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火耗归公是什么时候的事?
耗羡归公的想法,最初是由川陕总督年羹尧与陕西总督嘎什图在康熙六十年后提出来的。
为了不犯众议,年羹尧的提议是火耗“酌留“,即部分的归公,而其余的,便令官员按照自己的情况捐出,以补川陕因为常年战争而拖欠的国库亏空。
这件事没有获得老爷子的同意,主要原因应该是老爷子不想得罪大多数官员,推行一项会获得普遍反对的政策。
但是从雍朝奏折来看,年羹尧虽然没有获得老爷子的允准,但他事实上已经着手进行此事了。当然规模并不大,也没有形成制度。
雍正之初,一些其他的省份也注意到了川陕的收效,开始小规模的施行,但也都没有形成定制,也不普遍。
雍正二年,诺岷出任山西巡抚。他到任后,遇到了与年羹尧面对过的,类似的问题,即晋库亏空太大。其实这也是康熙末年,全国各地都存在的问题。他便采取了年羹尧已有过的策略,向皇帝要求,以耗羡归公来弥补亏空。
他的办法也和年糕一样,即,将每年所得耗羡银提存司库,以约占该省全部耗羡银的百分之四十的二十万两填补亏空。——也就是说,也是部分的耗羡归公,不是全部。
为了避免嫌怨,并妥善照顾到官员的实际生活开销,他在年的原计划基础上有进一步提出了改进方案,即将耗羡的其余百分之六十派作两个用途,一部分由官员自己捐出,支付公费,另一部分分给各官做养廉银。
山西布政司的高成龄同时上折响应上司的提议。说这样做,不但对国库有益,而且可以避免腐败。
雍正在阅读过他们的奏折后,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推行火耗归公的计划。他说,“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乎?“即没收州县存火耗的成规,将火耗一体收入省帑(注意:火耗不交中央政府,而是省级政府),然后由上司按照定规,统一分配,并以等级分发响应养廉银。当时反对的官员还是有不少,但是皇帝力排众议,立刻就着手做起来了。
这样做,收效巨大,魏源在圣武记中,将康熙末年国库八百万与雍正中国库六七千万的情况加以比较,说,"然则康熙六十载之休养,何以部帑仅存八百余万,不及乾隆七分之一耶?“答案是:“曰,耗羡未归公,一也;常例未捐输,二也;盐课未足额,三也;关税未赢余,四也。是皆雍正十余载清厘整饬之功,故收效若是。 “
所以,耗羡归公的基本时间表如下:
1。康熙末年,年羹尧初步提出,并私自付诸实践。
2。雍正二年,诺岷上疏请求耗羡部分归工,其余以常例捐输,并分发一定的养廉银,以保障官员的日常生活开销。
3。雍正将诺岷的提议制定为国家既定政策,并制定相应的条章,规定,保证政策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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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中~雍正的许多重大政策,比如耗羡归公,摊丁入亩,都是年家人想出来的主意哦,可知这家人的脑袋,从老爹到儿子,都是很活跃,很实际,不拘成规的人呐~~~~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