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5楼不能不说于2012-02-12 20:19发表的 :
不赞同10 楼(洗桐女史) 的观点,虽然本人不得不承认你在这些史料上下了不少功夫,但是你在这条回6楼的贴子的观点我一点不认同,你的混职场论只适合你认为的那种,那种是上司和下属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那么下属当然不能逆着上司或老板的意思来,但这种关系用在雍正和胤祀身上就完全不能等同,打死护军九十六只是胤祀四十几条大罪中的一条而已,你以为没这条雍正就不会整死他的八弟了吗?太天真了吧?你说的那所谓的混职场,除非那个上司或老板早就想炒掉那个下属才有意让他做他不愿做的事,再来揪他的错,但本人觉得很可笑,真有档老板的或当上司的会用这种方式来对付一个不听话的下属吗?花那个心机直接让他走人谁敢说什么呀?雍正让老八管理这件事就已经是在给他有意出难题了,你当雍正会有什么好的差事给老八吗?他怎么不让别人去做?怎么不让老十三去管这件事?只是这件事老八做的让雍正小算盘打得很不如意,老八为什么不去讨好雍正要让雍正觉得没按着他的意思来?你难道认为老八能讨好得了雍正吗?老八也是个政治权谋家,他不会明白他横竖是不讨他雍正的好为什么还要再罪更多的人呢?他会不明白这是雍正刻意让他为之想让他几头不讨好又能随了雍正的意?我觉得你还是要多拧拧清他二人之间的恩怨,再回头想想你那个职场论是不是要简单处理的多了?原来你是新生代四党粉,第一次进来不知道,不过,要是四党粉你那样分析我就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