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见基本就是修改上面说的两处了~其他小细节不影响大意
第一个朱批:“此一段放于前首,繁杂且卑小,不可观也。如何记档?不值一看。糊涂。”
第二个朱批:“此一段意思已到(就是说事情都注意到了),尤为珍奇(ferguwecuke.此处我还是有疑虑,ferguwecuke主要意思是‘奇’,奇什么捏?难道是跟后面自己对比?@_@看意思应该是的)。似朕一般,就是没想到的。诸母亲自前来请安一事,此例务必查奏。”
一史翻的“此一行”最好还是写成“此一句”或者“此一段”,尤其是后面一个朱批他们给翻译成了“此一行人心意已到”,这可就有歧义了。从原文来看meyen本身也没有“行”的意思(反而是做“列”讲)。
另外最后的“此例务必查奏”的“例”字,原文意思是“条例、规则、礼仪、规矩”,可能是我古文不好,看到这里感觉翻译说的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