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桐说的真是大合我心,十三在这个事上表现的实在是太矫情了,而且严重影响了别人。总理事务辞职时十三辞掉了加封郡王的奖励,隆科多接受了加封世爵,御史上折子参他说:“以怡亲王之大功尚且恳辞,况隆科多乎”,隆科多冤不冤啊。后来雍正给十三加俸银一万,给十七赏亲王俸,他又辞,弄的十七也不敢不辞。七年,雍正给他加仪仗一倍,封张、鄂等七八个人为宫保,他又辞,他也不想想人家怎么办。
他这种做法弄的小四很无奈,只好在其他方面给他提供隐性的便利,比如用他的属下做正蓝旗的都统。我虽然爱十三,但仍觉得这种做法是太过分了,这种事情雍正无所谓,但下面应该很敏感。
最搞笑的是雍正三年九月,宗人府议叙十三会考府的功劳,建议赏赐银子,这回还没等十三辞,雍正就直接批了:“从前怡亲王总理事务懋著勤劳,晋封伊子王爵尤再三恳辞未受,这金银不必赏赐。至于王忠诚效力之处朕自深悉之。”(估计是小十三辞赏很缠人的,他四哥被他缠怕了,干脆只领情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