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召见官员并不是像通常人们理解的那样,高高的端坐在大殿正中的宝座上,而是在乾清宫或养心殿的东西暖阁大炕上,室内也没有太监,先由奏事处的人把准备召见的官员名签摆在皇帝吃饭的桌子上。皇帝吃完饭,便按照次序一起一起的,由奏事处的太监从值班房把被召见的官员引进来。奏事处太监到门口替这个官员掀开帘子,让他进去,然后立即退出。官员进门先跪安,口称“臣某某恭请皇上圣安”,说完起立,走到皇帝所坐的炕前,便跪在一个很厚的红白毡子垫上。这是如果有请示的事或奏报的事,就可以主动开口了。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就等皇帝问什么,再回答什么。如果召见有谢恩的事项,在走到皇帝面前跪下后,叩头说:“谢皇上圣恩。”如果在奏事中说错了话,或自己以前有某项错误被皇帝指出,就要摘掉帽子以头碰地一下,表示知罪。除谢恩叩头、有错误叩头以外,一般召见谈话都不叩头。官员跪前谈话,回答完毕,由皇帝说:“下去吧”或“跪安吧”。这时官员起立,跪安,倒退走到门槛,然后转身出门,此时召见结束。
另外,按清朝的典制,官吏出门,鸣锣喝道各有不同的含义,州县官出来,前面鸣锣七下,谓打七棒锣,意思是:“军民人等齐闪开。”道府出来,打九棒锣,意思是:“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因为道府出来,州县官听到锣响,也得闪躲。若是节制武官的大员出来,要打十一锣,意思是:“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至于总督以上的官员出来,因为已经是极品,所以打十三棒锣,意思是:“大小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因此在清代,一听锣声,就知道是什么样的官出来了,该回避的就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