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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清朝皇位继承制度》节选(原文为demian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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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位继承制度》节选(原文为demian录入)

反太子派成员综述

康熙帝之子序齿者20人,根据他们的年龄以及在康熙朝参与政治的程度,可大体分做两组。皇十四子允禵以上,为相对年长的一组,皇十五子允礻禺以下,是相对年幼的一组,虽然第二组中也有出色者,如“自署紫琼道人”的皇二十一子允禧,“诗清秀,尤工画”,在雍乾时期的宗室文中颇有名气,但从总体看,文武兼备的佼佼者,集中在第一组,皇子中反太子派成员,同样集中于此。这些年长皇子大都具有较风吹草动的满汉文化素养,发展较为全面,有着很强的参政意识和办事才干。
皇十四子允禵以上共11位年长皇子(皇太子允礽本人及两位早卒皇子除外)中,反太子派有7人,约占63%,他们是皇长子允禔、皇四子胤禛、皇八子允禩、皇九子允禟、皇十子允礻我、皇十三子允祥和皇十四子允禵;持中立态度者4人,约占37%,他们是皇三子允祉、皇五子允祺、皇七子允祐和皇十二子允祹。足见,一半以上的年长皇子,是反太子派成员。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首先对年长皇子中非太子派成员,即皇长子允祉、皇五子允祺、皇七子允祐和皇十二子允祹的有关情况,做一考察。
皇三子允祉的文化素养,居众皇子之首,不仅“素工书法”,弓箭技艺也十分出色,在曾于现场观看的西方传教士眼中,其箭法几乎与康熙帝不相上下[注:Ripa.Matteo,Memoirs opf Father Ripa,P.79,London.1855]。他生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比皇太子允礽小3岁,生母是荣妃马佳氏。允祉的性格与其两位兄长(皇长子允禔与皇二子允礽)很不相同,比较平和,处事稳重,不善言辞[注:雍正帝称允祉“口钝”,参见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允祉奏,无年月]。他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为诚郡王,四十八年(1709年)晋封诚亲王。
允祉曾主持编篡律吕、历法、算法等书,是一位很典型的学者型皇子。康熙对好学聪敏而不多事的三阿允祉十分喜爱,也很信任。从满文档案反映的情况看,康熙三十年代末皇储矛盾激化后,康熙帝日渐重视允禔与允祉这两位相对最年长的皇子。每逢他离京外出,除去带上皇太子允礽外,随行皇子中必有允禔,意在监视、牵扯制皇太子允礽,加强对自己的保卫,以防不测,同时还将允祉留在京城,率领众皇弟综理政务。
允祉与允礽的年龄较为接近,加之他本人性格平和,凡事淡然处之,所以是众皇子中惟一与皇太子允礽“甚相亲睦”者,但并非太子党成员[注:《清圣祖实录》卷234,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庚辰]。
皇五子允祺自幼被养于康熙帝嫡母孝惠皇太后宫中,“皇太后爱之,不令其读汉书,止令其习清书”[注:《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645页]。允祺因没有能够像其他皇子那样,受到较全面的严格教育,其眼界、学识与才力,都较其他年龄相仿的皇子逊色。孝惠太后是位“秉心淳朴,顾又乏长才”之人[注:徐珂:《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册,第362页]。在祖母身边长大,深受其影响的五阿哥哥也“心性甚善”[注:《清圣祖实录》卷235,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戊子],与人无争,始终是储位之争的一位旁观者。允祺于康熙三十七年封为贝勒,四十八年晋封恒亲王。
康熙帝曾称赞皇七子允祐”心好可亲“[注:《清圣祖实录》卷235,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戊子],而生有残疾这一客观因素,使允祐的发展受到限制,也决定了他一生不曾加入权力角逐的行列。允祐于康熙三十七年封为贝勒,四十八年晋封淳郡王。
皇十二子允祹有一定才干,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底皇太后去世后,他曾奉命署理内务府总管事,在此前后,还曾多次主持祭禩和办理政务。但康熙帝对允祹的印象并不好,曾因允祹参与审理刑部案案件,未能审明一事,大动肝火,给予极为严厉的斥责[注:满文朱批奏折,胤祹奏,康熙六十年闰六月十三日]。允祹自幼由苏麻喇姑抚养。后者曾是孝庄的贴身侍女,做过康熙帝的启蒙老师,处事干练,很有心计。她在晚年受到举朝敬重,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九月以年逾九旬的高龄去世。康熙朝晚期,在政治舞台上颇为活跃的允祹,却并未介入众皇子的储位之争,始终保持中允不倚的立场,实属不易。在性格较为理智、处事善于把握分寸的允祹身上,隐约可见其抚养人苏麻喇姑的遗风。允祹于康熙四十八年封为贝勒。
除去上述皇子外,其余7位较年长皇子,都是反太子派成员,但各自扮演的角色,又很不相同。
曾是反太子派头号人物理学皇长子允禔,生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比皇太子允礽大两岁,生母为惠妃纳喇氏。允禔“英俊、聪明”,因是长子,很受皇父器重。当他23岁时,尽管已经完婚生子,但康熙帝仍让他住在宫内,以便继续留在自己身边[注:(法)白晋著《康熙帝传》]。允禔于康熙三十七年封为直郡王。其实,在他尚未分封前,即已多次受皇父委派,处理政务。如二十七年(1688年),以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国舅佟国纲为首的清朝使团因议界问题“出使俄罗斯国”,17岁的允禔代表康熙帝“骑送二十里”,途中这位少年皇子享用礼仪规格之高,与皇帝本人出行相差无几。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帝任命亲兄弟裕亲王福全任清军主帅,19岁的允禔做其副手,率师征讨进犯内蒙古乌朱穆沁地方的噶尔丹军。此即著名的乌兰布通之役。康熙帝旨在通过初中锻炼,培养皇长子的军事指挥能力。康熙帝三次亲征噶尔丹,允禔是惟一一位三次跟随前往,并亲身料理诸多重要事务的皇子。四十一年(1702年)致仕大学士王熙去世,“上命直郡王(允禔)云:‘前此大臣病逝,闻有命皇子临其丧者,从未施拜奠之礼。大学士王熙,因系世祖章皇帝旧臣,特令王行礼,举哀致奠。’”清帝选派皇子致奠过世重臣,自此而始。
  凭借得天独厚的长子身份,允禔在众皇子中第一个充当皇父的理政助手,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前,在办理具体政务方面,他受任次数之多,超过皇太子允礽较之允礽,允禔母家的地位不高。惠妃进宫初期品级很低,生育皇子后方晋升妃位。但允禔在政治上也有靠山,即他的叔姥爷大学士明珠。对于皇长子与明珠之间的密切关系,康熙帝是很重视的。如二十年(1681年)三月,康熙帝陪同太皇太后去遵化汤泉治疗皮肤疾患,乘祖母洗温泉之际,他本人又去塞外巡视,历时十余日。此间,他始终将允禔带在身边。四月二十二日,康熙帝从塞外发给大学士明珠的一则谕旨中写道:“朕闻京城左右亢旱,农事甚忧,尔可传谕礼部,著行祈雨。……朕体甚佳,皇长子亦安。尔近佳否?为此特谕。”这时正是明珠最受信任之际,他在朝中的显赫权势与皇长子的日受倚重,可谓相得益彰,同另一对权力伙伴索额图与皇太子之间,成对峙之势。这也是康熙帝用以相互牵制的策略之一。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前,允禔已具备相当大的政治能量,不仅在下五旗王公子弟中颇有威信,几可做到一呼百应,而且“各处俱有大阿哥之人。”[注:《清圣祖实录》卷237,康熙四十八年四月丙辰、庚申]可是,在权力角逐中过于锋芒毕露的允禔,性格与作风方面存在突出弱点,急躁鲁莽,不善于与人相处。康熙帝称其“气质暴戾”,其母惠妃“亦奏称其不孝,请置之于法。”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他与裕亲王福全共掌军务出征噶尔丹,本是接近伯父,在宗室王公中进一步扩大影响,发展势力的极好机会,但他却“听信小人谗言”,与福全“不相和协”。因身为清军正副统帅的叔侄之间尖锐对立,康熙帝不得不将允禔先行召返。有一次,允禔竟当着康熙帝之面,对正在与皇父闲谈的西方传教士徐日升戏称,要剃其胡须,令徐日升极为尴尬,多亏康熙帝在旁打了圆场[注:《圣祖庭训格言》,第43—44页]。这件小事,反映出允禔随心所欲,不虑后果的莽撞个性。这种性格与作风,是允禔在储位之争中最早被淘汰出局的一个重要原因。
皇四子胤禛与皇十四子允禵[注:按,皇十四子允禵原名为胤祯。“祯”与“禛”,汉文音同,满文音、形皆异。康熙帝平日对皇子只是称为某阿哥,如十四阿哥、四阿哥,极少以名相称,皇子之间同样以阿哥相称,而大臣们绝不敢对皇子称名。所以只是皇子们在给康熙帝的奏折中列名时,需要在某阿哥之后再写上自己的名字,但奏折全部用满文书写,故二人之名并不会出现混淆。雍正帝继位后,将胤祯改名为允禵],是相差10岁的同胞兄弟,生母是德妃乌雅氏,胤禛生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这对兄弟的外公,是位护军参令(正三品),在康熙帝众多皇子的外家品第中,属于中等。乌雅氏生下头生子胤禛后,才封为嫔,后又晋升妃位。她是康熙帝所有后妃里生育最多的两位之一(另一位是允祉的生母荣妃马佳氏),10年(康熙十七年至二十七年)内其生育3男3妇女,其中1男2女早卒,允禵是其最小的孩子。
胤禛自幼长在皇父宫中,康熙帝曾称对他亲自抚育,应当说这是胤禛比其他皇子幸运之处。然而,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部分年长皇子长一次被封爵时,仅比皇三子允祉小1岁的胤禛却没有象允褆、允祉那样,得封郡王,而是与比他小1岁或3岁的另外三位皇子(允祺、允祐、允禩)一同封为贝勒。康熙帝将本属两可之间的四阿哥,特放入后一年龄段的皇子中,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是年三月初三日,康熙帝御门听政时,大学士伊桑阿等奏称:“昨日奉旨,皇长子、皇三子封为郡王,皇四子、皇五子、皇七子、皇八子封为贝勒,伏祈皇上将皇子照例尽皆封王。”康熙帝回答:“太祖、太宗之时,封子并非一例概封,视其贤者封之,时惟多隆峨王、额尔克王、墨尔根王等封王,其余俱封为贝勒、贝子、公,或有不封者,今朕亦视其贤否加封耳,岂以己子有私乎?且如恭王为朕弟故封王,然其人岂称所封乎?”伊桑阿等奏曰:“前创业之初,正振作有为之时,是以如此封爵。今诸皇子夙奉皇上圣训,俱各贤明,伏祈皇上再次加封。”这时康熙帝明确指出:“朕于阿哥等留心视之已久,四阿哥为人轻率,七阿哥赋性鲁钝,朕意已决,尔等勿得再请,异日视伊等奋勉再为加封,未始不可。”[注:故宫博物院(台北):《起居注册》,汉文本,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初二日,记事。转引自庄吉发《清代起居注册与满学研究》,1999年事已高月第二届北京国际满学研讨会论文。按,多隆峨王、额尔克王和墨尔根王,分别指礼亲王代善、豫亲王多铎、睿亲王多尔衮;恭王即常宁]
胤禛虽属年长,但在康熙看来,其整体素质尚不如皇长子与皇三子,这是没有对他封以王爵的主要原因。前引两皇子密审索额图等有关满文档案也显示,康熙四十四五年以前,除去皇长子允褆外,康熙帝更为器重皇三子允祉和皇八子允禩,而非皇四子胤禛。
诸皇子中性格最为复杂,既性情躁急,又深沉莫测者,当属胤禛。
四十七年(1708年)十七月,康熙帝在与诸皇子及众卧的谈话中,对部分年长皇子分别做出评述。关于皇四子胤禛,他说:“四阿哥朕亲抚育,幼年时微觉喜怒不定,至其能休朕意,爱朕之心殷勤恳切,可谓诚孝。” 胤禛听罢,立即奏称:“喜怒不定一语,昔年蒙皇父训饬,此二余年来,皇父未曾降旨饬臣有喜怒不定之处,是臣省改微诚,已荷皇父训饬。今臣年逾三十,居心行事,大概已定。喜怒不定四字,关系卧之生平。”请求“将谕旨内此四字恩免记载。”康熙帝表示同意:“十余年来,实未见四阿哥有喜怒不定之处。顷朕降旨时偶然谕及,无非益加勉励之意,此语不必记载。”这段史料所从出的《清圣祖实录》,是胤禛即位后修篡的,由于为君者讳的编篡原则,上述记载很可能存在粉饰,难以尽信。不过这终究表明,康熙帝深知胤禛的这一性格特点,如果只是认为其“幼年微觉喜怒不定”,则无必要在此场合作为一个问题专门提出。自然,这也说明第一次封爵之事,对胤禛是一个很大刺激,其后10年中他注意克制,收敛锋芒,极力讨好皇父,终于对改变康熙帝的看法,产生一定效果。康熙四十年代中期起,他在受到皇父信任方面,渐有取代允禩之势,并于四十八年(1709年)晋封为雍亲王。
胤禛继位后说:“皇考每训朕,诸事当戒急用忍,屡降谕旨。朕敬书于居室之所,观瞻自警。”这大约是他成年后,协助办理政务时的情况。
然而,除去行事轻率、脾气急躁的个性特点外,胤禛同时也有精明、狡诈、城府很深的一面。
胤禛继位后,大张旗鼓地斥责以允禩等为首的反太子群体觊觎储位,谋陷二阿哥允礽的行为,有关储位之争中对其不利的记载,俱已销毁无存。但是是种种迹象仍表明,他与反太子群体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废太子前,皇四子胤禛、皇八子允禩、皇九子允禟3人十分要好,无论京城府邸或京郊别墅,无不毗邻而建。
胤禛、允禩、允禟3人分别完婚分府,从皇宫搬出后,其府邸都在北新年桥至柏林寺一带。允禩府邸与允禟的府邸的“花墙只隔一墙”[注:《文献丛编》第3辑,《允禩允禟案·秦道然口供》],“廉亲王(允禩)府邸与上(雍正)藩邸相连”[注:《永宪录》卷3,第188页]。胤禛继位后,“群臣请升潜邸为宫,廉亲王府不合相并”,故令迁移“废安亲王空府”。[注:《永宪录》卷3,第188页]。雍正帝潜邸整修为宫过程中,将原允禩府邸并入。因此,由胤禛府邸改建而成,今日四方游客驻足游览的雍和宫,实际上也曾是皇八子允禩府邸所在地。
如果将胤禛等3人府邸相连情况,解释为是康熙帝指赐,与其本人无关,那么,下述情况就绝非偶然了。
发生一废太子事件的前一年,即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正月十八日,允祉、胤禛等7位年长皇子“奏请于畅春园附近建房”。康熙帝降旨:“(畅春园)北面新建花园以东空地,赏与尔等建房。”其后,因“若于此处建造”7位皇子的别墅,“地方略有狭小”,经诸皇子商议,“四阿哥、八阿哥、九阿哥、十阿哥奏闻皇父后,已于此处建房。”胤禛所建别墅,即其后闻名于世的圆明园。允祉等3位皇子(另外两人是谁,允祉奏折中未言,很可能是五阿哥允祺与七阿哥允祐,因年龄最长的大阿哥允褆当时已先行建造别墅)则“奏请另觅地方建造。”允祉最后是在“银池碧水东南,毗邻明珠(第三)子揆方居所买取一处空地”,房子画样“经皇父阅看后动工兴建。”{注:满文朱批奏折,胤祉奏,康熙四十六年三月二十日]
畅春园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二月竣工启用,康熙帝在京时,经常驻跸园中,处理政务。为便于接旨并承办政务,时常随同前往的众皇子及大臣们,也都纷纷在其附近修建别墅居住。7位皇子修建别墅地点,分做两组,反太子最力的允禩、允禟、允礻我将别墅建在一起,而基本未曾卷入储位之争的允祉、允祺、允祐等人的别墅则另建于它处,与前者截然分开。两组分别代表皇子中的反太子派与中立派,可谓泾渭分明。胤禛如果并非皇子中反太子派成员,其别墅建造地点,即应与允祉等人略同,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况且,当时正值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前夕,允褆、允禩等正在暗地里加紧进行倒太子的种种活动,无论在京城府邸或京郊别墅,皆须时常避人耳目,进行密商,倘若胤禛并未参与其间,像对允祉等3位皇子那样,避免相邻而居,以防泄露机密。允禩等皇子对胤禛并无防范之意,说明起码已将他视为同路。
雍正四年(1726年)清除允禩允禟集团时,做过允禟府邸管家的秦道然供称:“二阿哥在东宫时,允禩、允禟、允禵常有抱怨之言。”府邸与允禩、允禟毗邻,平日与他们接触频繁的胤禛很可能与曾参加他们的议论,或予以附和。所以,当一废太子期间康熙帝拘执允禩,允禟与允禵“挺身保奏”时,允禵曾邀约胤禛一起保奏,却未邀其他年长皇子。这是反太子派视胤禛为自己人的又一证明。
胤禛继位后,称自己“向日并无希望大位之心,……他人容或不知,深知朕者,无过允禩也。”[注:《清世宗实录》卷8,雍正二年四月庚戌]从一个侧面透露,他与允禩之间,的确有过非同一般的密切交往。
胤禛之所以同反太子派交往甚密,从他的经历与性格中,可以找到部分解释。他继位后说:“前犹有人疑朕与二阿哥不睦,夫二阿哥乃皇太子,国之储君也。二阿哥得罪之先,朕但尽弟臣之道,凡事敬谨,二阿哥所以反求隙者,因朕受皇考隆恩笃爱,意恐有妨于彼,遂至苦素备加。然朕犹然照常致敬,尽己之道,行乎顺而已矣,此皆众之所共知。”胤禛是一位心胸狭窄,睚眦必报之人,他继位后对政敌允禩等人必欲致之死地的处置方式,即是最好的说明。这种个性与心胸,绝不可能对于允礽的“苦毒备加”默然忍受,相反,他会怀有强烈的不满与报复心理,并加入反太子派的行列。
自然,颇有心计的胤禛,不可能在倒太子活动中扮演出头露面的角色,而是更多地居于幕后,为自己留有充分余地。这是他与允禩、允禟等人很不相同处。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逝前,对奉命前来探视的大臣说:“臣当日与皇上(胤禛)虽无好处,亦无不好处。”所言是其真实感受。
应当说,四阿哥胤禛随着年龄与阅历的增长,其个性中轻率与急躁的一面,仍然存在,但逐步退到相对次要位置,而深沉、狡诈的特点愈益突出。这一变化,对于胤禛在康熙朝晚期的处事作风,特别是对于他在储位之争中所采取的方针立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然而,胤禛本人对自己的前一性格特征,毫不避讳,甚至有意宣扬,其居室中所书康熙帝之语,即是例证。之所以如此,也是为了向臣工掩饰他具有与此看似对立的另一个性格特点。显然,如果只有前教唆而无后者,只是轻率躁急而非城府极深,藏而不露,那么胤禛则很难利用康熙帝猝死之机,出人意料地登上皇位了。
这种深沉狡诈的个性特征,体现在胤禛于康熙朝晚期的处事作风上,便是善于见风使舵,随机应变。尤其是一废太子事件中,他的这一作风特点得到充分表现与出色发挥。对此,康熙帝是有所觉察的。这是二废太子后,康熙帝并未属意于处事果断,精明干练的四阿哥,而是选中其同母弟允禵作为密定储君的一个重要原因[注:参见许曾重《清世宗胤禛继承皇位问题新探》,《清史论丛》第4辑]。
反太子群体的领袖人物皇八子允禩,生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生母是良妃卫氏。康熙四十四五年之前,允禩很受皇父喜爱,无论是首批受封爵位还原染料随父出征噶尔丹的皇子中,他都是最年轻的一位。已如前述,从康熙四十年(1701年)起,康熙离京外出时,开始让部分年长皇子留守京师,综理政务,允禩多次与皇三子允祉一起承此重任,同为康熙帝首选之人。
与众多皇兄皇弟相比较,十分聪明的允禩在学习满汉文化知识上,并非优异者,从其相对较差的书法情况看,其学习成绩最多只是平平而已。但是,他却有着极其突出的办事才干,即使是自视甚高,对其恨之入骨的胤禛,继位后也曾不得不对此做出较客观的评价:“允禩若肯实心办事,部务皆所优为。论其才具、操守,诸大臣无出其右者”[注:《清世宗实录》卷31,雍正三年四月癸未];“允禩较朕诸弟,颇有办事之才”[《清世宗实录》卷18,雍正二年四月庚戌];“允禩为人聪明强干,谦洁自矢,才具优裕,朕深知其能办大事”[注:《清世宗实录》卷30,雍正三年三月乙丑];甚至承认自己的才力也只是“能与相当”[注:《上谕内阁》,雍正三年四月十六日]。
允禩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很善于团结众皇子及广大宗室王公、满汉大臣,其“固结人心”的手腕,十分高明。他的母亲卫氏“本系辛者库罪籍”,曾被康熙帝称之为“贱妇”,与其他皇子相比,允禩的母家地位卑微。这一不利客观因素,或许对允禩性格作风的形成,起有一定作用,使他在与人交往中较少天潢贵骨所惯有的骄横之气,平易而务实。
允禩在康熙朝众多王公大臣中的口碑,始终是诸皇子内最好的一位。人们称赞他“朴实”、“极正气”,特别是深为康熙帝所挚爱、与之感情笃深的皇兄福全,曾在康熙帝前“力荐允禩有才有德”,说他“心性好,不务矜夸”,这对于允禩博得皇父的好感与倚信,是很起作用的。
允褆原本也是反太子派的首要人物之一,但这主要是凭借其皇长子的身份,若论才力、处事作风及其威信,都在允禩之下。所以,允褆因一废太子孙事件而被圈禁,退出政治舞台前,他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一员冲锋陷阵的勇将,而允禩乃是反太子派的灵魂。
允禩不仅在皇子中有一批拥护者,允禟、允礻我、允禵等皇子,“俱奉允禩如师”,“俱听允禩指示”[注:雍正朝起居注册》第1册,第211页;《清世宗实录》卷18,雍正二年四月辛亥],众妃嫔对他的印象也颇佳。康熙五十年(1711年)良妃卫氏去世,其惟一亲子允禩极其悲痛,以致“百日后仍用人扶掖而行”,并一直在家供奉母妃容像。据胤禛继位后称,康熙帝曾斥责允禩“沽取孝名”。允禩的上述举止,并不排除其十分明显的政治动机,但客观上还是会加深众臣乃至众多妃母对其已有的好感。允禩自幼由允社是的生母惠妃抚养,后者曾向康熙帝请示置亲子于法,却对允禩十分喜爱,始终相处很好。雍正帝胤禛继位伊始,遵照皇考遗旨,允许部分母妃“随子归邸”而居,惠妃因亲子允褆已被圈禁,于是移居允禩府邸。3年后(雍正四年正月)雍正帝说:“迄今三年来,诸母妃未曾遣人至朕前一问起居,伊等居府中,一切皆诸王主持,此必允禩从中阻挠,诸王亦遂观望不前耳。”这些未亡人是康熙帝妃嫔中资格最老者,对于自幼看视长大的诸皇子,了解甚深,又因在宫中生活近一生,对宫规礼节知之最详,因而未曾派人向雍正帝请安,绝非疏忽所致。他们对新帝的冷漠态度,反映出内心对胤禛继位的看法,也间接表明对允禩的同情与支持。
允禩各方面的情况足以表明,他绝非是一“柔懦”、“软善”“易于挟制”之人[注:《清圣祖实录》卷235,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戊子;《清世宗实录》卷44,雍正四年五月戊申],而是颇有领导才力,善于博取众心。事实上,“诸臣奏称其贤”,被人“目之为佛者”的允禩,也有极残忍的一面。他不遵皇父“诫酒之训”,在家常常酗酒,“醉后要乱打人”,曾将同其乳公、乳母结怨的御史永(雍)泰痛打[注:《文献丛编》第3辑,《允禩允禟案·秦道然口供》,另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35,康熙四十一年十月癸卯]。雍正三年(1725年),护军九十六因“不遵伊之指使”而被“立毙杖下”,王府长史胡什吞“以直言触怒,(允禩)痛加{上竹下垂}楚,推入冰内,几致殒命。”如此凶悍之态,与其平日“待人好,说话谦和”的作风举止,大相径庭,其实地反映出允禩本性中的另一面。同时,也表明他在大多数场合下,具有较强的克制力,比较冷静,能够将性格与伤风中的暇疵与弱点,尽可能地藏而不露。诸皇子中在这方面能与之相比者,惟有继位前的四阿哥胤禛,但其包装效果,却比允禩要逊色得多。
允禩的待人处事作风,具有灵活周全,不拘泥于规制与名分的实用色彩。这种非正统性,是他不同于其他皇子的另一突出特点,也是他在众臣中很有人缘,受到拥护的原因之一。
例如,无论在妃母、兄弟、叔伯子侄、宗室皇亲或满汉官员面前,允禩都能较多地放下皇子的架子,宽和相待,予以包容。即使在其受到雍正帝日益严酷的打击,身家性命几不能保的情境下,奉命办理工部事务的允禩,仍“私帮数千金”,代工部郎中岳周交上拖欠钱粮,“令伊所管之人,无不感戴”。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事例,显然出允禩的政治手腕。
胤禛继位后所定允禩的部分罪状是:奉移康熙帝梓宫时,请求裁减人夫一半,请求减少内厩历来所蓄马匹,以省钱粮;为“节省脚价”,奏请将旧例自京采买运送的陵寝所用红土,折银就地采买;监造的列祖神牌“漆流金驳”;以破纸书写奏章;破损桌案,安奉祝版;“皇上乘舆法物,以断钉薄板为之,更衣幄次,以污油恶漆涂之”;以縻费口粮为由,阻拦科乐沁王公前来叩谒康熙帝梓宫;等等[注:《清世宗实录》卷45,雍正四年六月甲子;《上谕内阁》,雍正四年六月初三日]。这些罪款未免有夸大处,但无不体现了允禩在办理政务中所奉行的一个基本方针,即改革以往治理帝丧时縻费钱粮过多,兴师动众,礼仪过繁的做法,尽量节约钱粮,就简务实。这些改易旧制,讲求实效的举措,透露出允禩思想中对于部分儒家礼法的蔑视,同时也必然加重其已有的罪责。它显然了一种革新精神,以及不为自身计的勇气与魄力。雍正继位初年,朝廷财政状况相当紧张,然而允禩建议的上述节约措施,被认为是“不忠不敬”之举,雍正帝一概拒绝采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情况出允禩与胤禛两人的政策分歧,尤其是对于封建礼法所抱的不同态度。
允禩的嫡福晋郭络罗氏是安亲王岳乐的外孙女,她自幼受到外祖父的宠爱,性格泼辣,是允禩府中的当家人。据允禩的老师何焯家人说,一次允禩正在与老师谈话,“福金从门外望见,就大笑起来,笑声闻之于外”,而允禩见此,并未生气。足见,允禩虽然从小在康熙帝的严格督教下,学习儒家经典,但对于儒家伦理纲常观念的接受,还只是停留在表层,他本人及其福晋的部分言行,仍不自觉地表现出满族传统习尚。在当时满族王公家中,这种现象或许并非个别,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康熙帝曾批量斥允禩“素受制于妻”,这并不排除后者想通过福晋笼络妻家戚属,以扩充其影响与实力。不过,允禩对嫡福晋“不守妇道”之举熟视无睹,并不怪罪,是否也反映也他与儒家正统伦理观念有所相悖的处事态度,以及不务虚名的作风特点呢?
允禩既有办事才力,又极为收扰人心,这是他高于其他皇子处,在这方面,无论皇太子允礽或皇四子胤禛,与之相较皆相形见绌。
皇九子允禟生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十八年(1709年)封为贝子,生母是宜妃郭络罗氏。虽然从有关史料看,郭络罗氏是康熙帝比较宠爱的妃子[注:《永宪录》卷2上,第87年载:“宜妃生皇五子、九子,圣祖眷顾最深”],但这并未使九阿哥受到皇父的特殊看待。
允禟是年长皇子中资质相对较差的一位,康熙帝也从未对他委以重要政务。不过,他的权力欲却很强,是储位之争的一位积极参与者。允禟自知“无望”,便充分利用他与康熙朝巨富之一明珠家结有姻亲,拥有大量钱财这一有利条件,全力支持允禩、允禵谋取储位。允禟的待人处事作风,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比较爽直,重朋友义气。一废太子时,他曾约允禵同为允禩辩解。二是善于交接人,比较平易,故胤禛继位后斥其“外饰淳良,内藏奸狡”。允禟曾长期以汉人秦道然做管家;供职清廷的传教士穆景远(Joannes Mourao)[注:穆景远是葡萄牙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来华,曾任康熙帝的翻译,雍正六年(1728年)卒于西宁,在供职清廷的西方传教士中,穆景远是卷入康熙朝晚期储位之争最深的一位]及巩昌府知府汉官何图,都是他的亲信,前者还在其处“行走”多年。其结交面之广,可见一斑。因此,允禟虽非反太子派领袖人物,但却极有活动能量,所起作用不可小觑。
皇十子允礻我只比允禟小两个月,生母是贵妃钮祜禄氏。其外公是康熙朝初年四辅臣之一遏必隆。他的嫡母,康熙帝的第二位皇后(孝昭皇后)钮祜禄氏,实际上是其亲姨。除嫡子允礽外,无论生母品级还是外家地位,十阿哥在众皇子中都是最高的一位。他在27岁时(康熙四十八年)越皇八子允禩、皇九子允禟之上受封郡王,这是一个主要原因。
储位之争中,允礻我是允禩、允禟等人的坚定追随者,其本人的才智则很一般。康熙帝曾说“十阿哥是一忠厚老实之人,并无能力”[注:满文朱批奏折,胤祉、胤禛等奏,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另参见《清世宗实录》卷18,雍正二年四月辛亥],对他只是封以较高爵位,并不器重。
对于后人来说,皇十三子允祥具有某种神秘色彩。
允祥生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生母是敏妃章佳氏,他的外公是位参领。允祥14岁时,生母去世。康熙帝序齿诸子中,除去允礽外,允祥是惟一一位较早失去生母的皇子。章佳氏去世后,允祥由德妃代为照料,与德妃长子胤禛十分要好,这同自幼由惠妃抚养的允禩与惠妃之子允褆之间的亲密关系,十分相似。
允祥精于骑射,诗文翰墨亦佳[注:参见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初集》卷134,《宗室王公列传》6,《怡亲王胤祥》]。他同比其小两岁的皇十四子允禵,是八阿哥允禩以下皇子中最出色的两位,而允祥又相对更偏重于文[注:震钧《天咫偶闻》卷3载,“怡亲王(允祥)府藏书之所曰乐善堂。大楼九楹,积书皆满。绛云楼未火以前,其宋元精本大半为毛子晋、钱遵王所得。毛、钱两家散出,半归徐建庵、季沧苇。徐、季之书由何义门介绍,归于怡府。乾隆中,四库馆开,天下藏书家皆进呈,惟怡府之书未进。其中世所罕见者甚多,如施注苏诗全本有二,此外可知。”],后者则侧重于武。
允祥与允禵两人共同的启蒙老师,是康熙帝的舅舅佟国纲之子法海。24岁考中进士的法海被选为皇子师时,只有27岁,允祥当时13岁,允禵11岁。“法海侍皇子讲诵十年,直词正色,蒙圣祖喜与,谓独不能欺。”[注: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2,《法海》]允祥与允禵才学俱佳,当有法海教诲之功。
雍正年间所修《八旗通志初集》中,称允祥为“圣祖钟爱甚笃,省方巡幸,恒命扈从,恩宠优渥。”这实际上是指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前的情况。自三十七年(1698年)七月13岁的允祥第一次跟随皇父去盛京谒陵后,直至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前整整10年间,康熙帝只要离开京师,无论去哪里,必将允祥带往。如四十四年(1705年)康熙帝第五次南巡,除去皇太子允礽外,随行皇子只有允祥。换言之,这10年中,康熙帝外出时,允祥是所有皇子(包括皇太子允礽)内惟一必定随往者。仅此即足以说明,康熙帝对他是另眼相看的。允祥在雍正年间作为皇帝最得力助手的种种表现,也充分表明他除去具备较高的满汉文化素养外,还颇有办事才力,善于协调人际关第,是一难得人材。这应是允祥为康熙帝所青睐的主要原因。
康熙四十三年节1704年)前后,皇八子允禩的老师何焯在给家人的信中,称“十三殿下(指皇十三子允祥)”乃康熙帝所“钟爱者”。不足20岁的允祥受到皇父的器重,连供职清廷的汉族文人也一清二楚。
诸皇子内,允祥与四兄胤禛一向要好。雍正八年(1730年)允祥去世后,雍正帝在祭文中写道:“忆昔幼龄,趋侍庭闱,晨夕聚处。比长,遵奉皇考之命,授弟算学,日事讨论。每岁塞外扈从,形影相依。”雍正帝继位后将允祥倚为心腹,是以他们青年时代结下的情谊为基础,如果他们对皇太子允礽的看法与立场相左,或在康熙朝晚年的储位之争中未曾达成默契,这一基础势必发生动摇,情况就是两样了。
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后,康熙帝对允祥的看法发生很大变化,允祥的地位一落千丈。
《八旗通志初集》中说允祥“谨度遁礼,恪慎有加。不立党援,不邀名誉,……公私政事,一无扰累。”允禩“数以诈术诱惑诸王,王(指允祥)独不为所动。”据《清世宗实录》载,雍正帝曾称赞允祥“于皇考时敬谨持身,廉洁立品,未尝图利干预一事,纠党邀结一人,……其安分自守,家计空乏,举国共知。”然而,《雍正起居注册》中记载上述同一段话的前面,还有很关键的数句,为实录所删除:“怡亲王前因二阿哥之事无辜牵连,一时得罪,皇考随即鉴宥。数年以来,王敬谨持身,廉洁立品……”[注:《雍正朝起居注册》,第1册,第139页]。
足见,允祥谨言慎行的处事作风,是他在康熙四十七年一废太子事件中,受到重大挫折和打击,心情压抑的情况下,逐步形成,如果此前即是如此,也不会深深卷入反太子事件并受到牵连。
下述两种私家著述中,都透露出允祥与一废太子事件的密切关系。
据《永宪录》载,“胤祥戊子(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以旧东宫事波及,亦削贝子。后再复。”前已述及,康熙朝曾于三十七年、四十八年两次分封皇子,第一次止于皇八子允禩,允祥自然不在其内。第二次分封,是在复立允礽为皇太子后不久,此次止于皇二四子允禵,而皇十三子允祥仍未受封[注:按,雍正帝也承认这一点,参见《清世宗实录》卷13,雍正元年十一月辛丑]。康熙帝的年长皇子中,允祥是惟一一位在皇父生前没有受封之人。这与他曾深受皇父器重的情况,形成极大反差,若非犯有重过,不会至此。雍正帝说他“于皇考时……家计空乏”,这同他始终不曾封爵,因而既无其他皇子封爵时所受大量钱财,俸禄所得也相对较少,密切相关。
另据《永宪录》载,四十七年九月,允祥事发后,其老师法海因之被牵连,受到降职处分,并被调离此任。法海的同僚徐元梦,称法海是“以侍皇子得过”。从法海一贯嫉恶如仇,刚直不阿的处事风格,以及同坚决反太子的允禵等人关系很好等情况看[注:按,康熙五十七年允禵率师西征后,法海奉旨“赴西宁军前效力”。雍正继位后,称法海“至西宁,遂与允禵私相交结。允禵为大将军时,时,种种贪纵不法之事,法海并不劝阻。及朕即位后,令允禵来京,法海乃军前效力废员,未奉朕旨,即潜至京师。”参见《上谕内阁》,雍正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他对皇太子允礽不会有好感,或者曾为允祥在倒太子的行为出谋画策。
《皇清通志纲要》载: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皇太子、皇长子、皇十三子圈禁……十一月,上违和,皇三子同世宗皇帝、五皇子、八皇子、皇太子开释。”该书作者系允禩之子弘旺,他将允祥同废太子及皇长子允褆并列,与其他皇子相区别,从而透露出允祥在一废太子事件中过愆甚重。但后人也因此而产生误解,认为皇十三子允祥从此被长期监禁,直至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正月才放出。事实上,允祥不久就被释放,翌年(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康熙帝巡塞外,他在在随行皇子之列。但此次康熙帝将他带在身边,绝非示以宠爱,而是具有防范之意。
四十九年(1710年)六月,康熙帝在允祉、允祥和允禵3人的请安折上朱批:“胤祥并非勤学忠孝之人。尔等若不行约束,必将生事,不可不防。”可见,允祥虽被开释,但康熙帝对他已失去信任,故令允祉、允禵等皇子加以管束。允祥与其他皇子一起恭阅上述朱批,所受刺激之大,尴尬羞愧之状,皆不言而喻。他之所以自此谨言慎行,敬恪有加,以终其生,可以从这里找到部分答案。这便是雍正帝所言康熙帝对允祥的“随即鉴宥”。
由于心情郁闷,允祥终于患病,“湿素毒结于右腿,膝上起白泡,破后成疮,时流稀脓……”。此症时好时坏,经御医反复医治,很长时期未愈。康熙帝是位慈父,尽管对允祥十分不满,但对儿子的病痛仍记挂在心。他支塞外时,经常在给皇子们的朱批中问询此事,并亲阅御医奏折,对治疗做出具体指示[注:满文朱批奏折4件,胤祉等奏,康熙五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六日初六四日、六月初六日、康熙五十一年(无月、日)。按,由于种种原因,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后皇子们的奏折保存下来的极少,故允祥此症于何年痊愈不详]。自四十九年直至六十年(1710—1721年)期间,允祥始终未曾随皇父外出,因腿足疾患行走不便,当是主要原因。
根据有关情况判断,允祥曾是皇子中反太子派成员之一,并在一废太子事件中遭受挫败。胤禛继位后,允祥虽然备受倚重,但却谨恪有加,竭心辅佐,与年羹尧、隆科多两人恃宠妄为的作风,形成鲜明对照。因此,胤禛对允祥评价极高。允祥之所以对于新帝的宠任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既是由于他自幼对胤禛的性格作风极其了解,深知这是其得以自保的惟一良法,同时也表明,康熙四十七年的重大挫败,对允祥的作风与性格影响之大,直至终生。
值得注意的是,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雍正帝在斥责曾跟随允禵出征,并被保举为将军的宗札布时说:“如今尔言怡王(指允祥)为平常之人,无所知识,却将国事交付伊办理,何能治理好?尔之此言,是否言及于今?是否诅咒国家?若言怡王,自幼强健聪慧,人才优良,皇父优加恩宠,此事举国皆知。怡王并非胆大妄为之人,从无非分之念。怡王对皇父尽以子道,对二阿哥尽以臣道。由于与二阿哥好,横遭大阿哥妒忌、陷害,因而株连于二阿哥。自被株连后,多年来惟感激皇父之恩,而对允就题等人胡闹之事,从不过问,亦不敢越雷池一步。怡王从不使皇父担忧,此事众人亦皆知。”按照雍正帝的上述说法,允祥是因“与二阿哥好,横遭大阿哥之妒忌、陷害”,而开罪于康熙帝。对此须做分析。
首先,允祥如果真是与皇太子允礽关系亲密,同反太子派成员之一胤禛站在相反立场上,那么他们两人绝不会自幼如此要好,平日居京“晨夕聚处”,扈从塞外“形影相依”。
第二,据《清圣祖实录》载,自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至四十七年(1708年)的10年内,康熙每年夏秋去塞外行围、巡视所带皇子中,都有皇太子允礽及皇长子允褆、皇十三子允祥等3人,而其他皇子却是间在其中,并非每次必往。这是皇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矛盾日趋尖锐的10年,而巡视塞外,则是康熙帝每年外出活动中历时相对最长者,显然,他携太子同行,是因不放心让太子独自留在京师,至于固定地选带两位皇子,令其随扈前往,长侍身边,不仅只是示以器重,还有以之暗中监视、牵制皇太子,加强对自己的护卫之意。当三十六年(1697年)后皇储矜持日渐公开化,特别是三十九年(1700年)索额图家人密报他有不轨之心后,康熙帝对此戒备,是完全必要的。之所以在诸子中挑选允褆与允祥,一是他们两人都精于骑射,武功出众;二是康熙帝深知他们与皇太子不合,因而不会予以庇护或与之同谋;三是允祥十分精细,作风较为踏实,允褆勇悍有余而乏沉稳,两人恰成互补之势。如果允祥同允礽关系密切,岂能为康熙帝选中,而且历10年不变?
第三,如果确如雍正帝所言,那么,当大阿哥允褆被圈楚,允礽复立为皇太子后,因太子而受委屈的允祥也会得到相应的嘉奖,封以爵位,而不会反被康熙帝打入另册,与其他皇子区别对待,甚至在一废太子事件早已完结后,仍不为康熙帝所原谅,被斥之为“并非勤学忠孝之人”。封建时代,如果皇帝认为某位臣子不忠不孝,其贬责之重,非同一般,仅此一语,即可致后者于死地。倘若允祥只是犯有一般过错,爱子如命的康熙帝,绝不会出此恶言。
因此,雍正帝所说允祥开罪于康熙帝的缘故,无法令人相信,但允祥从此退出反太子派,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则确乎如此。
皇十四子允禵生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自幼长在皇父宫中”,“深受皇父疼爱”[注:满文朱批奏折,胤祯奏,康熙五十八年正月十九日]。按,根据胤祯在该折中所谈情况看,他很可能与其兄胤禛一样,自幼是由康熙帝亲自抚养]。当他娶妻完婚后,康熙帝仍让他与福晋一起住在皇宫内,以便着意培养,而非如同一般皇子,婚后大都分府居住。
青年允禵有两个很突出的特点。
首先是很有才干,这一点颇为十分爱才的康熙帝所看重。允禵曾在给皇父的奏折中写道:“臣之本事才能,从小既为皇父稔知。”他出任抚远大将军后,康熙帝对青海蒙古王公说:“大将军王是我皇子,确系良将,带领大军,深知有带兵才能,故令掌生杀重任。尔等军务及巨细事项,均应谨遵大将军王指示,如能诚意奋勉,即与我当面训示无异。”在皇九子允禟眼中,允禵“聪明绝世”,“才德双全,我弟兄们皆不如”[注:《文献丛编》第3辑,《允禩允禟案·秦道然口供》;第1辑,《允禩允禟案·雍正四年·何图口供》]。从《延芬室集》中集存的允禵诗稿看,他的诗才一般,不过其汉文书法却很漂亮,满文更无足论,曾受到皇父的称赞,并让他在所赐御扇上题字送人,以作笼络人心之用。
胤禛继位后,称允禵“赋性糊涂,行事狂妄,至奸诈阴险之处,则与阿其那(指允禩)、允禟相去甚远。因阿其那、允禟多方笼络,允禵堕其术中,受其指使,不知悔司,设令伊一人独处,则才具庸劣,断不能独为一事。……”允禵确有率直急躁的个性特点,对允禩也曾“倾心悦服”,但他绝非“才具庸劣”面无主见者。胤禛有意将其弱点予以夸大,甚至极力宣扬允禵的能力较允禩、允禟为低,旨在掩饰允禵是康熙帝晚年所属意者这一重要事实。
允禵的另一特点,是十分率直,喜怒见于形色,这是同其胞兄胤禛截然不同处,并因此而为康熙帝所欣赏。康熙帝一贯认为,“朕观人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好,便有才学何用。”“人当以立品为主,学问次之”,而心术与人品的优劣的重要标准在于为人是否坦诚。他说:“存心行事,贵在诚实,开诚示人,人自服之。若怀诈挟术,谁肯心服耶?”为尊者当“推心置腹以示人,阴刻何为。”并特意强调:“朕之喜怒,无不即令人知者,惟以诚实为尚耳。”允禵在一废太子事件中曾不顾皇父震怒,力保允禩。他担任抚远大将军不久,在进藏时间问题上一度与康熙帝发生意见分歧,遂即坦然奏明,敢于坚持己见,但一当被皇父所说服,认识到自己莽撞而乏周全处,便转而坚持执行康熙帝旨意,为清军收复西藏做好充分准备。其后,允禵又不惧艰险,坚持请示亲自率军进藏,与朝臣中普通存在的对西征之役的强烈畏难情绪,形成截然对照。雍正年间他成为胤禛的主要政敌之一,在被拘禁四年多后,仍“悍傲如昔”。允禵在不同时期,不同处境下的表现,反映出其鲜明的处事风格,即较少掩饰,直爽坦诚,勇敢强悍。这些作风特点,与雍正帝所言“见义必赴,临阵必先,若征兵选将之时,己不得与,则深以为耻,或以疾病衰颓,而卒于床第间妻子之手者,则以不得致命疆场,为有生之大恨”的“满洲旧俗”,有不少吻合处。清朝入关半个多世纪后,英勇尚健的民族特性尽管已为很多皇室贵骨所遗落,但却仍然保留在允禵的性格中,并时时处以顽强地表现出来。
二废太子后康熙帝选择皇位继承人时,在同样很有才力,同样禀性急躁的胤禛、允禵这对同胞兄弟中,弃深有城府且狡黠多变的前者,属意于率直无畏有余,沉稳略显不足的后者,除去其他因素外,或许与他对于正在逝去的满族特有民族性格深怀眷恋的文化情结,有着某种关联。


“帐殿夜警”与皇长子等在一废太子中的作用

四十七年(1708年)五月,康熙帝像往年一样起程巡视塞外,皇太子与部分皇子随行。直至是年八月底之前,现存满文档案及官修史书等记载中,尚未发现皇储矛盾激化的迹象。九月初四日,康熙帝由塞外返京途中,突然作出废黜皇太子的决定。
九月初五日巳时,康熙帝给留京诸皇子的密谕送至,上面写到:“此旨一到,三阿哥(允祉)、七阿哥(允祐)、十阿哥(允礻我)立即起程前来,有紧要之事!八阿哥(允禩)与四阿哥(胤禛)一起(留守京城)办事。不可耽延片刻!”允祉等3位皇子当即于午时出发,“尽全力速往”。这是现存满文档案中,直接反映一废太子事件的惟一记载。
一废太子的决定做出不久,康熙帝曾分别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阐述废黜皇太子的原因。综合而论,他所列举的皇太子不轨行为,即促使他作此决定的根据,主要是3个方面:一是肆恶虐众,专擅威权;穷奢极欲,不择手段索取财物;二是于夜间潜至康熙帝营帐,裂缝窥伺,心怀叵测(即“帐殿夜警”);三是对于随从皇父出巡塞外途中病亡的十八阿哥允祄毫无友爱之意,受到皇父责备后并无疚愧,“反忿然发怒”。
允祄是四十七年(1708年)跟随康熙帝出巡塞外的皇子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因患急性腮腺炎去世时,刚满7周岁。让童年皇子参加行围,长途跋涉,风餐露宿,这在一般人看来是难以想象之事,体现出康熙帝独特的教子方针。允祄于八月中旬生病后,康熙帝焦虑万分,将病儿抱在怀中,不分昼夜,亲自照料,并急令允祉等从京城速派御医为允祄疗治。允祄的病一度有所好转,康熙帝欣喜若狂,八月十十二日在给京皇子的信中说,自己因此而仿佛获得新生。不料,九月初二日晨,允祄之病急剧恶化,初四日去世。
允祄病危后,康熙帝焦急万分。然而身为兄长的皇太子,却对幼弟漠不关心,其极端自私的本性完全暴露,给予康熙帝很大刺激。这成为一废太子的导火线。自然,仅由于此,尚不足以促使康熙帝做出废黜决定。
生杀予夺、奖惩责罚之权,乃皇帝独掌,皇太子允礽任意凌虐王公大臣的行为,是侵夺了皇帝的权力。皇帝是天下财富的第一占有者,掌握对中央及地方财政的绝对支配权。康熙帝说:“允礽所用,一切远过于朕,犹以为不足,恣取国帑”;允礽扈从南巡时,“辄强勒督抚大吏及所在官司,索取财贿,所用宵小匪类,尤恣意诛求,肆行攘夺。……既已苛索外吏,复夺取外藩入贡马匹等物,私用内外库帑,为数甚多,流毒臣民,安所底极。”允礽的上述行为,是对康熙帝财政大权的侵犯,同时也部分干涉行政大权。不过,允礽的“虐众”与“奢费”对皇权的侵夺,终究具有渐进性,与其图谋抢班夺权而对皇权构成的直接威胁,不能等量齐观,因而亦非一废太子的关键性原因。
致使康熙帝无法再对允礽予以包容,终于做此抉择的真正缘故,是他认为允礽对己有谋害之心,他的人身安全已无保障。康熙帝于九月初四日宣布将废黜太子时,对此谈得十分明确:“更有异才,伊(指允礽)每夜逼近布城,裂缝向内窥视。从前索额图助伊谋大事,朕悉知其情,将索额图处死。今允礽欲为索额图复仇,结成党羽,令朕未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似此之人,岂可付以祖宗弘业。”
据《文贞公年谱》载,“时口外回鸾,于道,帐殿夜警,传闻汹汹。同僚或问公(指李光地)曰,事将奈何?公曰,吾与公未亲扈从,莫与见闻。而事起昏夜,真伪莫辨,上既天保巩固,惟有益广圣心,徐核其实,使蔽厥辜,毋伤天性之恩,以塞万世之议而已。”足见,当允礽夜至康熙帝帐外偷偷向内窥视而被侦知后,此事不仅于行在引起强烈反响,并很快传出京城,举朝震惊。受到皇帝精心培育的皇储竟有谋逆之心,对于众大臣而言,这一消息如五雷轰顶,难以置信。
然而,其后的事态发展证实,此情并非康熙帝所亲见,而是通过他人之口得知。谁是这一决定允礽命运的重要情报的提供者呢?从各个角度看,具备条件者惟有随扈皇子。
据《清圣祖实录》载,四十七年(1708年)五月随康熙帝巡视塞外的皇子,共有8位,他们是皇太子允礽、皇长子允禔、皇十三子允祥、皇十四子允禵、皇十五子允礻禺、皇十六子允禄、皇十七子允礼、皇十八子允祄。是年七月随皇父参加行围的皇子,仍然是他们8人。可是,满文档案证实,皇十四子允禵此次并未扈从康熙帝前往,而是始终留在京城。所以,康熙帝出巡塞外的4个月(五月至九月)期间,以皇三子允祉为首的留京皇子凡有集体奏报,署名皇子中必有允禵。事实上,允禵原在钦定随扈皇子之列,因临时患病而未成行。康熙帝走后10日,在给允祉等人的朱批中写道:“因今年口外雨水来得甚急,十四阿哥在路途中会很不安全,故停止前来。俟木兰时节,再酌情降旨。”七月初他又于朱批中说:“原先曾言让七阿哥(允祐)、十四阿哥(允禵)来木兰围场。伊等于朕处并无事,不必来了。勿再奏请。”
除皇太子允礽外,此行随扈的6位皇子中,皇长子允禔37岁,十三子允祥23岁,十五子允礻禺16岁,十六子允禄14岁,十七子允礼12岁,允祄8岁。允禺以下因尚年幼,他们在一废太子中对康熙帝的影响以及所能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况且他们均非反太子派成员(起码在当时),与太子之间的矛盾并不突出。
在一废太子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成为反太子派与太子的第一次较量中打先锋之人,是皇长子允禔与皇十三子允祥。
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康熙帝曾在有关讲话中透露出允禔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如称“允禔既将人(指允礽)毁谤,欲置之死地”;“允禔所播扬(允礽)诸事,其中多属虚诬”;朕“今每念前事(指做出废太子决定),不释于心,一一细加体察,有相符合者,有全无风影者。”
康熙帝宣布将废黜皇太子的第六天(四十七年九月初九日),对随扈大臣们说:“今岁有事,朕已豫知。朕意中时若有一事将发者,曾向允礽言之。今岁朱三、一念和尚事发后,允礽奏曰:‘皇父之言验矣。’朕谓之曰:‘尚恐未尽于此也。’彼时亦不知所发何事,而不意竟有此事也。”这段话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康熙帝决意废黜太子,并非事前已有谋划,而是带有很大突发性,是他得到有关信息,特别是太子将对自己进行谋害的消息后,在极度激愤之下,做出的断然之举。
康熙帝后来反复强调:“朕前因灼见允礽行事颠倒,似为鬼物所凭,筹度周祥,始行拘禁,并非听信人言而为此也。……凡事皆朕真知灼见,当斩者斩之,当罪者罪之,并未听信人言而为此也。”“前执允礽时,朕初未尝谋之于人,因理所应行,遂执而拘禁之。”“皇太子……有类狂易,朕特命拘禁之,初未尝谋之于人。”废黜皇太子的决定,的确是由康熙帝独自做出,可是,信息是决策的先导,是康熙帝做出决策的基础。上述话语,暴露出康熙帝想极力掩饰因听信允禔等人“毁谤”,而仓促做此重大决策的唐突之处,其实只能收到相反的效果。
当然,此前皇储关系已处于逐步恶化中,康熙帝对太子有着隐忍20年的积慰藉由允礽在十八阿哥重病时的表现,使本因幼子之病而早已心力交瘁的康熙帝,受到更重的精神打击。痛惜与失望之下,有关允礽欲行谋害的密报,会使他对允礽的愤恨程度急剧上升,从而做出废黜决定。所以,皇储矛盾的长期积累与允礽对允祄的无情无义,固然是康熙帝一废太子的重要原因。但对此起有促成作用的因素,还是允禔等人关于皇太子于康熙帝有不轨之心的密报。
根据现存史料提供的情况分析,所谓“帐殿夜警”,发生在四十七年(1708年)八月底至九月初四日之间,更大可能是当九月初二日允祄病危,心情极坏的康熙帝对允礽加以斥责,允礽恼羞成怒,皇储关系陡然紧张的前后。因康熙帝“前命直郡王允禔善护朕躬”,允禔住在皇父御帐近地,负责保卫其安全,也就具备侦知(或目睹)允礽的有关行为,并首先密报康熙帝的客观条件。然而,康熙帝既然深知大阿哥“秉性躁急愚顽”,“气质暴戾”,怎能放心让他独膺此任?协助允禔一起卫护康熙帝的首选者,是此次随行皇子中除皇长子、太子外年龄最长的皇十三子允祥。
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起,康熙帝每次离京外出,都要带上皇太子允礽、皇长子允禔与皇十三子允祥,四十七年出巡塞外时依旧如此。允祥与允禔禔一起受命护卫皇父,当然也是帐殿之警的目睹者或侦知者。他有很大可能曾和允禔共同揭发此事以及允礽的其他问题,在促使康熙帝做出一废太子决定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而四十七年九月返京后,与允礽、允禔等一起被拘禁,而非像此次随扈的其他皇子允礻禺、允禄、允礼等人那样,并未受到任何牵连。这也是导致康熙帝对允祥的印象发生根本性改变,认为他不忠不孝的主要原因。
还应看到,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乌兰布通战役中,允禔因与伯父福全不和,遭到康熙帝严厉斥责后,虽然仍旧较受皇父信任,三十七年(1698年)又能被封为郡王,但康熙帝对他已有一定成见。倘若四十七年(1708年)巡视塞外途中,只是由他一人独自在康熙帝面前揭发允礽礽,康熙帝不会全信,其言对康熙帝产生的影响,将打一定折扣。但允祥与允禔相配合,两人的揭发作为双证,对于康熙帝的影响就会很不一样了。
不过,允禔与允祥不同的政治地位(允禔是郡王,允祥无爵位)、作风特点及其排行、年龄等因素,又决定了允禔在对皇太子揭发中居主要位置,采取更为直截了当的方式,而允祥处于相对从属位置,采取较为婉转的方式。因此,太子复立后,允禔所受惩治,较允祥重得多。
康熙帝多次指斥允禔播扬皇太子之恶的表现时,不可能不涉及到皇十三子允祥。但雍正朝官修史书中,对允祥于一废太子中的表现一概隐而不录,主要是为避免由此对雍正帝产生不利影响。倘若如实记录与雍正帝关系最好,深受雍正帝倚任,并得到他极高评价的允祥曾参与“毁谤”皇太子的活动,雍正帝极力树立的自己与反太子派毫无干系的形象,就会难以保持。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康熙帝出巡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使允禔、允祥得以借机揭发皇太子,并促成康熙帝做出废黜的决定。虽然无从判断他们与在京反太子派成员,如允禩、允禟等人之间,有否联络,是否得到配合,但可以肯定,此举代表了反太子派成员,特别是部分年长皇子对皇太子允礽的反对态度,其倒太子行为的实质,是反太子派与太子之间的权力角逐与生死较量。
“帐殿夜警”是否实有其事?
按照清廷御营制度,随扈大臣皆国境线皇帝营帐环居,以便于往召差遣。其环列顺序极为严格,“(距帐殿御幄)最前为王公,次大臣侍卫,其次大小官员扈从人等,皆按旗分品秩安立营帐。”皇太子允礽的住处,当亦位于中心位置,距康熙帝尤近。由于皇储关系已十分紧张,又因十八阿哥事招致父怒,在忐忑不安心情的驱使下,允礽本人于夜间至皇父帐前窥视动静,或于平日派其亲信侦察康熙帝起居,探听有关消息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这是皇储矛盾日趋尖锐,父子之间已无信任的反映,暴露出允礽自感前途未卜却又能束手无策的一种恐慌心态。康熙帝做出废黜皇太子的决定后,曾单独召见李光地,当后者问及帐殿夜警时,康熙帝并未不论。可见此事确曾发生。
但是,允礽不大可能有谋父之念。作为儿子,允礽在其34年(康熙十三年至四十七年)的人生历程中,深深感受到皇父对己疼爱之至,宽容之至,他对慈父的亲子之情,尚未泯灭。然而,作为皇太子,他又极其重要欲完成由储君角色向皇帝角色的转变,而皇父的健在,则是这一转变进程中无可逾越的障碍。加之他的种种行为全然不符合皇储角色规范与皇父的期待,他与康熙帝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然而,他也很清楚,皇权的支持与庇护,是他用以抵挡反太子派力量的坚固盾牌。因此,在角色冲突引起的心理矛盾与斗争中,允礽既对皇父极为不满,并以各种方式极力探听皇父的言行举止,同时尚不愿更不敢对皇父下毒手。他在康熙帝宣布一废太子的决定后说:“皇父若说我别样的不是,事事都有,只是弑逆的事,我实无此心”,并请求负责看守他的皇长子允禔、皇四子胤禛转奏康熙帝。允禔、允祥揭发此事时,显然加以夸大、渲染,致使康熙帝对自身的安全产生忧惧。当他于九月十六日返京后,逐渐从激怒的状态下冷静下来,并经过周密调查后,对于“帐殿夜警”有了比较客观的看法,否定了允礽意在谋逆的判断。
允禔在一废太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还表现在其他方面,下文将予以论述。


满汉传统观念的冲突与复立太子

此次反太子派与太子的较量中,决定双方胜负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争取到皇权的支持,即康熙帝的首肯。因反太子派首先发难,揭发太子,一度获得康熙帝的认同,并促使他做出废黜皇太子的决定,皇太子一方被置于十分被动的境地,一时间双方胜负似乎已成定局。但事态发展轨迹,却比反太子派所期望的,要曲折得多。
康熙帝宣布废黜皇太子的决定不久,相继发生的三件大事,促使康熙帝在废黜太子问题上的看法,产生了很大变化。
其一,允礽被拘禁后,“允禔曾奏言,请立允禩为皇太子,伊当辅之。”允禔还奏称:“允礽所行卑污,大失人心,相面人张明德曾相允禩后必大贵。今欲诛允礽,不必出自皇父之手。”这一情况引起康熙帝的高度警觉,使他认识到储位之争的极端复杂性与残酷性,以及允禔、允禩等人对储位怀有强烈的觊觎之心。
其二,相面人张明德“于皇太子未废之前,谋欲行刺”事件被揭露。因“贝勒允禩闻张明德如许妄言,竟不奏闻”,康熙帝将“允禩革去贝勒,为闲散宗室”。此事也使康熙帝产生很大震动,认为允禩为谋取储位,已达到不择手段的地步。
第三,由于众皇子反对太子允礽、拉党结派、争夺储位的严重程度,无不大大超出康熙帝的意料,有的重要情况为其闻所未闻,加以太子被废黜,朝中人心惶惶,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势将危及王朝统治。正在这一关键时刻,皇三子允祉于十月十五日揭发皇长子允禔曾暗中指使蒙古喇嘛巴汉格隆以巫术镇厌皇太子,康熙帝派人“掘出镇厌物件十余处”,这为康熙帝认为允礽因鬼物附身而言行反常,提供了有力根据。他立即“派人将允禔严加看守”,随后又下令:“允禔著革去王爵,即幽禁于其府内。”允禔的政治生涯从此结束。反太子派失去一位颇有能量的干将,形势开始向有利于废太子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允礽本人及其下属人员,也立即采取行动,对康熙帝的有关举措予以密切配合。“十月十七日,查出厌鬼废皇太子之物,服侍废皇太子之人奏称:‘是日废皇太子忽似疯颠,备作异状,几至自尽。诸宦侍抱持环守,过此片刻,遂复明白。废皇太子亦自惊异,问诸宦侍,我顷者作何举动?’”由于查出镇物,病根已除草剂,允礽“渐已清爽,亦自知其罪,谓理当拘絷 ,其随从之人,亦以为允当。”当康熙帝两次召见废太子,“询问前事,允礽竟有全然不知者。”康熙帝于是得出结论:“朕从前将其诸恶,皆信为实,以今观之,实为厌鬼而然,无疑也。”

随后,康熙帝认为“一切暗中 煽,悖乱行事,俱系索额图父子”,允礽亦步亦趋,将责任全部推到索额图身上,“奏言其向时悖知己,皆由伊等为之”。当康熙帝复立之意甚明,于诸大臣前释放允礽,并让他公开表态时,允礽则禀照康熙帝的意图,称“皇父谕旨,至圣至明,凡事俱我不善,人始从而陷之、杀之。若念人之仇,不改诸恶,天亦不容。今予亦不复有希冀,尔等众人,若仍望予为皇太子,断断不可。”父子二人配合得十分默契。
康熙帝在决意废黜太子后不久即已显现的悔意萌芽,经过一个月的发展过程,至此终于成熟并逐步明朗化。他转而认为允礽是无辜的,其狂易之疾乃允禔 诅所致。这为他本人的废黜之举,打了圆场,也不允礽的种种劣迹找到开脱。同时,诸皇子内部的复杂矛盾与储位之争,令他感到储位不可无人,否则将进一步促使诸子对储位暗怀希冀。
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康熙帝产生复立允礽之念,并对众臣做出一系列暗示。如十月二十三日自南苑返宫当天,先后召见皇八子允禩及废太子,并将此告知众臣,又传谕说:“自此以后,不复再提往事”,废太子安养于感安宫中,“朕念之,复可召见,胸中亦不更有郁结矣”。康熙帝借此向大臣们传递的重要信息是,废太子事已完结,所有事端皆皇长子允禔之赤。于是,立即有大臣闻风而动,顺承其意,“为废皇太子条陈保奏”。十一月八日,康熙帝明确告知众臣,“今允礽之疾,渐已清爽”,将允礽本人及属下所言镇物掘出前后,允礽的相应症状与表现,一一明示众臣,并称“凡事皆在朕裁夺”;关于允礽废立之事,“朕自有定见”。
十一月初九日,刚刚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的汉族大臣劳之辨求功心切,上书保奏废太子允礽。康熙帝认为这是“将朕下旨已行之事作为己功”,令将劳之辨革职杖笞,逐回原籍。
至此,康熙帝欲复立允礽之意,了然于目,众皇子及朝臣无不明晓。
应当说,在复立允礽问题上,从康熙帝有关言行中反映出的下述思想,与汉族传统文化所代表的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是相符合的:
第一,继续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仍然坚持以嫡长身份作为择选皇储的首要标准。翌年三月康熙帝在复立允礽为皇太子的告天祭文中说:“深维国本,统绪攸关,建立嫡子允礽为皇太子,历有三十余载。……臣诸子中,驳船礽居贵。虽被镇厌,已渐痊可。……谨于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九日用申虔告之仪,复正储君之位。……”
第二,排队一切干扰,极力维护皇权的高度集中。一废太子期间,康熙帝反复明令诸皇子与众臣“只遵朕旨而行”,“朕如何隆旨,尔等如何遵行”。他认为自己已做到“亲握乾纲,一切政务,不徇偏么,不谋群小,事无久稽,悉由独断。”
但另一方面,康熙帝的头脑中,还有较深的满族“淳朴旧制”的烙印,这突出地表现在他竟采用满族入关前推举新汗的传统方式,作为复立允礽为皇太子的首要步骤。
十一月十四日,康熙帝在畅春园台集满汉文武众臣,明令除大阿哥允禔以外,“于诸阿哥中举奏一人(为皇太子)”,“众议谁属,朕即从之。”这种做法显然是受到后金暑期八王(八和硕贝勒)共同推举新汗的权力交接模式影响,二者之间具有一定承袭关系。其实质,是以满族传统政治中的推选嗣汗模式为表,行代表汉族宗法观念的嫡长子皇位继承制之实。因为在康熙看来,他既然已多次暗示,众臣当心领神会,所推选者必为允礽无疑。通过众臣公举,由他批允的程序复立允礽,可免除其本人落下在国本问题上出尔反尔,反复多变之咎,从而得以保持令名。
完全出乎康熙意料之外,参加畅春园之议的全体大臣,竟一致保举皇八子允禩为皇太子。当场首倡者,是4位反太子派骨干人物,他们是领侍卫内大臣阿灵阿、内大臣鄂伦岱(翌年九月始任领侍卫内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揆叙、户部尚书王鸿绪。这是一次不同寻常之举,反映出一系列重要问题。
阿灵阿等人的倡议,得到在场满汉大臣的一致拥护,说明皇八子允禩在大臣中有很高的威信,乃众望所归。
从某些人的一贯言行看,很难说他们是反太子派成员,至多只是处于反太子派的国家级位置,然而却是允禩的坚定拥护者。例如致仕大臣国舅佟国维与首席满洲大学士马齐,当众臣会议之际,他俩并未在场,但“暗中喻众”,“倡言欲立允禩为皇太子”,对满汉众臣具有很大影响力,在公举过程中扮演了并未出场的重要角色。尤应一书的是,早在康熙帝暗示众臣将复立允礽,并随即有人紧随其意,保举允礽时,佟国维竟不顾可能招致杀身之祸的严重后果,“舍命陈奏”,请求康熙帝不要复立允礽,“将原定主意熟虑施行为善”。这一冒死直陈,在朝内外赢得“盛赞”,人们称颂他不愧是“国舅大臣,不惧死亡,敢行陈奏”。然而四十八年(1709年)初,佟国维却因此受到康熙帝的痛斥。
当时,康熙帝之兄裕亲王福全已去世。福全去世周年(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忌日,皇子们向康熙帝请示,他们中间谁去伯父家中祭奠,康熙帝回答,除住在皇宫内的阿哥福晋外,所有皇子及其福晋,都应参加祭奠。足见,康熙帝十分重视诸皇子与伯父之间的伯侄情义,尽管后者已经故去。如果福全还分健在,并态度鲜明地保举允禩,康熙帝也会像对他的二舅佟国维那样,对福全大张挞伐,致使彼此间原有的笃厚亲情降至零点吗?无论怎样,福全的过早去世,对于允禩及其支持者来说是一重大损失,否则,众臣保举皇八子过程中,有康熙帝仅存的两位至亲长辈福全与佟国维相互配合,共同直陈力劝,即使难以如愿以偿,但康熙帝的反应以及最终结果,或许都会有所不同。
皇八子允禩在朝中的支持者人数甚多,基础雄厚,以满族重臣为主体(首倡的4人内除王鸿绪外都是满族大臣),其中不乏皇亲国戚。除去福全外,如佟国维既是康熙帝的二舅,同时也是康熙帝第三位皇后佟佳氏之低,他的另一女儿则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封为贵妃;鄂伦岱是康熙帝大舅佟国纲(康熙二十九年乌兰布通战役中阵亡)之子;阿灵阿是清朝开国名臣额亦都之孙,康熙初年四辅臣之一遏必隆之子,他的第一位姐姐做了康熙帝的皇后(孝昭皇后),第二位姐姐做了贵妃(温僖贵妃)。此外,揆叙是直至去世前仍深受康熙帝倚信的老臣明珠之子。明珠虽于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前夕去世,但从其子的鲜明立场以及他本人曾是太子党首要人物索额图的坚决反对者等情况看,他很可能也对允禩持同情、支持态度。王鸿绪是保举皇八子的首倡者中唯一位汉族大臣,他作为江南地主士大夫阶层的代表,特别是江南文臣在择选储嗣问题上的人心向背。
可以说,四十七年(1708年)十一月众臣奉命推举皇太子人选之际,康熙帝母家、其他外戚家、当朝重臣、功臣(权臣)后代以及汉族文人士大夫等各个利益集团的代表人物,一致保举允禩,与康熙帝的意志相忤。
这一强大阵容的人员构成,还有一个特点,既不仅不乏皇亲勋贵,而且其中不少人是朝中比较正派的大臣,口碑较好,颇有人望,将之喻为朝臣内的精英群体,当不为过。如福全与佟国维,都是身居高位却敏而好学,作风谦逊平易。[注:参见《圣祖御制文三集》卷25,《和硕裕亲王碑文》;卷45,《国舅佟国维六十寿诗以赐之》]康熙帝曾高度称赞揆叙,说他“学问甚好,为人甚是谨慎敦厚”;称王鸿绪“人品学问俱优”。[注:《康熙起居住》第3册,第2531页;第2册;第1118、1231页]马齐是满洲厌世内“能令汉大臣心服者”。[注:《清圣祖实录》卷268,康熙五十五年五月辛酉]被人称之为“人杰”[注:《清世宗实录卷64,雍正五年十二月丁亥]的阿灵阿,自康熙四十年(1701年)始任领侍卫内大臣,四十四年(1705年)兼任理藩院尚书,直至五十五年(1716年)十一月病逝前,一直担任这两项重要职务。在众臣保举储君问题上,这些人能够一呼百应,绝不是偶然的。
另一值得重视的的情况是,坚决主张立允禩为皇太子之人,如阿灵可(满洲镶黄旗)、鄂伦岱(满洲镶黄旗)、揆叙(满洲正黄旗)、佟国维(满洲镶黄旗)、马齐(满洲镶黄旗)等,全部是两黄旗大臣。他们不仅一致坚决反对复立允礽,主张立皇八子允礻禩,而且还与包括下五旗王公在内的满族大臣形成联合阵线,共同抵制康熙帝旨意。
康熙帝对皇八子允禩的印象原本很好,直至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初做出废黜皇太子的决定后,仍很信任允禩,命其轰动一时内务府总管事,以替换原内务府总管,允礽的乳公凌普,并让允禩同皇四子胤禛一起负责值守京城。由于允禔荐举允禩为皇太子,引起康熙帝的极大反感。是年九月底,康熙帝就允禩查办凌普家产时予以包庇事,斥责允禩“到处妄博虚名”,“是又一出皇太子矣,如有一人称道汝好,朕即斩之,此权岂肯假诸人乎!”十月初处理张明德案时,将允禩革去贝勒,降来闲散宗室。十一月中旬,康熙帝于群臣面前释放废太子允礽,明示将复立允礽为太子的意向。同月末,允禩被恢复贝勒爵位。
尽管如此,当康熙帝屡屡暗示众臣拟复立允礽后,众臣却明知其意而违之,一致保举不久前还遭到其痛斥与惩处的皇八子允禩。在皇权高度集中与强化的总体背景下出现这种反常现象,其实有一定程度的必然性。
保举储嗣时,诸皇子不得参加,满族大臣则是主角,而其中佟国维、阿灵阿等人,又起着核心作用。客观而论,虽然储君人选与这些大臣的切身利益确有一定联系,但相对诸皇子而言,这种利益关系毕竟是间接的,所以并不是决定其保举人选的首要因素。
佟国维、马齐、阿灵阿、鄂伦岱、揆叙等满族重臣,明知康熙帝之意而相违背,慨然以身家性命与皇权相抗衡,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使然。
首先,他们摒弃暴戾恣睢,在储权的腐蚀下已彻底堕落,无可救药的允礽,推举为众臣公认的皇子中最贤者允禩,主要是从清朝全局利益出发,从巩固清朝统治的目的出发,体现出对皇权的忠诚。在此事关王朝命运的关键问题上,他们采取为高度集中的皇权所不容的方式,舍身为康熙帝“效命”,这实在是一个历史性的悲剧。
次之,他们仍受到满族传统政治制度的很大影响,认为康熙帝令大臣共同推举储君,理所应当,自己身为大臣秉公推举乃义不容辞。因此,康熙帝之旨甫下,“文武大臣分班列坐”,当有人提出:“此事关系甚大,非人臣所当言,我等如何可以推举”时,阿灵阿等则曰:“顷者面奉谕旨,务令举出,毋得渎奏。”并倡言推举皇八子允禩。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代表了汉满传统政治理念的分野,前者严格遵循君为臣纲的准则,唯君言是听,唯君意是行,将所谓推举只是视为走一过场,即使举荐,所推之人亦是皇帝所暗示者。而按照后者的价值判断与行为准则,大臣当认真推举自己认为适宜的储君,皇帝应欣然接受推举结果,正如康熙帝事前所言。
复次,这些满族重臣的思想,尚未受到嫡长子皇位继承制的严格束缚,汉族传统伦理准则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核心体现,即宗法嫡长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尚未确立。
显然,众臣推举允禩,乃是遵循择选储嗣应以德才作为首要标准的满族传统理念,并未考虑被推选者是否具有嫡长身份。这种弃嫡选贤的主张,同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制定八王共治制时向八王提出的择储原则,即“择其能受谏而好善者立之”,在本质上并无区别。
康熙帝得知保举结果后,震惊之下,极为恼火,立即自食其言,以“八阿哥未尝更事,近又罹罪,且其母家亦甚微贱”为由,断然予以否定。他之所以厌恶允禩,最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允禩在众臣中威信过高。对于 这一点,康熙帝也并不避讳,曾坦言道:“凡朕所宽宥者及所施恩泽处,(允禩)俱归于己,人皆称之,朕何为之,是又出一皇太子矣。”四十八年(1709年)初,康熙帝说自己“听政四十九年,包容之处甚多,惟于兹事(指众臣保举允禩事)忿恚殊甚……气忿成疾”。诚如斯言,若允众臣所举,“则立皇太子之事,皆在尔诸臣,不由朕也”。更重要的是,康熙帝不能容忍一个威信甚高,几可与之相埒的皇位继承人存在。两相比较,他宁肯让人心尽失的允礽重获储位。所以,当众臣保举允禩的第三天(四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康熙帝便当着众人之面,释放废太子,以明示复立之意。
康熙帝在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过程中遭到重大挫败后,其继承实施这一制度的信念并未动摇。他牢牢掌握立储大权,在储嗣人选问题上独断专行,强迫众臣绝对服从他的意志。可是,康熙帝又令众臣推举皇位继承人,希望通过这种符合满族传统制度与习俗的做法,掩饰自己在太子问题上的种种失误。这些思想与行为的自想矛盾处,恰恰反映了满汉传统思想观念在康熙帝身上交互影响和作用,以及两种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之间的冲突和斗争。
从各个角度衡量,深孚众望的皇八子允禩,是相对理想的皇位继承人选。在皇权高度集中与强化的客观形势下,如果允禩被立为皇储,他本人及其举朝拥护者,并非必定会对康熙帝构成更为严重的威胁。然而,康熙帝首先是从如何有利于维护其个人绝对权威这一目的出发,其复立允礽为皇太子,无疑是将清朝的未来,手艺付给一位丧尽人心之人。这才真正是置国家的前途、命运于不顾,暴露出作为历史名君的康熙帝,十分自私与虚伪的一面。
一废太子的整个过程中,尽管出现满汉两种思想观念的冲突与较量,但康熙帝始终总摄全局,牢控众臣,即使是令众臣保举,也必须完全顺从其意,否则便出尔反尔,任意食言,强制众人服从。这种情况,反映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与强化。
以佟国维等人为代表的满族大臣违背康熙帝意愿,反对复立允礽而力举允禩,虽然这一行为与皇权集中与强化的发展态势相违背而必败无疑,但表现出敢于与皇帝的错误决策相抗争的气概,委实难能可贵。也可以说,这是清朝入关后,满洲贵族最后一次依据满族传统的价值标准,阐明自己的政治观点与立场,与高度集中的皇权进行抗争,虽然失败,却带有些许悲壮色彩。
康熙帝废黜太子及诸皇子的储位之争,本已引起朝中很大震动。此时,在是否复立允礽问题上,康熙帝与大多数朝臣之间出现分歧,于是群情哗然,议论纷纷,“大臣、侍卫、官员等,俱终日忧虑,若无生睡者。”这一状况使康熙帝深感不安,他银屏于复立允礽为太子,也是为了稳定众臣之心。否则,朝臣的波动情绪及朝中紊乱势态,将会迅速蔓延到地方,出现严重后果。
至于一废太子期间汉族朝臣的表现与思想动向,如同王鸿绪那样积极参与者,毕竟 极少数。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康熙帝说:“九卿会议时,但一二人发言,众俱唯唯,其汉大臣则必有涉及彼之事,方有所言,若不涉及彼之事,即默无一语。……汉官议事,前人画题,后人亦依样画题,不计事之是非,但云自有公论。又有至画题已毕,始问为何事者。”应当说这也是大多数汉臣在废立太子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立场。此次推举皇太子时,他们仍然是按照满臣的意见行事,保举允禩。不过,其中仍曲折地反映出汉官对允礽的厌恶。大学士李光地的有关言行,在汉臣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李光地以为,“天下大事,果然太子狠(很)不好,却说万万动不得,难道举祖宗之天下而丧之,其可乎?”可是,他又认为“建储大事,义当决自圣躬,……唯宜天心独断。”这种在决定皇储人选问题上坚持应由皇帝独断,以维护皇权集中的观念,显示出将礼法纲常奉为圭臬的汉族大臣,与深受满族传统观念影响的满族大臣之间很不相同处。
康熙帝令众臣保举太子人选之前,曾召见李光地,问询如何医治废太子之病,以作为即将复立允礽的一种暗示。但李光地却并未像康熙帝所期望的那样,在推举时将康熙帝此意透露给众臣。这种谨慎从事,善于自保的态度,同众多汉族大臣在一废太子中慎于表态,自甘充任配角的作风,是一致的。
作为一废太子事件结束的标志,康熙帝于四十八年三月复立允礽为皇太子,同时又晋封三、四、五子为亲王,七、十子为郡王,九、十二、十四子为贝勒。皇八子允禩仍被保留贝勒爵位。储权重新确立的同时,皇子的总体权势,进一步被提高,其政治地位更为巩固。康熙帝通过进一步重用诸皇子,以牵制皇太子的意图,十分明显。
经过一废太子事件,皇太子允礽势力犹在,但已大作元气。四十八年初,康熙帝严厉追求保举皇八子允禩一事,并对佟国维、马齐等人多次加以痛责,不过从整体看,朝臣中反太子派及其允禩的支持者的力量,并未受到实质性的削弱。康熙帝只是对其中个别者(如马齐、王鸿绪等人)予以一定处罚,其他人概未受到惩处。
还应看到康熙帝对于“最反对恢复皇太子(允礽)继承权的几位宠臣”尽管“很恼火”,但这些人毕竟是他一向倚信的股肱之臣,又多为皇亲国戚。康熙帝对其了解甚深。他虽然厉言斥责他们保举皇八子的动机乃“图谋专擅”,但其内心也很清楚,这些大臣都是对他忠心耿耿之人,主观上并不想与皇权相对立。因此,康熙帝在严责之下,又不忍重罚,对这些重臣仍然予以包容。
  除去汉族大臣王鸿绪外,力保允禩的大臣都是两黄旗满臣,而两黄旗依然是八旗的重中之重。因此,康熙帝对他们手下留情,也是从避免两黄旗人心浮动,以维持统治集团身段部的稳定、团结这一全局考虑。
上述做法还同康熙帝本人较为宽和、仁厚的禀性与为政风格,很有关系,大臣们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康熙帝为追查众臣保举允禩一事,于众臣前怒责马齐后,马齐并无畏惧之色,当着康熙帝及全体朝臣之面,“身作威势,拂袖而出”。翌日康熙帝指出此事,马齐还为自己进行了辩解。这说明他很了解康熙帝,后者尽管口称当诛,但并不忍心真的对他予以重惩。事实也是如此。事过境迁后,马齐逐步重受倚信,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复授武英殿大学士。马齐与康熙帝并无戚属关系,康熙帝对他尚且如此,宗室成员及外戚等人,更无庸论。所以,康熙极重亲情的禀性特点,成为一些人手中一件百试不爽的护身符。如康熙帝表弟鄂伦岱,倚恃表兄的宠护,在康熙帝面前一向十分随意,“敢于触犯”,“每事干犯圣怒”。康熙帝多次怒责鄂伦岱与允禩结党,甚至当面指斥他“实为可杀之人”,但“伊承旨之下,毫无畏惧,倨傲如故。”这些事例表明,皇权集中与强化的程度,与皇帝本人的气质、个性与作风,有一定关联。换言之,如果一废太子之际,皇权的独掌者是像雍正帝那样心胸褊狭,刻薄寡恩,不能容人之辈,那么,大臣们在此问题上的表现及其后果,都会有很大不同。
总之,众臣违背康熙帝的意愿,保举为康熙帝所不喜的允禩为皇太子,这一与当时皇权高度集中与强化的决体背景格格不入的现象,是在满族原有政治理念与传统习俗尚颇有影响,并与汉族立嫡立长观念发生冲突,以及康熙帝的禀性较为宽仁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下而出现。康熙帝轻而易举地否定众臣对皇八子的举荐,显示出皇权的绝对权威。
随着太子的废而复立,皇子中的反太子派阵营出现分化。允禔被革爵圈禁,允祥为康熙帝所厌恶,未得封爵,这两位对于一废太子事件的发生起有重要作用之人,皆为此而付出惨重代价,前者永远退出政治舞台,后者自此受到皇父的冷落。反太子派领袖人物允禩,虽然受到康熙帝的严厉打击,但威望犹高,势力仍存。
皇四子胤禛在一废太子中的表现,耐人寻味。他根据康熙帝的好恶变化,用计时转变立场,尽量与允禩等人保持距离,并在察觉康熙帝欲行复立允礽的意图后,多次在皇父前为废太子保奏。当康熙帝将胤禛屡次保奏废太子的情况明告众皇子与大臣,并对胤禛此举予以嘉赞时,胤禛却又矢口否认,从而透露出他怕因此而被反太子派指为两面作风,受到孤立的心态。至于他于皇父面前为诸皇子讲好话,旨在借此缓和与后者的关系,亦不失为一种高明手腕。
从更有利于谋取私利的角度看,胤禛在一废太子中的表现,较之其他皇子略胜一筹。所以,此后10余年内,他得到康熙帝的较大信任。可是,胤禛也因此而与反太子派及允禩的支持者结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广大朝臣对他的看法。他继位后,众臣以各种方式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反太子派与太子的第二次较量:二废太子

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允礽被复立为皇太子后,康熙帝“每日教训”,为之“心思用尽,容颜清减”,但允礽却让他磊失所望,“自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综观有关史料所显示的情况,储君复立后3年半期间,允礽骄奢縻费、残暴虐众等各种恶行,丝毫没有改变,康熙帝则隐忍包容依旧。
另一方面,太子复立后,皇储矛盾再度尖锐化,大臣们处于夹缝之中,面临两难的抉择。皇储矛盾如此直接地影响到众臣的心态与行为,乃一废太子前所未有。
对于众臣的尴尬境遇以及因此而形成的心理重岁,康熙帝一清二楚。他在二废太子时说:“至于臣庶不安之处,朕无不知。今众人有两处总是一死之言。何则?或有身受朕恩,倾向心主,不肯从彼,宁甘日后诛戮者;亦有微贱小人,但以目前为计,逢迎结党,被朕知觉,朕即诛之者。此岂非两处俱死之势乎?”“两处总是一死之言”,集中反映出太子复立后,皇储矛盾重新激化,朝中出现表面相一致,烊则对峙的两个权力中心。皇储互动关系的性质,正在迅速向恶性方向转化。
康熙五十年(1711年)六月,朝鲜使臣在返国后的报告中说:“皇长子(允褆)在囚四年,尚不许放。第三公主所嫁蒙古哈尔秦王又叛,今春捕囚京师。此外,诸子多有不合意事。故皇帝心甚不快,颇有乖常之举。大小臣僚如在针毡云。”按,三公主即康熙帝第五妇女和硕端静公主,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下嫁乌梁罕氏、内蒙古喀喇沁郡王札什之子噶尔臧,四十九年(1710年)去世。据《清圣祖实录》载,康熙五十年四月,噶尔臧因于公主丧事期间有霸占他人之妻等悖乱行为,被监禁在京,与朝鲜使臣所言稍有出入。康熙帝“心甚不快”乃是事实,但主要并非由于女婿之故,而是这时皇太子的问题有了新的发展。
尽管自太子复立后,康熙帝对储君的不满即已存在,但皇储矛盾的再次激化,仍然导因于反太子派的积极活动。不过,与一废太子有所不同的是,在第二次倒太子中扮演主角者,已非皇子,而是重臣贵戚与宗室成员。

1.反太子派的倒太子活动
反太子派与太子的第一次较量,以允礽废而复立而告终结。对此结果,反太子派是很不甘心的。胤禛即位后的一次讲话中,透露出下述情况:
“当日二阿哥(允礽)不仁不孝,贪暴昏庸,我皇考既已深悉,以宗庙社稷为重,知其断不可主神器,废储之举,早已断自圣衷,岂有以臣下设法捏造辈语,遂行废立之大事乎?乃阿灵阿等欲藉此机会,攘为己力,并鼓惑诸王,是以日夜谋为造作无稽猥鄙之谈,转相传达,以致皇考圣心愤懑,莫可究诘。此朕与阿灵阿、揆叙不共戴天之恨也。而揆叙挟其数百万家赀,与阿灵阿等合谋买嘱优童下贱,每与官民宴会之所,将二阿哥肆行污蔑。京城言语谓千金买一乱者,人所共知者也。……二阿哥昔在东宫,即朕亦谨守弟臣之礼,但于其乖谬之处,决不顺从,迹似强抗耳。阿灵阿等乘此之际,故为与朕和好之景,与众观之,而其一切行为,皆似出朕所指使者。无知小人不明大义,竟疑朕与二阿哥为难,谓阿灵阿、揆叙皆附和于朕。朕果如此居心行事,皇考岂肯以宗社大统付托朕躬乎!”
此言是指太子复立之后。揆叙之父内大臣明珠逝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月,在其生前,揆叙不可能越父管理家财。况且一废太子前,阿灵阿等人虽然对皇太子早有成见,但仍有较大顾忌,不敢公开议论储君之非。
从胤禛于一废太子期间,善于揣摩康熙帝意向,并迅速转变反太子立场来看,在其竭力与反太子派保持距离的情形下,不会暗中指使阿灵阿等如此行事。然而,阿灵阿等有意使众人产生这一印象,除去拟将所谓雍亲王的支持作为政治资本,以造声势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对胤禛在一废太子期间投机取巧行为的一种报复,让他有口难辨,陷于被动。所以,阿灵阿、揆叙也就成为反太子派成员中,除允禩等皇子外最为胤禛所痛恶者。虽然他们两人均于胤禛继位前去世,但唯独在他俩的墓碑上,胤禛勒令分别镌刻“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不忠不孝柔奸阴险揆叙之墓”等字样,以泄其恨。
  陈去康熙帝表弟、领侍卫内大臣、公鄂伦岱,领侍卫内大臣、公阿灵阿,翰林院掌院学士揆叙等满族重臣外,因保举允禩而以原品休致、回归江南的原户部尚书王鸿绪等汉族官员,也是倒太子舆论的重要传播者。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正月,苏州织造李煦密奏:“臣打听得王鸿绪每云:‘我京中时常有密信来,东宫目下虽然复位,圣心犹在未定。’如此妄谈,惑乱人心。……至于前所奏程兆麟、范溥,其两人每每乱言东宫虽复,将来恐也难定。“按,据李煦密折中说,程兆麟是徵州人,曾于陕西做过道员,“今往来苏州、扬州,招摇多事,时有闲言。”范溥是苏州藉,任山东东平州知州,“丁忧归里,自称熟于京师要路,亦有招摇不根之语。”李煦的密奏显示,当时已非个别汉官参与倒台太子的借古讽今2传播,这是一废太子前所没有的现象,表明部分满汉官员之间、朝中权贵与在野士人之间,在对皇太子允礽的看法上,具有愈来愈大的趋同性。倒太子舆论于苏扬一带的传播,也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江南士大夫阶层中一部分人,对于当朝皇位继承人选的态度。
阿灵阿、王鸿绪等反太子派成员通过种种渠道,广泛散布倒太子舆论,势必直接影响到满汉官员以及京师与江南士民对于皇太子允礽的认识。他们将康熙帝二废太子“攘为己力”,也是事出有因。至于所传播“蜚语”的内容,一是宣扬皇太子允礽之劣亦,二是透露允礽的储君之位并不稳固,随时可能再次被废黜。其实质是二废太子进行舆论准备。
对康熙帝做出二废太子决策起决定性影响的,还是反太子派的下述行为。
2.二废太子的导火线:景熙首告托合齐结党会饮案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十一月,多罗安郡王马尔浑去世。大约此后不久,镇国公景熙首告步军统领托合齐父子于马尔浑丧期内宴会及贪婪不法各款,由此揭开二废太子的序幕。
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初,康熙帝指责允禩“素受制于妻,其妻系安郡王岳乐之妇女所了,……(安郡王)其子马尔浑、景熙、吴尔占等,俱系允禩妻之母舅,并不教训允禩之妻,任其嫉妒行恶,是以允禩至今尚未上子。”景熙等兄弟子侄之间素不和睦,为争袭王爵互有矛盾,但因此支室与允禩有戚属关系,马尔浑、景熙等又与允禩同在满洲正蓝旗,所以,在满洲贵族之间权力分配与诸皇子的储位角逐中,他们有着荣辱与共的关系。
景熙逝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八月。吴尔占则是胤禛继位后允禩支持者中受到惩处的第一人。据《啸亭杂录》载:“饶馀郡王阿巴泰父子(按,阿巴泰即岳乐之父),略定河北,征讨吴逆,累功至安亲王。以其后嗣依附廉亲王允禩,故世宗斥其封。”雍正无年(1723年)三月,雍正帝以“无知妄知己,不安本分”为由,将景希(景熙)之子、吴尔占父子、色亨图(岳乐之孙)父子发往盛京;是年十二月,又斥责允禩因吴尔占等未能袭封王爵,“谗害离间宗室,动摇该王属下人等之心”,将袭封安郡王之本章发回,不准承袭。足见岳乐子孙是允禩的支持者,胤禛与之结怨甚深。
康熙帝得到景熙的告发,因“访寻未得其实”,暂时搁置。直至五十年(1711年)十月,开始处理太子党人后,方于五十一年命雅尔江阿、苏努、景熙等会同刑部详审此案。又命允祉、胤禛、允祺、允祐等皇子及阿灵阿、马齐等会同宗人府察审。最后,允祉等人得出“景熙首告各案俱实”的结论,并建议将托合齐凌迟处死。
总之,景熙对托合齐等人的揭发,具有复杂的政治背景,是允礽复得储位后,反太子派与太子的较量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对于查明太子党人谋为不轨等罪状,促使康熙帝最终做出二废太子的决定,起有重要作用。
下述情况证实,二废太子的进程中,反太子派成员自始至终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
五十一年(1712年)十一月,作为二废太子及审理太子党案结束的标志,康熙帝对部分皇子、宗室成员、领侍卫内大臣、近御侍卫等进行颁赏。赏银共分6等。
第一等各赏银5000两,受赏者除允祉、胤禛、允祺、允祐、允礻我等5位皇子外,还有3位宗室亲王,即和硕庄亲王博果铎、和硕简亲王雅尔江阿、和硕裕亲王保泰。保泰是福全之子,自幼受到叔父康熙帝的关爱呵护,被养育在内廷,皇上子胤禛奉父命“教其经书算法,率领行走”。保泰同康熙帝另一侄儿,皇弟恭亲王常宁(逝于康熙四十二年六月)之子满都护一样,与允禩关系较好,同被雍正帝认为是允禩党成员。济尔哈朗的曾孙雅尔江阿,是参与察审太子党案之人。从他后被康熙帝指令负责看管废太子,雍正四年(1726年)因“终日沉醉”,“专惧允禩、苏努等悖乱之徒,甚忝厥职”而被革去王爵等情况看,同情允禩的倾向性也很明显。
第二等赏银4000两,受党者是允禩、允禟、允祹、允禵等4位皇子及贝子苏努共5人,除去允祹外,全部是反太子派的重要成员。其中,贝子苏努十分引人瞩目。他是褚英的曾孙,曾长期担任盛京将军,是皇八子允禩的铁杆支持者。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一废太子期间,康熙帝怒斥苏努“欲为其祖报仇”,与允禩结党,“败坏国事”,但翌年(1709年)四月康熙帝出巡塞外前,精心择选“堪以信任之人”负责看守皇长子允褆,苏努则是中选者之一。表明康熙帝对他仍然十分器重。
第三等各赏银2000两,受赏者共16人,包括13位宗室,曾与允社是关系密切的多罗顺承郡王布穆巴、镇国公普奇以及多罗安郡王华(左王右己)(马尔浑子)、镇国公景熙、吴尔占等都在其中。第三等以下各等受赏者,均未尽书其名,很可能也包括阿灵阿。
这次颁赏活动,含有政治深意,实际上是根据皇子、宗室、朝臣们在二废太子中的作用,论功行赏。根据现存史料,已无从发现除景熙外上述反太子派成员(或允禩的同情、支持者),在二废太子的具体言行。但是,一废太子后,康熙帝即对允禩等人抱有一定成见,如果后者并未在二废太子中作出突出贡献,康熙帝对其大行赏赐,也就很难解释了。
综合有关史料记载,所谓“托尔齐等结党会饮一案”,即指安郡王马尔浑丧事期间,部分满族官员,多次聚集都统鄂善家宴饮,参加者约有一二十人,除去步军统领托合齐、刑部尚书齐世武、兵部尚书耿额外,多为八旗都统、副都统等武职人员。康熙帝认为,“以酒食会友,有何妨碍,此不足言,伊等所行者,不在乎此”,而是通过这种方式,为皇太子“援结朋党”。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宴饮者中,包括原为安郡王属下辛者库的都统迓(雅)图,康熙帝为此斥责他:“王丧事未毕,即与人会饮,蔑视小王子(指马尔浑之子华 ),妄自尊大,负恩背义如此。”迓图于马尔浑丧期去鄂善家宴饮,很有可能是景熙首先掌握的一个把柄,沿此重要线索,进一步发现并揭出托合齐结党会饮案。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四月,察审结党会饮案同时,户部书办沈天生等人包揽湖滩河朔事例勒索银两案也被曝光,齐世武、托合齐、耿额等人都与此案有牵连,受贿数目不等。如前所述,景熙“首告”托合齐父子,包括两部分内容,除“于该王服内宴会”外,还有“贪婪不法各款”,后者当包括湖滩河朔事例勒索银两事。
二废太子中太子党重要成员的两大主要罪愆,均为景熙首告,允礽第二次被废黜,反太子派立有首功,并非虚言。
据《李朝实录》载,允礽复立储位后,多次向属下抱怨,认为自己做太子的时间已过长,他本人及太子党人,都急不可待地希望康熙帝早日传位。而参与会饮者尽为满族大臣,且多任武职,掌握一定军事权力。特别是步军统领(从一品)一职,有如京师卫戌司令,对保证皇帝的人身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康熙帝将这些人指斥为“乱臣贼子”,并说允礽“以言语货财,买嘱此等贪浊谄媚之人通消息”,求他们为自己“保奏”,“允礽因朕为父,虽无异心,但小人辈惧日后被诛,倘于朕躬有不测之事,则关系朕一世声名。……”这些情况表明,托合齐等人很可能有要求康熙帝传位皇太子允礽,甚至为此不惜以武力相逼迫的议论或图谋。
托合齐与齐世武两人被“锁拿”后的情况,颇能说明问题。
托合齐自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六月始任步军统领,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以病乞假”。史载,汉军镶黄旗人施世纶任顺天府府尹,以“摧仰豪滑”著称,“民号曰青天”。其时,“步军统领托合齐方贵幸,出必拥驺从。世纶与相值,拱立道旁俟。托合齐下车惊问,世纶抗声曰:‘国制,诸王始具驺从。吾以为诸王至,拱立以俟,不意为汝也。’将疏劾,托合齐谢之乃已。”此事发生在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1706—1709年)之间,如联系到四十七年(1708年)给事中王懿参劾托合齐“欺罔不法”事,被康熙帝长期压而未发,直至五十一年(1712年)四月他才重提此案,认为王懿所参皆实,令交九卿审奏,不难看出,一废太子前,甚至当允礽复立初期,康熙帝对托合齐的恃权不法行为,采取了宽容态度,始终未予深究。
可是,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托合齐病死狱中后,却因“罪恶重大”而被挫尸扬灰,不许收葬。
齐世武原任陕西巡抚,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被康熙帝誉之为“好官”,是年七月由川陕总督任上升为兵部尚书。五十一年(1712年)齐世武以“诌事”皇太子允礽得罪,“上怒极,命以铁钉钉其五体于壁,号呼数日而后死。”
康熙帝对待大臣一向比较宽厚,即使是严重威胁皇权,不得不清除的大臣,也极少以酷刑丁加。如鳌拜被圈禁后,始终未杀,使之终老狱中;对索额图处置较重,也并未施以极刑。可是对于托合齐与齐世武的处罚,对比对鳌拜、索额图严酷得多,这在整个康熙朝大臣受惩事件中,是罕见的两例。他们的行为只有达到极其严重程度,如图谋迫使康熙帝退位,才会致使康熙帝“怒极”,斥责他们为“乱臣贼子”,并采取这种令人发指的惩处手段。
参与结党会饮之人,均受一能源工业同程度的惩处,但唯以托合齐与齐世武最重,说明他俩作为允礽复立后重新聚集的太子党首要成员,在支持允礽早正大位的政治图谋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结党会饮案被揭露,也使得康熙帝对于皇储矛盾的性质,有了进一步认识。五十年(1711年)十月公开追查此案时,他对诸王大臣说:“今国家大臣各结朋党,或有为朕而为之者,或有为皇太子而为之者。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欲为皇太子而为者,意将何为也。”储权与皇权暗中进行较量,两个权力中心日趋分明,这便是康熙五十年(1711年)前后清朝政坛内幕。
还须指出,与两废太子及储位之争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戴名世《南山集》案,也发生在此时,它牵涉人员众多,是震动朝野的文字狱大案。
戴名世,安徽桐城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他以修明史自任,曾在与门人的书信中,论及明清之际的正统问题。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后,戴名世的文集《南山集》由他的门生刊行于世,其中收录了上述书信。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康熙帝公开责斥结党会饮参与者前十余日,左都御史赵申乔疏参戴名世“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语多狂悖”。据《永宪录》载,此案是由“旧东宫(皇太子允礽)摘其语进之,申乔遂起此狱”。戴名世是允禩的老师何焯的好友,允礽此举并不仅仅是对戴名世本人,而赵申乔的参劾,也是以同僚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为背景。[注;参见何冠彪:《戴名世研究“,香港大学中文系1987年版,第30-31页、46-47页、257页]这时正值太子党人结党会饮案即将被公开披露前夕,允礽当早已闻知此情。他有意引发戴名世案,实为对反太子派实行报复,旨在转移康熙帝的视线,延缓对结党会饮案的公开揭露。这是在反太子派的强劲攻势下,太子党人经过认真策划后做出的回击。
《南山集》案未能阻止康熙帝清理太子党人的进程,却于思想文化领域产生了极恶劣的影响。尽管康熙帝在处理此案过程中较为谨慎,尽量缩小打击面,但这一案件的发生,标志康熙帝亲政后,政治思想领域统治相对宽松时期的结束,对于雍正、乾隆年间大规模文字狱的兴起,开风气之先。
值得注意的是,康熙五十一年,鉴于社会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康熙帝对政治、思想、文化、经济等政策,作出战略性调整。如进一步尊崇程朱理学,强化思想文化统治;扩大密折行使范围,以便皇帝更及时地了解各种情况,作出有关决策,并以此加强对各级官员的控制;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缓解清廷与广大民众的矛盾;等等。清除太子党人及二废太子之举,实际上也是统治政策重大调整的组成部分。康熙朝皇权以此为起始,进入了更为集中、强化的新阶段,为其后康熙帝制定、实施秘密建储计划,打下重要基础。
3.太子再废 反太子派受挫
从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康熙帝公开指责皇太子允礽,清理太子党人,至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二废太子,历时一年。在此期间,皇太子允礽的支持者被清除殆尽,储权摇摇欲坠,他本人也十分孤立。这种情境与压力,使允礽整日处于疑惧不安之中,愈加仇视一切人,暴躁凶残至极。这是他自知储位难保,虽不甘心却又无奈的绝望心态的反映。
五十一年(1712年)九月三十日,康熙帝结束塞外之行,反京驻跸畅春园的当天,召集诸皇子宣布,皇太子允礽复立以后,狂疾未除,大失人心,断非可托付祖宗弘业之人,故予拘执看守。十月初一日正式颁旨,废黜皇太子允礽。
这一事件的目击者,意大利传教士以国贤(Matteo Ripa)的有关记载,为我们提供了较为详尽的情况:
“(康熙五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当我们到达畅春园时,惊恐地发现在那座有着宏伟宫殿的花园里,8至10名官员以及两位太监跑在地上,光着头,双手被捆在背后。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皇帝的儿子们站成一排,光着头,双手被捆在胸前。过了片刻,康熙帝从一顶四周并不封闭的轿子里走出,来到正在受罚的皇子们面前,立即发出如猛虎一般的怒吼。他对皇太子予以一顿痛责后,决定将皇太子及其家人们一起软禁在宫中。接着,在一份公开宣言中,宣布废黜这位不幸的皇子,理由是他有谋反的嫌疑。康熙帝向帝国证明,这个被废掉的皇太子已无统治国家的资格。在皇太子的其他罪状中,他被控告沉迷于一种残暴的犯法行为。……”[注:按,马国贤所言康熙帝指责允礽“有谋反的嫌疑”,当指托合齐、齐世武等人的不轨图谋,而不是针对允礽,因他已明确指出,允礽对自己并“无异心”]
令人不解的是,诸皇子为何被免冠、缚以双手?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与二废太子之间,还有某些更直接的牵连,或是与某些满族习俗[注:据1724年(雍正二年)8月20日巴明多神父写于北京的信中说,当(贝勒)苏努得知雍正帝下令将其全家逐出北京,发配边疆后,“为了让皇上息怒,决定亲自绑子上殿,这是满人的习俗。他把儿子们与侍卫们叫来,又叫人拿来镣铐。他一挥手,命人不由分说地把若望亲王铐上了,接着又铐上了保禄亲王。弗朗索瓦亲王(若望、保禄、弗朗索瓦均为苏怒之子,但均非亲王)不等侍卫来铐,他自己就伸出手来。铐上了儿子们,苏怒亲王准备进宫奏报皇上。”但他进宫后没有得到皇上的召见。俟“回到自己的王府,命人把儿子们解开,什么也没有对他们说。于是,全家准备被放逐出京。”见朱静编译:《洋教士看中国朝廷》,第117-118页]有关?因史料不足,难下结论。
康熙帝做出二废太子的决定后,很快以礼部咨文通告各省督抚,皇太子的册宝已撤取销毁,各省呈奏皇太子之笺文,一并停止。这一在一废太子所不曾有的举措,反映出康熙帝此次废黜之意十分坚决,已绝再次复立之念。
因毕竟是4年之内第二次废黜皇太子,人们比较平静地接受了这一事实。虽然也有大臣得此消息后,奏请康熙帝速作明断,“早定国本”,但总的来看,朝野上下并未由此引起大的反响。康熙帝正式宣布二废太子的决定时说:“前次废置,朕实愤懑,此次毫不介意,谈笑处之而已”。这种故作镇静,很大程度上是为掩饰由于做出两立两废太子这一古代帝王所未行之事,因而愧对天下之人的沉重心情与莫大痛苦。
与一废太子时的仓促与初动相比,二废太子的决定是康熙帝经过深思熟虑,展开细致调查后,慎重做出。全过程历时一年,按照康熙帝的部署,分步骤进行,一切井然有序,显示出康熙帝的政治经验更加丰富,在处理父子之情与皇储矛盾中的冲突中,更为理智、沉稳。
反太子派在与太子的第二次较量中获得重大胜利,皇太子礽再次被废黜。但是,反太子派却没有能够达到其最终目的,即以皇八子允禩取代皇储之位。
由于反太子派在二废太子中作出贡献,作用显著,在皇太子允礽第二次被废黜之际,允禩竟在皇父前密奏问询:“我今如何行走?”表示为了避免众臣再次保奏,“情愿卧床不起”。康熙帝对此极为敏感,立即予以严斥:“尔不过一贝勒,何得奏此越分之语,以此试探朕躬乎?”并认为他“甚是狂妄,竟不自揣伊为何等人”,“以贝勒存此越分之想,探试朕躬,妄行陈奏,岂非大奸大邪乎?”极其强烈的权力欲望,往往使人利令智昏,对形势做出完全错误的判断,采取十分愚蠢的行为。允礼伯上述表现,就是一个突出例子。这一自取其辱之举,进一步加重康熙对他本已相当恶劣的印象。不过,康熙帝还是将此事压置两年之久,直到毙鹰事件发生。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十一月工资,康熙帝率领部分皇子出巡塞外,允禩因生母良妃卫氏去世两周年致祭,暂时未在随扈皇子之列。康熙帝一行离京后第六日,允禩派太监与亲随人员去给皇父请安,并称将于皇父出巡中途等候,扈从回京。令康熙帝怒不可遏的是,由太监带来的允禩所进呈的礼物,竟是两架奄奄殆毙之鹰。按,此处所言之鹰,是指被用来协捕猎物的海东青,为雕类中的一种。康熙帝曾写过一首名为《海东青》的诗,对这种猛禽大加赞赏:“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数海东青。性秉金灵含火德,异材上映瑶光星。……”当时,南苑一处地方名为晾鹰台,是康熙帝检阅八旗,比武较箭之地。鹰是满族人出猎时必备之物,允禩以此呈献皇父,是借以博取欢心,而绝不会故意送上殆毙之鹰,自招重罪。事情发生后,允禩奏称冤抑,大约并非枉言。这件十分蹊跷之事,不能排除有人暗中陷害允禩的可能性,或许是二废太子事件中被贬抑者的伺机报复,亦未可料。
殆毙之鹰很容易被理解为喻比康熙帝垂老多病,行将离世。为此,康熙帝恼怒到极点,以致“心悸几危”。他除去怒骂允禩,公开允禩于二废太子时所奏“妄言”并予痛斥外,还说出“朕与允禩父子之恩绝矣”这种绝情之语。
意想不到的惨重打击,使等待与皇父一同返京的允禩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随即病倒。他不愿见人,仅带上数位随从人员,“于各处潜行,并设有哨兵,见人即行躲避”,对其属下也避而不见。这种“诡秘”行为,反映出允禩当时的灰暗心境,但却引起康熙帝的怀疑,特选派皇十四子允禵前去探询,并令解送御前。[注:满文朱谕,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满文奏折,允祉等奏,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毙鹰事件使允禩在谋取储位的路途上跌入深渊,一蹶不振。五十四年(1715年)正月,他被停止俸银、俸米;十一月,允禩的老师何焯受到惩处。[注:详见《清圣祖实录》卷262,康熙五十四年正月丙寅;卷266,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癸卯]早在是年三月,允禩于何焯丁忧南返期间写给出他的两封书信,也落到康熙帝的手中。康熙帝将此密封存贮,并在封套上用朱笔写道:“八阿哥与何焯书,好生收着,恐怕失落了。”显现出对允禩的加意防范。
康熙帝宣布二废太子时列举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允礽“大失人心”。他曾在一废太子的告天祭文中写道:“稽古史册,兴亡虽非一辙,而得众心者,未有不兴,失众心者,未有不亡。”可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人权威,不致出现喧宾夺主的后果,一废太子期间,在“屡失人心者”(允礽)与“屡结人心”者(允禩)之间,他选择了前者,而对后者进行打击与压制。允礽被复立为太子后,允禩为群臣所拥戴这一问题,仍使康熙帝备伤脑筋,“数载之间,极为郁闷”。二废太子中反太子派出力甚多,这更使他担心允禩将会进一步提高威信,成尾大不掉之势。
康熙帝对此亦不讳言。他在毙鹰事件发生后说:“此人(指允禩)党羽甚恶,阴险已极,即朕亦畏之。”“允禩仍望遂其初念,与乱臣贼子等结为党羽,密行险奸,谓朕年已老迈,岁月无多,及至不讳,伊曾为人所保,谁敢争执,遂自谓可保无虞矣。……朕恐日后,必有行同狗彘之阿哥,仰赖其恩,为之兴兵构难,逼朕逊位而立允禩者,若果如此,朕惟有含笑而殁己耳。朕深为愤怒,特论理尔等,众阿哥俱当念朕慈恩,遵朕之旨,始合子臣之理。不然,朕日后临终时,必有将朕身置乾清宫,而尔等执刃争夺之事也。”这是康熙帝第二次谈到诸子在其身后将为争夺皇位兵戎相见,说明二废太子两年后,他虽然已在酝酿秘密建储计划,但对能否妥善解决储位问题,尚缺乏信心。同时,也表明他对于已高度集中、强化的皇令所具有的抑制诸子相争,维护政局稳定的强大功能,认识不足。事实上,在皇权高度集中、强化的总体背景下,当其殁后,诸子为谋取皇位而束甲相争的可能性并不大,雍正帝继位后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至于康熙帝所言允禩之险,“实百倍于二阿哥”,实则是指允禩大得人心,因而对其绝对权威所构成的威胁,已超过大失人心的允礽。
毙鹰事件发生后,反太子派的核心人物允禩,永远失去被立为储君的可能性。反太子派虽然在二废太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康熙帝的嘉奖,但继而又遭到这一重大挫败。不过,被康熙帝一度指为与允禩结党的阿灵阿、鄂伦岱等人,此后继续受到他的倚信,他对于与允禩关系密切的允禟、允礻我、允禵等皇子的态度,也未因此而改变。看来,康熙帝在毙鹰事件发生之际所谈“乱臣贼子”、“行同狗彘之阿哥”等语,较大程度上是一时激怒之言,与其在五十一年(1712年)清理太子党人时,对托合齐等同样以乱臣贼子相指斥,还有所不同。


皇八子的角色转换 皇四子的韬诲之策

康熙朝晚期的储位之争中,康熙帝对于皇八子允禩的态度,允禩及其支持者在这一斗争中所扮演的角色,都在逐步发生较大变化。
人的心情与精神状态,对健康具有直接影响,郁闷气怒必致多病,古今中外皆然。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八月底,因毙鹰事件受到惩处的允禩染患伤寒,病势危重。他的委屈与抑郁之情经过将近两载的积蓄,终于通过这一特殊的方式,突然发泄出来 。当时,康熙帝尚在热河。允禩发病初期,曾自请御医诊治,但却不肯服药,也不许御医将其病情告知在京值守的诸皇子。他对御医说:“我是在皇父前获有重罪之人,数年未得仰见天颜(按,据《清圣祖实录》载,五十四年、五十五年康熙帝外出,允禩皆未随往),如今尚有何脸面求生!”[注:满文朱批奏折,胤祉等奏,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一日,内附汉文启文一件]因其病势日渐加重,御医怕负责任,于是在九月初十日将此事报告值守京师的允祉(是年四月随扈去热河,先行返京,九月中旬再次前往行在,九月下旬因搬移允禩事奉旨先返京师)等皇子。康熙帝在允祉等于十一日奏报允禩病情的折子上朱批:“勉力医治”。
九月十七日康熙帝在御医奏报允禩病情折子上的朱批,透露了他对允禩的一些看法:“本人有生以来好信医巫,被无赖小人哄骗,吃药太多,积毒太甚,此一举发,若幸得病全,乃有造化,倘毒气不净再用补剂,似难调治。”[注:汉文朱批奏折,李德聪等奏,无年月,根据内容判断为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七日奏]尽管口吻冷淡,但却一语双关地指出允禩乃听信他人之言,受骗上当之辈,无意间已将允禩与废太子、大阿哥之间,划出一条严格界。此后直至允禩病愈,康熙帝多次指示御医,令其用心调理,并让在京皇子寻找好大夫为允禩医治。[注:汉文朱批奏折,李德聪等奏,无年月,根据内容判断为康熙五十五年九月二十日奏;满文朱批奏折,胤祉等奏,康熙五十五年九月二十日]
允禩患病后,提出想最后再见皇父一面的请求,但康熙帝没有同意。同时,为远离病邪之气,避免不祥,在康熙帝的授意下,诸皇子在皇父及祖母于九月二十八日结束塞外之行,回驻畅春园的前一日,将垂危的允禩由其邻近畅春园的别墅,移至城内家中。康熙帝的这种态度,并不能仅仅解释为他对允禩怀有成见而十分绝情。康熙帝是很迷信的,他曾反复提醒诸皇子"当各自保重身体,诸凡宜忌之处,必当忌之,凡秽恶之处,勿得亲监。"[注:《圣祖庭训格言》第64页]并严禁皇子在奏报为大臣延医治病的折子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他拒绝与重病的允禩见面,授意诸皇子将允禩搬离畅春园附近之别墅,也是出于这种考虑。
允禩病重期间,康熙帝让“向与允禩相好”的允禵会同太医相酌调治,并示意随驾出巡的胤禛使人往看。当胤禛奏请皇父先行返京看视允禩后,康熙帝十分不以为然,认为他置扈驾之事于不顾,“观此关切之意,亦似党庇允禩 ,”随即令胤禛料理允禩病药之事。数日后,康熙帝又命苏努、佟国维、马齐、阿灵阿、鄂伦岱、巴浑德等人(除去巴浑得外,上述诸人均为允禩的拥护者)共同看视允禩之病,与胤禛一起多方延医,竭力调治。这些情况表明,虽然胤禛在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极力与允禩等反太子派成员疏远,但康熙帝却仍将他视做与允禩及其拥护者交往密切之人,并没有因为他突然转变立场,而完全改变对他的这一看法。
是年十月初,允禩大病初愈,康熙帝恢复了他的俸银、俸米。此后,康熙帝与他的关系日渐缓和,并重要交付他办理政务。如五十七年(1718年)秋,令允禩会同包衣大臣,核查热河行宫所用钱粮银两。六十年(1721年)三月,康熙帝朱笔圈出可遣往祭禩天地、太庙、社稷的皇子、大臣名单中,允禩亦在其中,却无皇十三子允祥,说明已将允禩与其他年长皇子一体看待,而对允祥仍未予以原谅。
康熙帝晚年对何焯的评价,也可间接反映出他对允禩的看法有了较大改变。
五十四年(1715年)何焯获罪后,康熙帝阅览被没收的何焯邸中书籍,认为何焯“固读书种子也”,“尽以其书还之,罪止解官,仍参书局。焯即趋局校书如故”。六十一年(1722年)何焯去世时,康熙帝十分惋惜,称他“修书勤,学问好。朕正欲用之,不意骤殇,深可悯恻!”并“赠侍读学士,赐金,给符传归丧,复命有司存恤其孤。”如果康熙帝依旧对允禩深恶痛绝,就不会对他的老师如此褒赞。
康熙朝后期,允禩虽然经过康熙帝几次严厉打击,又因大病几至殒命,但他在朝臣中仍有较高威信,从这个角度看,他仍是皇位的一位有力竞争者。如深受康熙帝倚信,被其称之为“义虽君臣,情同朋友”的大学士李光地,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仍然认为“目下诸王,八王最贤”。是年十一月,康熙帝同大学士谈及王扌炎等密折奏请建储之事时,称“李光地为此事亦曾口奏”。所以,不排除李光地曾向康熙帝透露自己的上述看法。此时正值秘密建储计划实施前夕,李的看法当有一定代表性,说明允禩仍是大臣中声誉最高的皇子。
然而,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允禵率师西征后,在朝中的威信日益提高,逐步超越其他皇子之上,成为众臣所瞩目者。这种情况下,允禩、允禟将其本人无法实现的对储位的希冀,寄托在允禵身上,与出征的允禵保持十分密切的联系。允禟甚至曾直言不讳地说:“十四爷若得立为皇太子,必然听我几分。”
康熙帝晚年,更确切地讲是在开始实施秘密建储计划后,之所以对允禩的态度发生较大变化,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再将他视为皇权的严重威胁,而是认为他的能量与威信,皆可为其所用,即以之作为暗定皇位继承人允禵的重要支持力量。所以,在康熙帝心目中,允禩、允禟等人已逐步转变为有利于皇权集中与强化的因素,客观上成为秘密建储计划的有力促进者。
康熙朝后期参与储位之争的3方角逐中,皇四子胤禛扮演了一个相对最不起眼的角色。暗行韬诲之计,是他的总体方针,另以两大策略相配合。一是表现上对皇位继承人问题毫不关心,平时常与藩邸附近柏林寺僧人谈论内典,在同诸皇子及皇亲外戚、满汉重臣的接触中尽量保持距离,竭力给人以“秉性 懒,喜爱清闲”的印象,并以“天下第一闲人”自诩。二是他并非像允禩等人那样,在朝臣中建立广泛的关系网,而是重质不重量,重点拉拢对于他争夺储位具有举足轻重作用之人。如川陕总督年羹尧与步军统领隆科多,以他们两人作为心腹。年羹尧是胤禛“藩邸旧人”,关于他的情况及其与胤禛继位的关系,治史者已多有析述。二者相较,隆科多对胤禛能够在储位之争中获胜,起有更大、更直接的作用。
隆科多是康熙帝的二舅佟国维之子,他的两位姐姐分别做了康熙帝的皇后(孝懿仁皇后)与贵妃(乾隆时被封为皇贵太妃,谥号悫惠皇贵妃),因而在亲属关系中,他本人兼有康熙帝表弟与内弟的双重身份。隆冬多是康熙的外家戚属内最受重用的一位,也是最有才力的一位,曾被康熙帝称做"乃应成为将军之人"。他原是允禩的支持者,四十八年(1709年)二月曾因此受到康熙帝的斥责。然而五十年(1711年)秋,他竟然替托合齐,担任步军统领这一重要职务。五十五年(1716年)九月允禩病重,康熙帝让平日与之关系密切者皆往看视,此中甚至包括极力与允禩相疏远,避之惟恐不及的胤禛,却惟独无隆科多。这些情况表明,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隆科多很快与反太子派分道扬镳,而且做得比胤禛还要成功,连康熙帝也不再将他视为允禩的同路人。他为个人利益所驱使,善于审时度势,转变立场,同胤禛在此问题上的行为与动机并无二致。这一共同点,是他们于康熙晚期建立密切关系的基础。况且,在因此而为其旧日盟友反太子派成员所不满,甚至受到后者的明嘲暗讽方面,两人很可能也有相同的感受。
自五十年(1711年)秋直至康熙帝去世,隆科多始终担任步军统领(五十九年十一月兼任理藩院尚书)。在此期间,他是康熙帝最为宠信的大臣之一,经常被秘密交付一些重要使命,如监视废太子、大阿哥,了解宗室王公动向等等,特别是当康熙帝不在京师时,他随时将有关情况密报,是康熙帝的忠实耳目。他尽职尽责,表现出色,因而很得康熙帝的欢心。
另一方面,康熙帝晚年处理储位之争问题时,只是注意到积极参与储位角逐的废太子一方与允禩、允禟一方,并认为后者支持其暗定的皇位继承人允禵,可用以作为推进秘密建储计划顺利实施的积极力量,因而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废太子图谋出问题上,将此视为最大隐患,并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可是,康熙帝却忽略了最为隐蔽的胤禛一方,对其暗中角逐储位的活动,特别是对胤禛逐步争取到步军统领隆科多的支持这一重要情况,全无警觉。总之,无论康熙本人还是允禩一方,对于步军统领一职在皇位传承中可能发挥的关键性作用,都缺乏足够认识到。而胤禛却能从允礽废黜前与托合齐的关系中,受到启发,吸取经验,为己所用,这是他的高明之处。


杨珍关于其对“康雍之际皇位继承问题”的一点看法
(摘自第一章:绪论)

康熙朝后期储位之争及雍正帝的继位,是清朝皇位继承问题研究中的热点所在,数百年来民间对此也有各种传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孟森在《清世宗入承大统考实》(《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北京大学1935年版)一文中,分析大量史料,得出雍正帝矫诏夺位实属事实的看法,认为根据康熙帝的意图,“将来神器之所归者,乃十四阿哥允禵。”这是雍正帝继位问题由民间传说转变为学术研究课题的标志。与此同时,孟森于三十年代前期编纂的《明清史讲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中,还对康雍时期的皇位继承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叙述。此后,学术界在此问题上形成两种不同观点。一种为允禵说,认为允禵是康熙帝晚年所属意者,雍正帝的继位存在种种疑点。这种看法的代表有王钟翰(《清世宗夺嫡考实》、《胤祯西征纪实》,《清史杂考》,中华书局1957年版)、庄吉发(《清世宗拘禁十四阿哥允禵始末》,台湾《大陆杂志》49卷2期)、陈捷先(《清世宗继统与年羹尧之关系》,台湾《成功大学学报》第10号)、金承艺(《从“胤禵”问题看清世宗夺位》,台湾《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期;《胤祯:一个帝梦成空的皇子》,同上,第6期;《胤禛、非清世宗本来名讳的探讨》,同上,第8期)、黄培(《清世宗与年羹尧之关系》,台湾《大陆杂志》16卷4、5期;《史料、史学和雍正帝的即位疑案》,《陶希圣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台湾,1980年),许曾重(《清世宗胤禛继承皇位问题新探》,《清史论丛》第4辑,1982年)等人。
我在《关于康熙朝储位之争及雍正继位的几个问题》(《清史论丛》第6辑,1985年)一文中,提出允祉、胤禛、允禵互为竞争对手,康熙帝去世前并未最后确定储位人选的观点。其后依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康熙帝满文档案重新思考,我改变了原有看法,认为允禵是康熙帝生前所属意者,撰写了《满文档案所见允禵皇位继承人地位的新证据》(《中国史研究》1990年3期)、《允禵皇位继承人地位问题研究》(1992年《清史论丛》)等文。
吴玉年《抚远大将军奏议跋》(《禹贡》,6卷12期)、吴丰培《抚远大将军允禵奏稿·序》(《抚远大将军允禵奏稿》,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王钟翰《胤祯与抚远大将军王奏档》(《历史研究》1993年2期)等文,分别就抚远大将军允禵奏稿问题予以考述。
另一种为雍正说,代表者如冯尔康(《康熙朝的储位之争和胤禛的胜利》,《故宫博物院院刊》1981年3期;《康熙十四子胤禵改名考释》,《历史档案》1981年4期;《雍正继位之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史松(《雍正并非篡权——雍正好位考辨》,《河北大学学报》1983年2期)、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香港三联书店,1981年版)等人。钱宗范《雍正传位乾隆原因浅议》(《清史研究通讯》1987年3期)、张羽新年《康熙因宠爱乾隆而传位于雍正考——雍正夺嫡辨正》(《故宫博物院院刊》1992年1期)、郭成康《传闻、官书与信史:乾隆皇帝之谜》(《清史研究》1993年3期)等文认为,康熙帝晚年十分喜爱弘历,故传位于胤禛,雍正帝以弘历为皇位继承人,体现了康熙帝的意旨。
吴秀良《通向权力之路》(Silas H.L.Wu,Passage to Power,K'ang-hsi and His Heir Appareng,1661-1722,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9)一书(中译本名为《康熙朝储位斗争纪实》,张震久、吴伯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是国外研究康熙朝储位之争问题的专著,该书认为雍正帝为合法继位。
上述两说都涉及到对于康雍之际其他重大问题的看法。[注:参见杨珍《雍正继承皇位问题讨论综述》,《清史研究通讯》1984年1期]由于能够说明雍正帝继位真相的关键性档案史料已无存,因此,两说并存的局面,还将继续下去。


弘晳“心怀异志”案剖析
(摘自第五章:秘密建储制度)


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汗权建立后一个多世纪中,历经天命、崇德、顺治、康熙、雍正等各个时期,先后完成由后金汗权向清朝皇权、由地方性政权向全国性政权的重大转变。在此期间,围绕皇位继承问题出现的权力斗争连绵不绝,而康熙朝后期储位之争,以及因此引发的雍正初期清除朋党,期限规模和斗争的激烈程度,都已超过顺治朝及清朝入关之前。发生在乾隆四年(1739年)的弘晳事件,则是高峰过后泛起的最后一道波澜。
乾隆初年,正值秘密建储制度确立前夕,由康雍二帝开启的秘密建储制度取代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度的历史进程,尚未终结,两种皇位继承制度所代表的不同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还在人们头脑中交互影响与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权集中与强化的程度,较康雍时期进一步提高,即将达于极致。因此,弘晳案既带有前朝储位斗争的深刻印迹,也呈现出这一时代背景所赋予的特色。
现存史籍记载显示,弘晳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从发现到审结,只有数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过,随着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对该案的认识,却有一个由表及里,不断深化的过程。
四年(1739年)九月,乾隆帝以“诸处夤缘,肆行无耻”的含混罪名,将奉差在外的正黄旗满洲都统弘昇革职锁拿,“押解来京,交宗人府”。乾隆帝指出,“伊所谄事之人,朕若宣示于众,干连都多,而其人亦何以克当。故朕仍尽亲亲之道,不肯暴扬。”这是“福宁首告弘晳一案”事发之起,乾隆帝采取慎重的态度,对于被牵连者予以保护,并告诫说:“此后王公宗室等,当以弘昇为戒,力除朋党之弊,念切国家,保全宗室之颜面”。福宁的身份不详,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员,或是其属下。
十月初,宗人府议奏,康熙帝十六子庄亲子允禄与其子辈弘晳、弘昇、弘昌、弘晈等人“结党营弘,往来诡秘”,议请分别予以惩处。乾隆帝认为,允禄“惟务取悦于人,遇事模棱两可”,至其与弘晳等人私相交结事,“朕上年即已闻知,冀其悔悟,渐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结。”不过,“朕看王乃一庸碌之辈,若谓其胸有他念,此时尚无可料其必无。”乾隆帝还指出,弘晳等人“见朕于王加恩优渥,群相趋奉,恐将来日甚一日,渐有尾大不掉之势,彼时则不得不大加惩创,在王固难保全,而在朕亦无以对皇祖在天之灵矣。”他首次披露,弘晳“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
,居心甚不可问。”本年遇朕诞辰,“乃制鹅黄肩舆一乘以进,朕若不受,伊即将留以自用矣。”乾隆帝决定,允禄免革亲王,但革去亲王双俸及议政大臣等职;弘晳革去亲王,仍准于郑家庄居住,不许出城;弘昇“永远圈禁”;贝勒弘昌、贝子弘普、公宁和革爵,宁郡王弘晈仍留王号,“永远住俸”。其实,此时乾隆帝已发现弘晳“有不轨之心,因事未显著,是以从轻归结,以见小惩大戒之意”,也就是说,在他的眼中,“惟以谄媚庄亲王为事”的弘晳,还够不上该案的主犯。
不久,从事邪术活动的巫师安泰在受审中供出,弘晳曾向他问询“准噶尔能否到京,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将来我还升腾与否等语”,这使弘晳所犯事由的性质,有了改变。乾隆帝据此认为他“心怀异志”,“其所询问妖人之语俱非臣下所宜出诸口,所忍萌诸心者,拟以大逆重典,以彰国法,洵属允当。”同时,又发现弘晳曾“仿照国制”,在府中擅自设立内务府下属机构会议、掌仪等司,这种做法俨然含有以己为圣尊,与朝廷相抗之意,以致乾隆帝认为“弘晳罪恶”,较允禩允禟等人“尤为重大”。至于允禄,除去发现他“将官物私自换与弘晳”外,并无新的罪证,仍维持原处罚;弘昇等人亦同。对弘晳的处处于是进一步加重:圈禁地由原郑家庄府邸改于毗邻皇宫的景山东果园内;除宗籍,改名为四十六。至此,该案以弘晳作为犯事主角,审理完结。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终年49岁。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将允禩允禟复其原名,本人及其子孙复入宗室的同时,已去世36年的弘晳也被恢复原名,收入宗籍。
弘晳案的出现,有深刻的政治背景。有必要对案中人的有关情况,做一概析。
以往对于康熙朝晚期储位之争及雍正继位问题的考察中,弘晳是一位为人们所忽略的人物。
允礽之子弘晳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七月,生母是允礽的侧福晋李佳氏。其嫡母瓜尔佳氏没有生子,逝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七月。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故后,被追封为理亲王。雍正帝以弘晳生母“奉侍二阿哥有年,人甚淳谨,著封理亲王侧妃。”足见,瓜尔佳氏死后,弘晳生母李佳氏实际上已替代她的位置。乾隆帝称弘晳为允礽嫡子或长子,其来有自。
弘晳向为皇祖所钟爱。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第二次废太子后,人们曾有因“皇长孙颇贤”,允礽可能再次被复立的传言。允礽第二次被废黜不久,弘晳的嫡长子,康熙帝的嫡重孙永琛出生,这无疑又为人们将弘晳与康熙帝传位问题相联系,增加了一条纽带。
允礽共有12子,弘晳排行第二。长子与弘晳同母,长弘晳3岁,11岁殇。第三子弘晋逝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年22岁;第四子、第五子皆幼殇,未命名。第六子弘曣与弘晳嫡长子永琛同年而生,比弘晳小18岁。所以,话语睚三年(1725年)六月,允礽去世半年后,雍正帝仍有“密亲王(允礽死后封)子孙年幼,诸事未谙”之语,因当时除去年已32岁的弘晳外,余者皆未成年。这种状况,使实际具有长子身份的弘晳在允礽诸子中鹤立鸡群,格外突出,成为无可争议的允礽的继承人。
如果允礽不被废黜,弘晳则将承继大统。即使是乾隆帝本人,在其晚年也仍然承认这一点,他说:“且理密亲王幸而无过,竟承大统,亦不过享国二年,其长子弘晳,纵欲败度,不克干蛊,年亦不永,使相继嗣立,不断年间,连遭变故,岂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
据《李朝实录》载,康熙帝死后,人们有如下传闻:
“康熙皇帝在畅春园病剧,知其不能起,召阁老马齐言曰:‘第四子雍亲王胤禛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又曰:‘废太子皇长子性行不孝,依前拘囚,丰其衣食,以终其身。废太子第二子朕所钟爱,其特封为亲王。’言讫而逝。”
上述传言不足信,但却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二废太子后,因康熙帝喜爱弘晳,所以逐渐出现将三立允礽之说,并流传很广,达到朝鲜。在人们对胤礻真继位普遍表示怀疑的情况下,胤礻真下属人员以上述传言为蓝本,炮制出康熙帝喜爱弘历,因而最终传位胤礻真之说,为后者并非名正言顺的继位作辩护、找根据。事实上,既然康熙帝并未因钟爱弘晳而三立其父允礻乃为太子,他也不会因喜爱弘历,而传位于他并未予以特殊培养,而且年已45岁的胤礻真。
雍正帝继位后,为改变自己在朝中的孤立处境,并集中力量打击允祀允礻唐集团,在对允礻乃父子予以防范的同时,还尽可能地加以安抚。他将弘晳封为郡王,让其移住京城以北20余里的郑家庄。关于雍正帝着意笼络弘晳的做法,《李朝实录》中也有记载:“康熙皇帝即封废太子之子为王,新皇以在邸时宫室服御,金银臧获及王府官属,一并移给。又放废人(指允礻乃),使之诣哭殡次,旋即就锢。”废太子允礻乃于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死于紫禁城内咸安宫禁所,终年51岁。雍正六年(1728年)弘晳晋为理亲王。
弘晳案发后,乾隆帝称弘晳“亦不过昏庸无知之人耳”。这并非事实。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一月,在宫中股役的正白旗工匠华色,因违反康熙帝有关规定,按照大肉式样,为弘晳偷制珐琅火链,故被带枷杖笞后流放,负责宫中制作的养心殿监督王道化、赵昌等亦因失查而受惩罚。康熙帝对此案很重视,但处理此案时,并未触动弘晳,对他采取了保护态度。华色原曾“在二阿哥处服役”,此次弘晳是通过一位太监,向他传达制作之事。这表明弘晳的交结面很广,虽然其父被废而受拘禁,但他自恃受皇祖国各地宠爱,竟然置皇祖禁约于不顾。华色知法犯法,则从一个侧面说明允礻乃父子仍颇有势力,令有畏惧。
足见,弘晳由于在康熙帝去世前已被人们另眼相看,因而产生很强的优越感以及对皇位的希冀,并对雍正乾隆父子深怀嫉恨。
雍正帝在位期间,对宗室反对派成员无不予以严厉制裁,在这种政治氛围下,为保全性命,弘晳不敢流露其不满情绪,满族高层统治成员即便对雍正帝有关举措(如对允祀、允礻唐等大批宗室成员严厉镇压)有不同看法,也同样不敢有所表示。乾隆帝继位后,针对雍正帝施政中的失误,采取了一系列纠偏措施,对受到惩处的宗室成员予以宽大处理,以期彻底扭转雍正帝所造成的孤立被动局,重新获得满洲贵族上层的支持拥护。这是其纠偏举措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乾隆帝一再标榜的所谓“尽亲亲之道”,“敦睦一本,加恩九族”的实质所以。于是允礻我与允礻题从拘禁处获释,乾隆二年(1737年)又被分别封为辅国公;允祀、允礻唐、延信、苏努等人的子孙重被收入玉牒,赐与红带;此外,乾隆帝还采取了其他相关措施。
乾隆帝于继位初期宽大处理前朝遗案,大力改善与宗室成员关系的高速方针与举措,这在客观上为弘晳等人以隐晦或间接的方式,宣泄压抑多年的不满情绪,创造了有利氛围。弘晳“仿照国制”,于府中私设内务府下属司衙,制造臣工所禁用的鹅黄肩舆作为向乾隆帝生日进献的礼物,他在乾隆帝面前“毫无敬谨之意”,被拘禁在宗人府听审后,“仍不知畏惧,抗不实供”等等表现,都是他希图获得皇位,对雍乾二帝怀有嫉恨、不服心理的不自觉流露。
四年(1739年)十月,乾隆帝指出,允禄、弘晳等人“私相交结、往来诡秘”一事,“朕上年即已闻知”。整整一年前,即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因永琏病故,乾隆帝令从正大光明匾额后撤出立其为皇储的密旨,并将此事论题知允禄、弘昼及军机大臣等。这等于宣告储位已空。弘晳日渐显露的以旧东宫嫡子自居的思想和“大逆不道”言行,以及他同允禄等人的交结,或许都与此不无关系。
总之,弘晳是康熙帝实施嫡长子皇位继承制过程中既得利益的获得者,这使其内心对于不唯嫡子是选,含有择贤而立宗旨的秘密建储,抱有很大成见,同时也对重获皇位,存有幻想。
允禄是康熙帝第十六子,生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生母为顺懿密妃王氏,苏州人。允禄“精数学,通乐事,承圣祖指授,与修《数理精蕴》”,并曾教侄儿弘历使和火器。允禄在康熙帝诸子中年龄较小,没有卷入康熙朝晚年诸皇子对储位的角逐。与其众多皇兄比,允禄生性较为安静,热衷于学业技艺,权力欲望相对小些。这也是康熙帝年幼诸子普遍具有的一个特点。雍正帝去世4天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廷颁布的遗诏中说:“庄亲王心地醇良,和平谨慎,但遇事少有担当,然必不至于错误。”反映了雍乾父子对于允禄的共同看法。
雍正帝继位后,在清朝最高统治层中十分孤立,少数几位于康熙朝晚期储位之争中保持中立,且在权势上不曾对他构成威胁的皇弟,便成为他极力拢络的对象,允禄即其中之一。元年(1723年)二月,雍正帝以允禄承继皇太极之孙博果铎为嗣,袭封庄亲王,并针对王公大臣中有“谓朕钟爱十六阿哥”的议论,予以驳斥。终雍正朝,允禄先后掌管内务府、宗人府事务,并担任八旗都统等职,始终受到信任。乾隆初年,允禄与果亲王允礼及鄂尔泰、张廷玉等人同为辅政,总理事务;其本人“食亲王双俸”;特别是当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允礼去世后,允禄在皇叔辈中的地位,已然首屈一指。允禄因弘晳案受到贬处后,又担任过玉牒馆总裁、掌理宗人府等职,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去世,终年73岁,赐谥恪。
弘晳案中弘昇等4位同辈人的有关情况,根据《爱新觉罗宗谱》等史籍记载,简述如下。
弘昇是恒亲王允祺第一子,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线为侧福晋刘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为世子,照贝子品级。雍正年间曾管理上(左马右四)院、镶白旗事务,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办理旗务时“并不实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严加训诲”。乾隆帝继位后,重新启用弘昇,授予正黄旗满洲都统,兼管火器营事务。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案发,弘昇受到惩处,但在晚年重受信任,任头等侍卫、领侍卫内大臣等职。乾隆十九年(1754年)去世,终年59岁,赐谥恭恪。
弘昌是怡亲王允祥第一子,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一月,生母为侧福晋瓜尔佳氏。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为贝子。乾隆帝称弘昌“秉性愚蠢,向来不知率教,伊父怡亲王奏请圈禁在家”,允祥死后才被雍正帝释放,乾隆帝继位后晋封贝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贝勒,逝于三十六年(1771年),终年66岁。他是被卷入弘晳案件的4位同辈参与者中,惟一一位身后未得赐谥者。不过,从他的率直性格与作风看,或许当其父在世时,他已公开流露对雍正帝继位的看法,允祥怕惹事端而将其拘禁在家。
允禄第二子弘普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六月,生母是侧福晋李氏,因其长兄出生之日即夭折,弘普实际上是允禄的长子。乾隆帝继位后,他被封为贝子、掌銮仪卫事、管镶蓝旗满洲都统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普虽因弘晳案牵连,革去贝子,解銮仪卫任,但当月即封为奉恩镇国公,翌年担任宗人府右宗人。他逝于乾隆八年(1743年),终年31岁。去世当年被追封世子,赐谥恭勤。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允禄死后,弘普又被追封为和硕庄亲王。
弘晈是怡亲王允祥第四子,生母是嫡福晋兆佳氏,他与堂兄弘普同岁,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五月。雍正八年(1730年)八月,即其父去世3个月后,弘晈被封为宁郡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晳案发后,乾隆帝认为弘晈本应革退王爵,但“此王爵,系皇考特旨,令其永远承袭才”,故从宽保留王号。弘晈死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终年52岁,赐谥良。
综上所述,卷入弘晳案的5个宗室成员之中,允禄深受雍乾二帝的倚信,弘普是允禄之子;弘昌、弘晈之父则是雍正帝最为信任,并予以特殊荣宠的怡亲王允祥;弘昇之父恒亲王允祺虽是允礻唐的同母兄,但并未参与储位之争,因而当雍正帝继位后,允祺基本上未受打击。也就是说,在雍正帝清除允祀、允礻唐及其众多追随者的斗争中,上述宗室成员不仅未曾受到迫害,反而还是不同程度的获利者(弘昇的情况略有不同)。可是,他们却对废太子允礻乃的长子孙,本有希望继承皇位的弘晳深怀同情,与之交往密切,这与雍正帝长子弘时竟站到皇父政敌允祀允礻唐集团一边,何其相似!所不同的是,弘时的政治态度与他在皇位继承中的失意,有因果关系,而允禄等人则是雍正帝继位的受益者,居然也站到雍正父子的对立面。这就表明,雍正帝清除政敌的残酷行径十分不得人心,除去受打击者的家属及其众多同情才外,甚至连雍正帝的亲信允禄本人,以及允禄和雍正帝最倚重的心腹允祥两人较年长的儿子们,也都对此不以为然。乾隆帝继位后,对大部分受到雍正帝迫害的宗室予以平反,政治氛围一度相对宽松,允禄等人长期被压抑的不满,以及对遭到迫害者怀有同情等复杂情绪,终于得以有所表露,并与弘晳的耿耿于怀与希冀之心,一拍即合,最终酿成弘晳事件。康雍时期储位之争的余波在乾隆初年仍有显现,足见这场因储位而引发的政治斗争影响久远。
值得注意的是,卷入弘晳案的5位宗室成员,除去允禄外,其余4位弘晳的同辈有,有3位是长子(弘昇、弘昌、弘普),一位是嫡子(弘晈)。具有长子或嫡子身份的宗室成员,同情、支持废太子的长子弘晳,这一现象不能仅仅视为偶然巧合。它多少反映出,清朝入关近百年后,满洲贵族对于宗法制嫡长观念的看法,已发生变化,从抵触转向接受。
弘晳不甘心其父的失败结局,在皇权的集中与强化即将达于极致的客观形势下,显露不臣之心,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败亡。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乾隆初年仍然健在的中一位康熙朝储位之争的失败者允礻题。他从拘禁地被释放后,一改以往桀骜不驯之态,故被晋封为恂郡王,任正黄旗汉军都统,总管该旗觉罗学,“甚属恭恪,竭诚供职”。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允礻题以68岁高龄去世,赐谥勤。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允礻题嫡子弘明生子,是为其嫡孙。弘明向为皇祖所喜爱,康熙五十八年(1719的)夏,康熙帝曾为之一手操办婚事。弘明之子出生数月后,雍正帝去世,允礻题随即获释。允礻题为嫡孙命名永忠,体现出他对皇考康熙帝的深深怀念与忠诚不贰之志,同时,也透露出他决意改弦更张,谨慎行事,以度余生的想法。皇位继承制度变革中的巨大波折,致使允礻题与皇位失之交臂,而皇权的强大威慑力与强制力,又迫使他不得不深藏心中积愤,貌似恭顺,以苟全性命,求得善终。此中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允礻题的政治态度,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子孙后代。其实,这种情况在遭受雍正帝打击的宗室中,带有一定普遍性。
乾隆帝对弘晳案的处理方式,颇具特点。除去对弘晳本人终身禁锢外,其他人多又予以任用,而且无不使之善终。他接受雍正帝的教训,审理此案时既采取宽大方针,又昼不泄露内情,缩小其影响,以便与其继位后即行实施,并已初见成效的“敦睦一本”,加强宗室团结的方针,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乾隆帝也极不愿因弘晳案发,致使人们重提康雍之际储位斗争之事,实际上,这正是他的大忌之处。当然,乾隆帝所以对弘晳案予以宽大处理,根据原因还是皇权已极度集中与强大,他能够牢牢控制所有臣工。弘晳等人纵有不满与抵触情绪,但无从动摇他的绝对统治。所以,乾隆帝也完全不必像雍正帝那样,以反对派进行严厉打击与重处。
弘晳案是康熙朝晚期储位之争的余波,它的迅即了结,为康、雍、乾时期绵延数十年的储位之争,永远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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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ou:

桐桐,小四在斥责阿灵阿父子的时候说:“二阿哥昔在东宫,即朕亦谨守弟臣之礼,但于其乖谬之处决不顺从,迹似强抗尔。阿灵阿等趁此之际,故为与朕和好之景,与众观之。而其一切行为,皆似出朕之指示者。无知小人不明大义,竟疑朕与二阿哥为难曰阿灵阿、揆叙皆附和于朕...”

阿灵阿是孝昭的弟弟,揆叙是明珠的儿子,明显是八、十一党。也就是说小四在二被废之际,起码在外人看来,与八他们走得很近,而且表现较为张扬是么。

洗桐女史:

擦汗,他和老八说不清的关系是我的软肋~

怎么说呢,如果说起雍正朝居注上记载着雍亲王府和老八的府邸相连,可以认为是雍正的故意撇清,但是康熙朝的满文奏折上在畅春园附近建造花园的建造地址的范围确实是康熙钦定的,只不过老三等人比较挑,而胤禛他们不过是做个听话的孩子罢了~并不觉的这和结党有什么关系。要说结党,我是觉的有了毗邻的关系,大家能够比较便利的交往,因此而使得他们的关系比较密切。感觉住的近是因,而交往密切是果吧。

反正我是觉的雍正说皇太子对他苦毒相加,虽然有可能夸大事实,但是以皇太子那样的个性,欺凌兄弟的事情也是做的出来的,更何况他背后有个不明事理的孝惠护着,康熙又那么偏宠他,太子怎么会把自家的兄弟放在眼里。而且我是觉的雍正的个性本来就是那种直来直去的,喜怒行之于色的,所以和太子发生冲突也不足奇怪,康熙不就说他轻率,说他性子急,说他喜怒无常么。所以“其乖谬之处决不顺从,迹似强抗尔”虽然说的婉转,但却是实情~我是觉的这个时候的他和一废太子时那个莽撞的十四很像的说。不过十三率先倒霉了~所以一废太子的时候,某人就很谨慎的说,而且他还主动探望皇太子,说什么我只知道兄弟之情,虽然这么做很矫情,但是老爷子却很吃这一套啊。

而且,王朝中说某人是“孤臣”,这是不虚的,他自己在朱批中也提到自己是孤臣。我是觉的吧,以雍正的个性,和老八交好,可以理解,但是九、十很无能,感觉雍正从心底里就不会瞧得上他们。我是觉的他所交好的人,应当是能够和他达成某种共鸣的人,而九、十都不是。所以他和八、九、十等人即使表面上打的火热,但可能并不过心。

还有阿灵阿和揆叙“陷害”雍正的事情确实是有的,要不然也不会让以“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不忠不孝柔奸阴险揆叙之墓”来羞辱他们,这种有仇必报的性格符合雍正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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