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楼主说的情况出现的概率是很低的,尤其是对于亲王郡王的女儿,安亲王的女儿很厉害的说。。。再有,如果下嫁到自己父亲所属的旗里,那就更不用说了,额驸一家都是格格家的奴才。
清初宗室之女的地位尤其是郡主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公主与郡主之间的区别很小,只是到了乾隆朝就区别很大了,乾隆一向打压宗室的说。。。
康亲王第八女淑慎郡主嫁给明珠之子揆方,逝世后并未向纳兰性德、纳兰那样葬在明珠夫妇墓位之后(南寿地),而是葬在北寿地且主墓位,昭位为和硕额驸揆方墓地,而且郡主的墓地明显高于明珠夫妇,墓地规制按《清会典事例》。
清朝许多官方史料中都将郡主县主等记载为“下嫁”“尚郡主”,比如:“下嫁xxx旗之郡主故,遣官致祭”,康熙“县君乃中朝下嫁者也”,乾隆也说“格格一经下嫁。。。”这是否可以从侧面反映其地位呢?
公主下嫁后,额驸及其父母俱屈膝叩安,这种礼节似乎也蔓延到了皇孙女出嫁的蒙古之家。在乾隆四十年七月其孙女、皇三子永璋之女出嫁喀喇沁部固山被子扎拉丰阿之子丹巴多尔济之前,,包括即将出嫁到阿拉善蒙古和硕亲王罗布藏多尔济之家的另一位皇孙女、皇五子永琪之女, 特发上谕告诫:“ 三阿哥之格格与丹巴多尔济为婚,完姻在即。恐伊等念系朕之孙女,于一切典礼俱按公主一体举行,亦未可定。朕之孙女较之公主又隔一辈,自不应按照公主仍行主仆之礼,即如扎拉丰阿所尚系皇祖之孙女,(指康熙帝之子贝勒允祜之女)伊于姑前如何行礼之处,三阿哥之格格自应仿照而行,。。。”
乾隆不会无缘无故发这样一条上谕,肯定以前有夫家按公主礼向皇孙女行礼情况,才下旨以后禁止的,我们可以推测乾隆以前皇孙女的待遇。
至于那些无位号远支宗室之女,老爹又没权利,就不好说了
我觉得郡主至固山格格的地位肯定是不一样的
另外,从清史稿中记载的朝冠服饰、仪仗、车轿、丧礼等各方面也可知:
和硕格格=郡王福晋=贝勒
多罗格格=贝勒夫人=贝子
多罗格格(郡君)=贝子夫人
固山格格=镇国公夫人
乡君格格=辅国公夫人
(不包括俸禄,皇太后才2000两)那些普通旗人官员的夫人最大也不过公侯夫人、一品诰命什么的,郡主县主的地位明显高于那些普通旗人官员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