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清宫后妃》
头饰要符合身份,不可喧宾夺主
正式场合的后妃,头饰不会戴错,因为等级有差,会很规矩。可是,在平日里,这些爱美的后妃靠着手中多年的积蓄,会买一些上等的首饰,尤其是名贵物料的头饰。偶尔戴上,会感到心中满足。但有的后妃由于遇事少,会在拜见上一级主位时戴华丽头饰,引起她们的不满或嫉妒,难免惹出祸端。
尤其是后妃们见上级主子时,要行见面之礼。行礼时,要请安或磕头,头饰和耳饰要做适当摆动,头叩得不要太正,也不要太偏。这时,其头饰、耳饰就会引人注目,喧宾夺主时就会遭到处罚。
有时,皇帝会关注后妃的首饰。咸丰二年(1852年)十二月十四日,咸丰帝为约束后妃穿着,使其保持满洲古朴之风,曾下旨:
“朕看皇后及嫔、贵人、常在等服饰未免过于华丽,殊不合满洲规矩,是用定制遵行,以垂永久。
一,簪钗等项悉遵旧样,不可竞尚新奇,亦不准全用点翠;梳头时,不准戴流苏、蝴蝶,亦不准缀大块帽花。帽花上不可有流苏,活镶等件,钿上花亦同。
一,耳挖上不准穿各样花、长寿字等项。
一,耳坠只准用钩,不准用花、流苏等项。
一,小耳坠不准点翠,亦不准雕花。
一,寻常帽飘带,皇后用黄色,皇贵妃同贵妃至嫔俱用杏黄色,贵人以下无论何色,俱二根同色,缘五分宽片金花边,不准缘花绦。
一,不准戴大耳钳、玉耳环。
一,皮至纱敞衣、衬衣袍、窄袖衬衣、紧身衬袖,俱不准缘边。
一,皮至纱敞衣、衬衣袖,不准宽俱倒卷。”
又规定,“寻常所带绵夹领,不准有花边,绦边,青缎边。”规定可谓细之又细。同时,咸丰帝命人将此谕挂于皇后以下各宫之中,随时戒勉。
至咸丰四年,又规定:“梳头时,只准戴两支花,若有戴三支花者,即应惩办。手上所带镯子不准用响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