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满蒙联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蒙古王公子弟娶清朝皇室之女,一是清朝皇帝或男性皇室成员娶蒙古王公之女。
蒙古王公子弟娶清朝皇室之女,由皇帝(或预政太后)指婚,称为赐婚。选定以后,先要举行一个正式的谢恩仪式。具体程序是:首先,由礼部、内务府咨行钦天监选择指婚吉日,并行文有司查取八旗中50岁以上结发大臣,将吉期、结发大臣各列清单进呈御览,确定后再咨呈宗人府,转传被指婚之家。于吉日清晨,着蟒袍、补服,携带谢恩红折片,由结发大臣随同,诣宫中乾清门外,于东阶下北面跪接指婚之旨,行三跪九叩之礼谢恩。
皇帝指婚后,便进入双方订婚阶段。民间谓之放大定,或称之为文定,清皇家初亦称订婚礼、行定,后称纳彩礼。以下进入成婚阶段。成婚前一日,为成婚聘礼,成婚日有成婚筵宴礼,婚后有归宁礼。以上各阶段礼仪,除归宁礼外,都在入关前的崇德年间就有定制,入关后的顺治九年(1652年)八月再次确定,基本沿用入关前的规格。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又作改定,以成划一之制。皇家公主、格格出嫁,分为皇女公主、宫中抚养格格及王公宗室之家格格三种情况,其礼仪规制在实行上也有差别,公主及宫中之制在实行上比较严格。
订婚礼。即纳彩礼,或日初定礼。
顺治九年(1652年)定,蒙古王公台吉与皇家和硕亲王女郡主、多罗郡王女县主,多罗贝勒女郡君、固山贝子女县君、镇国公辅国公女乡君订婚,下彩礼皆用七九礼,即牲63只,其中骆驼3只、马4匹、羊56只。只是筵宴时所宰之牲只数,由45只至18只不等。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更定,蒙古王公台吉与皇家郡主订婚,纳彩礼(即下采)用驼一、马四、羊四。与县主订婚,用驼一、马三、羊五。与郡君订婚,用驼一、马二、羊六。与县君订婚,用马二、羊七。均为一九礼。取消筵宴礼。
公主订婚礼规格较高,据乾隆朝纂修的《国朝宫史》载(记事为乾隆二十六年以前),订婚之日,额驸之家备办驼一、马八、羊八十一只,并酒九十尊,到午门前恭进,为纳彩礼。得圣旨后由内务府收纳。是日举行订婚筵宴礼,宴席为男女分设。据国朝宫史载,订婚日,皇帝御保和殿筵宴,额驸之父,额驸及奉命入宴之大臣、侍卫等侍宴。皇帝还后宫之后,理藩院鸿胪寺堂官引导额驸之父等,在乾清门西阶下序列,行三跪九叩礼。同日,女性主、客另设筵宴,在皇太后的慈宁宫举行。慈宁宫前设中和韶乐及丹陛乐,宫内,由尚膳女官于皇太后宝座前设太后筵席,南向。东旁设皇后筵席位,以下稍后的东西两面设皇贵妃、贵妃、妃、嫔等席位。于西部嫔席之下的西南部位,设额驸母及其族中诸妇之席位,面向东。晋爵的命妇,侍卫命妇之席设于宫外丹陛之上的东部,面向西。午时,皇后率诸宫妃嫔诣慈宁宫。皇太后升宝座后,筵宴赐茶、进酒、作乐升歌、行酒,额驸之母及其族中诸妇行礼。宴毕,皇后率诸妃嫔还宫,太监引额驸母及其族妇诣皇后宫,行六肃三跪、三拜礼。
成婚聘礼。成婚前下聘礼,所用礼品为牲畜,其数目比订婚多。
顺治九年(1652年)定,蒙古王公台吉娶和硕亲王郡主,聘礼用马60匹、牛60头、羊600只。娶多罗郡王女县主,聘礼用马50匹、牛60头、羊500只,娶多罗贝勒女郡君,用马40匹、牛40头,羊400只;娶固山贝子女县君,用马30匹、牛30头、羊300只,娶镇国公女、辅国公女乡君,用马25匹、牛25头、羊250只。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定,蒙古王公台吉娶郡主,聘礼仅为以前十分之一,为马6匹、牛6头、羊60只,以下县主等递减,至娶乡君,聘礼用马2匹、牛2头、羊20只。
成婚前一日,民间有所谓“催妆”、“铺房”或日“铺陈”、“安妆”之礼,是女方将出嫁之女之妆奁送到男方新郎洞房布置。皇家也有这一礼仪。蒙古王公子弟台吉一般在京与公主或宗室王公格格成婚、所以洞房中的这一礼仪也是在京举行。《国朝宫史》记述了公主成婚前一日的铺陈礼:
嫁前一日,额驸蟒袍、补服,率族人诣皇太后、皇帝、皇后宫门前,行三跪九叩礼,各如仪。内务府官率銮仪校以公主妆奁诣额驸邸第,内官领命妇三人偕女侍随往铺陈。
成婚礼。
成婚礼为成婚当日的礼仪。主要是举行婚姻宴礼及洞房的合卺礼。
公主、格格的成婚用房分两种情况。有的蒙古王公之家在京有御赐府第,成婚即在该府邸,此府邸当时也可称为额驸府邸。有的是由皇帝赐予公主格格的府第,与额驸成婚。雍正元年(1723年)规定“赏人并给公主、格格合卺房间,于官房内拣选,绘图具奏,赏给”。就是指这种情况。
公主、格格的成婚礼如下:
公主成婚礼,与额驸下聘礼同日举行。是日黎明,额驸之家备九九之礼,诣午门前恭进。这九九之礼为:备有鞍辔、装饰之马18匹,甲胄18副,另有马21匹,驼6只,羊81只,酒90尊。成婚宴礼于午时在宫中举行,仍与订婚礼一样,男女分别进行。皇帝在保和殿大宴额驸父、额驸及奉命入宴的群臣。额驸之母及族中女眷,以及大臣、侍卫的命妇,则入慈宁宫皇太后、皇后举行的婚宴。宴后为送亲礼,由皇家王公福晋、夫人中年老夫妻双全者,陪送公主至额驸家,内务府大臣、内管领之命妇充当导从。另有命妇先至额驸家恭候。自公主出皇宫至额驸邸第间的路途,由负责京城卫戌治安的步军统领(九门提督)饬所部洒扫、清道。銮仪卫备仪仗彩轿。吉时到,公主盛装,到皇太后、皇后处行礼,妃嫔所出者,再到生母妃嫔前行礼,然后上轿,由内校抬出宫,仪仗与灯、炬前导,送亲的王公福晋、夫人等乘轿随行,内务府官导从,护军乘马扈行,诣额驸邸第合卺。
郡主及以下成婚礼,官方规定婚宴规格。近支宗女出嫁,官方还奏派大臣预宴。
清初,婚宴主要用牲,这是由满蒙两民族的习俗所决定的。官方主要规定蒙古王公台吉娶郡主以下至乡君婚宴用牲的不同只数。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修改仪制,规定蒙古王公台吉娶不同封号的皇家女应用不同数目宴席,并增加用茶、酒及其数目。娶郡主、县主为36席,用酒36瓶,羊36只,茶28桶;娶郡君为30席,用酒30瓶,羊30只,茶24桶;娶县君、乡君为24席,用酒24瓶、羊24只、茶18桶。凡内廷抚养格格,下嫁婚宴由光禄寺操办,并备茶,其羊酒由蒙古王公之家备办。
婚宴礼在下嫁格格及额驸两家分别举行。近支宫女出嫁婚宴,宫中的近侍官员预宴。如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皇七子淳郡王胤佑长女出嫁奈曼部扎萨克郡王垂忠(吹忠、吹宗、推宗),便是由宫中上三旗内大臣、侍卫预宴,内务府、礼部、理藩院大臣视宴。这些预宴者是全部参加淳郡王家的宴礼,还是另派一半人到郡王吹宗邸第预宴,为此,皇三子诚亲王胤祉、皇四子雍亲王胤禛曾向康熙帝清旨。
婚后公主、格格回娘家行礼,谓之归宁礼。清初为成婚之次日,后改为第九日,均偕同额驸同回。此礼民间称为“回门”、“接单九”,皇家此礼比民间隆重。
从档案记载来看,宫中抚养格格出嫁蒙古王公子弟在京结婚,从订婚礼一直到归宁礼,其仪式大同小异,都是按前述规制进行,但在某些细节仪制上对前述规制多有补充。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十月,宫中抚养闲散宗室永雄之女,奉旨指嫁科尔沁部的鄂勒哲特穆尔额尔克巴拜,先由内务府通知钦天监,该监择得本年十一月十六日行初定礼吉。内务府奏明皇帝,该女特封县君,并咨礼部。礼部查得定例,咨理藩院,转告和敬公主府,备办纳彩礼“恭进马三匹、羊六只”,“纳彩礼筵宴停止”,这正是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修改以后的定例。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质亲王永瑢之女封郡主,出嫁敖汉部蒙古扎萨克郡王德亲。礼部札行钦天监,择取吉日,确定十二月初五日下聘礼,十一日成婚。遂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咨知理藩院、内务府等机构:“礼部为知照事,仪制司案呈本部具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原奏咨行理藩院转知会额驸家,将所进之马、牛、羊于十二月初五日辰时在午门前纳进。”“是日,额驸德钦应照例进马六匹、牛六只、羊六十只”。“并行文内务府于十二月初五日辰时派官查收可也”。成婚在即,礼部再次向乾隆请旨:
礼部等衙门谨奏为请旨事。恭照指与敖汉扎萨克郡王德亲内廷抚养皇六子和硕质庄亲王之格格应行下嫁仪……其成婚筵宴,照例在额驸家,廷宴用宴三十六席、羊三十六只、酒三十六瓶、茶二十八桶。礼部、内务府、理藩院大臣看管筵宴。上三旗内大臣、侍卫等入宴之处,交与领侍卫内大臣出派。其入宴之内大臣、侍卫等,俱穿蟒袍、补服。筵宴茶,交与光禄寺备办。羊、酒由额驸家预备。是日格格升轿,头班、末班用太监,余班用校尉,俱穿绿驾衣。所乘喜轿并抬轿等校尉交与銮仪卫预备。合卺应用蓝幔,由礼部预备。其陪送格格妆奁等项,于前期送往。选派结发内管领夫妇二对,前往安妆……
旨下,遵行。
因格格是内廷抚养的王府之女,须先由宫中迎娶至王府,再由王府出嫁到额驸家。这种事例在清代相当多。具体到这件婚事,是质王府的质郡王绵庆(质亲王永瑢子,乾隆五十五年永瑢死后降袭郡王)将其妹妹接到宝禅寺西的质郡王府。额驸与格格成婚的“净室”即邸第洞房,则是暂用德亲之族祖敖汉部固山贝子德伟多尔济的贝子府,府邸在东长安街路北。
十二月十一日为成婚礼日。是日黎明,光禄寺于额驸府预备筵宴。丑时(凌晨l—3点),郡主格格由质郡王府升轿,校尉执引灯笼、火把、护军后随,出宝禅寺东口进护国寺西口……至东长安街路贝子德伟多尔济府行合卺礼。
归宁礼,钦天监择得吉时为十二月二十日丑时,格格先至质王府行归宁礼。同日,朝服进宫,先诣皇上前行六肃三跪三拜礼。礼成,诣妃、嫔宫行四肃二跪二拜礼(未至皇太后、皇后处行礼是因为她们都已故世)。郡主额驸德亲,是日也具朝服,由礼部、理藩院堂官引至乾清门外甬路东旁向皇帝谢恩,行三跪九叩礼。再诣内右门外(乾清门与军机处之间),向妃嫔位行二跪六叩礼。
格格与额驸成婚后,在京住上一段时间,须随额驸入居蒙古。其搬迁费用,例由清廷负责,并安置沿途供应。雍正初,原废太子允礽之女随夫返回土默特部旗一事,对此有所反映。允礽之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五月与土默特左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汉贝勒阿喇布坦在京成婚,两年多后遇康熙帝丧事,雍正元年(1723年)九月计划回蒙古,雍正帝赏银一千两,格格额驸奏清停止沿途之供应,内务府为此上奏折向雍正请旨。折中提到:
查得由大内聘送之格格,初次前往蒙古草原,路上食用之羊、米、饽饽、果子、菜等项,视地方远近,按日给发。所烧木柴,口子之间交付工部预备。办理陪送各项及诸事,派副总管一员。陪送之五户人,各赏银二十两,由兵部各领车一辆赏给。陪送格格之十二匹骆驼驮运蒙古等物,余下物品及姑娘等之帐房、皮箱等物,视敷用,由兵部领取车辆往送。
蒙古王公、额驸、格格、台吉等,因每年都有年班、探亲等事进京者,来回途程皆有供给定制。格格与额驸婚后返回蒙古,也是这种制度的一部分。
关于满族皇帝及王公纳娶蒙古王公之女的婚礼,只在清初有规定,因当时这种情况比较多。
顺治八年(1651年)、十一年(1654年),清世祖两次大婚,都是娶蒙古科尔泌女为皇后,《大清会典》留下了当时大婚的仪制:
顺治八年(1651年),世祖章皇帝大婚礼,前期择吉行纳彩礼,马十匹、甲胄十副、缎百匹、布二百匹、金茶桶一具、银盆一具。前期一日,行大徵礼,黄金二百两,白金万两,金茶桶一具,银茶桶二具,金银盆各一具,缎千匹、布二千匹、马二十匹、驮甲二十副,常等甲三十副。遣官以大婚祗告于天、地、太庙。
送皇后至时,赐后父母金百两,银5000两,缎500匹,布1000匹,金茶桶1个,银桶1个,银盆1个,上等镀金玲珑鞍二副,常等玲珑鞍二副,漆鞍二副,马6匹,夏朝衣各1袭,夏衣各l袭,冬朝衣各1袭,冬衣各1袭,貂裘各1领,上等玲珑带1个,刀l把,撒袋1副,弓矢全套,甲胄一副。
若皇后兄弟送至,赐漆鞍马各1匹,时衣l袭。
从人受赏者,男妇限60名,20名给蟒衣,20名给补缎衣,20名给缎衣,不分季节,一律赏给夹衣。
八月十三日,清朝入关后第一位皇帝的婚礼在喜庆的气氛中开始。
大婚日,先遣册封使诣皇后邸册封,然后皇后乘舆入宫。清世祖先率诸王向孝庄文皇后行礼,随后御太和殿,午门鸣钟鼓,中和韶乐作。世祖升座,大宴皇后父与亲属及王公百官。皇后率其母及诸女眷、命妇朝见孝庄文皇后于位育宫。礼成,皇后还宫。孝庄文皇后赐皇后母宴,公主、福晋、命妇预宴。三日后,清世祖又御太和殿、接受王公百官的庆贺、并颁诏天下。
宗室王公娶蒙古王公女的婚姻礼仪,《大清会典》记载:
若聘外藩女为婚,纳采用鞍马、甲胄、缯、布。婚期前,行聘礼如之。其物数多寡、均以王、贝勒、贝子、公为差。聘礼,又以外藩王、贝勒、台吉之女为差。余如前仪。福晋、夫人之父若母,及外藩女之兄弟从人,各分别给赏。王等如奉旨赐婚,具朝服诣太和殿前谢恩,行礼如仪。既成婚,行礼亦如之。
这段文字是对《清世祖实录》卷67顺治九年八月乙丑条关于婚礼的大段繁琐叙述的归纳。前半部分说的是纳彩礼、成婚前的聘礼,其礼品都是鞍马、甲胄、缯(丝织品)和布,其数目多少,纳彩礼是根据娶蒙古女的皇家男性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的不同爵级而定,男子爵位越高,所出的财礼越多。下聘礼,则还要视女方之父爵位、身份(由此决定女子身份)的高低而定。女方身份越高,皇家男性所下聘礼就越多。后半部分,说的是对女方的送亲者,男方应分别其身份予以赏赐。另外,宗室王公若是奉御旨赐婚而娶蒙古王公台吉之女,则婚前、婚后都应着朝服到太和殿前行谢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