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臣结交怡亲王的典型例子——山西巡抚诺敏
雍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省督抚的控制,不断的下令让各省的督抚大员,特别是他的宠臣们与怡亲王结交,这种不合惯例,容易引起朋党执政的做法刚开始执行是让很多大臣不能理解。他们或谨小慎微,不敢承当;或矫揉造作,故意撇清,搞得雍正非常之不快,多次连篇累牍的教训点名,甚至不惜威胁,最典型的就是山西巡抚诺敏,过程之搞笑,令人忍俊不禁。
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五日,诺敏奏折:
臣之前折内奉皇上朱批:若另有所闻及令而怀疑之事,则即密访打听,即便打听到朕处,如若为难即密问怡王。
这是雍正第一次向诺敏要求和十三接触,诺敏没有沿着话题表态,雍正也没继续。
雍正二年四月初八,诺敏奏谢他父亲被加官,并说:
臣具奏之事亦不令家父知情,岂敢泄露些许。
朱批:朕亦不曾告诉他人,只告知怡亲王。王不仅甚是疼爱尔,随尔心意,有大加款待之样……
诺敏这个笨孩子还不赶紧应承,继续撇清。
雍正二年八月初七,诺敏奏折:
“……臣向为卑贱之人,未被王贝勒等所认识。今到此职位,皆出自圣主一人之恩,荷蒙皇上所用,方与怡王、廉王等一道认识。廉王形象怪异,(朱批:朕自即位以来,方知廉王之巨奸,甚符皇考之圣旨,叹息不已,尔不可去依附。怡王忠诚,知大道理,朕之好弟,赤心为国效力,为朕之左右手。只是说尔不能与王同心协力而已。对此等事,尔若恳求王之教诲,则不至如此大错,岂可将王与平常之人相提并论耶?)无助于皇上,故臣并未依附。至于怡王,以有助于皇上而予体恤之,故臣自来,仍每尽臣之道,寄书信去……
如此态度明显的朱批,诺敏还没搞到要领,继续试图表现”孤臣“风范。
雍正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诺敏奏折:
即怡王若为皇上诚心效力,则臣亦优待之。(也不知道谁优待谁)倘若变心,欺诳皇上,臭名远扬,即臣有所闻之即奏报皇上。此乃为臣者事君之大道,皇上圣明,亦断不以为臣谤谗挑唆。
(不知道这个折子小四会不会给十三看,如果看了,十三还不气晕过去^_^)
雍正二年十月十四日,雍正得知诺敏诸子在京城钻刺打点,终于怒了,在诺敏请安折子上批到:
尔之诸子在京城需找路子,妄行交通,是尔之指示耶,是伊等孝敬尔之意乎?由此观来,尔不相信朕了,而若不相信朕,朕亦不相信尔。想朕指示尔奏报怡王之情景,朕深嘉之悦之,尔以为怡王不能照管尔事,是朕指示错误之故呢。朕为尔胡相,除怡王之外,除尔本主贝勒之外,未必再有对尔有益之人,指招祸而已。朕之恩好不可惜!……
诺敏这个冥顽不化的同志直至此时还在犯糊涂,招得雍正大怒,说话也越来越刻薄。
雍正二年十一月初六,诺敏奏折:
前蒙圣主批示,而若有怀疑而碍难打听之处,则告知怡亲王代尔打听。钦此。此乃为臣下之处能上达于皇上之殊旨,因此以臣愚意,君臣之遇以至于此,亘古未有。臣幸逢此盛事,而不将己见,亲达于皇上,告知他人转达,则非君臣同心同德之道,而且臣自己未将自己当作人,故拒奏者属实,并为想及怡王能照管臣与否。虽云怡王能照管臣,但臣蒙皇上知遇之恩,为一省大事,若受王贝勒照管,以恐有玷皇上所委之职……
朱批:尔所奏甚有道理,朕竟失为君之道,甚是错误。指责了像尔有铁石般之心之大臣。大臣等只求相当之大臣亦是,所云依靠王等而行动者,朕竟信口胡说。朕览尔奏毕,每思前旨,后悔莫及,请贤臣从宽朕之错误。
这叫一个损哪!此后,雍正一怒之下,把诺敏的全家整个隶属为十三的属下,这时候诺敏才明白过来。
雍正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诺敏奏折:
臣本一迂腐迟钝之人,丝毫不能变通。前蒙圣主洪恩,指令怡王照管臣,使臣理应遵旨而行,因一时糊涂,妄行渎奏者,诚辜负天地养育之恩。今每思之,则以自悔不足矣。真比死畜生,无知禽兽无异。对此,仍蒙圣主始终保护成全,不即严惩,且将臣一家皆归隶该王。使臣离王甚近,斯乃皇上圣心,特令臣会同王同心协力勤勉于内外公事之至意。嗣后,臣唯谨遵皇上旨意而行……
这一系列朱批奏折都选自雍正朝的满文奏折,混在一起看不觉得如何,挑出来理清脉络,实在好玩哉。奉雍正之命和十三结交的内外大臣相当的多,这个诺敏最有戏剧性,单挑出来给大家看看。有一个规律,当雍正要求大臣们和怡亲王搞好关系时,答应得最主动、最痛快的,往往成为小四的宠臣,如鄂尔泰、田文镜。那些故意撇清的,比如诺敏、李维钧,即使当时是宠臣,后来也必定倒霉。以当时的政局,不靠着十三,必是靠着三、八、年、隆等人,皇帝才不会信你独立无倚。像诺敏这样不遵圣旨投向十三这边,一旦皇帝查出你另有所靠,那就只有死路一条。雍正能这样把诺敏死塞给十三,就算是对他宽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