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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录入]雍正制定“继母虐杀前母所生之子,以所生子抵法”的缘由
洗桐女史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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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11-01-02   
哈哈,我们曾经YY说,要想懂四哥,必须要懂博弈论还有变态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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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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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11-01-05   
四行事总是出其不意的,记得当初看《大义觉迷录》,还真是震到我了,所以说,四是个创新能力相当强的家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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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习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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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11-01-18   
觉得这个法还不错。毕竟那是人治不是法治时期,康老爷子就不止一次说过“朕治人不治法”,这样虽然不比现代法细致严密,我觉得当时情况下还是有对症一面的。律条这么写,可能真有点警戒作用,而且,个别情况也可以个别处理啊
微斯人,吾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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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幂虚窗 离线
喵女侠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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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11-02-05   
某四的想法怎么总那么与众不同,难以从他的言语行为去推测他的想法。
关于这个法律,虽然以惩罚继母的亲生儿子来惩罚继母,有点不仁,但是自从这项法律颁布后,继母虐杀前母所生之子的现象有没有明显减少?
如果有成效的话,我想说雍正朝的法律,不能以常人思维来看。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还是一只懒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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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past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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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11-02-09   
看完这一段,不禁叫好!
这条法律很有针对性嘛,继母虐待继子时都得三思再三思。
在现代真的是不人道啦。可是那时代那有“人道”这个词?
四爷不是常人!帝王心,不可测!
可是,我是真的觉得他真的活在德妃的阴影下,才想到这么“合适”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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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tombo5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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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11-02-10   
  最疼的儿子不能尽孝,对继母来讲不啻于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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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珊 离线
你不曾给我一次回眸,我却始终在对你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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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11-03-15   
I服了YOU了
谁将烟焚散,散了纵横的牵绊;
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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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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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11-03-16   
古人重孝,母债子偿,也未尝不可,这应该是当时大家能认可的原因。不过真的有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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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penwolf 离线
永远的新人,永远在入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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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表于: 2011-03-22   
强。
我也觉得他是不是感同身受了,所以这么办。
他把德妃当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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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中承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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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2011-04-09   
⊙﹏⊙b汗,某四啊,真的很牛的说,不过估计也只有这样,才能治住那些恶毒的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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