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既然说我们不讲道理,那咱们辩一下嘛,你要说的有道理的话,我自然承认。
第一,一楼引用的上谕中,“其妻子免于正法”指代的是谁?指代的是阿其那和塞思黑的妻子,也就是八、九的妻子吧。如果胤禩的妻子已经死了,怎么还能“免于正法”?
第二,至于说到只提到将允禟的妻子发回母家:“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而不提允禩的妻子,那么我想问问你,胤禩的妻子是不是在此之前已经被发回母家了吧,被严加管束了吧,难道还需要再发回母家一次?这是什么道理,请告诉我,我愿闻其详。
第三,这道上谕怎么不能否认雍正赐死八福金,并将她挫骨扬灰的说法?永宪录所引的臣下题请皇帝处置允禩允禟妻子的上谕,就是一楼中所提到的,但是萧奭并不清楚皇帝的批复是怎么样的,只说根据传闻说雍正可能根据臣下的题请,将其赐死挫骨扬灰了,而一楼的上谕正好批驳皇帝并不是那么处理的。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
第四,整死和赐死一样么?朝鲜人在几十年后有传其自杀的,虽然是道听途说,而且很有戏剧性,但我认为可备一说,将其发出来了,这是我首发的吧,没有将其藏着掖着的吧?我们可并不像你想的那样,把黑的说成白的,帮他开脱“罪行”,而是想澄清那些根本不曾发生的事情却被一些人以讹传讹用来往他的身上泼脏水。窃以为雍正就是再“凶残”,也还是要面子的,不可能做得那么绝,不但将她处死,还挫骨扬灰,这对于他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况且八福金一介女流,没有了丈夫,她能对皇帝有何威胁?若说生活待遇待遇很差,让她饥寒交迫而死,就是所说的整死倒有可能(墙倒众人推,失势之后还用皇帝说话?),但是赐死,绝无可能。
第五,不知是我们太过花痴“硬”要为他开脱一切罪行,还是有的人先入为主,带了有色眼光看人,无法接受事实的真相。请搜我们先前的帖子,在没有看到这则资料前是不是也有骂雍正将八福金挫骨扬灰太过残忍?有吧!但既然已经看到这个资料证明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过,那么为什么还要就此指责他?这不是为他隐恶,而是要证明事实的真相。
引用
不知道《清史稿》中的这个皇八弟胤禩的乌雅氏福晋指的是谁?
清史稿有错,应是郭络罗氏。前面不是有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