奉母后或母妃为皇太后、则上尊号。其后,或以庆典推祟皇太后,则加二字或四字为徵号。”其实,宋代以后的元明清,上尊号徽号的意义有本质变化,上尊号的对象已完全转变成对皇太后的尊亲之义。加之满清帝王虽用汉人为臣,对汉人却又不信任,大臣尚如此,何况立汉女为皇后?就算有汉妃也是缓和矛盾的手段,女人在封建社会,不过是帝王传宗接代的工具。孤陋寡闻的我,至今还未见过清朝皇后上徽号的史料。
霍国玲引《批本随园诗话》卷上页四有一批云:“乾隆五十五、六年间见有钞本《红楼梦》一书,或云指明珠家,或云指傅恒家,书中内有皇后,外有王妃。则指忠勇公家为近是。”从而得出曹家曾将一个女儿(香玉)送进宫去,并做了皇后;另外,曹家还有个王妃----曹寅之女,即雪芹的姑妈,便是平郡王纳尔苏的嫡福晋----一个不折不扣的王妃。可是,《红楼梦》书内有皇后,书外有王妃,就能证明曹家出了皇后,实在让人不解。真如此,批注该为:“书内有皇后,外有皇后”,批注只能说书外有王妃可做证据。毕竟《红楼梦》连野史都算不上,小说情节安能当论据?
至于乾隆元年,香玉离宫出家云云,更加虚妄。为真,那么乾隆诏当出现“两宫皇太后”之语或“某某宫皇太后”。且香玉毒杀雍正,于乾隆可谓杀父之仇,乾隆安能饶恕之?其实,霍国玲前后文已经矛盾了。
或言因香玉皇后生子弘曕,而令刘氏假养,乾隆待其苛刻。
然而,我们不能忘了,清朝皇权高度集中,乾隆对任何威胁皇权的人都不会宽恕。(两人关系详见本文后所附清史学家戴逸《纯皇与幼弟弘曕之关系》。)弘曕是前种恶因,才收恶果的。霍国玲却将弘曕被夺爵影射在香玉事上,不但牵强,而且无中生有。别忽略掉,当时跟弘曕同受处罚的还有弘昼。弘曕触怒君威,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
末了,我要说的是,如果霍国玲是写小说,我会觉得是部不错,有新意的小说,若是学术,那么实在是叫人难以信服,论据不足。
PS:临时从网上搜来此文,细微处有误,当以实书核实为是。
清史学家戴逸《纯皇与幼弟弘曕之关系》
乾隆帝的幼弟弘曕,谦妃刘氏所生。乾隆即帝位时只有两岁。这位小弟弟似乎从小就对哥哥怀着畏惧的心理,因他幼时常住在圆明园,故称圆明园阿哥。有一次,幼小的弘曕在园内玩耍。乾隆帝看到了他,召他近前想和他说话,他却害怕皇帝哥哥,一漓烟跑掉了。乾隆帝满心不高兴,不好责怪小孩子,把太监们骂了一顿。弘曕长大以后,善作诗词,且富藏书,他的老师是著名的诗人沈傅潜。雍正帝的第十七弟允礼,封果亲王,颇受信任,乾隆韧参予辅政。
允礼死于乾隆三年,死后无于,即以弘曕过继。允札“在请王中较为股富,弘曕既得嗣封,租税所入,给用以外,每岁赢余,不音矩万”,但弘曕性俭啬,积聚许多钱财,对待下属很苛刻严厉,行为放纵不检,因开设煤窑,强占平民产业,又曾奉命前往盛京,恭送玉牒,他却上奏要先去打猎,然后再去盛京。乾隆帝对他很不满意,屡加训饬。但弘曕却以为这些小事情,仗着御弟身份,皇帝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兄弟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终于在乾隆二十八年(1763)惧发,当时审理两淮盐政高恒代京师王公大臣贩人参牟利一案,据高恒供称:弘曕因欠了商入江起镨的钱,派王府护卫带江到高恒处,托售人参,牟利以偿还欠债。这件事大失御弟的身份。乾隆帝决心进一步查究,查出弘曕令各处织遣、关差购买蟒袍、朝衣、刺绣、古玩以及优怜,只给很少价钱。又朝廷茼振官吏,弘曕,以门下私人嘱托军机大臣阿里衮选用,阿里衮未答应。乾隆帝对此事极为恼火,斥责“弘曕冥心干与朝政。毫无顾忌,一至于此。此风一长,将内务府旗员之不已,外而满汉职官,内而部院司寺,势将何所不可……朕实为之寒心”。
乾隆帝决定要惩诚这位放纵的幼弟,把他一切乖谬的行为揭发出来,算一笔总账。弘曕的生母谦妃寿辰,乾隆未曾加赐称祝,弘曕忿激不满,形之于色,向乾隆帝澈词讽刺,乾隆反驳他:坐拥厚,面侍奉母妃菲薄,反而常向母妃索取财物,“岂为人子者所宜出此耶!”
有一次,圆明园“九州清宴”失火,诸王都进园救火,弘曕住处最近,来到最晚,且和皇子们嬉嬉哈哈,毫无关念之情。
又弘曕和弘昼一起,至皇大后宫中请安,在皇太后座旁膝席跪坐,该处正好是皇帝平日跪坐之地。乾隆帝责备两个弟弟“仪节借妄”,“尚知有天泽之辨哉厂诸罪俱攫,弘曕桩革去亲王,降为贝勒。解除一切井使,永远停停。连弘昼亦因于皇太后前跪坐无状”,罚王俸三年,这是乾隆帝和幼弟之间矛盾不和的集中爆发。
弘曕被革去亲王后,闭门家居,抑郁不欢,得病。病危时,乾隆帝亲临视疾,弘曕在衾褥间叩首谢罪。乾隆帝被手足之情所感动,呜咽失声,拉着弘曕的手说:我因你年少,故而稍加处分,以改变你的脾气,想不到你会因此得这样重的病。立即恢复弘曕的封爵,弘曕不久即死,时在乾隆三十年(1765)三月,年3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