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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maudlin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洗桐女史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引用 引用第10楼洗桐女史于2014-02-06 17:32发表的 : 弘昇虽然请以和硕亲王未分之子办理,但实际上康熙的批谕是“贝勒尚未分家之子办理”,康熙五十六年的奏折。最近写这个查到了~我先前写弘时那段没看到这个,有点错误,没有改过来~~ 所以十四同学就是按照无号郡王的待遇来的,降一等贝勒
引用 引用第6楼洗桐女史于2014-01-24 12:13发表的 : 你没有看满文奏折么?王之嫡子按照王之未分家之子之例,而王之庶出之子则按照贝勒未分家之子之例办理(如果没有嫡子,只有庶长子,且康熙有意以其为王世子,也按照王未分家之子之例办理),弘明是允禵嫡子,但是按照的是贝勒未分家之子之例办理。 另,真没见过十四政治待遇有多高,这个稍后数据提供给你哈。 此外,雍和宫是雍正潜邸,你要觉得历代清帝脑子不正常么? 至于成熟度,自己是老大,和自己上面有老板是不一样的,楼上如果已经上班应当理解我所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