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
包衣参领五 第一参领下佐领三管领一
分管四
第二参领下佐领五管领一
分管四
第三参领下佐领三分管九
第四参领下佐领三管领五
第五参领下佐领五管领一
分管五
第一参领新增第一佐领系乾隆二十五年增立。
新增第二佐领系乾隆二年和亲王分府时设立。(世宗第五子弘昼,雍正十一年封和亲王。) ‘
新增第三佐领系(同上)。
新增第一管领系(同上)。
第一分管系雍正四年编立。
第二分管。
第三分管。
第四分管。
第二参领新增第一佐领系乾隆二十五年增立。
新增第二佐领系乾隆二年諴亲王分府时设立。(圣祖第二十四子允秘,雍正十一年封諴亲王。)
新增第三佐领系(同上)。
第四佐领。谨按此佐领系国初饶亲王分封时设立。(饶亲王当即饶馀亲王,太祖七子阿巴泰,崇德元年,由贝勒加封号饶馀,顺治元年,晋饶馀郡王,三年薨,康熙元年追封亲王,当是顺原郡王封。)
第五佐领。
新增第一管领系乾隆二年諴亲王分府时设立。
第一分管。
第二分管系顺治九年编立。
第三分管亦(同上)。
新增第四分管系乾隆三十九年,弘旿封贝子设立。(弘旿,諴亲王第二子。)
第三参领第一佐领。谨按此佐领系康熙十四年恭亲王分封时设立。(世祖第五子常颖,康熙千年封恭亲王。)
第二佐领。谨按(同上)。
第三佐领。谨按此佐领原设第五参领所属第一佐领,乾隆四十三年分封睿亲王,将此佐领移入。
第一分管。谨按此分管系康熙十四年恭亲王分封时设立。
第二分管。谨按此分管系国初设立。
第三分管系国初设立。
第四分管。
第五分管。
第六分管。谨按此旗鼓分管,系公庆怡分内,国初设立。(公庆怡不详。)
第七分管。谨按此分管原系第五参领所属第三分管,乾隆四十三年复封睿亲王,将此移入。
第八分管系乾隆四十三年复封睿亲王时增立。
第九分管系(同上)。
第四参领第一佐领。
第二佐领。谨按第一第二佐领,俱系雍正元年分封怡贤亲王时设立。(圣祖第十三子允祥,封怡亲王。)
第三佐领。谨按此佐领系雍正九年分封宁良郡王时设立。(怡王第四子弘晈,分封宇郡王。)
第一管领。
第二管领。
第三管领。
第四管领。谨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管领系雍正元年分封怡贤亲王时设立。
第五管领。谨按此管领系雍正九年分封宁良郡王时设立。
新增第一佐领系乾隆二十五年增立。
第二佐领。
第三佐领。谨按第一第二佐领系国初设立豫亲王属下。(据《东华录》当是嗣豫王时,由摄政王所付与多尼者。此第一第二即第二,第三乃未有 新增以前事。)
新增第四佐领系乾隆四十四年分封定郡王时设立。(高宗一子永璜封定亲王,永璜一子绵德袭,后降郡王,降后又革,改由二子绵恩袭郡王,五十八年仍晋亲王。)
新增第五佐领系(同上)。
新增第一管领系(同上)。
第一分管。
原第二分管。谨按此原系贝勒弘昌属下,乾隆五年,弘昌获罪,将此分管存公。乾隆四十一年,本旗奏将分管内官员兵丁分与近派王公门上,其分管之缺裁汰。 (弘昌为怡王第一子。)
新增第三分管系乾隆四十二年公绵德分封时,将前项人丁撤回设立。(绵德四十一年革郡王爵,四十二年封镇国公。)
第四分管。谨按此分管系国初设立。
第五分管。谨按此分管原设在第一参领所属第五分管,后移于第五参领所属第四分管。(然则由第四五分。)
此旗原系莽古尔泰所主,为太宗所自取,顺治初又归睿王,后又暂属豫王子多尼。睿王得罪后,遂为诸王任便分封之旗分。
摘自孟森先生的《八旗制度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