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天都没到交辉来了,今天勤快点想发东西,找来找去还是一个“摧王贴”,十三表怪我,谁让你名声在外,拉你大旗做虎皮的人多呢。
雍正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湖广总督臣迈柱谨奏:窃臣访问有江南人龙琯者,带有眷口,寓居汉口地方,称奉王差,往广东开山,其形迹来历不明,随委标下游击林从时会同府县严查。后据汉阳知府等获到伊子龙曹供称,以父龙琯系江南望江县人,与本年正月内蒙十三王爷叫往广东开山,已于十一月初六起身由长沙湘潭往广等语。臣查龙琯称奉王差,恐有假冒情弊,除饬地方官将伊家口收管,并咨湖南广东抚臣迅行查拿严究,是否假冒。理合奏闻,伏祈睿鉴。
朱批:怡亲王岂有此事?棍徒假冒无疑。严加深究,或京城又伊线索亦未可知,一一讯明彻底,审明据奏。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九湖南巡抚赵弘恩谨奏: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五日臣访闻湘潭县曹家码头泊有扒杆船只,上插黄旗(这人真是够胆大的,还敢插黄旗)内坐龙大老爷。口称奉内务府差往广东开矿,现有印牌。张威扬势,爪牙林立。臣遂密差尘标千总吴杰前往会同文武围堵盘拿。于初七日,据吴杰等将龙琯及随从之人拿获,并搜出谕票一张,臣验看印文,俱属伪造。内写内务府奉怡亲王谕委字样。覆加审讯,龙琯直认假冒不讳。至票内所载王谕一道,知照一角,俱系虚填。臣思此棍徒假印公行,冒称王差,不法殊甚。除抄录谕票,押发布、按二司追审定拟另题外,理应据奏。差千总吴杰奏闻,捏造谕票并呈御览。
朱批:此时迈柱亦曾奏闻,朕批谕必系棍徒假冒无疑,今既得实情,当穷究其在京缘索,审定后当以光棍律处之。
雍正八年五月初四湖南巡抚臣赵弘恩谨奏,龙琯假冒王差一案,经臣逐一审明,将龙琯照光棍为首例拟斩立决,并究处同行之马子山,拟绞监候,余犯分别拟罪。其京中有无通线索之处,反复严讦。据龙琯坚供自康熙五十九年在京,于镶蓝旗闲散宗室德伦堂兄多金家教书,六十一年回籍。在京时只认识德伦、多金,并怡亲王府尹老公及金照。亦因请其写字识面,迄今回籍多年,实无勾通事情,因怡亲王经管户部事务,矿场奶户部之事,是以假称怡亲王差委等语,叠审实无遁情。
PS:大家注意一下时间,最后一份折子是十三去世当天写的,从湖南到京城差不多要二十天,在一大堆恭请节哀的折子里冒出这么一个,不知小四作何感想,怪不得没有一字朱批。
不知道为什么小四一定认定了这个人在京城有勾通,他是怀疑有人嫁祸十三么,那会儿对十三不满的人很多么?
十三当时不管内务府啊,怎么会内务府奉怡亲王谕呢?做假都不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