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谈到的话题也跟篡改史料毫无关系,只是就康雍二帝为人处事的方法做一下对比,以及根据当时对于宗室过犯在律法规定的应当做出怎样的处罚,雍正是否按照律法处置,而并非涉及允禩之是非。大体上我就是想告诉大家的就是康雍二帝都习惯于让与有过犯者有亲近关系之人为其议罪或是令其参与该犯的审讯,以作试探。以及他们羞辱人的方式,治罪的方式都是一样的。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宽仁与严苛的区别。很多人以现代人的观点,指责雍正本性残刻,实在是有过公允,况且即便按照现在的法律,很多处置也不为过,只不过很多人不看是非,只看兄弟关系,只论伦常罢了,不究矛盾的原因为何,只一概的以阴谋论概括之。但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过个人色彩,还是按照制度来逐一说明,岂非更有说服力?我这里仅仅是从当时的法律以及相关案例着手的,比如杀人毙命,讷尔福就会因此而削爵,所以老八被削爵,并不为过,但是康熙有谕在先,以后宗室若有过犯不可削除宗籍,从这一点上他就是出格的,但是如果以清朝前期太祖太宗以及顺治等相关处理,则是没有任何不妥的,这就是我所要阐述的。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我所要讲的是康雍二帝处理上的相似点,这是我要论证的主题。我的合理性一直是打引号的,说明有所指,而具体所指为何,在前面已经说了。
再者说历史教科书与档案文献是有区别的,很多未曾公开的档案文献,是分析历史的第一手的资料,这些庞大的档案,何能全都一一作伪,试问何人有这样大的精力?倘若当真如此,在这些档案中就不会留下关于雍正下令鸩杀穆景远的记载了。(雍正的这道密谕现在还存着呢!)文献档案盒教科书岂能做比?就比如我们教科书中如何讲文革的?避重就轻!但是好多档案则是很血淋淋的,请区别这二者的关系,不要谈论什么问题,都动辄抛出这样的观点,如果你觉得史料有篡改,有疑义,请就事而论,不要一概的轻易的下结论。盲目相信史料不是,而对史料不加辨别即加否定则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