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总督满保奏报浙江粮道擅动库银及克扣借贷银两折
雍正元年四月十三日
福建、浙江总督臣觉罗满保谨奏:为奏闻事。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据浙江粮道蒋国英呈报:(朱批:蒋国英名声恶劣,先前何以不知,予以包容。)漕船因山东河道结冰,不能回次,租用民船既费银两,且一时难觅如许船只。除修补旧船应急外,尚缺船六百六十二只。运丁自愿借道衙库银造船运粮。新船每只造价二百余两,六百六十二只共借银十五万两,概自运丁每年所得之漕截银内,分五年扣还。等语。(朱批:此岂为儿戏?)臣因事属紧要,就近批转浙江巡抚查明具奏。在此期间,再末接到呈报。本年二月,臣就此事行查何以具奏,动用库银与否,旋据粮道蒋国英呈复内开:因漕运事属紧急,故一面呈报巡抚(朱批:岂有此理。),一面即将库银十五万两借与运丁矣。彼时署理巡抚事务之布政使不遑具奏,新任巡抚咨报到部。等语。(朱批:有多少亦不可照全数拨给。)后风闻粮道蒋国英,将此银两并未全给运丁,每百两扣取四十两,十五万两即扣银六万两。又传闻粮道库有亏空,以此垫补。查库银未经具奏自行动用,克扣借贷运丁银两诚若属实,殊干法纪。故臣当即行查提取名衔,并派人详加探访矣。候得实情另行具奏外,为此先具奏闻。
朱批:此事何须访查,一面严加拿审,一面缮本具奏。蒋国英亏欠不完,尔等督抚罪不可宥。此举国皆知之贪官,尔等竟包容至今,到底让他滥用了多少个十五万。此决非杀了蒋国英,家产尽绝,实无可追征者,即可援赦豁免之事。此案著会同李馥妥善料理,切不可为蒋国英稍加遮隐。此事若系巡抚所为,处罚略轻,若系布政使经理者,则依法惩治,决不宽贷。此事最不堪入目,大悖法纪。
《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汇编》上册,页85,T162
PS:
这是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以后发生的事情,新君继位不久,想来这个蒋国英还不知道厉害吧,每一百两银子私吞六十两,十五万中有六万两中饱私囊。而且看这情形,他干这事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了。
敢于贪污那么大的份额,可见康熙晚年的吏治已经腐败到了什么地步了,唉!
透过雍正的朱批可以感受到他的愤怒,特别是那句“底让他滥用了多少个十五万”的质疑。
而“此决非杀了蒋国英,家产尽绝,实无可追征者,即可援赦豁免之事。”则体现了他一贯的惩贪的主张。
只是不解,为什么“此事若系巡抚所为,处罚略轻,若系布政使经理者,则依法惩治,决不宽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