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录入自中国藏学2003年第4期(总第64期)
因为注释比较难以编辑,所以分成两贴发出,请读的时候注意一下。
关于雍正五年西藏阿尔布巴事件的几个问题
邓锐龄
[作者简介] 邓锐龄,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101)
[摘要] 雍正初年雍正帝所云“西藏事总未妥协”,反映了他对西藏局势的忧虑。雍正四年清政府颁给康济鼐的印信,目的是“以重其事权”,但因康济鼐被杀,此印遂失去意义。阿尔布巴等是有意选择圣旨未到、二大臣未来之时,杀死了康济鼐。颇罗鼐奏折抵京时间,要晚于阿尔布巴等人的奏折约一个半月。《清世宗实录》中所记时间,不是奏折抵京的时间。
[关键词] 雍正;西藏;阿尔布巴事件
[中图分类号] K281“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57(X)(2003)04-0042-04
雍正五年六月十八日(1727年8月5日),西藏拉萨发生噶伦康济鼐被同僚阿尔布巴等人谋杀事件,于此,汉文史料《清实录》、藏文史料《颇罗鼐传》皆有记述。然而前者为编年体,于一事始末,未能详叙,且于皇帝因应之谋虑,臣工执行之效果方面,有若干隐讳不书之处;后者备记事件经过,时日清楚,但前后史实多不记年月。近读新刊的档案材料,反复对比,始知在此一事件发生前后还有几个问题值得研究。
一、雍正帝在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727年1月3日)在岳钟琪奏折上朱批,针对藏中阿尔布巴与隆布鼐等结党,康济鼐孤立,噶伦间不睦事态云:“朕想西藏之事,只觉不甚妥协”①。及至五年(1728)八月谕怡亲王云:“西藏事情从前料理,甚不妥协处,朕曾屡谕。”②约九十月间又在鄂尔泰奏折上批示云:“前一闻康济鼐被害之信,西藏事总未妥协”。③“妥协”,当时用语,意即稳当、稳妥。“未妥协”也即中央之决定及执行未能做到好处。按:雍正元年(1723)、二年,帝及二、三枢密重臣仅与川陕总督年羹尧密议西藏问题,出于防备准噶尔部再次袭藏的需要,帝意惟有重用康济鼐,令之继续领兵巡防藏北要隘,以故康熙六十年至雍正二年(1721—1724),康济鼐经常巡边在外,很少有时间来拉萨。④雍正三年(1725)春,年羹尧以恃功骄恣,开始受到皇帝的谴责,四月初二日(1725年5月13日),濒解职时,犹顺从帝意,建议令康济鼐于拉萨、阿里两处行走,如去阿里,拉萨政务由阿尔布巴为首办理,得到批准。⑤自此以后,中央及地方各省要员都卷入揭发年羹尧罪状、重新审察年羹尧的政治措施之政潮,直到十一月中,年被械系至京,所以这一含糊两可的决定也许长期延搁未能下达,即使下达,更可能促成阿尔布巴等人巩固其领导全藏的地位,加之同年七月二十九日(1725年9月5日)周瑛、常保奉命自西藏撤军⑥,自兹以后将及一年,没有一员中央派遣的大臣和官兵在藏,此正是康济鼐与阿尔布巴在无人劝谕监督之下,争夺最高统治权力达到炽热的阶段。在此年中,康济鼐曾一度上奏,请求免去噶伦职务,此似是负气之举,⑦也应是感到众噶伦各行其是,难于指挥之故。其挚友噶伦颇罗鼐也向达赖喇嘛呈请辞职。直到十一月初一日(1725年12月5日)中央才同意继任川陕总督的岳钟琪的建议,明确西藏事务由“康济鼐总理,阿尔布巴协理,颁给敕谕,晓谕藏人,尽令遵奉二人约束”,并令鄂齐、班第赍旨拉萨传知。⑧鄂齐、班第因沿途有商议并履勘川藏划界等任务,迟至雍正四年六月二十二日(1726年7月21日)始抵拉萨,在藏时间不长,所传“总理”、“协理”之旨意,似未能为西藏上层所理解,众噶伦共同执政,佯尊康济鼐,实则已经各据一方,政出多门,积习难改。⑨且康济鼐、阿尔布巴双方也未尽满意,他们或欲实行以往的第巴制,⑩或欲由达赖喇嘛兼世俗政务,⑾这些认识又与中央历来的方针相抵触。⑿故鄂齐发现噶伦间严重不和,稍加劝解,即返报中央。此一形势颇使皇帝忧虑,认为处理西藏事务总未能妥善。
二、《清实录》雍正四年十二月甲申(1727年1月18日)条下记颁给“总理西藏事务贝子康济鼐印”,不具此事首尾。按:以鄂齐奏疏及《颇罗鼐传》合观,知鄂齐返京前后就藏中形势提出若干建议,其中就有颁赐康济鼐印信以重其事权一项,⒀帝允后即将此印交给西藏来使崔尺达巴(tshul-khrims-thar-pa)和两名奉命入藏排难解纷的大臣马喇、僧格携去。⒁马喇、僧格行至中途,康济鼐已经被杀,故此印如在五年八月初一日(1727年9月15日)携至拉萨,已失去意义。⒂
----------------------------------------------------------------------------
①《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二)(以下简称《汇编》)[Z],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374页。
②同上,第380页至381页,原谕无年月,今考定在雍正五年八月。
③同上,第394页。
④怡亲王允祥雍正四年正月初十日奏折中引康济鼐上奏自述,见《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以下简称《全译》(下)[Z],安徽:黄山书社,1998年,第1254—1255页。又,汤池安译:《颇罗鼐传》[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73页。
⑤雍正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帝据岳钟琪奏,责问年羹尧为何仅以银万两赈济青海来归部落,是知于诸务未尝用心,此为帝索瘢求疵
之始。三月三日,年羹尧、鄂赖合奏请撤回驻藏官兵,并请令康济鼐驻扎西藏(按:此指拉萨),均见《清世宗实录》[Z],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影印本。四月初二日,年羹尧、鄂赖奉旨再议康济鼐两地行走,并云阿尔布巴“为人尚可”,具折请旨,见《全译》(上),第1100页。四月十二日,调年羹尧补杭州将军。
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Z],江苏: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册,第628页,松潘总兵周瑛雍正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奏。又方周瑛、常保撤离拉萨之际,达赖喇嘛曾向常保提出,请朝廷派大臣一员前来,见雍正五年八月三十日西藏办事大臣马喇等奏中追述,见《全译》(下)第1510页。此事值得深思。
⑦允祥雍正四年正月初十日奏,见《全译》(下)第1254—1255页。鄂齐雍正四年八月初三日奏,见《全译》(下)第1394页。《颇罗鼐传》汤译本,第256—257页。
⑧《清世宗实录》,雍正三年十一月乙未条。
⑨鄂齐等抵藏日期,据岳钟琪部下参将王刚(陪同鄂齐、班第入藏)的报告见《汇编》(二),第373页—374页。伯戴克(L.Petch)著,ChinaandTibetintheEarly18thCentury,p.105误作阴历七月。鄂齐在雍正四年八月初三日的奏折(《全译》下第1393—1395页)叙述藏中政局较《清世宗实录》雍正五年正月丁已条议政大臣奏中转引者更为详细。
⑩达赖喇嘛的父亲索诺木达尔札(bsod-names-dar-rgyas)在西藏与青海蒙古双方贵族姻戚网中的地位,见拙著:《年羹尧在雍正王朝初期(1723—1725)的治藏政策孕育过程中的作用》[J],载《中国藏学》,2002年第2期。他与隆布鼐、阿尔布巴关系密切,其干预藏中政务,早在雍正二年即为年羹尧察觉,曾上奏建议调他来京未准。鄂齐入藏再次表面上以己意劝他来京入觐,他称病恳辞。皇帝、岳钟琪皆认为此人“不好”。鄂尔泰更指出他是杀康济鼐的主谋。阿尔布巴等当然支持达赖家族掌政。
⑾马腊、僧格雍正五年八月三十日密奏见《全译》下第387至391页,据达赖喇嘛口称:“去岁康济鼐要照旧谍巴(第巴)之例,求放他为谍巴,向阿尔布巴等说,再三来求。我说,从前蒙皇上谕旨,土伯特曾经放过汗并谍巴,毫无益处。若不启奏圣主,我不便擅放他为谍巴。”
⑿年羹尧在雍正元年正月二日密奏,曾倾向于在西藏设置一名由中央任免的第巴,其后又建议皇上谕令达赖喇嘛“照五世达赖办事”,皆没得到皇帝同意。
⒀鄂齐雍正四年八月初三日奏折,《全译》下,第1393—1395页。
⒁《颇罗鼐传》,汤译本第278至279页,康济鼐已知崔尺达巴将带来“总理西藏事务印”(bod-khri-sgor-bcu-gsum-gyi-bya-ba-la-gtso-bor-dbang-bavi-tham-ga)。
⒂马腊等雍正五年八月三十日奏,见《汇编》(二),第387页。又,鄂齐建议中还有将隆布奈、札尔鼐以噶伦原衔解任,“则阿尔布巴无人协助,自然势孤,无作乱之人矣”。(《清世宗实录》雍正五年正月丁已条)马喇等到西藏后,即向达赖喇嘛宣布圣旨免去隆布奈、札尔鼐二人噶伦职务,见马喇等十月二十九日奏,《全译》(下),第1523—1524页,但此二人正在与颇罗鼐作战,故也无效果。伯戴克(L.petech)书第113页疑皇帝似未批准鄂齐之此建议,盖未注意《清世宗实录》中“均应如所请”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