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和珅的长期专擅和种种不法,嘉庆帝在皇子时代就早有所知,“当和珅出入于宫中时,伺高宗喜怒,所言必听。虽诸皇子亦惮畏之。珅益娇纵,尝晚出,以手旋其所佩剔牙杖,且行且语曰:“今日上震怒某哥,当杖几十。睿宗为皇子,必屡受其侮辱,故在谅阁中即愤,而出此不能再容忍矣。”颙琰在即将嗣位时,和珅又自恃是出纳帝命的近臣,自作聪明,自我卖弄,竟在恩命宣示之前,通过进递如意预为泄露,借此以邀拥戴之功。可是在稍后,又“密取仁宗贺诗白高宗,指为市恩。”不仅使颙琰的恩师朱珪未能进京出任要职,甚至连颙琰本人,也险些阴沟里翻船。所以他早知道和珅不是好人。及至嗣位之后,经过太上皇的三年训政,嘉庆帝对于和珅其人,领教也是在够了,同时也把他看透了。因而要整饬内政、挽救危机,必须从诛和珅入手,这是他早已计划好了的。三年的“韬晦”,就是等待着诛除和珅这一天的到来。因而嘉庆帝对此所采取的措施异常果断,即使是大孝在身、大丧之日动手,也在所不惜。
乾隆在嘉庆四年(1799)正月初三病逝,嘉庆即于初四日剥夺了和珅军纪大臣、九门提督两职,只命守值殡殿。
正月初八日,也就是乾隆去世后的第五天,嘉庆帝便正式动手了。这一天,他一方面针对和珅长期把持军机处,任意封锁消息、扣押奏报的情况,下了一道上谕:“内阁、各部院衙门文武大臣,及直省督抚藩臬凡有奏事之责者,及军营带兵大臣等,嗣后陈奏事件,俱应直达朕前,俱不许另有副封关会军机处。各部院文武大臣,亦不得将所奏之事,预先告知军机大臣。即如各部院衙门奏章呈递后,朕可即行召见,面为商酌,各交该衙门办理,不关军机大臣指示也。何得豫行宣露,致启通同扶饰之弊耶。”另方面即以给事中王念孙、御史广兴等列款纠劾,宣布夺大学士和珅、户部尚书福长安职。下狱治罪。特命皇兄仪亲王永璇、成亲王永瑆前往传旨,由武备院卿、护军统领阿兰保监押以行。与此同时,在人事组织上也作了相应的部署,任命仪亲王永璇总理吏部,成亲王永瑆总理户部兼管三库。对军机处、内阁、吏部、户部、兵部等关键部门的领导层,也做了必要的调整。所有者一切,都是围绕着诛除和珅这一目的进行的。
说到所谓“科道参劾”,其实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于剪除和珅,嘉庆帝早已胸有成竹。他在做皇子时就写过一篇《唐代宗论》,其中说道:“代宗虽为太子,亦如燕巢于幕,其不为(李)辅国所馋者几希。及帝即位,若苟正辅国之罪,肆诛市朝,一武夫力耳!乃舍此不为,以天子之尊,行盗贼之计,可愧甚矣。”唐代宗李豫在当时能否用“一武夫力”去诛除李辅国,那是另一回事;但嘉庆帝所考虑的确是用“一武夫力”去诛除和珅,并且使骄横二十多年的和珅束手就擒,“如缚庸奴。”从其后公布的和珅二十 大罪状来看,有很多都是一般言官不可能知道的。可见这一切都是在嘉庆帝亲手策划下进行的。如果没有嘉庆的示意,很难想象一般的言官会在太上皇大丧的日子,去触动像和珅这样的大人物。
由于有了科道参劾开路,事情的进展便异常地迅速,到正月十一日,嘉庆帝便公开出台了他为和珅问题专门所发地一道上谕,其中地措辞又充分表现了他的机智与胆识。因为在先帝大丧之日。即着手清除先帝简用的重臣,这在封建典常里的确是一件不可思议之事,也是历代少有的事。为了保存自己“仁孝”之名,也为了抢先堵住一部分人的口,嘉庆先发制人,主动触及这个敏感的问题。他在上谕中首先直接了当的提出:“朕亲承托付之重,兹猝遭皇考大故,飐块之中,每思论语所云三年无改之意。如我皇考敬天法祖,勤政爱民,实心实政,溥海内外,咸所闻知,方将垂示万年永为家法,何止三年无改。至皇考所简用之重臣,朕断不肯轻为更易,即有获罪者,稍有可原,犹未尝不思保全,此实朕之本衷,自必仰蒙昭鉴。。。”这些话,无论是讲的还是听的,都会感到十分在理。然而嘉庆笔锋一转,下面的文章便出来了:“今和珅罪情重大,并经科道诸臣列款参奏,有难以刻贷者。是以朕于恭颁遗诏日,即将和珅革职拿问,胪列罪状,特谕众知之。。。”经过了这么一转,不要说是“垂示万年”,“三年无改”,看来三天不改也等不及了。
接下来发交各省督抚进行议罪。直隶总督胡季堂奏称:“和珅丧尽天良,非复人类,种种悖逆不臣,蠢国病民,,儿同川楚‘贼匪’,贪黩放荡,真一无耻小人,丧心病狂,目无君上,请依大逆律凌迟处死。”胡季堂把和珅比作白莲教,实在是不伦不类,不过他把和珅大骂一通,并要求处死和珅,这是符合嘉庆帝心意的。正是上上下下有了这种舆论,嘉庆遂于正月十五日正式公布了和珅的二十大罪状。
当时与和珅同案处理的,只有福长安一人。他与和珅同时被革职下狱,同时公布罪状和议处。福长安的家世本十分显赫,他的父亲傅恒是乾隆重臣,任大学士及军机大臣达23年之久。兄弟福灵安、福隆安福康安在乾隆时也身居要职,手握重权。福长安本人当时任军机大臣、户部尚书。
如果把福长安的罪状与和珅的比较话,不难看出福的罪状是比较抽象和含糊的。试想连嘉庆帝本人当年在太上皇与和珅面前,尚且要搞“韬晦之计”,其它臣僚还敢对和珅说个“不”字吗?!因而以“不据实直陈”作为福长安的罪状,这是很勉强的,至于福与和珅一伙干了哪些肮脏勾当,这在公布的罪状里都很不清楚。看来这也是福长安在稍后获得减赦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和珅二十大罪状公布后,此案的进度便进一步加快,一切都按照嘉庆帝的给定计划进行,经过了大学士、九卿等文武大员及翰詹科道官员的会议,奏请“将和珅照大逆律凌迟处死。福长安照朋党律拟斩,请即行正法。”这样,诛除和珅的最后一道法律手续也算是完成了,只等嘉庆帝作最后的裁决。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皇妹(乾隆第十女,和孝固伦公主)之为珅子(丰绅殷德)妇者,涕泣请全其肢体,屡恳不止。大臣董浩、刘墉亦乘间言,珅罪虽万剐犹轻,曾任先朝大臣,请从次律。”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既然是公主出面为公公求情,这点面子嘉庆帝还是要给的,他也不想做得太绝,所以在量刑上做了一些不是实质性的变通,于正月十八日正式下达上谕,宣布和珅“赐令自尽”;福长安“应斩监候,秋后处决”。
谕下当天,即赐帛令和珅在狱中自缢。这时距乾隆去世仅半个月,距和珅下狱也只有七天,可见嘉庆处理和珅一案,从快之意甚明。和珅临死之前写下了一首诗说:‘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他日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此诗似偈似谣,前两句含义尚明,因为和珅生于乾隆十五年(1750),死于嘉庆四年(1799),刚满五十岁。从权力的顶峰一下子跌落深渊,这对和珅来说当然是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后两句的含义则比较隐晦,大概是属于某种诅咒,或者是身后报应之类,只不过不便明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