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看到的:
内务府奏报分给亲王财物数目折、
雍正元年六月二十七日
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
雍正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奉上谕:分给廉亲王、怡亲王之庄屯、财帛物项,经查若较分给诚王者少,补给。除分给果王、理王之旗、府佐领外,查庄屯、财帛物项,俱照分给淳王之数分给。若分给理王之庄屯、财帛物项较分给淳王者少,亦照分给淳王之数补给。钦此。钦遵。窃查,先前分给和硕廉亲王、和硕怡亲王之庄屯、财帛物项内,较分给和硕诚亲王者少,分给:关内粮屯各四;征银庄屯各一;关外庄屯各一;乌拉打牲男丁各七名;盛京三佐领男丁各二十户;带地投充之汉人各二十户;给绳地投充之汉人各二十户;木炭官丁各二十;石灰官丁各二十;煤官丁各二十;打牲新丁各五;好东珠各二,坏东珠各十八;素珠各一;珊瑚珠各一;六十两金茶桶各一;四十两茶桶各一;四十两盆各一;四十两银桶各二;十六两碗各十;大盘子各二十;花锦缎各二;大立蟒缎各五;大蟒缎各十;大妆缎各十;官妆缎各二十;大倭缎各十;官倭缎各二十;大片金各五,官片金各十;大花各五,官花各十;补大缎各二;补官缎各十;纯书缎各五;大明各五;官明各十;大衣素各五;官衣素各五;大宫绸各五;官宫绸各十;大帽缎各五;官帽缎各十;大缎各四十;官缎各四十五;大绸各十,小绸各四十;彭缎各五十;绫子各二十;纺丝各三十;杭细各三十;棉绸各十;纱蟒缎各二;纱大立蟒缎各二;纱妆缎各十;补纱各二;大纱各五;官纱各十;罗缎各五;(朱批:认得以上蟒缎、缎等项。)毛青布、翠蓝布各一千;汉补子各一百对;大小朝鲜纸各一万张。红氆氇各五十;凉席各五十;大瓷碗、平常碗、小碗、扁奶茶壶、小嘴颈细瓶子、茶酒壶、大盘子、碟子、盘子、有柄碗、大瓶子、酒盅、无盖盆、席席库等瓷器各一千。(朱批:瓷器皆应允补给有康熙字且新者。)官盔,二、三等甲各五;珠鞍各一;镀金雕刻方齐头漆鞍各二;尖头漆鞍各二;各种箭翎各二百披。以上庄屯、钱财等物项,照数补给。
汉补子原各定一百对,现既然库内没有,停止补给。
马原定八百匹,已照数给发和硕廉亲王。已给发和硕怡亲王六百六十六匹,应补发一百三十四匹。
驼原定七十只,已照数给发和硕廉亲王。已给发和硕怡亲王三十一只,应补发三十九只。
牛原定八百九十头,已给发和硕廉亲王六百头,应补给二百九十头。已给发和硕怡亲王三百二十八头,应补给五百六十二头。
羊原定五千只,已给和硕廉亲王三千只,应补二千只。已给发和硕怡亲王五千五百六十一只。
已给发和硕廉亲王游牧地蒙古男丁二人。应补给和硕怡亲王游牧地男丁二人,共应补给关内粮屯头目八;征银屯头目二,带地投入之汉人四十户;给绳地投入之汉人四十户;炭官丁四十;石灰官丁四十;煤官丁四十;打牲新丁十人派出后,照例另于折内开列,具奏后给发。
三佐领男丁四十户,应交付盛京佐领等派出。
乌拉打牲男丁十四人,应交付乌拉总管派出(朱批:依仪。倘现有应做应买之物,问过二王后,照伊等之愿办。)再,应分给多罗履郡王之庄屯、财帛等物项,已照给发淳郡王之例,俱已给发。(停止补发理王。)羊原有三千只,除已给发五千五百六十一只外,马原有八百,已给发六百六十六匹,应补发一百三十四匹,驼原有七十只,已给发三十一只,应补发三十九只。牛原有六百头,已给发三百二十八头,应补发二百七十二头。为此谨奏,请旨。
办理内务府总管事务和硕庄亲王臣允禄、内务府总管赖保、噶达浑、李延禧。
原来有这么多啊~~~~除了上次在坛子里看到的皇庄,果园外,还有这些个马、羊~~~
另,满文的译文也有翻译不准的地方。不过,这个满难得的,就录下来了。大家将就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