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群鸟在2006-02-05 23:18:20的发言:
我知道的,为什么你们总是列出一大对例子但又说不出证明过程呢,休回母家,严行看守,不得往来并不能代表最后没有处死啊.
学理客观?我看你的思维方式有问题。还证明过程?以为这是做数学题呢。
自古以来,杀人者都是由控诉方举证,举的出足够证据,才能定杀人罪名。有人见过让嫌疑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的吗?你还让我们证明雍正没杀8福晋的证据?可笑!既然你认为雍正杀她,那么理应是由你来举出他杀了8福晋的证据。而不是光会空口说白话,反驳我们的意见,自己一点都没办法举证。
我说的是最最基本的“无罪推定”、“罪行法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以你理科生的客观,应该能看得懂。既然没有认何东西能证明雍正杀了8福晋。我们认为他没杀,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群鸟,你说什么啊,难道你以为学理科不客观,那不可能啊,理科永远也要客观啊.你所说的是可以说明事实啊,可是那只是一个结论啊,又不知道过程是怎样,结论没有过程怎么可以说明问题呢,结论可以凭空说的耶,你认为没有任何东西来说明他杀了她那就是真的没有杀吗,也许你还没有找到证据呢,所以,虽然我们不能肯定他没杀,但是也不能肯定他杀了啊,我没有认定他杀了也没有认定他没杀耶,所以我要你拿出证据没那么可笑吧,你说杀人者都是由控诉方举证,举的出足够证据,那这里面控诉方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