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嘉庆的谕旨,国丧不会推迟选秀的。
嘉庆四年四月
○庚子。谕内阁、昨据魁伦等参奏吏部郎中和德一案。交成亲王永瑆等审问。讯出和德次子福舒三岁时议定原任刑部郎中达冲阿之女为妻。彼时达冲阿之女。尚未选过秀女等语。八旗及内务府三旗女子。例应选看一次。未经留牌者。方准许字于人。其未及岁未经选看者。如即私许字人。不但有违定例。傥经选看留下名牌。殊不成事。即如朕现在二十七个月素服内。仍于八月间选看内务府三旗女子。明年二月选看八旗秀女。原恐未选女子婚配失时。俟选看后再行字人。亦不为迟。著通行晓谕八旗。及内务府三旗。嗣后未经选过秀女私行字人者。著永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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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矩,不选秀不能聘人。
我也没有看到清朝皇帝推迟选秀的谕旨,倒是有增加小范围选秀的例子,比如嘉庆为道光选继福晋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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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八旗女子都要选秀,皇子嫡福晋这种身份,可能不经过选秀直接指定?
孝贤的家世也不算好,不通过选秀,能直接指为弘历的嫡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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