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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转贴]红楼梦识小录by邓云乡
贲然来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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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红楼梦识小录by邓云乡

转贴自:http://www.kaoyandiary.com/more

序之一 端木蕻良 

《稗雅》《释小》这一类书,在中国出现得很早,它既不同于一般“曲类书”,又不同于一般的“工具书”。这些作者写的,多是由于亲身体会得来的,因此,都有独到的特点。

大概由于孔子曾对他的儿子说过:“你干么不读读诗,可以多知道一些草木鸟兽鱼虫的名儿!”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晋时陆机著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后来,又有解释得更加详细些的《广要》。不难看出,孔老夫子大概是说过这种话的。

楚辞,也是诗。因此,有关楚辞,草木鱼虫这方面的疏证,同样也是接连着出现。我们现在阅读诗经、楚辞,对其它方面暂且不说,单就草木一种,就不大知道它指的是今天哪些植物了。但在屈原时代,这些植物多是平日容易见到的东西。正象《红楼梦》中“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宝玉说的那样:“想来《离骚》、《文选》等书上所有的那些异草,也有叫作什么藿纳姜荨等的,也有叫作什么丹椒、藤芜、风连,如今年深岁改,人不能识。故皆像形夺名,渐渐地唤差了,也是有的。”脂砚在这句话下批道,“自实注一笔,妙!”见“实注”两字,也就点出是曹雪芹的行文中自释自注了。

时间不停地流去,二百年后的《红楼梦》,在我们面前,有许多事物,也可以说“年深岁改”人不能识了。继续加以“实注”,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我国的疏证谱录这门学问,与时俱增,范围越来越广。分类成集的,篇幅浩繁姑且不去说它了。但在学术界,就个人经验所及,或亲闻亲见,写出一些释文笺注的,就这个传统来说,一直没有间断过。

近年《红楼梦辞典》,以及《红搂梦注释》,也都有人努力在作。这对《红楼梦》阅读和传播,是会起到很重要作用的。但是,由于这种辞典和注释,限于体例,不可能对某事某条作更多的解释。那么,《红楼梦识小录》,刚好可以作为这方面的一些补充。

就拿“当票”这种东西为例来说罢,湘云不认识它,宝钗不但认识,而且懂行。这在当时,既反映出来两个人的家庭不一样,又反映出来两人接触事物方面也不一样。在二百年以后的今天,一些读者,不要说宝钗那样年纪的,就是三四十岁以下的便几乎没有人认得当票是何物了。至于当号、查号、下号、死号……这些名堂,就更无从知道了。查书是查不到的,问人也很难问得着。

又比如:毛皮的分类分等,以及大毛、二毛、小毛等说法,也因时迁事异、很多人弄不清了。关东的“三宗宝”,本是家喻户晓的,单拿貂皮一项来说吧,除了邓云乡同志列举的之外,还有貂爪仁、貂翎眼等等的区别,现在几乎都没有什么人能明白了。

一个时候有一个时候的风尚、再以服色为例。比如“福色”,是因为福康安当年喜欢这种颜色衣服,于是贵族世家争相模仿,使它流行一时。福康安逝世后,这种风尚自然也就随着逐渐衰落了。又比如,皮、豹皮因为海禁大开,它被西洋贵妇看好,价钱也就越抬越高。而在中国貂翎眼的皮褂子,早已不闻不见,也可以说接近绝迹了。

所以《识小录》这一类著作,不但使人能在疏证说明中,得到具体的知识,并且还看出很多与它相联系着的社会因素来。是值得提倡的。

在这里,还须提到的,是邓云乡同志曾写过《清代三百年物价述略》—文,可见他已经注意到清代的流通手段问题。这在《红楼梦识小录》中也有所反映。这都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清代的生活提供了一些可资运用的资料。

中国的飞票单据开始虽早,但是,在清代还是以金、银、铜钱等作为日常流通手段。由于金、银的纯度不问,又有官铸、私铸的区分,再加上年代、地区的区分以及度量衡的不统一,金银的比价就越来越不一致。钱号兑换业也就应运而生。这些兑换业也就是小型金融交易所和历代银行的雏形,利用金银的成色的差别,来划分兑换率的差别,从中谋利……。这种金融业,表面上是使交换率得到平衡,实质上是有意把差别日益扩大,成色愈是千差万别,愈便于行庄谋利。

《红楼梦》对当时高利贷资本,写得比较多,对当时的重利盘剥揭露得比较透彻。在清代有的贵族,也由管家出面,开设典当,或者发放贷款。更多的,是不必开立帐房面,就由经纪人,牵手,“跑合的”来作成,象王熙凤就是以“体己钱”来放债的,另外,她又要把“官中钱”(府库中的钱)转化为“体己钱”,也叫小分子钱,所以,她就趁在庵堂时,把事情办妥。牵手就是老尼。在封建社会,出现的三姑六婆,她们在经济方面,多半是在放高利贷撮合过程中,取得佣金或物质回报的。而她们过手作成的几乎都是宅门子里的私房钱。

又如“拜影”条,这在曹雪芹时代,是很流行的,这和“烧包袱”(烧冥钱)一样,都是当时流行的岁时风俗。与曹雪芹同时的敦诚,在《四松堂集》卷四里,就有这样的记载:

“曾批卧帏讳榻者三年,母日侍汤药未尝暂离,及属纩日,顾先祖日:‘妇善事我十年无怠容,汝好遇之。’公泣受命,故终身对之如宾。每岁暮伺祭,悬曾批影像,母对之未尝不欷欷流涕,礼数如生时,至老不衰。”

这和《红楼梦》正好互为补充。

这种例证还很多,希望邓云乡同志等诸红学家和红学爱好者能够继续写下去,对—般读者或者研究者,除了加深欣赏和研讨的兴趣以外,还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探讨的线索。

 

序之二 周汝昌

我与云乡同志相识不算早,识荆之后,才发现他有多方面的才艺,并皆造诣高深。一九八○年春末,行将远游,出席国际红学研讨会议之时,蒙他特赋新词,为壮行色,这也许是我们一起谈“红”的开始。这是一首《水龙吟》,其词云:

世间艳说红楼,于今又入瀛寰志。衣冠异国,新朋旧雨,一堂多士。脂砚平章,楝亭器度,白头谈艺。念秋云黄叶,孤村流水,繁华记,蓬窗底。
欲识情为何物;问茫茫,古今谁会?画蔷钗断,扫花歌冷,并成旖旎。岂独长沙,还怜屈子,离忧而已。爱西昆格调,郑笺共析,掬天涯泪。

不但才华文采,即其书法,也很见工夫,一幅入手,不禁使我击节而赏。

从那以后,他每诣京华,必来见访,相与谈“红”。而在我的数不清的各种“类型”的谈“红”朋友之中,他是别具风格,独树一帜的一位。

现在云乡同志的《红楼识小录》即将付梓,前来索序。我虽未学无文,却不避铃痴之诮,欣然为之走笔。翰墨因缘,大约就是这个意趣吧。

红学是一门极难的学问:难度之大,在于难点之多;而众多难点的解决,端赖“杂学”。这是因为《红楼梦》的主人公宝玉原本就是一位“杂学旁收”的特殊人物。杂学的本义是“四书八股”以外的学问;所谓“正经”、“不正经”,也就是差不多的话意,----那是很轻蔑的语气呢!说也奇怪,至今还有以正统科班出身自居的人,看不起杂学,这些大学问者不愿承认它是学问。正因为“正经”是大学问者之所为,剩下来的杂学,当然只是小焉者了----《红楼识小录》之命名,取义其在于斯乎?这只是我的揣测,云乡同志的本意却不一定是这样。但是他的“不贤识小”的谦话,也确曾是令我忍俊不禁的。

杂学其实很难,也很可宝贵,我是不敢存有一丝—毫小看它的思在的。杂学又不仅仅指“博览群(杂)书”,它不只是“本本”上、“书面”上的事。更重要的是得见闻多、阅历多-- --今天叫作“生活”者多。《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批者脂砚,乃至书中人物凤哥儿,都是明白讲究“经过见过”的。《红楼梦》理无别解地原就是一部“经过见过”的书。这么一来,一般读者,特别是今天年青一代的人,要读《红楼梦》,想理解二百几十年前的那一切人、事、物、相……,其时时陷于茫然莫知所云之苦,就是可想而知的事了。莫知所云的结果,必然是莫解其味。----但是曹雪芹最关注的却是“谁解其中味”。这问题就不“小”了呀。

我— 直盼望,有仁人志士,不避“繁琐”之名,不辞“不贤”之号,肯出来为一般读者讲讲这部小说里面的那些事物。据说西方有种别致的博物馆,专门贮藏百样千般的古代生活的细琐用品。我国的博物馆,大抵只收“重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物件,有的尽管极为有趣,却不见保存,大都将历史物品毁掉,今无孑遗,以便历代子孙去做千难万难(也会千差万错)的“考证”工夫。由此想来,如云乡同志肯来讲讲这些内容,实在是功德无量的事,其“小”乎哉!

作为一个《红楼梦》的读者,我对书中许多事物是根本不懂或似懂非懂的,----懂错了而自以为懂了,比根本不懂还可怕。云乡同志的这种书,我是欢迎的,而且还觉得内容不妨多涉及一些,多告诉我们—些历史知识。这其实也不能不是红学之所在必究的重要部分。我举一个例:南方人没见过北方的二人抬的小轿,见书中写及宝玉坐轿,便断言雪芹写的都是南方的习俗。又认为手炉、脚炉也只南方才有,等等。而我这个北方人却都见过的、用过的。最近看与《红楼梦》同时而作的《歧路灯》,其写乾隆时开封人就坐二人小轿,乃益信雪芹所写原是北京的风俗----至少是以北京为主,其真正写南方的,委实是有限得很。象这样的问题,就必须向云乡同志来请教一下,才敢对自己的见解放心,----我读他的书,就是抱着这种恭恭敬敬、小学生求知的心情的,岂敢向人家冒充内行里手哉。

再过一些年,连云乡同志这样富有历史杂学的人也无有了,我们的青年读者们,将不会批判它因“小”失小,而会深深感谢这种“小”书的作者为他们所做的工作。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壬戌三月初一日

 

序之三 冯其庸

云乡同志的《红楼识小录》已经脱稿了,要我写几句话,作为“序言”。我识云乡同志已经多年,每与他相对,其诚朴有如乡人,而言谈皆务实际.博学多识,纵贯旁通,所以我每次与他晤谈,都不觉日西,可见我们共同的癖好。

我幼年读《红楼梦》,开始毫无兴趣,简直不可终卷,是什么原因呢?一是书中描写的生活、情节、感情、思想,我无法理解;二是书中涉及的典章制度名物衣著,种种名称实在太繁复了,我简直是摸不着头脑,所以读起来不免有点昏昏然,可见我当时欣赏能力之低。那时我最欣赏的是《水浒传》和《三国演义》,水浒英雄那种豪气干云,裂石惊天的气概,常常令我神往。读《三国演义》,卧龙的深谋远虑,雅量高致;刘备的知人善任,信托不疑;关张的豪气千秋,赵云的死生可寄,都让感到古人往矣,令人低徊。但是一拿到《红楼梦》,就多次让我废卷不可卒读,实际上那时我的知识太贫乏,阅历太浅薄,对于这样蕴藏着深刻思想和广阔内容的巨著,我一时怎么能读懂它呢?后来,我渐渐感到《红楼梦》这部书,需要疏解,需要对它所涉及的典章制度名物衣著,以及各类典故语词,进行解释。最好对它作认真的深入的全面的研究,不把这方面的研究作为“红学”研究的主要方面,那末,“红学”研究就会失去它的重点。

但是,我们强调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并不排斥“红学”研究中的考证、注释和许多专门性的专题研究,恰恰相反,我认为这两方面都不能偏废,而后者恰好是前者的基础,离开了这些具体的研究,离开了对《红楼梦》本身的切实的理解,那末理论研究就会流于空泛;反之,“红学”研究如果只停留在某些考证,疏解方面,那末“红学”研究就会流于琐屑而无法提高,无法达到理论上的综合。由此可见这两者都是不可偏废的,而且是相互可以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因而我们不应该把这两者的研究对立起来。

还有一点,这两者的研究,无论是哪一方面,各自都会有错误和正确两种情况出现,决不会是哪一方面的研究就一定正确,哪一方面的研究就一定错误。具体来说,我们重视、提倡“红学”研究中的理论研究,但决不能认为只要是“理论”研究,这个研究就一定是可取的正确的,无可评议的了,相反,只要不是理论研究,一涉及到考证、疏解之类的问题,就一定不可取,就一定是错误的了。我认为理论研究中,也要区分正确的理论和错误的理论,形而上学和辩证法都是理论,但却不能说都好;唯心论和唯物论也都是理论,同样也不能说都好。反之,在考证、疏解之类的研究中,同样也存在着正确和错误,不能认为凡此就—概错误,一概不要。在“红学”研究中,不应该简单地形而上学地来判断哪—种研究是正确或不正确。离开了研究成果,离开了研究的内容和结论是很难判断这种研究的正确与否的,何况有一些研究的结果究竞走对是错还需要经过长时期的历史考验,才能论定其是非功过所以匆忙地对一种研究(包括理论研究)作比结论,往往不一定正确。五十年代对于马寅初的人口论的否定,就是值得吸取的教训。所以学术研究中真正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红学”研究中也不例外。只有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学术才能繁荣发展,否则就会走向某一片面或极端,就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发展。而且在“双百方针”中,“齐放”和“争鸣”应该是并重的,只打“齐放”没有“争鸣”,那也是片面的,“争鸣”可以使“齐放”中的各种问题得到深化,得到全面的认识,对一些不正确的东西得以得到纠正,两且“争鸣”本身也就是“齐放”的一种形式,所以在“红学”研究的领域里,必须正确地认真地贯彻“双百方针”。那种不适当的干涉,划定某些范围,认为某些问题不能研究之类的看法和议论,并不有利于“红学”的发展。对于一个研究者来说,当然首先要认真用马列主义的理论作为指导。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完美的科学的理论,是没有偏颇的理论。但是,关键是在真正正确的理解它和运用它,并不是一用上几句马列主义的词句,自己研究的结论就一定是符合马列主义的了;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作出了比较符合马列主义的比较科学的结论,并不能保证你在一切问题的研究和所得出的结论上都能如此。马列主义是一门严肃的谨严慎密的学问,没有半点侥幸的余地。然而,当你在研究中确实是掌握了大量的材料,确实是努力实事求是地认真地用马列主义的理论作了深入的细密的研究以后得出了你的结论,那么也不必害伯这样那样的指责和讥评。要坚信在科学的领域里没有特权,任何权威都必须经过历史的检验。长期的历史实践,会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和结论作出公正的评价。那些“指责”和“讥评”、它也躲不过历史检验这一关。我们应该有勇气面对理论的论争,我们更应该有勇气面对历史的检验使我们的研究成果更具有科学性。

最近在《水浒》的研究中,江苏大丰、兴化的同志作出了贡献,发掘出了有关施耐用的家语、地券、墓志等历史文献,这是极为可喜的大事,随之而来的,当然就会对这些发掘出来的东西进行研究。前些时候学术界有些同志对家谱的研究提出了种种责难,认为对作家的老祖宗,尤其是据说十七、八代的老祖宗没有必要研究。我不知道这样的规定出于何种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但是活生生的实际是不久之前诗人白居易的家谱被发现并出版和研究了,词人辛弃疾的家谱也被发现了,现在又发现了关于施耐庵的家谱,当然毫无疑问的是不应该把它们抛弃而应该认真的研究。本来“谱谍学”是文学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什么时候冷落下来的我不大清楚。但记得“十年浩劫”时期和稍前,是批判过一阵子农村中的“续家谱”之类的封建迷信活动的。封建迷信活动当然应该反对,但学术领域里对古代作家的家谱的研究,当然不同于封建迷信活动,当然是正当的史学研究。至于说十七、八代的祖宗不应当研究之类的规定,我看也只是某些人的个人见解,不必作为定论的。

归根结蒂,在学术研究上,必须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心,这信心首先是对马列主义的信心,其次是对自己刻苦研究的成果的信心。一项学术研究,往往需要多年的苦心钻研,须要掌握大量的文化须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进行分析和综合,须要自己在公布自亡的结论之前多方面进行检验。凡是下了这样的功夫的研究,凡是确实是遵循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得出的结论,就应该具有自己的理论的信心,不必因为有些不同的意见而感到惶然。当然对自己研究成果的坚定性和自信心,决不能因此而自以为是,听不进不同意见,这前后两种思想是截然不同的,不能混淆,这是不用多说的。

我有感于当前“红学”界的某些现状,因而提出这些问题来,其中最主要的是坚持马列主义的理论指导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就是要坚持实学而不尚空谈。马列主义本身就要求详细地占有材料,根据事实说话,而决不提倡无补实际的“放空炮”。因为这种“放空炮”,除了表明它徒具虚声而外什么实际问题也解决不了,而理论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能解决实际问题。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呛然而涕下。

这是陈子昂的一首诗。陈子昂处在中国诗歌发展的重要阶段----初唐时代。现在我们正是处在“红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也可以说是用马列主义研究“红学”的开始阶段(这个阶段是从一九五四年开始的)。不过,现在我们的处境,却不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者”,相反倒是“前可见古人,后可见来者”。过去的“红学” 研究家给我们留下了宝贵而丰富的著述,足可供我们研讨,新一代的“红学”研究者不断发表新著,大大开拓了“红学”研究的园地,“红学”研究的队伍空前扩大,这是我们今天的现实。所以,如果真正能做到用马列主义的理论作指导和充分地掌握作品本身,掌握与作品和作家有关的一切历史资料,把达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那末,我们的“红学”研究必将会有更新的发展。

云乡同志写实的治学态度和诚朴的文风,使我受到很大的启示,上面这些话,都是读了云乡同志的“识小录”后有感而发的,也许说得不对,希望云乡同志和读者们有以教正。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夜
于京华瓜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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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6-12-09   
红楼物事:死 号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说到当票的时候,宝钗掩饰道:“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是哪年勾帐的……”

同样是一张当票,什么叫“死了没用的”?又是怎样“勾了账的”?实际宝钗这后半句话是有一定语病的,这正是编造掩饰语言时的口气。因为看一张当票是否是“死了没用的”,别的是看不出的,只能看年月,而看了年月又说不知是哪年勾了帐的,这显而易见是掩饰之词了。这里牵涉到当年当铺的一些具体规矩,这里逐条解说一下:

先说利钱。一件皮袄,当十两银子,过五个月去赎,要付多少利钱?付一两五钱利钱,其利率就是只三分。《红楼梦》时代,北京的利率叫 “京债、京利”,照例比外地高。当铺的利钱,外地—般是月利二分半,北京则是按《太清律例》法定的最高利率月利三分计算,从清初到清末,基本上都是如此。咸丰时署名芝兰室主人的《都门新竹枝词》中有一首道:

西商妙算果通神,典当重开用现银,
就便亲爹能出世,三分一律不识人。

这诗写得清楚,“西商”是山西商人的简称,“三分”就是三分利。以月三分计算,十两银子,每月利银三钱,三年便是十两零八钱,利钱便要超过本钱了。当铺当物,不能漫无期限地保存下去,听人赎取,要有个期限,过了期,便不能再赎,谓之“死号”,当物人的那张当票,使成为—张废纸,这就是宝钗所说的“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了。

“死号”的期限,在《红楼梦》时代,一般都是三十个月,即两年半“死号”。后来乡间当捕还是两年半死号,而北京则多改为两年,即二十四个月死号了。死了号的当头,当铺不管当票在谁手中,勾账了结。当铺定期把死了号的物品,分别送各旧货行出售,旧衣服最多,归估衣行,铜铁锡器、木器归挂货行,古玩、书画归古玩行,总之各归各行,变价处理。那时估衣铺、估衣摊卖不完的估衣,都是各家当铺死号下来的东西。

付利钱的标准,是按月计算。当天当号,当天取赎,也要付一个月的利钱,如隔一天更要付一个月的利钱了。算月份不是按对头一月计算,而是每月过初五计算。每月一过初五去赎号,便要多付一个月利钱。如头月甘九日去当号,下月初四去赎号,只付一个月的利钱便可,如初六去赎,便要付两个月利钱,实际上只不过七、八天的时间,十两银子便要付六钱银子的利钱,这种盘剥也是十外惊人的。

当年当铺还有一个特别盘剥的手段,就是一律以银计算。如岫烟所说:“……把棉衣服当了几吊钱盘缠。”这“几吊钱”在写当票时,从来不写“钱”,一律折合成几两几钱几分银子,写在票上。在折合时,如当天市价每两白银换十二吊,那么便按十一吊或十一吊五折合付出。取赎时,如果行情不变,照例仍要加成,按十三吊或十二吊五收进。这种办法直到清末民初,改用银元、铜元时仍然如此。忧患生《京华百二竹技词》注云:“京城典市,利皆三分,出则银元、铜币,入则京平足银,写票不论银铜两币,一律合银。”总之,当铺盘剥重利的手段是相当多的,十分重的。所以《五十七回》中写黛玉、湘云二人听了薛姨妈将当铺的原故讲明后,方笑道:“这人也太会想钱了……”这就是“天下老鸦一般黑”的道理,所有的当铺都是这样盘剥穷人的。

当铺的历史在我国经济史上是很早的事情了。五十年前有人在《大公报》写文章介绍当铺的历史说,最早起于监狱中的囚徒,有一死囚在狱中勒索银钱,令众犯赌博,输钱者以物向之押款。后遇赦出狱,即开“小押当”,门前大书“指物借钱,无论何物均可抵钾,物值十而押五,坐扣利息,几个月为期,限满不赎,即变卖折本。”实际这说的是“小押当”,而非正式当铺。正式当铺的历史可以上溯到一千多年之前,早在唐代就有“库质”,“僦柜”的名称。《通鉴》唐德宗建中三年“又括、僦柜质钱”句下注云:“民间以物质钱,异时赎出,于母钱之外,后还子钱,谓之僦柜。”另《旧唐书》中还有“质库”的记载,这都是当铺的前身。在陆游《老学庵笔记》中,也有关于寺庙中设“质库”的记裁,这都可以了解到正式当铺历史的演变。至于小押当则不同。它本钱少,当利重,常把三分半、四分利押在它那里的东西,再转送大当铺中当出去,它利用别人的东西,当铺的本钱,从中倒手之间,稳赚一笔干利,这在当时叫作“转当局”。

当铺里的学徒,学“当字”、学识别货物的真假,都是一种专门知识,学起来并不容易,但学会之后,只能在当铺中当店伙,一生只能吃当铺饭,不能改行。当铺中的店伙失业之后,别的行业不会去用他,别名叫作“夜壶锱”。因为太臭,无法改作别用。那时任何生意,都讲究“和气生财”,对顾客都是很客气,以广招徕的。独有当铺伙计,平常习惯是别人求他,长期养成臭架子,一旦失业,作其它买卖,也很难改变这种习惯,自然没人要了。

第二期《中国书画》上发表了一幅光绪甘八年出版的杨柳青年画,题目是《抢当铺》,画的是庚子(一九○○)年的事。这年七月十七日侵略者八国联军进北京,北京大乱,所有当捕都被抢光了。杨典浩《庚子大事记》记云:“京城内外城当铺二百余户,连门窗户壁以及地砖,靡有孑遗,其未被劫或劫之过半者,不满十户……南柳巷之汇丰,出银四千两以保险,廿四仍被劫一空。”高楠《高楠日记》七月廿二日记云:“南城唯春元当未抢,掌柜请已散之练勇六十名保护。乱民全抢当铺、绸店,洋兵旁观,挟物走者,命开包与看,有银则拿去……本日枪当铺六家,米市胡同一、南横街二、大街一、绳匠(胡同)一。”

这部是当年当铺被枪的实录,上距《红楼梦》时代约一百二十多年,下距现代是八十年前的事。由当铺说到抢当铺,虽然是与《红楼梦》无关的题外话,但亦是当铺的史话,稍作介绍,用存掌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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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6-12-09   
红楼物事:当 票

当铺的营业性质,照现在的商业关系来说,是一种抵押放款的性质,而且是定期抵押放款。在押物与借款之间,要有一个凭证,那就是“当票”。《红楼梦》第五十七回写湘云拿着岫烟的当票,跑到潇湘馆,“口内笑道:‘这是什么账单子?’黛玉瞧了,不认得。”结果引得大家都笑起来,还说“这个乖不是白教的”。这段文字写得十分生动,但是有的人看了产生怀疑:湘云虽是侯门闺阁,不懂市井的商情,但她却是大观园中才思敏捷、数一数二的诗人,不知道当铺固然可以理解,难道不认识上面的字吗?怎么能对着当票一点也不认识呢?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但如看见实物,这怀疑便会迎刃而解了。可是二百多年前的当票,现在天地间纵然还有,也是一般人无法看到的。为此,还需要解说一下:

当铺每天开门,接受顾客当号。当者进来,把要当的东西送上柜台,朝奉看过。比如说:一件羊皮短袄,你要当三两银子。他认为可以,便接进去,对写账的先报上货名、银价,账上先生便开票、付银,登流水贴,编号,送库,都依次办好,朝奉便拿了当票和三两银子付给你。你接过当票一看:除去印刷的字认识外,其它墨笔写的字,大多都不认识。这也是湘云不认识当票的原因之一。为什么呢?因为当铺开当票时,物品名称、银钱数字,都用一种当铺行业中特殊的文字,叫“当字”。

当票大约长五寸,阔四寸,用厚皮纸印刷,十分柔韧,不易破碎,便于保存,用蓝色木板水印。边框顶部是梯形横格,由右向左横印字号名称,如“恒舒当”“裕福当”等等。横格下三行竖格:第一行写物品名称,第二行写银钱数字,第三行是年月日。字号地址印在框外,顶部梯形斜边有时分别印两行楷书,什么“富国裕民、童叟无欺”等等。其中下面三直行,都是临时填写。除年月日用大写数字注明外,其它两项都用“当字”填写。

“当字”,第一是用种特殊的草法来写;第二是变体,有的只写一半,有的改换名称;第三是物品再加贬语,真的说成是假的,好的说成是坏的。草形变体如衫写成“彡”袄写成“夭”,棉写成“帛”等等,改换名称如皮袍写成“毛夭”,花梨紫擅写成“紫木”,玉器写成“假石”等等;物品必加贬语,如皮货必写“虫吃鼠咬,光板无毛”,衣服必写“油旧破补,缺襟烂袖”,金器必写“冲金”,银器必写“潮银”等等。银钱数字“壹贰”到“仟佰”,自然都是大写,而写起来很特别,第一个字特别大,下面数字写的又草又密,只有当铺内部的人认识,生人是无法识别的。

清代南方开当铺的都是徽州人,北京开当铺的则大多是山西南路祁县、太谷、平遥人。由当家的(即经理)、到头柜、二拒直到管库、看门、打杂都是同乡人。他们对顾客说官话,—回过头来便打乡谈,当号的人是一句也听不懂的。到当铺去学徒,第一步就是学着认“字”,写“当字”,这是到当铺中学生意的主课。一定先要把 “当字”学会,才能当伙计,站柜台。认识“当字”之后,还要学会各种暗语,学会认识各种货物,才能做一个称职的当铺伙计。

一张小小的当票,票面上的文字写得这样神秘,目的是为了什么呢?这是当铺从历史上沿习下来的一种保密办法。当铺在清代是一种特殊的生意,一般买卖开张、歇业都不必申请官庭批准,唯有当铺不同。它要向官府领一种凭证,叫作“当帖”,没有当帖,只能开非正式的小押当,而不能开正式当铺。领了“当帖”开的当铺,每年要向官府交一笔税,当铺里的伙计也就可以叫“朝奉”了,所印的当票,也就是奉官的证券了。其保密的神秘性,也是这种奉官生意的特征。空白当票一经填写之后,照例要用该店的图书,图书照例是八分见方的木质或牛角图书,宽边细篆字,成斜角地盖在中间一行钱数上,不是盖一个,而是盖三、四个,把一行钱数盖满为止。

当票上不写当物人的姓名,因此一张当票随便落到任何人手中都可去赎取。当票是不挂失的。遗失当票的人自然是很急的,所以在五十七回中写薛姨妈道:“那必是那个妈妈的当票子失落了,回来急的他们找……”

“当票”用现代的经济术语说,是一种有价证券,因此它可以出卖。用当头去当号的价值,一般都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即值十两银子的东西,只能当五两。当号的人要赎号时,钱不够,或者根本没有钱赎,或者不但没有钱赎当,同时还等钱急用。这时便可出卖当票,价钱自然十分便宜。如价值五两的当票,只能卖一二两,买者买当票付出一二两,赎当时,加上利钱,还要付出七八两,合起来也就等于物品原来的价钱了。

当铺在《红楼梦》时代,一直到后来,也有两种。一种是领了当帖的正式当铺,一种是未奉官的小押当,都开当票出来,正式当铺的当票有信用,有时借款时,还可作为短期的,如一两月的抵押品。而小押当最近似于借高利贷、放阎王账的人,在当时也不算规矩生意。正式当铺不敢收的东西,小押当利钱重,敢收。所以当时官庭追查贼脏时,常常是把小押当作为重点的。

史湘云、林黛玉虽然都是大观园中的才女,却不认识“当票”。一方面不懂“当票”是什么,过去没有看见过“当票”;二方面也的确不认识上面写了些什么,不认识那些“当字”。而旁边的那些人,虽然认识“当票”是什么东西,却也不见得都认识那些字。因此“当票”丢失后,第三者拾去,如果不是内行人,不识“当字”,不知道当的是什么东西,冒冒然拿了到那家当铺去取赎,柜台里面伙计一问:“你当的是什么东西?”便瞪目不知所对,真假立时就可揭穿了。这也是“当票”带有一定保密性的好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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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物事:当头 当铺

《红楼梦》第九回写茗烟闹书房,有这样几句话:“……璜大奶奶是他姑妈。你那姑妈只会打旋磨儿,给我们琏二奶奶跪着借当头,我眼里就看不起他那样主子奶奶么!”这几句话中有“当头”一词,是什么意思?而且又说是“跪着借当头”,又是什么意思?现在理解起这些词语来,确实是有一定距离,比较困难的了。

“当头”一词,不能读成“明月当头照”的“当头”,而应读去声,即当铺的“当”。“当头”就是拿了送到当铺里去的物品的代名词。不论是一件衣服,或是一件首饰等等,只要是准备拿出去当号,均可叫作“当头”,如果去赎,可叫作“赎当”,也可叫作“赎当头”。既然是送当铺去当的东西叫当头,为什么还要去借呢?借了东西再去当,难道不会直接借钱吗?正是这样,宁可借东西去当,而不直接去借钱。茗烟的话虽然是意在奚落对方,故意挖苦,而实际生活中则是有这种情况的。这是既有辛酸,又有虚伪的一种情况。

穷人家生活困难,有了急事,急等钱用。自己没有,只有两条路,一是当,二是借。当吧,自己没有值钱的东西;借吧,又觉得难开口,又怕碰钉子,这样就想出了第三种办法,就是借了东西来送当铺,等有了钱把东西赎出来,再还人家。这样既保存了面子,又便于措辞开口。如说到某家去赴席,借一件什么好衣服穿穿;甚至说要作什么样衣裳,借一件什么样衣裳来作样子等等。这样都可以似乎不伤体面地把东西借来,然后作为当头去当号。这正说明当时某些人的虚伪性。茗烟所说虽是恶奴的口吻,但也正是揭了璜大奶奶的短。说明璜大奶奶的确是一个十分虚伪、专以奉承为能事的可厌的小人物,这从第十回《金寡妇贪利权受辱》中,可以看到很生动的描绘。这已是题外的话,不必多引了。下面主要是从“当头”再说到当铺。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写邢岫烟告诉宝钗:“……前日我悄悄的把棉衣服叫人当了几吊钱盘缠。”宝钗要替她去赎,问她:“当在哪里了?”她道:“叫做什么‘恒舒 ’,是鼓楼西大街的。”这就是《红楼梦》中所写到的当铺,正是“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薛家开的。所以“宝钗笑道:‘这闹在一家去了!伙计们倘或知道了……衣裳先来了。’岫烟听说,便知是他家的本钱……”这段所写,把当铺的名称、地点、东家、当东西的人都写进去了。现在世界上可能还有类似当铺的那种买卖。但象《红楼梦》中所写的那种北京的老式当铺,现在肯定是没有的了。为此想把它作一个较全面的介绍,使当年这种最能体现世态炎凉的无价生意,留下一点历史的影子。

在当年,当铺是大字号。首先,没有雄厚的资本、高大宽敞的房舍,是不能开当铺的。当前的铺房,都是坚固高大的;墙特别高,大门一般都钉了铁叶子,有的大门外还有高大的木栅栏;如果是铺面房,即临街开门、开窗的一般店铺式房屋,就更要装上坚固的木栅栏,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抢劫;当铺大门外照例有一个特别的大旗杆,底座是两方高石头夹好,上铁箍箍牢,旗杆中部,有一个斗形的方盘,与一般旗杆不同的是:它是一根上刻盘龙,这不叫旗杆,有个特别名字,叫作“钱龙绕金柱”。这是当年当铺的特殊标志。当铺内部主要是各种库房,收存当来的各种物品,库房内还要防鼠、防蛀、防潮。当铺里面最多的是各种衣服,皮衣都要特别保管,到了夏天,要放樟脑,要拿出来吹风。该晒的还要晒。俗话把当铺叫作“长生库”,正是指这些库房说的。当铺的营业场所----店堂,是最特殊的。同任何买卖都不一样。进入它的店堂,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排又高、又宽的大柜台,冷冰冰地象一堵墙头一样,把来当号的人挡在外面。当铺柜台的高度约近四尺,小个子的人有时要欠起脚来才能看到里面。当号的人把要当的东西举到这个柜台上,如果是个衣包,高踞在柜台里面的店伙,称作“朝奉”的把包打开,冷冷地一句话:“当多少?”你如要的多,他有时还你个价,有时只把原物推给你,不理你了。如果你要当的钱数他认为可以,便把东西收进去,开票,把票和钱一同付给你,这笔生意便算作成功了。当铺同收买旧货不一佯,它只要看准这东西值钱,你要的价并不太多,到时候肯定要赎,它并不狠煞你的价钱。因为它要赚你一笔利钱,压的价钱太低,也是没有好处的。

拿当头去当号的人,大约可分五种:

一是最穷苦的人,贫病交加,实在过不去,拿出家中仅有的一两件衣物送进当铺,总希望多当几个钱。但当铺对这类当户照例是不欢迎的。因为这种人的“当头”都是破破烂烂,绝对没有好东西,当铺从这种生意上赚不到钱,所以不是把东西给扔出来,就是把当价压得极低,当破烂收进去,因为它本身不愿作这样的生意。

二是手头有点东西,现钱经常缺乏,但定期还有收入,这是经常照顾当铺的人。那时北京有句谚语道:“穷不离卦摊,富不离药罐,不穷不富,不离当铺。”这种人是一年四季都要照顾当铺的。皮衣脱下来,当皮衣赎棉衣,价值不同,还可以剩点钱;夹衣脱下,要当夹衣赎棉衣,这当物所得钱少,赎物所用钱多,要添钱进去,就比较困难了。当年也有京谚道:“皮顶棉,倒找钱;棉顶夹,倒找嘎(按:嘎即小钱,口语叫‘嘎’);夹顶单,例拐湾;单顶棉,须加钱;棉顶皮,干着急。”这正是常年跑当铺的人的实际情况。岫烟出身贫寒,但又不是最穷苦的人,所以类似这种当户。

三是有些小户殷实之家,以当铺作为仓库。清代讲究穿皮货,小户殷实之家,也有几件贵重皮衣,在夏天保存起来,十分麻烦,要放樟脑,要找宽敞地方吹风,以防蛀、防潮、防脱毛等等,便在春天送到当铺去当掉,冬天再赎出来。这种当户,不要求多当钱,以免多出利钱。当铺对待这种当户反而要让他多当些钱,不然到赎当时利钱太少,还不够当捕的保管费呢!

四是地痞、流氓、以及地面上巡街的堆丁之类的人物。这些人是地面上的恶势力,当铺也不敢惹他们。他们随便拿件破皮袄、破酒壶,也可以当几两银子,当铺为了作生意,求太平,总要设法敷衍他们。如果得罪了地面上的混混,也不得了,带把菜刀,跑进当铺,当场斩一段手指下来当银子,当铺也受不了。这在当年北京也是最能叫狠的,任何买卖家也不愿找这个麻烦。

五是官僚大家,周转不灵,急等钱用,拿着整箱整箱的银器、古玩、书画、细瓷、贵重皮衣去当整笔的银子,《红楼梦》第五十三回贾蓉向贾珍道:“前儿我听见二婶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第七十二回写贾琏真托鸳鸯偷运一箱金银家伙出来去押银子,等半月光景钱来了,再赎来归还。后面他又对凤姐道:“你们太狠了!你们这会子别说一千两的当头……”这都反映了官僚豪门一样也要和当铺打交道,也要借“当头”当号。而当铺中则是最欢迎这种户头的。因为这种当户的当头都是值钱的东西,当的钱是很大一笔银子,赎当时能赚很大一笔利钱,如果因特殊原因不来赎取,这批东西将来死了号,那就更可以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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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6-12-09   
红楼物事:黄金器皿

黄金从古就是贵重的金属,一般人家,妇女有点金饰、钏钗之类,这都还是常见之物;至于以黄金打造生活器皿,这就不是一般富有之家力所能及,是非豪门贵戚莫办的了。二十年前,有一次暑假刚回京,正赶上为了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在故宫举办“《红楼梦》展览会”,沈从文先生预先告诉我,可以去看看。我去参观了三次,看到展出的黄金大海碗、黄金酒杯等等。各种式样的金饰虽然见过不少,但这样大的黄灿灿的黄金大海碗,的确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感慨之余,自然又丰富了我看《红楼梦》的感性知识。

不过在《红楼梦》中,真正写到黄金器皿的地方也还并不太多。在前八十回中,第四十回写刘姥姥逛大观园,凤姐、鸳鸯作弄刘姥姥,吃饭时:“原是凤姐和鸳鸯商议定了,单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给刘姥姥。”第五十四回写宁国府过年时道:“擦抹几案、金银供器。”“当地放着象鼻三足泥鳅錾金珐琅大火盆。”而这三样金制器皿,第一种筷子是镶嵌在象牙上的,第三种大火盆是流金珐琅的,都不能算真金器皿,只有第二项的金供器,虽然写的比较概括,但既称“金供器”,那多半是黄金的,即使是九成金、八成金,也通称为真金。所谓“供器”,是放在供桌上祭神、祭祖的器皿。一般有五供、七供之分。五供是一座香炉,一对蜡扦,—对香筒,共五件;七供则再加两只“花插”,供佛花。在高鹗的续书中,于第一百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时,查抄贾赦物资清单上记有不少金器皿。除去镶金、镀金者而外,计有:“金佛一尊……淡金盘四件,金碗六对,金抢碗八个金匙四十把。”

先把这几宗内专用名词说清楚。“淡金”,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本子中有注解云:“颜色谈,成色较次的金子。”对“金抢碗”则未加注解,什么叫“金抢碗”呢?是俗话,即由碗底成直线向上叉开的那种碗,口很大,很浅,老年间用这种形状的碗盛莱。现在这种形的碗,即使在瓷碗中也很少见了。《天水冰山录》中在“纯金器皿·盘碗”项下记有两宗:“金素折碗三只,共重三十三两六钱。金法蓝大折碗二只,共重五十两零六钱。”

什么是“折碗”呢?我怀疑是“抢碗”之类。另外有人说“金抢碗”就是“枪金碗”,这种说法是讲不通的。因为“枪金”、“枪银”,虽然也要用真金、真银,也要放在坩锅上烧炼,但那毕竟是漆器,而非纯金器皿。据陶宗仪《南村缀耕录》所载,其“枪金银法”是这样的:“凡器用什物,先以黑漆为地,以针刻划,或山水树石,或花竹翎毛……日晒后,角挑挑嵌所刻缝隙,以金薄或银薄……铺已施漆上……甘锅内熔锻,浑不走失。”据此,可见“金抢碗”不是“枪金碗”。

现在读者看所写金器皿,已经有些光怪陆离之感,世界上真有这种事,用金子作饭碗?虽然人们俗话中常有“金饭碗”的说法,而在人们的思维中,则总觉得这是夸张形容的说法,客观上不一定真有,而岂不知在封建专制社会中,两极分化,豪门贵戚与普通百姓贫富悬殊之巨,是一般人,尤其是现代的读者无法想象的。高鹗所写宁国府被查抄的那份清单,那点点金器,实际还是很不相称的。曹雪芹在第五十三回写宁国府过年,倾铸预备赏人,给押岁钱的金银子,一倾就是一百五十多两黄金。而高鹗写的查抄贾赦的物资清单,赤金首饰只一百二十三件,淡金只一百五十二两。金碗等数日都很少,似乎在暗示是在西平王、北静王的庇护之下不少东西都隐匿了。不然,贾赦、凤姐都是荣、宁两府中极善聚敛、极为殷实的户头,怎么会全部金器,只和宁国府一次节赏的数字不相上下呢?因为明、清两代豪门贵戚之家,其黄金器皿之繁多,数量之巨大,即使现在拿到国际上看,也是十分惊人的。《天水冰山录》载查秒严篙家纯金器皿,件数高达三干一百八十五件,重量高达一万一干零三十三两多。如以现在国际价格每盎司八百美元计,其价值不算艺术品价值,仅以黄金重量计,也要价值一千零五六十万美元了。宁国府、荣国府所抄之物,比起严分宜来,那真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明代后期,江南一带乡宦豪绅家中,穷极奢侈,特别要用黄金器皿来夸富。明代嘉靖时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记云: “吾松士大家所用酒器,唯清河、沛国最号精工,沛国以玉,清河以金……必求良工,仿古器仪式打造,极为精美,每一张宴,粲然眩目。”同书又记嘉兴情况云: “尝访嘉兴一友人,见其家设客用银水火护,金滴嗉(按即‘嗽口盂’),是日客有二十亲人,每客皆金台盘一副,是双螭虎大金杯,每副约有十五六两……闻其家亦有金香炉,此其富可甲于江南,而僭侈之极,几于不逊矣。”

封建时代,最尊贵富有的是皇上,在使用器皿上,有特殊规定。何良俊说他嘉兴友人家“僭侈之极,几于不逊”,那就是不唯奢侈,而且“僭越”,几乎要构成“不逊”的罪行了。那就是大逆,弄不好要杀头的。可见黄金器皿在当时既能眩耀富责,又足以招来杀身灭门之祸,是十分危险的。昔人记严世蕃事云:“严世蕃当藉没时,有金丝帐,累金丝为之,轻细洞彻。有金溺器,象牙镶金触器之属,当政恐骇上听,令销之,以金数报而已。”豪势贪婪,穷奢极侈的情况,连抄家的官吏看着都害怕,还害怕吓坏了皇上明世宗,这可以说是黄金器皿危险故事中最严重的了。

黄金器皿,最多的还是酒具餐具。明万历时,抄没张居正家,有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一十两。抄没太监钱宁家,有金银汤壶四百,金银台盏四百二十副。这些都没有细日,也都是酒具、餐具,严嵩家被抄的也都是壶、盂、杯、爵、盘、碗、羹匙等。

金子是很重的东西,作成器皿,其实并不实用。《天水冰山录》有—宗:“金大碗三个,共重九十七两七钱七分。”每个碗要重二斤多,试想,这样重的碗,比锅子还重,使用起来,多么不方便呢!

封建时代,最大的豪门,是皇帝,所谓“要要真富贵,还得帝王家。”封建皇帝把全国所有的财产都看成是他家的私产,因而皇帝就可以用黄金打造一切器皿。远的不说,就说近代的吧,曼殊震钓《天咫偶闻》中记有光绪结婚时的妆奁单子,其中金器皿有:

金大元宝喜字灯 金福寿双喜执壶、杯盘成对
金粉妆成对
金海棠花福寿大茶盘成对
金如意茶盘成对
金神寿碗盖成对
金胰子盒成对
金点翠红白玛瑙盆景成对
金转花洋钟成对
金四面转花洋钟成对
金小元宝喜字灯成对
金油灯一件
金漱口盂成对
金抿头缸成对
金喜字羹匙成对
金喜字叉子成对
金漱口盂成对
金奓斗一对(按即“大酒斗)
金洗手盆成对

把光绪结婚时妆奁中的金器皿抄在这里,对于理解《红楼梦》中黄金器皿的实际历史情况,是很有参考价值的。而且这也只是清代的一个倒霉的皇上结婚的妆奁中的金器,如把其他皇帝的妆奁单子都找到,把那些金器皿的名称都抄全,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了。

一九三二年前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质器皿,在其细目单中,除—般元宝、如意、碗、筷、匙之外,还有:“金火锅四个、金炉二个、金杵臼一份、金盆二件、金盒一件、全碗架四十四件。”

只看看这些金器皿的名称,就可以使一般人感到很惊奇,而实际这也不过只是—点点残余破烂而已。几百年来,紫禁城里面聚敛的,聚敛而后又穷奢极侈地糟蹋,糟蹋的过程中再中饱某些爪牙的贪欲……那些用民脂民膏锻炼成的黄金器皿,真是无奇不有,其数字是无法计算的啊。

《红楼梦》中所写到的金器,所写到的各种有关黄金的情节片段,也正是历史事实的反映,是全豹之一斑,是沧海之—滴。单从《红楼梦》与黄金来说,读《红楼梦》可以看到历史的影子;读历史文献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红楼梦》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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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物事:金饰 虾须镯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写湘云、平儿等人烤鹿肉吃,平儿也是个好玩的,“因而退去手上的镯子,三个人围着火,平儿便要先烧三块吃……吃毕,洗了一回手。平儿带镯子时,却少了一个,左右前后乱找了—番,踪迹全无。”凤姐说知道镯子的去向,埋下伏线。接着在第五十二回中写出,原来是怡红院坠儿所偷。平儿道:“究竟这镯子能多重?原是二奶奶的,说这叫做‘虾须镯’;倒是这颗珠子重了。”

第一句反问语气,是表示这镯子是很轻的。即单从重量说,所值有限,不必东找西找。当时镯子一般有多重呢?在《黄金·金价》一文中所引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查抄西山西峰寺修行妇人张李氏案中,有 “金镯四只,计八两重”。以这一例计算,每只镯子只二两重。这在后代说,已经是很重的镯子了(四五十年前,北京天宝、开泰等金店打韭菜叶镯子,一般都是一两一只,二两一对。)。但在当时,是一般的,还有比这重的,老式三股拧麻花镯子,有重到五六两一只的。大抵古代金镯子一般都重,明代《天水冰天录》“镯钏”项下记“金花钏一十件,共重七十四两二饯”,那一只也将近七两重。平儿的意思先说这镯子轻,没有多少重量,是排斥了这种一般以重量计算金镯价值的说法;那么以什么计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以做工特殊或镶嵌珠宝来计算价值,这就比单纯以重量计算金价珍贵好多了。

再有象当时大观园中那些个人物,如单纯带上一对平淡的“蒜条式”或“韭菜叶式”的金镯子,就算分量很重,不要说在主人身上,即使是在一等奴才身上,也是寒伧的、乡气的。那么要带什么呢?第一不管金银,先要做工精细,雕凿镂刻成各种花纹;第二或者嵌宝石,或者镶美玉,或者托珍珠,都不能单以黄金的有限重量来计算价值,审识美观。试看第三回所写凤姐的金饰:“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再看第八回所写宝钗的金锁:“宝钗被他缠不过,因说道:‘也是个人给了两句吉利话儿,錾上了,所以天天带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一面说,一面解开排扣,从里面大红袄儿上将那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缨络摘出来。宝玉忙托着锁看时……”再看第六十三回芳官的金坠子:“右耳根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得面如满月犹白,眼似秋水还清。”

这几样东西先稍作解释。第一,项圈不象后来的项链,是软的套在内衣内。项圈的“圈”是活口的,是硬的,一个金圈,并到胸前的“螭头”上,再镶嵌珠宝,垂似缨络,是带在衣服外面的。因系硬圈,又有重量,所以带在胸前,不大晃动。不象西式的金“鸡心”那样垂着晃动。第二,“金锁”是系在链条上的,有的是薄薄的锁片,金叶子压的;有的是空心的,金叶子压出花纹再包焊的;有的是实芯的,金块錾刻的。宝钗说“不然沉甸甸的”,这个金锁自是金块錾刻的了。金子比重最高,所谓“寸金寸斤”,即一寸见方即一斤重。一个实芯金锁最少也有三五两重了。而金子韧度高,金叶子很薄,空心金锁,就没有多少重量了。第三,“金坠子”,康熙时紫桑《京师偶记》云:“珥,耳饰也。俗名‘耳塞’,南人曰‘耳环’,北人曰‘耳坠’,近皆饰以明珠,胜国(指明代)宫中,则俱用蓝宝石。”所以芳官的耳饰,一个耳朵叫“玉塞子”,一个叫“金坠子”,这都是有来历的,而且都是镶嵌的。

从这三个例子中,先可看出当年以黄金作为首饰的一些特征。

金饰在我国是很早的,而且金饰的高超技艺,在我国也是很早的。近年出土的西汉时代的“金缕玉衣”,不但是最精美的历史文物,也是最生动的历史证明。在《红楼梦》时代,北京制造金玉珠宝的首饰行业,有金店、珠宝店、玉器作、红货行(专指珠宝玉器)。专门打造新首饰的叫首饰楼,买卖旧首饰的叫“镂儿铺”。金银加工,要熔、要浇铸、要锻打、要錾、要拉丝、以及珐蓝、点翠等等。熔金不比熔铁,有大量的炉。首饰金量很少,用很小的锅来熔炼。黄金的熔点是一零六三度,当年没有电炉等科学设备,用什么办法让很小的火焰达到这样高的温度呢?全靠炼金师傅用很小的吹筒吹豆油灯盏,原理就是“加氧”,但用人嘴吹小灯盏来加氧,可以达到高温,熔化黄金,现在一般人恐怕作梦也是想不到的了。

金饰加工,熔铸的叫“炉作”,锻打坯子的叫“实作”,錾花纹的叫“錾作”,把金叶子包在银器上的叫“包金作”,火镀的叫“镀金作”(那时无电镀),拉金丝的叫“拔丝作”,金器上珐篮点翠加色彩的叫“珐琅作”,镶嵌珠宝的叫“镶作” 或“焊作”,专作婴儿装饰的叫“孩儿什作”,单纯一个金银首饰、器皿的加工,就有这样多的工种。而在珠玉等饰件上加工,如钻眼、雕凿琢磨等,宋人叫 “碾”,宋人小说有“碾玉观音”,是很有名的。北京俗话叫“砣”,金器行凡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要送到玉器行去加工,叫作“过行”。象芳官的小玉耳塞,如小玉的金托和钩,是包镶,便由金饰行业作,如小玉要打个洞,就要过行。硬红金坠,“硬红”一般是珊瑚,再好就是红宝石,把碎块珊瑚制成圆或椭圆形,也要“过行”。镶工则由金饰行来作。

平儿的镯子叫作“虾须镯”,分量不重,原是风姐的,倒是珠子重。共有四个特征,这就不同一般的镯子,均要加以特别的说明。我前面说过,大观园中的人物绝不会以带一只普通金镯子为华美,反而要以为有“村气”。这种风气,早在紫桑《京师偶记》中就有记载:“钏,俗名镯,亦曰钚,古有金玉跳脱,杨妃以红粟臂支赐阿蛮,皆钏之属也。近时北方贵戚,厌金玉,以金钢子之最细者约臂,亦韵。”紫桑是和王渔洋同时代的人,这段文字,还在《红楼梦》之前,说明当时贵戚家中,已经“厌金玉”,而以镶嵌小粒金钢钻的镯子为华丽珍贵了。大观园荣国府正是贵戚家,凤姐是贵戚家的当家人,平儿是凤姐的二把手,在当时“厌金玉”的风气下,即使带镯子,也要带个特别讲究的,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什么叫“虾须镯”呢?“虾须” 是象形的说法,极言其细也。当年最细的竹帘子叫“虾米须帘”,对虾伸出的须又细又长,又有韧性,因以之形容精美的细东西。“虾须镯”也是由此而得名。也许有人问,象虾须那样细的镯子,如何带呢?可能吗?自然不会这样细,简单地说破了,就是用虾须这样细的金丝编成的镯子。

我们知道,黄金在金属中韧性最强,延展性最大,因之能捣成极细的吹一口气就会飞起来的金箔,也能够拉成比头发丝还细的金丝。据旧时冶金文献记录:其薄皮可以达到一公厘的五十万分之一,其拉长度,一分黄金可以拉成四千公尺长的一根黄金游丝。这种数字几乎是很难想象,但它却是事实。现在科学发达,数据自然更有所提高,因为我所举起码还是六十年前的老数字呢。

北京金器行业的“拔丝作”,就是专拉细金丝的工种。把黄金拉成细丝之后,然后再以之编成各种首饰器皿等,这是黄金制成的最精美的工艺品,其价值之贵重,不在于黄金本身,而在于它具有艺术境界的工艺技巧。如最著名的十三陵定陵出土的万历帝朱翊钧的“翼善冠”及皇后的凤冠,都是这样制成的。明代这种金丝编制工艺十分发达,《天水冰山录》中记严嵩被抄家的金器中有大量金丝制品,一种叫“折丝”,一种叫“累丝”。如“金厢玉累丝佛塔首饰”,“金厢折丝五凤首饰”,“金累丝灯笼耳环”,“金折丝桃花簪”等。《红楼梦》第七十三回迎春奶妈偷拿的“攒珠累金风”,也是这种金丝首饰。“虾须镯”,也是这样用金丝编成的。《天水冰山录》中也有“金累丝嵌珠镯二件,共重七两”,“金折丝镯八件,共重一十四两一钱”的记载。

读者要注意平儿说的“倒是这颗珠子重了”,虾须镯上怎么会有珠子呢?是镶嵌在上面的吗?不是的,这颗珠子是活动的。当年装饰造型,习惯用一种“二龙戏珠”的图式。如第三回中写宝玉的装饰,有“齐眉勒着二龙戏珠抹额”,就是用这个装饰造型。“虾须镯”,平儿没有说明它的样子,但说明它的珠子的贵重。这是因为它的样子在当时本是生活中常见的,不是故意不说,而是想不到说,无须说。实际就是“二龙戏珠”的。北京过去大金店,如三阳、天宝、开泰等,高手艺人都会作“二龙戏珠”镯子、“二龙戏珠”戒指。都是用极细的金丝编制成两条龙,龙头互相衔在一起,中间一颗珠子,是活动的,珠子一摇会动,极为精美。金丝都是一样的,只是编工有粗有细,珠子有大有小,编成镯子的,因为要把极细的金丝编成相当粗的两条龙,编曲一起,成为环状。编工就十分复杂,精细。戒指因为小,用有限的金丝就可以编成一个大体上象两条龙的东西,蟠在一起,珠子是编在两条龙张开的嘴中的,拿不出来。珠子有大有小,有好有坏。在五六十年前,一个一般的“二龙戏珠”戒指,金子论重量不到一钱,珠子比小米粒要小,材科价值是很有限的,但当时这一个戒指,要卖一两黄金的价钱,可见其工艺的代价是多么珍贵了。戒指尚且如此,镯子就更不用说了。

平儿说的珠子重,是什么珠子呢?自然是“珍珠”。我国一向“珠玉”并称,从古就珍视珠子。珍珠是越大越珍贵,越圆越珍贵。为什么平儿不说大小而说重呢?因为一般作为药用珍珠、碾珠粉的珍珠是用重量计算的,因之珍珠也是按重量分等级的,所以超重就越珍贵了。清代最讲究大珍珠,认为是无价之宝。清代礼服花翎顶戴,次高级王公勋爵戴红宝石顶子,皇帝则戴东珠顶子。《清宫词》所谓:“朝元法服先收拾,亲拣东珠缀宝冠”,就是指此。所谓“东珠”,是出产在东三省混同江、黑龙江等处的珍珠。其中以出自混同江、乌拉宁古塔河中的最好,匀圆莹洁,最大一粒可到半两。查抄和坤家产清单中有“桂元大东珠十粒”,可以想见其大和珍贵了。清代规定:东珠也象貂皮、人参一样,列为统制品。采珠为打性乌喇、包衣食粮人。几个人为一组,叫作“珠轩”,四月间泛舟下江采珠,至八月间结束,采到的珠子交官,由官发价。最早三十三组“珠轩”,一年贡珠五百二十八粒。乾隆时,增至四十二“珠轩”,贡珠六百七十二粒。后又增十二“轩”,贡珠一百九十二粒。采珠人交官剩下的便以之出卖,即商品珠,自然采珠时,还是小珠多,大珠少。西清《黑龙江外记》云:“东珠产吉林河中,岁有珠户采取入贡。而珠户亦时至黑龙江,嫩江一带泅采……珠户皆旗人,也居吉林境内布特海乌拉城,俗称打牲乌喇。”于此可见当时采东珠的情况。平儿虾须镯所含自是东珠,但有多大呢?依造型估计,自然不会有桂元大。参看第七十二回所写金项圈:“一个金累丝攒珠的,那珍珠都有莲子大小”。虾须镯的珠子,大约也是莲子大小吧?

再有那时妇女带镯子,还时兴带两对即四只。如第七十七回写晴雯病骨支离道:“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骨瘦如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再看第六十二回写红香圃给宝玉过生日吃酒时道:“平儿,袭人也作了一对。叮叮当当,只听得腕上镯子响……”直到“众人越发笑起来,引得晴雯、小螺等一干人都走过来……”为止。前后两回都写到镯子,一个辛酸的使人饮泪,一个欢乐的使人闻声,后先辉映,都可以说是镯子绝唱;同时也可以看出当时妇女带镯子的风俗史情况了。绘声绘影,是文情,也是史实。这是后代的读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

当时年老年妇女,带一副金镯子,再带一副玉镯子,玉镯还要讲究汉玉。但是金和玉碰在一起,又怕把玉碰坏,这样便在中间夹一个朱红漆藤圈,或一个珊瑚圈。这就等于一个腕子上带三个镯子,不过这种古老的带法,后来没有了。我还是五十年前,听一位当时八十来岁的老奶奶讲她童年时的见闻时听到的。这起码是庚子以前,光绪初年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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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物事:黄金 金价

《红楼梦》写到金器、金子的地方很多,有的不但说到金子,而且说到了金价,这是涉及到“经济史”、 “货币史”的问题。在目前世界上黄金价格猛涨的情况下,谈谈《红楼梦》中的金价,也是很有意思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词”,写宁国府过年的准备,有几句道:

“正值丫头捧了一条盘押岁锞子进来,回说:‘兴儿回奶奶,前儿那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里头成色不一,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说着递上去。尤氏看了一看,只见也有梅花式的,也有海棠式的,也有笔锭如意的,比有八宝联春的……”

这一段金子写得非常具体,一包碎金子:包括残缺首饰,如镶珠宝的钗环等,珠宝掉了,只剩下一个金托子;零星金叶子、金豆、剪断的镯子、金块等;式样太陈旧的残缺的金锁片、金头面(即发饰)等;各种镶嵌物上掉下来的金饰,金玉如意上掉下来的如意头,镶金牙筷、乌木筷子上掉下来的筷子头,解手刀鞘上掉下来的饰件,衣带钩等;再有残缺金用具、金碗盖、金茶托、零星金钮子,碰扁的金碗、金杯等。总之都是些不成件的,不能再按照它原来用途使用,或没有保存价值的,因而都要回炉熔化,重新浇铸。所谓“里头成色不一”,就是这些碎残金器中,纯金的成分不同。过去金首饰,有所谓“足赤”的说法,意思是百分之百的赤金(赤金就是指纯黄金,另有紫金,是在“一氯化金”中加上“二氯化锡”的成分,金呈紫色。第十八回元春的赏,有“紫金笔锭如意锞十锭”,就是这种紫金。)。而实际旧时冶炼黄金,能达到“九九九”的纯度,基本上已是很好的纯金足赤了。而一般金器则大多是九八、九七,即金中总有百分之二三的杂质。再加镶嵌的金件都有焊锡、灌银等,更使各件碎金的纯度不一,所以用“里头成色不一”一句话而概括之。为了使一般读者了解金器的“成色”情况,这里引一条故宫博物院出售金器的资料。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分三次标卖一些残破金器,八月十二日第三次出售残废金质器皿,其中第一标是:

金八仙 九件原镌二两平重量是三九一两四钱七分,原携成色八成。现称市平重量三八五两四钱四分。得标商号是宝源分店,其投标情况是:剔除灌铜、银块、质锈等重量五钱六分。净得重量三八四两八钱八分,所投每两成色是六八三二(较原镌八成低一一二八),折合足金是二六二两九钱五分零零一丝六忽(即两后计六位小数),每两价值是一○二元一角,总标价是二六八四七元—角九分。

以上资料是从《故宫博物院三次标卖残废金质器皿经过情形》一书引用的,可以看出残缺金器剔除杂质及折算成色的情况。当年银钱及金饰业在收入金银的时候,总是压低成色,这样自然可以获得利润。而在付出金银实物时,总是抬高成色。当年各种金器首饰等,在底部均镌有印记,如“足赤”、“九金”等。故宫所售之金八仙,原镌“八成”,就是当年浇铸这套八仙的商号所镌,对成色自有抬高处,而出售时投标商号,对其成色又有意压低一成多,一出一入,就是百分之十以上的金价被商家无偿地巧取了。宁国府用碎金子倾成锞子,除去实际应付的费用而外,商家从折合成色上获得的利润,要比应付的工资多得多。

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碎金子,“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倾”就是把碎金子在炉上熔化成金液,然后再倾入各种花样的模子中,冷却后翻出,就是所说的“梅花”、“海棠”(指形状)、“笔锭如意”、“八宝联春”(指花纹)等小锞子。“锞”字,旧时标音:古火切,音果,或苦瓦切,音职。俗音则读成“课”字,即金银“锞”子,读成去声。过去作为货币交流的金银,名称有“元宝”,简称“宝”,“锭子”,简言“锭”,即“铤”字,再有就是“锞子”。“元宝”,宋代是钱名,宋太宗赵光义淳化改元(公元九九○年)铸钱,亲笔书“淳化元宝”。终宋之世,“元宝”都是钱名,无金银元宝名。银元宝是从元代开始的。《元史·杨提传》:“以提为诸路交钞都提举,提请以银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

赵翼《陔除丛考》所考“元宝”,与此基本上一样,又推论到金章宗承安五年。自元代以后就把大的马鞍形银锭五十两者一般叫作元宝了。十两、五两叫作“锭子”,就是古代的“铤”字,小的一两、二两叫作“锞子”。一百五十多两金子,倾成二百二十个锞子,每个重量七钱不到。这七钱不到的小金锞子,每枚值多少钱呢?当时的金价如何?在这一段中末写明,但就在同回书另一段中却写到了。乌进孝来送年租,进来见贾珍、贾蓉,乌进孝笑道:“……娘娘和万岁爷岂不赏呢?”贾蓉等忙笑道:“……就是赏,也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多两银子,够什么?”再有第六十九回写凤姐的话:“昨儿我把两个金项圈当了三百银,使剩了还有二十几两,你要就拿去。”

这两则都写到了当时的金价,虽然不够十分准确,前面贾蓉说的一千多两,是举个成数。后面三百银,是三百两才象话。银数具体,但两个项圈多少两未写明,而且是“当”,价钱要比卖少得多。但是把他二人的话略作分析,还可以看出当时的金价。贾蓉所说一百两金子,一千多两银子, “一千多”,虽系未定词,但习惯是指一千出头,即一千零几十,到一千一二百,如系一千五或以上,就不便说“一千多两”了。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卖自然不止,以加百分之二三十算,即每个值近二百两,如系纯金,按贾蓉所说价格,则重量在十五两左右。作为一个项圈,是套在脖子上的,感到似乎重些。但在当时,这样重的金首饰是不希奇的。四五十年前,见人家保存的清代中叶的三股拧麻花镯子,每只有重五、六两的。因之十五两的金项圈,在当时也是实在的了。

我国金价,在古代因为度量衡不统一,远古的情况复杂。近古明清二代是十分清楚的。俞正燮《癸巳存稿》云:“《元史食货志》:至大三年九月钞法,银钞一两,准黄金一钱。明时则以汉例为五换。合州(王世贞)史料笔记云:永乐五年,金一两折钞四百贯,银一两折钞八十贯。”这是明代初年的官定价格,是与大明宝钞的兑换率。实际在商业上有涨有落,金价是浮动的。钱泳《履园丛活》中记云:“顾亭林《日知录》记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宝钞,每钞一贯,折银一两,四两易黄金一两。十八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按此换算率同俞正燮说的一样。不过对钱数的说法不同。俞正燮所说八十贯,实际是八百文铜钱。)。永乐十一年,则银七两五钱,万历中,犹只七、八换。崇祯中,已至十换矣。

国朝康熙初年,亦不过十余换。乾隆中年,则贵至二十余换,近来(指嘉庆、道光年间)则总在十八九、二十换之间。”另据邓之诚先生《骨董琐记》所记:“乾隆时金价二十换,见陈辉祖案明谕,视明末已倍之矣。”可与钱记参看。而且这里所说是乾隆中年,金价贵至二十余换,可能指作成的首饰、器皿等。而乾隆前期—般金银换算,如贾蓉所说,似较此为低。《清代野史大观》卷十二曾记有乾隆时一案例:“西峰寺案”,内中反映出当时金价。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西山戒台寺北西峰寺截发修行妇人,法名“了义”,俗姓张李氏,顺义县人。装神治病骗钱,由其寺中查出金六十四锭,重二百八十两,银二千六百两,金镯四只,计重八两。据招认:“户部员外郎恒庆(原任山西巡抚图思德之子,现任户部银库员外郎)之妻宜特莫氏,素患痰喘病症,亦经民妇忻祷痊愈,宜特莫氏每月给养瞻银四、五十两不等。又听从民妇令舍银一万七千余两,重修石厂地方三教寺,又添筹金子二百八十两,合计共银二万余两。”

所说二万余两,最多亦不过二万一二千,不会到二万五千两。已付一万七千两,距二万余两,所缺之数,在三千到五千两之间,以二百八十两黄金补足。如以三千两计,每两黄金不过白银十两七钱;如以五千两计,则每两折合白银十八两多。接近钱汰所说的“十八九换”。而与贾蓉所说的又稍有距离。因一百两金子等于一千八百两白银,则不好说是“一千多两”了。而凤姐说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到当铺里去当金器,那在当年是最硬气的“当头”,如当价只照实价低二成,则项圈实价三百六十两,每个一百八十两,则仍是十两重一个。较前面所分析,项圈重量要轻五两。不过这已是在《红楼梦》成书近四十年后的金价了。在《红楼梦》时代,即乾隆初年,据分析,金价应在十两白银以上,十五两白银以下,这样比较接近真实些。以之解释贾蓉的话和凤姐的话,都是讲得通的。

金子是不断上涨的。即以白银来兑,其比例也越来越高。清末华学澜《庚子日记》十一月初八记云:“魏玺亭世兄来,言由昌平州始回,黄金四两为其乡人强借二两,其二两易银不及六十两。”所谓“不及”,是说卖得便宜。然卖得便宜,也已合到二十两换一两,较之《红楼梦》时代,黄金的实际价值,已增加了一倍以上。这距《红楼梦》时代,不过—百三十年左右。再过三十多年,即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器的时候,如前所引,每两是一百零六元现洋,以每枚银元“七钱二”折合,那也足足要合到七十来两白银才能买到一两黄金。较《红楼梦》时代,实足上涨五倍左右,较庚子(一九○○年)时,也足足要上涨一倍多了。其故安在呢?这要经济学家、货币学家来讲出个所以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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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物事:制 钱

说到银子,必然连系到钱。在《红楼梦》时代的日常语言中,“银子钱”是在一起的。钱就是“制钱”,是国家按制度铸造的钱,在当时生活中,是比银子更为广泛流通使用的货币。《红楼梦》中写到钱的地方是很多的,这里先举几则简单的例子:

第二十四回写卜世仁的娘子对女儿银姐说:“往对门王奶奶家去问,有钱借几十个,明儿就送了来的。”

第三十七回写袭人到屋里拿钱:“……称了六钱银子封好,又拿了三百钱走来,都送给那两个婆子道:‘这银子赏那抬花儿的小子们,这钱你们打酒喝罢。’”

第三十七回写湘云准备开诗社作菊花诗,宝钗对湘云道:“……一个月统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使。”

这三则例子中都说到钱。首先说明钱的计算方法,是“个、十、百、吊(千)”,几个、几十个都带“个”字,几百、几吊则不带个字,直称“百、吊”。而“吊”后来变成钱的大单位名称。唐代元稹诗云:“今日俸钱过十万”。宋代李易安《金石录后序》云:“有人持徐熙牡丹图,求钱二十万。”唐、宋之际,常以“万”称钱,至清代则再没有这种叫法,在千以上而是叫“十吊、百吊”了。如李慈铭《越缓堂日记》咸丰十年四月二十四日记云:“以敝裘质钱五十吊。”如以“吊”为 “千”,则五十吊是五万,不说五万而叫“五十吊”,这就说明在清代“个”是钱的小单位名称,“吊”—般是钱的大单价名称了。

以“吊” 称钱,在清代是很普通的。但“吊”是不是就是千?“一吊”是不是就是一千枚铜钱?这却变化很大。当时在外省有些地方是一吊等于一千的,而在北京却两样。康熙时施润章《睦斋诗话》记云:“今京师宴集,席赏率三十文当一百,亦古遗俗也。”同时人高士奇《天禄识余》云:“今京师以三十三文为一百,近更减至三十文为一百,席上赉人,通行不以为怪。”

这就说明在当时三十文便算一百,那么一吊只有三百文了。北京过去有一句“说大话,使小钱”的谚语,指的就是这种情况。而且后来愈演愈烈,同光时李虹若《朝市丛载》“风俗门”中有一目《用京钱》诗云:“皇都徒把好名辜,大话连篇他处无,五十京钱当一吊,凭谁敏慧也糊涂。”

照施润章、高士奇的记载,袭人“又拿了三百钱走来”,这“三百钱”并不真是三百文,而只是九十文,或九十九文。照李虹若所记前引李越缦《日记》所记“以敝裘质钱五十吊”,这件破皮袄也不是真当了五万个铜钱,而只是当了一千五百文大钱。这就是说钱数时,京钱的虚伪处,“百、吊”都不是真实的。究竟实际数字是多少,这要看具体时间而定。大抵在清代前期零头比较少,越到后来越严重,为什么同光时五十文京钱就当“一吊”呢?这里除去京城中好讲空面子,爱说大话的习惯而外,还有一个具体原因:清代经济,康熙到乾隆这一百几十年中,相当稳定,所铸制钱“康熙通宝”和“乾隆通宝”,钱又大,铜质又好。在咸丰时,因太平天国战争影响,北京宝源局铸造当十钱。后来北京专用当十钱,叫大钱,实际上一个大钱并不真当十个制钱使用,民间通行,只当制钱二文使用。咸丰时习惯五百制钱叫一吊,一用大钱,名义上可“当十”,所以五十文京钱叫一吊了。

用钱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以银换钱,以钱换银的问题。在《红楼梦》时代,北京街市上有不少钱铺、钱摊,专作银和钱的交易兑换的生意。一两银子换多少个铜钱,这更是一年一个变化,行市涨落不同,有时钱贵,有时银贵。乾隆时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记银价道:“前明京师钱价,纹银一两,兑钱六百,其贫贱在零几与十之间。至祟祯十六年,竟兑至二千矣。时私钱过多,……凡兑钱铺对面付现,必如钦限,一两应卖二千四百,其一千四百,则于桌下私授,或少转再取,以掩人耳目。”另据曼殊震钧《天咫偶闻》记载:“咸丰初银一两易钱七千余,同治初则易钱十千,光绪初至十七千……以后减至十千有余不及十—千。”光绪时华学澜《庚子日记》闰八月二十日记云:“……索去银十两,带高福到伊铺,言明兑钱百二十吊,明日往取。”另据佚名《庸扰录》记云:“……言明各出—千钱入义和团去。按京钱一千,即南钱一百。”

根据以上所引,可见清代银与钱的兑换比例的大概情况。这原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下难以说情楚,顾公燮所说的“千”真是一千;后面所说的“千”则只是“一百”,所说“十七千、十一千”,不是一万七、一万一,而是一干七百文、一千一百文。不过就是指大钱,即可抵二文制钱的大钱而言,一千七百文大钱,即可抵当时三千四百文小钱。清初和清末的银价两相对照,大约可知《红楼梦》时代,在北京一两纹银兑换的钱数,当在一千数百文之间。第六十一回中写柳家的话道:

“就是这一样儿尊贵,不知怎的,今年鸡蛋短的他很,十个钱一个还找不出来.”

这也可以看到当时的物价情况。如以一两换二千文计算,则一两白银可买一、二百枚鸡蛋,比现在应该便宜多了。但另外如以每文康熙或乾隆钱重一钱多计算,则一枚鸡蛋卖十文,即等于一两多黄铜,十六个鸡蛋就相当于一斤黄铜,这价钱又似乎很高了。把历史上的一个鸡蛋的价格,这样换算—下,也是十分有趣的。而实际这是夸大的报销价,包括层层贪污的钱。

清代北京有两个铸钱的机构,一个是工部的宝源局,在东城石大人胡同;一个是户都的宝泉局,在北新桥南大街路西。《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荣府元宵家宴唱戏开赏时有几句道:

“当下又有林之孝的媳妇,带了六个媳妇,抬了三张沉桌,每一张上搭着一条红毡,放着选净一般大新出局的铜钱,用大红绳串穿着,每二人搭一张,共三张。”

这段话中所说的“新出局的”,就是指宝源局、宝泉局新铸出来的铜钱。铜钱是外圆内方,所谓“孔方兄”,中间用很粗的短绳穿起来,叫“钱串子”。过年图吉利,所以这段话中说用“大红绳串”。另外还有放钱的工具,叫“钱版”,即用一块长木板,开成一排排的半圆槽,类似后代的洗衣板一样。当然,制钱不用之后,这些 “钱串子”、“钱板”等工具,也就早巳成为历史名称,再也没有人提起了。

号称“孔方兄”的小铜钱,从秦汉的“五铢、半两”开始,直到清代结束时溥仪的“宣统通宝”为止,作为法定货币,在我国流通了近两千多年。一下子说清楚它,是非常难的。过去专门研究古钱和货币史的著作不知有多少,这篇小文只不过就《红楼梦》中所说到的“钱”作一个简略的说明而已。千百年来的封建皇帝,几乎每个皇帝都要铸自己年号的钱。清代的钱,顶大的是顺治、康熙、乾隆年号的钱,顶小的是咸丰、宣统年号的钱。这种制钱在五六十年之前,还到处都有,现在又过了半个世纪,《红楼梦》中所说到的钱的实物,也不大容易看到了。若干年之后,将也同“五钵、半两”一样珍贵吧。这原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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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物事:银块种种

前面先说清楚银锭和夹剪,下面再说银块。怡红院给大夫马钱,是五两的锭子剪了一半,一块至少还有二两,“这会子又没夹剪”,如果有夹剪,便还可以剪成一两左右的两块;一两一块的如果需要,还可以再剪成五钱左右的两块,这样剪下去,似乎真象“一尺之捶,日取其半,终世不竭”的道理了。实际当然不是这样,剪成二三钱大小的碎银子,也就不能再剪了。

实际当时人们日常使用的银子,大部分都是大大小小的剪碎的银块,所以怡红院袭人堆东西房中那个筐箩内放着的是“几块银子”,不是几锭银子。第二十四回中所写倪二借给贾芸的是“一包银子”,重十五两三钱。贾芸接了,走到一个钱铺中,“将那银子称了称,分两不错”,这肯定也是大小不等的几块银子,共重十五两三钱,只用眼睛是看不准分两的,还必须到钱铺里用戥子称过,才知分两不错。那时这些流通在市面上的大大小小分两不同的银块,收付之间,精确的重量要计算到“钱”和“分”,因而不但各种大小商号以及大小衙门中要有戥子或天平,即使一般人家,也要有个戳子,以备银钱出入,随时称称银块的分量。一块银子,拿在手中,掂掂分量,即使是银钱业的老伙友,也只能说个大概,很难一下说准“几两几钱几分”,何况怡红院中的人物如宝玉和麝月各位呢,自然更不知道了。第三十七回写袭人派人给湘云送东西去,写道:“自己走到屋里,称了六钱银子,又交了三百钱走来……”,不写“拿了六钱银子”,而写“称”,说明是用戥子称的,但是戥子精确度比秤高,有两行细密的星儿,有两、钱、分之别。没有用过的,且不大会用的。因而宝玉、麝月既不知银块的重量,也不会用戥子去秤。在那个时代里、这种人是很多的,作者写的“一点也不过火,只不过现在读者因生活隔阂,观以想象罢了。

整个元宝,整锭银子,在流通中被剪得零零碎碎,最后如何处理,就是被大小钱铺收回去,再送到炉房或银楼去重新熔化浇铸成元宝或银锭。在那时市面上有大大小小的专门收碎银子的字号和个人。那时有一种专门沿街串巷收买碎银的小贩,叫作“杂银嵌换钱”,实际这象收破烂的一样,样样都买,但主要是收兑零零星星的碎银子,烂首饰。当然收铸银锭,主要是靠大小钱铺收兑,小商小贩,只不过是很零星的而已。
使用白银作货币,除去交易之间要反复称重量,要用夹剪夹开等手续麻烦之外,还有—个金属纯度问题也十分麻烦。客观上“银子”的概念,是百分之百的纹银.所有银器及银锭,元宝上都铸有‘足纹”二字,同金器的“足赤”—样,表示百分之百的纹银和赤金。但实际上是没有百分之百的纯银的,因之要讲 “成色”,这也是很复杂的。再有戥子、天平的标准程度也不完全一致,上下总有一些差别。当时以户部银库出纳的天平为标准衡,叫作“库平”,北京商业银钱界通行的天平标准叫“京平”,其它外地如四川叫“川平”,潮州叫“潮平”等等。当时“库平”是国定纳税的标准衡,银元通称“七钱二”,即每个银元含银七钱二分,实际库平比一般市平重,库平一两,要合到市平一点一九三六市两。由于白银在使用中还存在成色的标准和重量的标准等问题,所以换算起来是十分麻烦的。这里举一个八十年前的实例,来看看使用白银的复杂程度。庚子时京官四川泸州人高丹在一九○一年四月初一日的日记中记了—笔汇款的账:

“九弟交廖述之川平足银五百七十七两九钱,汇丰俱以九七六、九八三看共合漕(平)五百五十六两七钱,申水二十六两六钱,合九八规元五百九十五两三钱,合公砝(即法码二字)平足五百五十三两七钱。述之信三笺,言二月二十二日同铁船父子抵沪州,以数托交渝天顺样兑沪。在渝,闻以银兑规元则易,以足银兑足银甚难。”

试看这笔汇兑账该多么复杂,四川的银子,汇到上海,汇丰是兑款字号,看色是看成色,以“九七六”看色,即一百两算九十七两六钱,去三两三钱杂色。共合“漕平”,即漕运的标准平,这是沿海各省公用的标准平。“申水”是汇上海的汇费,习惯叫“贴水”。“规元”和“公砝”是当时市场上公议的白银单位和计量单位。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当时用白银作为货币在使用和汇兑中是多么地不便了。

我国在历史上,宋代元代曾发行过纸币:“交子”、“会子”、 “宝钞”。在清代咸丰时一度发行过,不久即停止(注)而各地的银钱业、钱铺票号炉房却都自己发行银票,这种银是用皮纸、高丽纸蓝么水印空白票纸,填一定票面数字,顾客存五十两银子在店里,便给开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可在当地使用,也可到有联号的外地使用,凭这张银票还可到其本店或其它联号以及来往的字号中兑现银。实际上这种银票性质并不同于钞票,却类似现在银行开出的本票。这种银票全靠商号的信用。如果今日开票,明日钱铺关张,那便是一张废纸了。所以先必须打听好钱铺的实际情况,才不会上当。《道光都门记略》中记道:

“京师钱铺时常关闭,客商换银,无论钱铺在大街小巷,与门面大小、字号新旧,必须打听钱铺虚实,不然今晚换银,明日闭门逃走,所开钱帖,尽成废纸。”

这就是说拿银子存到钱铺中去开银票,或银钱来往,接受他人的银票,都必须注意看看字号是否靠得住,不然是要上大当的。另外还有一种假银票,都是假造的著名大字号的银票,票额都不大,三两、五两之类,拿着去骗街头兑换银钱的小钱摊。《同治都门记略》所收竹枝调《换钱摊》中所谓“带收铺票充高眼,错买归家只叫天”,说的就是这个情况。假银子、假银票在当年的实际生活中是常遇到的。仲芳氏《庚子记事》九月二十日记云:

“老三爷帮人设摆钱摊,因收假银两处,仅一月有余即被人辞回。”

摆钱摊的人还收假银子呢,何况怡红院中人,虽然在金银堆中,却不认识银子,这是因为以银子作为货币,使用起来实在太麻烦了。对于今天用惯钞票的人说来,是很难想象它的麻烦程度的。

注:清代只在咸丰时,因军事关系,经费困难,国家发行过钞票。据福格所著《听雨丛读》记载:“咸丰年军饷浩繁,言官请用钞票,部议允之,未行数年,停止弗用。其钞以高丽纸为之,宽四寸,长七寸,印造双龙边,极为精细。银钞至少者一两。钱钞至少者制钱五百文(即京钱一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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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物事:银锭 夹剪

偶然翻阅《红楼梦资料》,看到二十多年前何心先生写的《红楼梦抉误》,其中有—则说到第五十一回中,袭人不在家,晴雯生病,请了大夫来,看完病要付大夫马钱时,宝玉、麝月二人都不知银子的轻重。这样写似嫌过火,认为“麝月按月有月规钱可领,岂有不知银锭大小之理……”等等,这种疑问似乎有道理,实际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时代隔阂,不了解当年用银子作为货币时的困难情况的缘故。这几句原文是这样写的:

二人来至宝玉堆东西的房子,开了螺甸柜子,上一格子都是些笔墨、扇子、香饼、各色荷包、汗巾等物;下一格却是几串钱。于是开了抽屉,才看见一个小簸箩内放着几块银子,倒也有一把戥子。麝月便拿了一块银子,提起戥子来问宝玉:“那是一两的星儿?”宝玉笑道:“你问我?有趣,你倒成了才来的了。”麝月也笑了,又要去问人。宝玉道:“拣那大的给他一块就是了。又不作买卖,算这些做什么!”麝月听了,便放下戥子,拣了一块掂了一掂,笑道:“这一块只怕是一两了。宁可多些好,别少了,叫那穷小子笑话,不说咱们不识戥子,倒说咱们有心小器似的。”那婆子站在外头台矶上,笑道:“那是五两的锭子夹了半边,这一块至少还有二两呢!这会子又没夹剪,姑娘收了这块,再拣一块小些的罢。”

这段文字全是对话白描,却把人物的神态写得非常生动,这是曹公的传神之笔,当行之处,有目共睹,且不多谈。这里只把“几块银子”、“戥子”、 “拣那大的”、 “五两的锭子”、“夹了半个”、“夹剪”等大体说明一下,明白了这些,才能理解和回答前面那个疑问。

读仲芳氏《庚子记事》十月初七日记云:“香油每斤银一钱四分,猪肉每斤银一钱。”佚名《庸扰录》记云:“近日米价已涨至六两七钱一包。”可知—九○○年,即距今八十年前,北京还普遍用银子作为货币,而今天对如何使用白银已是很难想象的了。即在清代许多年间,虽然国家开支均以白银计算,但白银似乎一直未被明文规定为法币。钱,千百年来一直是国家设有专门机构铸造的。清代北京在东城石大人胡同有户部的宝源局、北新桥有工部的宝泉局,都是铸钱的,所以钱叫“制钱”。而各种银子,大的一百两、五十两一个的大元宝,中的十两、五两一个的锭子,小的一两一个的锞子,则不一定都是户部浇铸的,而大部分则是民间的炉房银楼开炉浇铸的。新浇铸好的元宝、银锭等,有固定形状,谓之“出炉银”,颜色很漂亮。清代晚年讲究一种很漂亮的银红色料子,就叫“出炉银“。新出炉的银子,上面都有浇铸的字号,加“隆盛”、“茂昌”之类。

用银子很不方便,不但因为重量的关系,携带起来不便利,即使用起来用整的、找零的,也非常不便利。如前面所引《庸扰录》说的“米价已涨至六两七钱一包’,你拿十两银子的一个大锭子去买一包米,米店要找还你三两三钱银子,这“两”和“钱”都是重量,不象银元或钞票一样,是“币值”。既是重量,就都要用度量衡具量过,少数也有用天平的,但大多数都是用戥子。戥子的精确度到“分”为止可以称得几两、几钱、几分的重量。你拿十两的银锭买米,米店先要用戥子称称你的锭子是否足十两,收你十两要找还你三两三钱,但店里不是正好有三个一两的小银子,三块一钱的碎银子,不象用银元、用钞票那样找零方便。这时米店有两个办法找零:一是很相信你,便收进这个十两银子,从银柜中找一小块小银子称好重量找给你,当不可能正好三两三,可能三两一、三两二或不足三两等等。下余尾数,按当天白银与制钱的兑换率折钱找给你。这第—个办法已是十分麻烦的了,但还是比较方便的,而且是相信你的办法。如果不大相信你,或店里没有零碎银子,便把你这个十两的大锭,拿到柜台里面,用一种特殊的工具,根据大小需要,一夹为二。先看看里面有没有“灌铅”(就是假银锭,外面包银,中心是铅),再把两块分别称过。当然不可能一块正好六两七,一块正好三两三,轻重必然有些出入,相差之数,再折钱补足。这个夹元宝、银锭的工具就叫“夹剪”。

婆子说:“那是五两的锭子夹了半个,这一块至少还有二两呢!这会子又没有夹剪。”所指就是这个。自然恰红院中是不预备夹剪的,况且即使有夹剪,怡红院中也没有能够使用夹剪的人材。夹剪不是好用的工具,一般要在银楼、钱庄、炉房、金店、当铺等银钱业及大铺子里作过学徒、专门用惯夹剪的人才能使用。一般钱铺所用夹剪是一把剪口很短、剪柄很长很粗的大剪刀,一面的柄固定钉在一个大木案子上,另一长柄可张可合。夹剪银锭时,用左手拿银锭放在剪刀口上,右手扶剪柄,斜着欠身用屁股猛然向剪柄上一坐,便把银锭一剪为二了。白银虽然不是很硬的金届,仅用夹剪切割,单用手劲,压力有时还不够,而且很费力气。所以要靠欠身一坐,用全身的重量猛地一压,才能解决问题。银块不大、而且往往又是不规则形的,剪时用力很猛容易打滑,弄不好银块未剪开,倒要把手剪伤,或者人从夹剪柄上滑下来,摔一跤。因此使用夹剪是不容易的,全靠一股巧劲,平时未经训练,不掌捏窍门,纵然有夹的,也是不会使用的。所以说怡红院中不但没有夹剪,即使有,袭人等人也肯定是不会使用的。这虽然象说笑话,却是实情。

那时各个公家的衙门,各大商店,总之凡是大宗银钱经常出入的单位,都要备有夹剪,掌银钱出入的司库人员,一定都会使用夹剪。《红楼梦》中荣、宁二府的账房中,银库上自然是有夹剪的,那些使用夹剪的人,则只能是吴新登、钱华等人手下的伙计们了。至于现在的人,如果对他说当年使用银子时,银锭要用夹剪剪开等等,他可能以为好象剪布一样,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具体而真实地理解前人的生活细节,的确是不容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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