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温僖贵妃薨。
按《康熙朝实录》记载:康熙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温僖贵妃丧事,停殡于朝阳门外。镶黄旗满洲都统公阿灵阿,举家男妇守孝。而阿灵阿与其长兄法喀素不相睦,必欲致之死地,乃造言其兄法喀,与其三兄福保之妻,踰墙调诱,欲行奸污,以此播扬于众。法喀奏闻。上洞悉阿灵阿之奸伪,面加诫饬,阿灵阿凶毒益甚,坚执前说。上震怒,将阿灵阿革去都统、并所袭一等公。
不过,十二月的时候。吏部题、阿灵阿缘事革退都统并公爵,其一等公、应令阿灵阿子朝昆袭替。康熙下旨,阿灵阿著留一等公。
遏必隆的儿子分别有:长子法喀、次子颜珠、三子福保、四子音德、五子阿灵阿。法喀承袭遏必隆的爵位,但是在康熙25年时,缘事革爵,改由阿灵阿袭爵。估计两人因为这事情梁子结大了。
这法喀到底有没有当QJ犯,不好说,这种事情要有证据的,尤其是福保老婆的说法,光凭阿灵阿一人说也没用,何况还是“犯罪未遂”。从文字表面来看,灵堂也未必是“案发现场”。只是这阿灵阿也不该在贵妃的丧礼上就“播扬于众”吧,也太不给康熙面子,似乎有欠考虑。只是福保的老婆不知道怎么做人了,那个年代女人名节重要啊,可别一条绳子把自己吊起来,否则事情就越闹越大了。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