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死后,他的祭祀安排都是四亲自操办,四死了之后,这事儿归十六,但是每逢祭礼前,兆佳都会“遣人”与庄王商议,然后由庄王奏报乾隆。
当时在一史看这个,差点儿没乐死我,十六当时是首席总理王大臣啊,就算管这个事情,也应该直接跟他们家户主弘晓讨论,就算弘晓小,弘昌、弘晈分别是贝勒、郡王,又是侄辈,理应亲自过府相商,而十六自己的奏折上还好意思写“怡贤亲王福金遣人与臣商议”,靠,太不自尊了吧,而且就算是兆佳,也应该以弘晓的名义,奏折这种东西怎么能出现“福金”这样人物啊
而且十三同学每年大祭小祭无数回,回回都是这样,十六感觉就一小催巴儿。而且从此可以推断,兆佳同学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家除夕祭礼都是弘昌去,兆佳真过分,大过年的自己儿子团圆,把人家支水东村去,还以十六的名义奏报给乾隆,可明眼人一看就是她的意思。
本来想录下来的,可这种史料我怕又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写出什么乱七八糟的文,真是,唉想不因噎废食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