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禁赌一事,雍正同其父一样,也是将此置于维护国家根本的高度来认识。雍正元年(1723年)这位皇帝在谕令八旗大臣时说:“八旗满洲为我朝根本,植本不可不固。近见八旗兵丁技勇、产业大减于前,此皆不习骑射、饮酒赌博所致。限于三年内,将一切废弛、陋习悉行整饬”。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雍正在位期间始终厉行禁赌之政。
雍正在位的13年间,其于查禁赌博一事,屡降谕旨,申饬严禁,被臣属称为“万世不易之美政”。
在雍正元年(1723年)严禁斗鸡、斗鹌鹑、斗蟋蟀。雍正三年(1725年)又定犯此禁者“照开场赌博例治罪”。
在雍正二年(1724年),令吏部、兵部、刑部会同八旗大臣等,详定旗人犯赌博其该管大臣官员如何议处,用系统的法律规定来追究各级官员失察赌博的责任。
在雍正四年(1726年),又系统地增修禁赌定例,将“旗人制造牌骰售卖者”、“开场放头者”,“照光棍为从例,拟绞监候”,最高刑加至死刑;对于官员赌博,则规定:“无论满汉文武官员,有以马吊为戏者,俱革职,照《例》杖一百,枷号两个月,不准折赎,永不叙用”,“上司有与属员赌博为戏者,亦俱革职,照《例》杖一百,枷号三个月,不准折赎,永不叙用”。
雍正七年(1729年),特定“本地官员劝惩之法”,对地方大吏能否履行禁赌职责作出详细的奖惩规定,并“永著为例”,于次年正式颁行。
通过以上举措,使得查禁赌博成了一种全民的法律责任。
雍正所以坚定不移地查禁赌博,除了遵从其父的言传身教,关键是他本人对赌博的危害也有极为深刻的认识。对赌博给人们的家庭、人们的品行和士风、官风,以及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所造成的危害,看得十分清楚。
通过禁赌的实践,雍正也悟出了要铲除赌博犯罪,必须持之以恒地严守戒律。
雍正在位虽然只有13年,但他在清朝前期坚持禁赌一百多年不动摇的历史过程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严厉查禁赌博并真正取得实效,是雍正的一大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