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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皇子、皇孙为选配皇后妃嫔,通常是在八旗内挑选秀女,就连皇帝的外孙女也要参加表兄弟或舅舅甚至于姥爷的选妃活动。
清入关后,由顺治朝起,在全国范围的八旗内挑选秀女,其目的是为皇帝选配皇后妃嫔;皇子皇孙们也可沾光就手指婚。选秀女的诸项事宜由内务府负责,参选者为八旗官员家中13岁至17岁少女。届期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及驻防、外任旗员,将在参选范围的女孩子由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参领报呈都统衙门,再汇总上报至户部。
备选的秀女都备有骡车,每人付给车费银一两。到了应选的曰子,备选的女孩子在神武门外下车,按次序由太监从神武门引入至顺贞门前集齐等候,再由太监按名册顺序引入,由皇帝、太后等选看。选看时,每班五人,立而不跪,中选者留下名牌,作为复选的凭记,复选落选,便将牌子退回。牌子上写着某官某人之女、某旗人氏、年龄等。选看时排队的顺序是皇后、妃、嫔的亲姊妹之女和复选的女子,其余则按女孩子们的年龄长幼为序,先幼后长。应选时间内,因故不能参加的,在下届时必须补上,即使到了二十多岁,也不能私自聘嫁,否则要治罪。没经选阅的女孩,即便与宗室王公结亲也不行。
经过复选后通过的女孩子,便送入皇帝后宫,充任皇帝的“候补老婆”,或为皇子皇孙指婚,或为亲王、郡王及其子弟指婚。那些公主的女儿,虽属外姓,但作为皇帝的外孙女,血液中流淌着一半爱新觉罗族的血液,她们依旧要参加姥姥家的为表兄弟或舅舅甚至为姥爷本身的选秀女活动。倘若一朝选在君王侧,这女子便入宫为妃,以身侍表兄弟、舅舅或姥爷皇帝、皇子了。这种规定造成了清朝宫廷中连绵不断的近亲婚姻。选秀女每隔三年一次,这是清朝的定制。
乾隆在位60年,按每三年选一次秀女,他一生可有20次选秀女机会。他在后半生所选的秀女,从年龄或辈份上看,即使不是自己的亲外孙女,也是外孙女甚至曾外孙女辈的女孩。事实也正是这样。
乾隆皇帝一生中有名份有过封号的妻妾就有41位之多。他最小的女儿,乾隆四十年所生的和孝固伦公主,与他的长女、雍正六年由孝贤纯皇后富察氏所生的女儿相差47岁。乾隆所选的这位女儿的母亲无疑是乾隆自己外孙女辈的女孩。在乾隆四十年后还有20年的选妃活动,那么选上的不是曾外孙女辈又是什么辈呢?有人做过统计,在清代12个皇帝中,有三例姑侄同为皇帝妻妾的事。
开国初年,博尔济吉特氏姐妹二人与她们的姑母先后嫁给了清太宗皇太极,姑母当了皇后,两个侄女中姐姐被封为东关睢宫辰妃,妹妹被封为西永福宫庄妃,即孝庄文皇后。
顺治帝的悼妃博尔济吉特氏之父科尔沁达尔汉亲王,是顺治帝的第二位皇后孝惠章皇后的伯祖,而孝惠章皇后的父亲,自然是悼妃的叔伯兄弟,所以《清皇室四谱》中称悼妃为孝惠章皇后之姑,准确地说,应当是堂姑。同治帝的妃子阿鲁特氏,是同治帝的皇后阿鲁特氏的姑母。在清代27位皇后中,有三位皇后是其丈夫的表姐妹,也是皇太后的亲侄女。
顺治帝的第一位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是顺治的舅父、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的女儿。这门不幸福的婚事,虽是摄政王多尔衮的主意,但选自己的侄女做儿媳,顺治帝的生母孝庄文皇后却没有反对。
康熙帝的孝懿仁皇后佟佳氏,是康熙的生母、顺治帝孝康章皇后佟佳氏的弟弟、国舅佟国维的女儿,不过康熙的生母早在侄女被选入宫前,就已辞世了。
光绪帝的皇后叶赫那拉氏,是比光绪大三岁的亲表姐。因为她是慈禧皇太后亲弟弟的女儿,便由慈禧作主把她嫁给了自己的亲外甥光绪立为皇后。
清王朝所谓的“骨肉还家”的近亲结婚的现象,是封建社会的愚昧落后的表现,但这种表现反映的不仅是一个阶层的人在婚配状况上的混乱,而且也反映出了统治阶层在人类文明、在伦理道德上的后退。
清王朝进入了嘉庆后期,才意识到皇室的外孙女是不宜参加这种婚姻活动的,于是便宣布公主的女儿们不再进紫禁城参加选秀女的活动。但是,外孙女只是近亲中的一小部分,而其他近亲的女儿们仍要进宫参选秀女。所以,清王朝的近亲婚姻始终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