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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原创]所谓香玉皇后止一万能女主(未完)
洗桐女史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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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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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所谓香玉皇后止一万能女主(未完)

所谓香玉皇后止一万能女主

——评霍国玲、紫军《朝鲜国<李朝实录>同清史一样也遭到了删削与篡改》

一、             万能理论万灵丹,涂鸦历史全靠它

记得前几日无意间被天涯的一篇题为《雷的尽头是什么?》的帖子所吸引,笑过之后,是深深的悲哀。该贴所批的是一篇以武德年间历史为背景的爱情小说,是小说的作者对历史毫无所知,却凭着无知者无畏的气概,肆意的对唐太宗、长孙皇后等一干历史人物进行歪曲,而她自己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公然宣称“历史是什么?是所谓的知识分子的意想,所以,没有历史,只有编撰!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就这样被贬低的一文不值。史书上所记载的都不能称其为历史,而只有作者本人杜撰的,或者说猜测的才能称其为历史?如此言论令人绝倒。也许有人想问,是什么原因会让这位作者产生这样的想法呢,看她下面的观点,大家或许就清楚了:“我不会去查历史的,肚子里也不需要存货,完全是猜想,只靠自己所经历的人和物去推断历史,而不需要什么历史书。历史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编撰的工具而已。国家的强盛跟手腕有关系,而不是某个领袖的人品。”
    

好一个“历史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编撰的工具而已”!我不知道大家听这话是否感觉耳熟,似乎这是一些人面对不符合历史的指责时都会不约而同抛出的万能理论。我真的为中国古代杰出的统治者感到悲哀,即使是史笔褒赞有加,但到了如今这个社会,仅仅因为他们所处的“阶级”,便会遭到如此先入为主的成见,“所有”褒语皆面临“作伪”的质疑,而所有对他们不利的言论,哪怕是以讹传讹的谣言甚至是刻意诬蔑的谤词都会被当作“历史的真实”,不需要加以辨析,只因为其身份就可想当然的草率“定案”,何其冤矣!予深为其而不平!

刻意杜撰歪曲历史者义正言辞,而苦口婆心相劝者却被责为不懂历史,看不惯者出言相讥,却被说成是没有素质!试问,如此歪曲杜撰历史却妄图众人交口称赞,有是理乎?果真如此,吾真为国人一大哭,全无辨清是非黑白之能力,亦无路见不平愤然而起之血气!

而以霍氏姐弟为典型代表、自封为“解梦派”的一些人则是此种全盘否定官方史书,以自己猜测的自以为是历史真实则是此辈中的“佼佼者”。

是辈坚信他们所述的“事实”之所以在历史上没有丝毫的痕迹,均是因史料被当权者所删改,一句“历史从来都是成功者的历史”,就可将别人引用史料进行驳斥的观点通通否定。

“历史就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句话已经称为某些人的万能答案了,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充扮着“打扮”历史的“化妆师”的角色么,还是一蹩脚的化妆师,无中生有。面对别人的质疑,证据摆不出来,就在那打太极。一味的说当政者篡改史料,自己说的才是真的,避开实质,动辄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总书记的教导等等相加,全然一副批评我就是破坏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批评我就是搞学术霸权,批评我就是肆意捣乱的架式。

我猜测,笔者此文发出,霍氏姐弟批驳不外乎摆出上述所说的与问题八竿子打不着的理论;而笔者不是专家,于幸可免“学术霸权”、“权威围剿”的大帽子,也不会由“学术争论”上升到“阶级斗争为纲”(专家“阶级”PK“草根阶级”)的深度;接下来,就是对于笔者的语气助词加以批评,什么态度不好,蛮横不讲理了。甚至,如果霍氏姐弟知道本人乃雍正粉丝,亦会借此大做文章。但我希望他们记得,他们曾自言为曹雪芹的粉丝,如果他们批评作者因为粉丝身份而有言论倾向性的话,那么他们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也是站不住脚的。

乱扣帽子笔者根本不在乎,但借此转移视线,而于实质问题全然避而不谈,则为笔者所不能忍受。而断章取义、歪曲笔者观点更让笔者觉的啼笑皆非。举个例子,笔者见霍氏姐弟误将朝鲜世子理解为永琏,不禁捧腹,遂留言“这里的世子指的是永琏啊?您快别惹人发笑了,您不但要补清史,朝鲜史您也要补补。”紫军就此批驳笔者:“请看!博主的文章写的是‘永琏’,洗桐女史的帖子说的也是‘永琏’,然而在洗桐女史看来:博主的文章就‘惹人发笑’,而洗桐女史自己则是正确的。”说到此,笔者又忍不住语出刻薄之言了,有人连反问所指何意都搞不清楚,不但需要恶补清史、朝鲜史,还需要恶补一下中文。

如此曲解不一而足,比如其论证笔者思维极其混乱一条中说,说杨启樵先生全盘肯定朝鲜史料,而笔者则是全盘否定朝鲜史料。“两位攻击‘解梦’者自己就打起了架!思想何其混乱!”笔者看过不禁忍俊不禁,若证明笔者思维混乱,当是笔者自己语言前后矛盾,不成逻辑,而别人和笔者言论矛盾由此来证明笔者思维混乱岂不可笑?况且杨启樵先生何曾言辞满满,全盘肯定朝鲜史料,而笔者又何曾全盘否定朝鲜史料?杨启樵先生的原话是“朝鲜当时臣属于清,每逢新正、冬至等令节,必遣使朝贺;中原有大事,也必持节通告。凡此种种,朝鲜皆有记录,这可以说是第一手信史,皇后册立也在其中,且看其记载。”而笔者的原话则是“请不要把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拿来和古人做比,朝鲜人还曾认为弘昼是雍正长子呢,是乾隆的兄长呢?!而且就在雍正朝的敦肃皇贵妃去世近二十年之后,朝鲜人还说雍正朝只有贵妃没有皇贵妃呢。(因为贵妃年氏直到临死的时候才被封为皇贵妃,所以朝鲜人那么说也是很自然的。)把人家道听途说的信息,把人家传播、记录中出现的错误当成论据,实在站不住脚。不过这个可不是人家记载上的失实,而是您根本就没有看全李朝实录的前后文。”杨先生和笔者是何意思,相信大家一看即明,我和杨先生的观点也根本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册立皇后,需要遣使颁敕,这是惯例,朝鲜史料皆有所载,而且每次敕使到来之前,朝鲜方面都会据此磨练,所谓磨练即是猜测一下敕使会问什么话,据此该回答什么,相当于彩排演练。这些都是官方的直接交往,所记载的也是第一手资料,当然真实可信。可是如果朝鲜史料中记载的关于当时民间的传闻,比如顺治帝废后遣送回蒙古生子,则就未必可信,难道笔者这话有错么,何止于歪曲笔者之意如此?

与霍氏姐弟讨论问题,常常会面临如此尴尬的问题,所以我把霍氏姐弟的一贯伎俩写在前面,大家可以印证。笔者精力有限,没有闲情与这些人玩这种笔墨游戏。因此笔者有言在先,笔者第二章批驳之处,均会按照所述史实一条一条的标注序号,请霍氏姐弟在痛骂笔者之后,据笔者批驳之论据,逐一按条批驳,不得转移话题!

  —————————————

PS:争取两天时间内搞定~灭咔咔,幸亏我在整理孝圣的资料准备开原创,所有资料均有备份~写起来根据笔记录入即可,都不用现翻书,偶要让霍家姐弟看看到底是谁逻辑混乱~等我写完,凡是四党必将此文转贴去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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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菜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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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7-07-24   

我真后悔,今天下午我逮空去看了下霍氏的博,先被头像上一位唐装“芙蓉姐姐”摧残了一下下,然后又被“霍芙蓉”的所谓唯一还原红学的大作彻底刺激到崩溃……

俺不和这样的辩了,俺绕道走~桐桐你童心大发,就只管驳斥,写完了俺转贴就行了,让我再去那里一次,白菜会拿脑袋去触不周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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璿景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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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7-07-24   

霍氏姐弟是什么东东呀? 

白菜,能否告知链接,让偶也去感受一下。。这个刺激的深度有多少,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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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桐女史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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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7-07-24   

我不是童心大发,我是损心大发,我都要笑死了,说批他们胡说八道、信口开河不是学术术语,违反胡总书记的双百方针,估计胡爷爷听了,都要气死了吧~猪鼻子里插大葱装象~

我就写了要是有一日有人考据出来霍国玲他妈有婚外情,因奸谋杀亲夫,而霍家姐弟与其母有血缘关系,所以他们说是假的不可信,只有某某某做梦推测出来的才是真的,要问根据如何,某某某答曰其所著红楼解梦实际上乃写实作品,乃写霍家家事的。哈哈,霍国玲会和他们讲什么学术术语,恐怕早就老拳相加了,还要告人诽谤!敢情是古人没有名誉权!

然后,我接着写,此香玉皇后真乃人见人爱,曹雪芹爱,雍正爱,乾隆爱,试问她究竟有何魅力,作者说她人见人爱,她就人见人爱了?整个一个万能女主,整个一篇地雷小白文,何以披着红楼的外衣就比别人强些?研究红楼就有特权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不意味着研究她的人都伟大,研究她的人说的话都比别人高出多少!!!

怎么样,偶损吧!!!!我觉的杨先生他们太厚道,试看桐宝宝的损文!我倒要看看这些人到底还知道不知道羞耻了!

霍家姐弟太厚脸皮了,居然敢开BLOG,真是没有自知之明,我一直觉得他和刘心武、金恒源等人都自知自己见光死,不敢开BLOG,怕人吵上门来,几个回合下来就立见分晓了~这种东西最怕当面吵,当面驳斥~

你不知道,我忍他们好久了!话说我大二的时候就知道他们自己在一个红学的网站发文,当时我就转了杨先生写的文,结果他们心虚的不行,所有文章都必须通过验证,才能发,呵呵,只有他们看了,是夸他们的,才能显示出来呢~这下,不砸白不砸~

许他自称曹雪芹粉丝胡说八道,就不许我雍正粉丝为他主持公道?!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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璿景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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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7-07-24   

桐宝,表火表火,大热天滴,想学你家四中暑也不要用这法子呀!

不过实在“佩服”那些个举着红学大旗,在外四处坑蒙拐骗的所谓学者,个个都是说假话不脸红,YY古人的高手呀!! 想当初听到刘心武说秦可卿是胤礽藏在宫外的公主时,我这个震撼呀,看来再这么下去,可以重分类了,把红楼梦从“古典小说”分到“历史名著”区,得,也改个名吧,就叫。。清史演义之宫闱解梦。。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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璿景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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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7-07-24   
[消暑转贴] 正告霍国玲和紫军:“红学家”不要泼妇(夫)骂街BY陈德平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受人尊敬的、有成就的"xx学家",都是在不断地纠正自己的错误(有的是自己发现的,有的是他人指出的)的过程中,经过艰苦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不承认那些妇孺皆知道理、企图靠"谩骂"取得成功的人是根本没有的。"谩骂"是既无理又无能的表现。霍国玲和紫军面对自称"符合客观真理"的"曹雪芹五月初三说"被多方面不可辩驳的事实和证据所否定,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他们不去研究"解梦"的其他问题,反而用"泼妇骂街"的方式对不同意见者进行侮辱、谩骂,并且反诬他人。完全失去了理性和人格。

本文作者在《罕见的红楼梦学术论文,奇妙的"太极无影手"拳法》【16】一文中揭露了霍国玲和紫军利用"一名京人"的帖子耻笑、嘲弄、挖苦、侮辱、谩骂对"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持不同观点者的事实,并且对他们毫不讲理的行为(把自己的那些低等级别的错误强加在本文作者头上进行耻笑、嘲弄、挖苦、侮辱、谩骂的做法)进行了有理有据地批驳。

在《再论"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芍药花飘落"》【6】文章中,文章开头顺便提到霍国玲和紫军的《忠告陈德平:请立即停止到他人博客进行纠缠、骚扰》那篇文章,他们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诬陷本文作者侵犯了他们"《宪法》中赋予的自由权利"。
    其行为之可笑,论证方法之低下,简直就像四五岁的孩子"过家家"。

"偷换概念、颠倒相筹"是霍国玲和紫军撰写(关于曹雪芹生辰)论文和有关答辩论文最为显著的特点和高超技巧。

霍国玲和紫军把"博客"的概念从"互联网"概念上剥离下来,孤立起来,然后再把"博客(红楼解梦的BLOG)"的概念和"家"的概念之间"划上等号",在此基础上,强调他们在自己的那个"家"中可以充分利(享)用"《宪法》中赋予的自由权利"。这种论证方法,与他们把曹頫的奏折当作"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的证据的论述方法相比较,有"异曲同工"之妙。【9】

请问霍国玲和紫军,你们甘愿只在自己的那个"家"(博客)中充分利(享)用"《宪法》中赋予的自由权利"吗?你们愿意放弃在整个"互联网"上"利(享)用《宪法》中赋予的自由权利"吗?《宪法》和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你们在自己的这个"家"(博客)中聚集一帮不三不四的人侮辱、谩骂一个毫无过错的互联网民?!

你们诬陷本文作者的唯一"证据"就是在"忠告"一文【14】中一开始引用的那个帖子,其内容只是那个帖子的一小部分。可见本文作者如果有什么"错误"再也没有比那个帖子更为严重的了。不然你们能够放过吗?

发那个帖子的依据是:

1、你们毫无道理地屡次删除发给你们的那些极其合理合法的帖子。那些帖子(分别)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一名京人"那个侮辱、谩骂网友的帖子提出批评、驳斥和申述;二是提醒你们利用季节和地理位置的方便,去北京香山植物园考查芍月花开花和飘落的情况,以便验证你们关于"曹雪芹五月初三说"是否正确。


2、你们强烈批评红学会和会长冯其庸(这种批评正确与否应该由红学会和会长冯其庸答复。与本人无关。)不刊登你们的答辩文章,对你们"解梦派"围剿、封杀。
本文作者根据上述客观情况写出那个帖子不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吗?

霍国玲和紫军竟然以这些十分正常的交流意见的帖子作为诬陷本文作者对"红楼解梦"博客进行"纠缠"和"骚扰"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互联网上的"博客"与"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具有本质的区别的。

"家"是一个私人领地,霍国玲和紫军当然可以在自己的"家"中同自己的父母、子女、亲戚朋友做任何愿意做的事情。包括诬骂别人,但是这种诬骂只能让自己一家人听见,不能让邻居和被诬骂的人听见,否则就会引起纠纷和事端。这是最起码的道理。对霍国玲和紫军的这种"自由"行为,任何人(包括人民警察),都不能私自闯入这个"家"中进行干预。其他人更无权过问。

但是,如果霍国玲和紫军作为"互联网民"(博客的法人),跑到"大街上"(互联网上),面对全世界的网民对另一个"互联网民"进行毫无道理的诬陷和谩骂,这显然是违法行为。这种简单的道理是每一个"互联网民"都十分清楚的最基本的常识。霍国玲和紫军作为"红学家"、互联网的质深用户,也算是成年人,竟然连这一点家喻户晓的常识都不清楚。实在令人感到意外。

如果霍国玲和紫军是能够区分"黑白是非"、思维正常的人,就应该承认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自己博客中侮辱、谩骂网民的帖子,向有关网民道歉,那就"一了百了"了!!!否则,对霍国玲和紫军这样的人,就再也没有什么常理、事理、法理可讲了!!!

本文作者不愿与霍国玲和紫军纠缠那些"细枝末节",只用简单语言陈述自己的观点,正告霍国玲和紫军:要努力做"红学家",不要当"骂街的泼妇(夫)"!!!

1、天再大,地再大,大不过一个"理"字。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霍国玲和紫军尊重法律,尊重最基本的事实。在学术讨论中、在交往中采取讲道理的态度。

2、每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也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但是没有"无故侵犯、伤害、侮辱、谩骂别人的权力"。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笔者对"曹雪芹五月初三说"的评批和论证是有理有据的,方法、语言都是符合互联网上的原则的【1】~【9】。如果霍国玲和紫军有证据否定笔者的论述,请用学术讨论的方式批驳。在理屈词穷的时候,不要企图用"泼妇(夫)骂街"的方法解决问题。"谩骂"是既无理又无能的表现。你们的那篇【正确理解"才五七"的含义--答陈德平先生《关于曹雪芹的生辰》一文】【12】文章,除了用"普通人都不可能有的错误"强加在笔者头上进行"耻笑、嘲弄、挖苦"之外,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4、霍国玲和紫军面对有理有据的论述和大量真实可靠的证据,理屈词穷,无以应对,恼羞成怒,毫无道理地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诬陷笔者侵犯了他们的"不回答"权力。这实属"无稽之谈","恶人先告状"。

5、霍国玲和紫军拥有管理和使用自己"博客"的一切合法权力,但是没有邀请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在自己的"博客"中对一个他们素不相识、毫无关系的人进行毫无事实根据地侮辱、谩骂、围攻【14】【15】的权力。因此,霍国玲和紫军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17】

6、"一名京人" 、"zhongyu" 、"[匿名]蝴蝶"、 "[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等人(不知道他们是一些什么"人")在别人的博客上对一个他们素不相识、毫无关系的人进行毫无事实根据地侮辱、谩骂、围攻【14】【15】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17】

7、霍国玲和紫军允许一名京人、"zhongyu" 、"[匿名]蝴蝶"、 "[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 等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对一个他们素不相识、毫无关系的人进行毫无事实根据地侮辱、谩骂、围攻,并且对他们的恶劣行为大加赞赏,这充分说明霍国玲和紫军与他们是"一个鼻孔出气",是"一丘之貉"。

8、受到侮辱、谩骂、围攻的人,有权"以适当的方式通知霍国玲和紫军停止侵权"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霍国玲和紫军反诬对他们"纠缠和骚扰"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不讲道理的做法。

9、霍纪平先生接受笔者的意见(6月3日),主动清理自己的博客,销毁那些骂人的帖子和有关文章。是非常明智的做法,值得赞扬和尊敬。但是保留"一名京人"的那个十分恶劣的帖子是不明智的。这可能不是霍纪平先生"力所能及",不予责怪。

10、几天之后,霍国玲和紫军不但不把"一名京人"那个"祸根"帖子清除掉,反而把霍纪平先生销毁的那些骂人的帖子和有关文章再次贴出。真不知道霍国玲和紫军要干什么。难道还嫌"一名京人" 、"zhongyu" 、"[匿名]蝴蝶"、 "[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等等那些什么"人"给你们造成的损害还小吗?

11、(这里首先向红楼艺苑版主和编辑人员,以及红楼艺苑网友说声"对不起"了。本文作者从来不使用那些污秽不堪的语言,在自己的文章中也不愿引用那些语言。只怕侮辱了编辑和网民的眼睛。只此一次,请你们原谅了。)请霍国玲和紫军再看看你们的楼上朋友([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高超的骂人技巧: "不折不扣的疯狗"、"不折不扣的阉人"、"如此诬赖撒泼"、"混蛋"、"无才无德的癞皮狗"。

笔者与那位([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过客"素不相识,毫无利害关系。他不老老实实"走他的路",他为何如此气急败坏地跳出来,作如此精彩的骂人表演。他究竟见到了什么"不平"?

稍有常识的人(当然包括办案警察),都会不难想象出这位"[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究竟是谁!!!我认为把这些话放在他自己身上,就如同给他"量身定做"的衣服一样十分可体。现在霍国玲和紫军不是亲自出马,加入他们毫无道理的"骂人大合唱"了吗!!!,其谩骂水平与那个名叫([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的"过客"如出一辙。霍国玲和紫军比谁都明白,那个变换戏装,"穿着马甲上台"谩骂的,难道观众就不认识了?!

12、霍国玲和紫军发帖子(这个以博主 "红楼解梦" 身份贴出的帖子已经被他们删除。当然被他们删除、修改的谩骂帖子不只是一个。)质问:"你说谁是阉人?"

笔者在自己的有关文章中,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没有用(说)过"阉人"一词。霍国玲和紫军已经昏庸到不辨黑白、真假的地步,连"挑刺"都找错了门了。请霍国玲和紫军仔细看看你们"楼上"的帖子,问问你们楼上([匿名] 路见不平的过客)那位"过客"究竟是谁?!他肯定知道,因为"阉人"一词是从(或许是你们邀请来的)他那位X嘴里吐出来的。请问霍国玲和紫军,你们是被你们请来的的那位"过客"朋友气"糊涂"了,还是被他的那种"精彩"的谩骂表演乐"糊涂"了???

13、霍国玲和紫军继续质问:"你说谁是疯狗?"

这个问题请霍国玲和紫军看看霍纪平先生销毁的那篇文章(忠告陈德平。。。。。。)和下面的帖子,就一清二楚了。那些人张口"狗屁理论",闭口"疯狗",在霍国玲和紫军的博客里不分青红皂白、毫无事实根据地狂吠、胡骂。他们既是"放火"者,也是"火上浇油"者。

我的文章中并没有你们认为的那种"狗屁理论"。那些人根本没有看过笔者的文章,也并不知道笔者文章中的内容。他们对霍国玲和紫军的文章作出那样的评批,也只不过是秉承主子的"旨意"罢了,例行"公事"而已。这一点难道霍国玲和紫军还不明白吗?还要别人说明吗?

14、笔者始终从关心、支持"红楼解梦"学派出发(并不支持其中错误的东西),对霍国玲校勘的《脂砚斋全评石头记》和红楼解梦丛书中的明显的错误和遗漏(300余处)精心整理了"疑误表",对"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提供"商榷"文章,并且亲自送往贵府。你们也承认那个"疑误表"所列出的东西是正确的【13】,并且答应在"再版"时予以订正。还声称对"笔者表示感谢"(笔者丝毫没有这种要求。你们是真心实意的吗?)但是对曹雪芹生辰的讨论,你们采取了极端错误的态度和做法。以至于造成目前这种局面。

15、霍国玲和紫军,你们把不同意见称之为向你们"发难"【14】,把不同意见者看作是对你们"发动反抗或叛乱"的"叛乱者(请参看《现代汉语词典》中"发难"词条的解释)。你们还强调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在你们的思想中,你们是"红楼解梦"的那个"王",任何对"红楼解梦"的不同意见都是对"红楼解梦"那个"王"的"造反和背叛"。你们这种在自己博客中自封的"王",有权把持不同意见的普通网民称为"叛乱"者吗???

16、霍国玲和紫军,你们把网友中的不同意见者不分青红皂白地划归你们的死对头"红学会"和会长冯其庸那个范畴进行批判。侮蔑有不同意见者"别有用心"。

请问霍国玲和紫军:笔者在什么问题上对你们"别有用心"?你们有什么东西那么"可贵",以至于能够吸引笔者"别有用心"???你们的话有事实根据吗?

17、希望霍国玲和紫军清理好自己博客。清理那些"放火者"和"火上浇油者"。这才是当前应该急需做的事情!!!

资料

【1】关于曹雪芹的生辰--与霍国玲商榷,陈德平,2006-12-13下午7:47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2】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的"三大支柱"质疑--请霍国玲雅证,陈德平,在2006-12-21下午3:42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3】"历史上雍正和曹雪芹的生日都是五月初三"?陈德平,在2007-1-8上午9:19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4】《正确理解"才五七"的含义》一文中对"才五七"含义理解的错误,陈德平,在2007-2-9下午5:00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5】"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芍药花飘落"--评《正确理解"才五七"的含义》中有关芍药花的错误论述陈德平在2007-3-26下午12:23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6】再论"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芍药花飘落",陈德平,在2007-6-4下午8:00 发表于红楼艺苑
【7】"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张笑侠先生"红楼梦大事年表",陈德平,在2007-4-25下午9:17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8】"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贾敬宾天",陈德平,在2007-5-9下午8:35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9】"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曹頫奏折",陈德平,2007-5-10下午3:45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10】答非所问,供非所需,陈德平在2007-2-23下午7:57 发表于红楼艺苑
【11】关于"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与"芍月花飘落"致霍国玲,陈德平,在2007-5-6下午5:07 发表于红楼艺苑
【12】正确理解"才五七"的含义--答陈德平先生《关于曹雪芹的生辰》一文,霍纪平(文章下面署名霍国玲、紫军),在2007-1-8下午3:46 发表于红楼艺苑 - 百家争鸣
【13】给陈德平先生的短信,霍国玲、紫军,在2007-2-9下午3:41 发表于红楼艺苑
【14】忠告陈德平:请立即停止到他人博客进行纠缠、骚扰(及其下面的帖子),2007-05-28 10:51:30 新浪网红楼解梦的BLOG
【15】我们该如何去发现和应对《红楼梦》中的谬误--兼答网友"石头"的......(及其下面的帖子),2007-02-05 08:09 新浪网红楼解梦的BLOG
【16】罕见的红楼梦学术论文,奇妙的"太极无影手"拳法,陈德平,在2007-5-3下午2:16 发表于红楼艺苑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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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07-24   

那个陈的帖子我看了啊,怎么说呢,他最初本着和霍家姐弟探讨的心思去的,对霍家姐弟起初还有点“仰慕”的那个意思,陈自己就说自己的资料不多什么的,而且他本身也是索引派呢。但是批霍家姐弟还是得从历史上,否则拿着一本红楼梦,你猜我的,我猜你的,根本就没法驳的霍家姐弟哑口无言的。

他们特白痴,那个看了实录之后就知道那个世子是李愃了~~不过不用看实录,那个世子也知道不是皇太子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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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7-07-24   

可怜的无知的人~~~~
就像XX姐姐天天上传自己的美照,借此出出名
旁人早就吐死了

天涯的那个评论绝对不能饭后看
想该穿越文的作者也可以上央视编小品出名了,胡扯八道是一绝

花非花,雾非雾 南柯郡,乐游圆 若大喜,若大悲 若情缘,若离恨 过眼云,烟及散 一眼天明,方知南柯一梦 一梦又如何? 漫漫人生路,悠悠岁月河 青青河边草,迷迷眼中花
此间可得几回梦? 问沧海桑田,曰红尘滚滚 蓦然间 沉柯烂斧,回首已是百年身 南柯一梦 原是遗梦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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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7-07-24   

说真的,陈德平只是和霍家子弟观点不一样,但是研究方法别无二致呢~

另,那个评论我笑抽抽了~其实这个万能理论我很不满了,八党吵架就常扔出这个来,不信上JJ的茶馆看看,上八党写的文下看看~真好笑了,奏报提拿散播不利于雍正谣言的太监的折子,现在都还有呢,而且朝鲜人在雍正继位初就说诸王门下有破坏皇帝名声肆意诬蔑雍正的~敢情这些都是当权者利用手中的权力演戏演出来的~哈哈,不过那得有未卜先知的人来导演这场戏~哈哈~偶要是向他们一样无赖,就来一句,所有关于雍正不利的舆论,都是允禩门下的太监散布的,全不可信!

我不聊天了,得赶紧把这个完成~批霍和金恒源挺痛苦的,因为没有一处正确的,所以批驳量N大~而且还欠了一大堆文债呢,还得在近期赶出一两篇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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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7-07-24   
霍氏蹂躏《红楼梦》是可恨的!!让偶觉得可悲的是那些捧红他们,盲目跟随他们的人!!!没有这些人的市场需要,怎么会有霍氏货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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