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俗称两把头),穿“花盆底”旗鞋。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
旗袍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等工艺手段作装饰。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史书记载“……镶滚之费更甚,有所谓白旗边,金白鬼子栏干、牡丹带、盘金满绣等各色,一衫一裙……镶滚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镶条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绫绸,新时离奇,变色以后很难拆改。又有将羊皮做袄反穿,皮上亦加镶滚,更有排须云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旗装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
自乾隆、嘉庆以后,不少旗女仿效汉服,在原来窄长的衣衫外面加上宽大袖子的马褂,或加宽衫袍的衣袖,并学缠足等陋习,引起仁宗和宣宗动怒,连续下谕禁止,并申明满洲八旗、蒙古、汉军督统、副督统随时详查。违者治罪,一并严惩绝不宽大。
厄鲁特蒙古人不用剃发,藏人除了藏军外也不用剃发,维乌尔人除了四品以上伯克外也不用剃发,我看了《皇清职贡图》的一些图片,好像一些南方少数民族也没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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