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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史料的时候,经常看到某大臣因为犯了错被皇上下令“交部议处”,这个“交部议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处罚啊?被议处的官员一般会受到哪些处罚啊?
是不是就跟现在的记过、警告这些差不多啊,好像交部论处之后那些大臣也没受什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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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议处,就是交给部去商议怎么处理,就是“你们六部先商量商量,拿个主意出来”,就好像某人贪污,直接人民来信就递给温家宝了,宝宝说,那就纪检委你们审嘛。
咳咳。。扯远了。。。这个比喻大概不怎么贴切。。。
应该是归哪个部的事情,就哪个部议的。然后部议出个结果来,就再交皇帝最后拍板。他可以“着照部议xxx(革职啦,降一级留用啦之类)”,也可以酌情改变部议出的结论,反正他老大么。
恩,弱弱地问下,这么说对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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