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觉得康熙自小做皇帝,脾性大,譬如殴打章京一例,起因不过一桩小事,只因皇帝欲乘坐銮舆游览风景,探路章京在未丈量核实的情况下,随即奏报路窄銮舆断不可行,皇帝败兴而归后命人核查,发现并非实情,遂大发雷霆赏了一顿胖揍,打完后又交刑部议罪。熟料今日发现我本命,他儿子也是如此。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某一日雍正问一太监韵松轩的梅花开的如何,太监不知,只随口答曰梅花谢了。估计是怕皇帝起意去赏梅,如果看到花都谢了肯定兴致全无,索性这般回答。却不想皇帝发现梅花明明是有花开含蕊,一怒之下治其妄奏之罪,鞭一百,枷号四十天。看到此,某桐勃然大怒,还和朋友吐槽这对父子都一个德性,没一个好脾气。结果发现上面还有一条,提及这是律内有所规定的,对制奏事诈妄,所言不实者就是要被治罪的,按照规定应当是杖一百,徒三年。然后然后我就被说服了,觉得康雍这么做其实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