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清史稿》,在列传一百十七中看到一条记载,乾隆五十四年:
“御史和琳劾湖北按察使李天培为福康安致木材,令湖广粮船运京师,福康安疏请罪。上手诏谓阮光平方入朝,特宽之;命夺职留任,仍罚总督俸三年、公俸十年。”
由此可见,乾隆年间官员的俸禄至少是包括官俸和公俸两部分的,官俸貌似相当于偶们今天的职务补贴,公俸应该是基本工资,而爵位和官职不是一个概念,爵位俸银给偶的感觉有点象政府津贴意思,而士大夫那个大学士是不是应该算职称呢?有点晕,这里总结的是哪种俸禄呢?
以十三同学为例,他的法定收入肯定不是一年一万这么简单,亲王只是他的爵位,而不是他的官职,按偶们现代社会的收入构成看来,十三同学的个人收入应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体从事生产、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或转让所得
悠悠小淑女有个帖子嫌十三同学赚得米米太多,逾制了,谁给查查雍朝的工资表或者哪位搞财务的帮着给算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