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就不觉得四病得有多重,理由很简单:
第一,最直接的原因当然就是四的那个上谕。他自己先说了,他没有办法出席丧礼,让群臣想折衷的办法。这与正常的顺序正好是相反的。按理说,应该是皇帝执意要去,群臣极力谏阻,皇帝俯允众人之请。我不得不想,皇帝对皇后的感情实在是淡薄得很。
第二,从情理上看,若是夫妻情深的话,即使四当时身体不适,无论如何也该送皇后最后一程。退一步说,即使当时真的病重,四实在是去不了。第二年的祭祀,他也是该参加的,可是,他仅仅派了官员去行礼。不但他自己没去,也没派皇子代行礼,这是很不寻常的。官员的级别,怎么能和皇帝皇子主持的相比?当时弘历二十岁左右,主持这样的祭祀典礼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我对“敬”那个谥号没什么好感,我一直认为,被称为尊敬的妻子并不是一件好事。成婚这么多年,皇后仅生下弘晖一子,而弘晖并不是四的第一个孩子,再加上皇帝曾对皇后公开指责……
但是,四这么做,我倒是可以理解。因为,四和皇后,是康熙作主的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感情不和谐也是可以理解的。孝敬固然有她优秀的品德,否则康熙也不会把她选为皇子的嫡福晋。然而,四毕竟不是圣人,他妻妾成群,他并不可能发掘她们的每一个优点,也不可能让他的每一个女人都很幸福快乐。而且四的处事,也不像康熙那么细腻,不可能很好地顾及到她们的感受。再者,四又不爱做形象工程,丧礼他不怎么想去,所以他就真的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