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和余火莲
金庸武侠可以当作爱情小说来读,所有的风起云涌、大开大阖不过是华丽而奢侈的背景,而古龙的武侠中,男儿间肝胆相照,一诺千金的刚烈反使得爱情黯然失色,那里才有真正的江湖,如是想象:只有清风明月,烟波浩瀚,无关旖旎春色。这样的场景容得不半点姹紫嫣红,是一色的烟青,那种看似浅淡却可以浑然连接天地的颜色。
言归正传话《把酒》。一个灼如旭日,一个皎洁如莲,一个温煦如昼,一个冰沉如夜,一个温润内敛如水,却不失豪迈坦荡之风,一个跳脱飞扬如火,偏携着冰雪凛冽之气,一个居庙堂之高,一个处江湖之远,相对而行便毫无意外地相遇,不论是相持还是相惺,撞击之间皆是高亢的铿锵之声。即便同样用火和水糅合切磋,居然得到如此两个极端性格的人间双龙,不分伯仲,相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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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自幼养在管家,常在宫中行走,连皇帝久不见人还向方爸爸打听,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两年没有来见朕,一来就想拆了朕的御花园么”,透着无比亲密。(王佑听听这话,就该知道御前状告方旭越狱杀人,根本不会有结果)。这样“长在红旗”下的好孩子,可以陪你痛快时喝得酩酊大醉,危难时进退与共,只是一点──他身上庙堂的香火味道太重。公堂之上,方旭还要捉弄孙正气,指点他如何问案;亡命之时,仍念着“这酒本打算还给人家”,酸气十足!难怪展颢嫌他婆婆妈妈,落草为寇还是满脑子的道德文章(方离也如此。大家对着已经发疯的杜芙又痛又怜,她第一个想到要报官。金蛰怕怯不前,她马上指出知情不报也是犯法。谁让是方子庵教出来的一双儿女啊)。
火莲是一柄双刃剑,律法规则、尊卑长序、世俗道德全然不在眼里,行事百无忌讳,全然凭借个人喜恶,真不难理解包拯为什么欣赏之余总对他忌惮有加。这本也难怪,他长于草莽,展颢自不会去教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也无意将火莲培养成唯唯诺诺,恭顺听从的性子(冷清身上也可见一斑)。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无间道,他偏偏给足了火莲少主的特权,对私下的小动作往往装聋做哑。看火莲大校场的亮相,众人环伺之下如入无人之境,大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拖下马”;直到入仕为官,在仁宗的提醒和督促下火莲才开始接触律法。但与方旭不同的是,他熟读律法,为的是更好钻空子,前为杜青云,后为李柏。即便手刃王佑,眼见得自己的归宿,他仍语带不敬和讽刺“既然在朝为官,杀人就要正大光明地杀,名正言顺地杀,否则岂不是辜负了为官之道”。
方旭虽无心功名,然心系天下,除恶务尽,义不容辞,大校场竞技的日子他却在替父追凶。他终究做不成游侠的,最后当了名捕,永远游荡在江湖和庙堂之间;即便官场游刃有余,进退得宜,皇帝老儿面前,火莲非但不低头敛眉,总不经意扬起年轻凌厉的脸庞,眼神深处有种分辨不清的光芒在闪动。此人天生傲骨,实难俯首惟命,甘为人臣。在无间道和朝廷左右逢源、如鱼得水的时候,他就拉住小离的手,约定日后天下太平,携手归隐,做对神仙伴侣。包拯又如何指得能留住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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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方旭的慧眼,自当择良木而栖,选明主而事,以他的胆气和能力,绝非池中之物,不会久居人下。退一步而言,即便不幸摊上孙正气这样的上司,他也能做到对事不对人,全力配合工作。只要孙大人不贪赃、不枉法,方旭就不至于以下犯上,拆台造反。得到这样任劳任怨且淡泊名利的下属,“你做事我放心”,半夜做梦也会乐醒。余火莲不同。如果没有相当能耐,实难使唤这样的下属,对着包拯和方子庵敢当面顶撞,展颢和仁宗眼皮底下尚且耍花枪,即便精明如王佑也不曾看穿火莲用心,反为其所用,周密如包拯和仁宗尚不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更不用说孙正气无才无德之辈,肯定会上屋揭瓦,掘地三尺,整得府尹大人哭叫连连。
方旭会是难得的同僚和朋友。他坦荡磊落,为人宽厚,没有门户之见,上至王孙贵族,下涵三教九流均可结交。立场不同、政见不一,他也可与鲁风把酒言欢,无关利用和拉拢的居心,只冲这份意气相投,亦能推心置腹;火莲向来离群索居,独来独往,即入公门已久,见得众人依旧神情淡淡,少有寒暄。即便没有展颢的约束,若不是才华相当且惺惺相惜,也很难以和火莲成为朋友,冷清不能,马汉等人不能,鲁风和钱富只能是下属。他唯一的主动邀约,“我倒是可以偷点家父珍藏的春茶,让你尝尝”。对着方旭的告辞,他怅然若失“你真不留下来喝茶啊”。那全因竹林一战棋逢对手,小巷再度交锋旗鼓相当,前番被挑落面罩,后次也没有讨得半分便宜,故而动了少年心气,好感备生。
方旭言谈举止无不透着家教良好。对火莲用冷水激醒醉酒的大叔,他觉得不可思议,被喷了一脸残酒,他反引为乐事,笑得很是憨厚。负罪逃亡,前路茫茫,对着一面之缘的大叔他仍礼遇照顾,烤肉兼递酒;火莲自幼跟着展颢东西奔走,虽然后面无间道声势浩大,毕竟白手起家,起步艰难,现实中多的是弱肉强食,少的是恭友礼让,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可是另外一副光景。曙光未现,火莲就守在宫外,不知道能不能说服皇帝退婚,御林军还先扣人再通传,无疑火上浇油。贼人潜入宫中,他出手拿下之际那幸灾乐祸的一笑,分明就是想抓个倒霉蛋泄泄气;等到火莲寻人到了方家,方爸爸握着女儿的发钗,气得浑身颤抖,火莲对父女联手欺骗也是忿忿难平,伸手就拿住方爸爸打人的手腕,惊得包拯凤眸瞪成猫眼。
方旭后来成为天下名捕,做了誉满天下的“南侠”,识于微时的朋友仍可以拎着酒瓶半夜去砸他家门。谁让他是方旭呢,那个与危难时刻尚不肯丢下初交不久的公孙策,独自逃命,明知日后必定为敌,仍对冷清施以援手的方旭呢,是那个会看出火莲隐忍和牺牲,厉声斥责展颢,唯一能察觉火莲用意,追踪到王佑府第的方旭呢;火莲持才傲物但不盛气凌人,冷峻少语但非冰冷阴沉,桀骜不羁却不以私害公,狂放疏达亦至情至性,他暗自帮村方旭逃亡,保全李柏性命却只字不提,从密室出来被衙役撞个正着,掩面脱身而不是杀人灭口,为国家大计,不肯用西夏公主从冷清手里换回方离。火莲也期盼有知己有热酒,但他并不合适热闹场合,始终与那种觥酬交错、高朋满座的欢乐格格不入。这样的人物难以深交,但不妨在心底把他当作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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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为婚使得方李相遇显得名正言顺,仿佛冥冥自有定数,其实不一定会是李柏,也不需对方生得倾城倾国,知书达礼,只要足够可亲可爱可怜,机缘巧合,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遇上了方旭,他便自然而然地爱了;爱上方离根本就是意外,至少对火莲而言是如此,他背负血海深仇,除了那池宁静的湖水别无奢求。从医庐护送方离回家后,火莲独自躺在床塌微笑,索性翻身起来雕木根。可被方旭拉扯到方家,方离怯声问他姓名时,他却笑而不答,转身就走。若不是展颢的推波助澜,方旭的牵线搭桥,火莲至多守在方家屋檐上,偷偷看着那甜甜入睡的可人,甜蜜的萌动永远只是藏在心底的秘密。
方旭如暖阳煦风,你从来不用担心跟不上他的步伐,牵不住他温暖的手掌,若不是被派上卧底的非常任务,他怎么会舍得让李柏伤心落泪。遇到这样的一个人,从相逢那刻就能相信,真的是可以一辈子、一辈子陪着走下去的;火莲总是挟着烈风强光而来,照亮整个天际,很担心他消逝亦如闪电,再也不回来。其间有太多的不能明言,太多的不确定,再明媚开朗的女孩子随着他上天入地几番起落,也会变得如林妹妹一般神经兮兮。
如果以单方爱慕开始,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转机,或可博得投桃报李的结局,守得云开见月明。初遇李柏,她出身卑微,满口谎言且见钱眼开,可方旭能细心地从那粗粝外表下发现金质璞玉,耐心地等待你把那周身缺点含化成珍珠。如果学习去爱的时候,遇到的是方旭,真的是幸事和福气呢。如果遇到的是火莲呢,只能是他先动心,你比他更纯净更透彻。如不是他先心动,任如何高贵清丽,聪慧机敏,占尽千般万般的好处都是枉然。初遇火莲时一定是要最纯美的邂逅,等到日后全心全意为他蜕变成蝶,一定是再无机会了。李柏接下银票,答应作伪证,他从心里鄙夷她。眼见得李柏和方旭形影不离,李柏为方旭之死哭得形瘦憔悴,他还是难改成见。对着李柏回御香斋挣银子的身影,火莲轻蔑一笑,更应了“青楼无真情”的判断。如此这般,更不要说杜芙主动应下照顾李承颂的时候,他会不假思索以毒药钳制。
方旭永远不会有青楼寻欢泄愤的冲动,不会面对杜芙的纠缠极尽羞辱挖苦,更不要说假戏真唱,戏弄对方感情。他只会淡淡婉拒,甚至还要考虑女孩子颜面和自尊,把过失错误尽数揽在自身;火莲偏偏都做得——诚如驼叔所说“你既无潘安之貌,说话又莽撞无理”,“我也知道你不是真心的,可我就稀罕你正襟危坐,笑傲风云的样子”,哪怕你的柔情只是止渴的饮鸩,我也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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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中规中矩,但并不迂腐呆板。当要求和李柏同拘牢房,对方支吾不允,他面色一沉,出掌击碎了手腕粗细的栏杆,痛快!但是二十年的君臣伦理教训,早就成为不容置疑的信仰和深蒂固思的准绳。任你方旭豪气冲天,也只能在这三尺雷池内闪转腾挪。在亲情上,他屡屡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对着展颢背影喃喃自语。同时,他视朝廷为王道,即便展颢身负莫大冤屈,即便抛开天下苍生,仅仅从伦理考虑,他就觉得造反举事天理不容,很难接受生父做个乱臣贼子。父子亲情需要削足适履,生硬硬塞进上君臣常纲的外壳中,才能被他欣然接受,不至于左右为难,痛苦煎熬。他眼中皆大欢喜的结果应该是展颢放弃造反,朝廷既往不咎。逝者已往,前事无补挽回,为今之计是要还展家清白。这点上,他的坚定几乎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甚至展颢都比他豁达“如天下再无不平事,展氏一族是否平反并不重要”,可他是做不到,公堂上他依旧在意展家清白,才好认祖归宗,一个俯瞰天地的性情男儿偏偏如此放不下。他是高大无私,与我却有种说不出的遗憾。
这点上,余火莲实在比方旭可爱出许多。火莲一直是最懂展颢的人。深知展颢回不了头、身后二十四万兄弟回不了头,只有夺得天下,展颢才能理直气壮活在太阳之下。根本没有第三种选择,不会有两全;太深重血债同样只有鲜血才能清洗,岂非虚名能够平息多年积怨。他杀了帮凶王佑,再借官府的手杀了自己,替展颢和无间道兄弟抗下所有罪名。做的干脆利落,绝不留退路。按照一般逻辑,这样自我牺牲之前,当事人应该到养父或生父面前含泪说上莫名其妙的话(观众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火莲怎么会留给别人出手阻拦的机会呢,告别小离的时候,他平静拥着她,淡定地看着她轻松无邪的笑容。
方旭做大哥、做朋友、做丈夫都是不二人选,剑眉星目、风神俊朗,古道热肠、侠肝义胆,那么完美无缺;而火莲呢,爱上他或者被他爱上都是伤痛累累,做朋友还是敌人都是棘手莫奈。在这篇文章里,虽然我力图公平评论两个人的性格,仍不自觉偏向了火莲。一言蔽之,从方旭身上,我们大抵晓得优秀的朋友和丈夫可以完美到什么程度,却很少人愿意去学做方旭第二;从火莲身上,我们知道抛开那些多明哲保身、趋利避害、不临深渊、不坐危堂等等顾虑,生命又会将是何等美丽境况呢,看见渐行渐远的年少轻狂,永远无法企及的梦想在彼岸清晰起来,那一刻心中涌起多少感叹和惆怅啊。
展颢
(一)天生我才,弃如刍狗,时不予我,为之奈何。以展颢绝世才情,如恰逢乱世,登高一呼应者众,逐鹿中原,大好河山尽收囊中也非难事;如得遇明主,金戈铁马,驰骋沙场,上报君王下抚黎民,了却平生志,也不枉负此生。他时运不济,摊上的是最糟糕的一种组合——昏聩无能之君主和气数未尽的王朝,一面“冤死你没商量”,一面“造反无理”。自古讨伐都讲究名正言顺,师出有名是替天行道,解救百姓于水火中,不然就是篡位夺权,人人得而诛之。这种思想源远流长,常见于戏文,累牍于史册,已经是天经地义,亘古不变的真理。即使如岳飞,也只得甘心受戮,死后被供上神龛,万民敬仰这一条光明出路,如是不服,想要起兵造反,莫说皇帝不同意,天下百姓也万万不答应的。
从这个角度讲,《把酒》虽是戏说,也有极其传统的一面,完全符合主流价值观念的标准:展颢先接三道秘旨而被迫屠村,后在府邸不躲不藏等待兵部和三司会审,希望皇帝醒悟悔过,这份“愚忠”真可比得岳飞的接十二道金牌而退兵,死牢中尚且不许儿子岳云有不敬之言。要不是皇帝竟拿展家全族性命来掩饰罪行,以平天下口舌,恐怕他是甘心作替罪羊,为自己屠村举动赎罪。其次,展颢走上造反的路,也缺乏自我觉悟。面对众兄弟的舍命相救,他百感交集,就是没有想到要去造反。如果没有死牢相托,他更会选择逃亡流浪,浪迹天涯,或者潜入皇宫,手刃敌人,求个痛快了断。这条复仇之路是生死兄弟替他选择的,直到他走出牢房,被阳光刺痛了眼睛,作出劫持长皇孙的决定,这才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反叛的道路。要强调的是,众人说服他造反的理由是为天下苍生,推翻无道昏君,而后展颢向火莲、方旭再三告诫、重申也是这番大义。
等到苦心筹划了二十年,为赵家村一百多条人命,展氏一族四百余口,出生入死的兄弟们,还有洪灾瘟疫中千万冤魂讨得公道,求个河清海晏,丰衣足食、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万事俱备,举事在即—─始作俑者的老皇帝死了,新帝继位,亲贤臣、远小人,励精图治,勤政爱民,是个旷古明君。多年的努力和坚持突然失去了伦理和道义上的支持,如今仅存的生死兄弟反对他,唯一的儿子怒斥他,最亲最近的人都不答应了。才与陈方割袍断义,方旭就在以死相逼,他悲凉大笑“好,好,连你也反对我”,那刻的心境只怕比当年死牢里众叛亲离时还要悲戚绝望吧。故事演绎到这步,展颢如何能不死。虽然结局很是悲凉,然而毕竟中规中矩,得到最广泛意义的认同,方旭和方子庵认同,包拯和仁宗认同,连方离也认同,火莲心甘情愿陪他上路,也默认这份无奈(虽然众人从心底并不愿意展颢自裁)。但我还是不愿认同,如斯大丈夫,即使是悲剧英雄,编剧就不能给他一条生路么,哀哉!
(二)展颢拣回受伤的小鸟,细心照料喂食,发现它已折翅膀难飞,毫不怜惜地碾为血水;他责令火莲杀了毫无威胁的方离,胸口重创,务求一击毙命,可方离挡在火莲和方旭之间,挨上深深一枪时,他忍不住摇头叹息,代为上药,送回到京城郊区;他再三威逼火莲杀了李承颂,不惜亲自痛下杀手,然见得李承颂留给火莲的长信,词恳意切,含泪微笑的情愫跃然纸间,他闭上眼睛,从心底发出长长叹息。在边城的时候,方旭托李柏调查,却得到这样的答案“这里的人没有说他不好”。行径天差地别,善恶仅在一念之间。
佛祖讲经,拈花而笑,众佛不解,唯迦叶道:拈花瞬时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五道众生,生灵芸芸,拈花而笑之间,不成佛便只得为魔么?是因为三界皆苦,无可乐者么,见性得道,凡人既可为佛,反之,佛祖也会堕落轮回?然而,如是我解,苦海慈航,普度众生是慈悲,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亦是怜悯,又何必执著于佛身还是魔相。当年洪水肆掠,饿殍满地,哀鸿遍野,展颢领着无间道兄弟救济灾民,领到食物的众人连连磕头“菩萨,菩萨啊”,那个黑袍简发、轩昂巍立的男子直如凛凛天神。最后,展颢一袭白衣,闲庭信步般迈步进了开封府大堂,宽袍大袖无风自动,飘逸洒脱,仍是如神仙一般的人物,看得包拯和仁宗一时无语。这样如玉清俊的男子,除了碧落黄泉,哪里还有净土值得他栖身呢。
(三)同样是展颢抚养长大的孩子,火莲和冷清一般地冰冷阴郁,桀骜孤僻,但行迹泾渭分明,差别有如天壤。火莲善良惜生,小小年纪便懂得绕开蚯蚓而行,提及冷清,谁都记得他夺回娘亲草鞋的凶猛样子,两处场景捏合在一起,编剧是否有意暗示,善恶取向乃人性之初,与生俱来,火莲之所以成为火莲,冷清之所以做成了冷清,天性使然。事实真的如此么?冷清也曾是天真小儿郎,调皮地倒挂在树枝上,摇啊荡啊,似足了杜芙口中的蝙蝠。或许是那场洪灾瘟疫改变了他,当我看到“血罚”时,恍然觉得事实也非如此。那场血罚,确是冷清自己选择的,可做足了血罚却是展颢,因为要做给方旭看,做大事者不能被宽厚敦良的性子处处绊住手脚。冷清之前功勋几何,当下过失几何都已不重要,展颢冷酷地看着他挨足了刀数,不许方旭出手阻拦。虽鲁风等人面有不忍,谁都不敢坏了规矩,暗中给冷清医药,只得扔到郊外自生自灭。
虽然展颢教得冷清一身本事,旁门左道、下药用毒方面的指点用心更甚,但就是没有给过师徒情份,更不要说半点亲情,跟随十五年的冷清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只是冰冷棋子,能用则用,当弃则弃。如此想来,我还是深信过去二十年里,展颢还是爱过火莲的,那点滴的疼惜,隐约的关爱使得他最终没有在黑暗中沉沦,成为第二个冷清。
如果要透过长皇孙报复大宋王朝,那么麻木无情、惟命是从的冷面杀手更为合适,对亲手抚养的襁褓婴儿,要泯灭天性中那点善良就如同掐灭萤火之光,易如反掌,那教育出来该是如冷清那样的孩子,而不是今日之火莲。展颢终究没有往绝处扭曲火莲的天性,那条小狗是火莲野地捡回,还是陀叔特意寻来的?毕竟展颢答应养下来,在逃避追捕,奔走经营的路上都不曾责令扔掉这个累赘。平日督促火莲学武习文,稍不尽人意,非打即骂,可遇到稍有发烧头疼,他亲自抓药煎熬,可绝不能让他就这么轻易死了,要见得他服下,脸色转好才安心。他在不自觉中笨拙地学做父亲;秋娘说过希望儿子成为正直、善良的人,他比着秋娘的期盼在做眼前的一切。火莲年龄稍长,他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起血色的大雨中如何失去了秋娘,死牢里兄弟的拼死相救,教育火莲什么是天下为重。在恍惚之间,他会不会想,我的孩子要是出生到人世,现在也是这般站在我面前,在静静听我说话吧。也许下一个转念之间,他又惊醒到火莲的血缘,冷漠把他推开。日子就在这样慢慢流淌过着,在真实的痛苦和恍惚的解脱间流淌着。事到如此,精心布局者也罢,无辜棋子也罢,早就都是局中之人。
当时方旭若是有兴致坐下来喝茶,火莲当真会去偷偷翻出父亲的体己茶待客,我们小时候也曾熟练从书房、厨房等等角落翻出各色零食,临了当然不忘记好好伪装现场;至于火莲孙猴子般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性,行事不依章法,先斩后奏,根本就是展颢放纵的结果,钱富等人见怪不怪,火莲天经地义地跳脱在无间道纪律之外;至于设计迎娶方子庵的女儿,其实强塞过陌生女子,为了无间道大业,火莲也必须娶了。婚姻本就常用作联盟的手段,看钱富的表情,他也认为绝妙好棋。背负血海冤案的悲愤,行事好用非常手段恰到好处地遮盖展颢对火莲态度上的失控和异样。这段父子感情,不论在火莲心中,还是在众人眼里并不突兀和异常,直到方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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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恨铁不成钢,苦口婆心地规劝和督促,恨不得比着方旭的模子,让余火莲重新回炉,锻压出方方正正、稳重得体的国之栋梁;同时,展颢冷眼相中方旭,欲付之大任,就是不满意他浑身的酸气和规矩,也在按着自己的行为标准,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改造方旭。
包拯言传身教,耳提面命,虽然成效甚微,还也不至于无功可慰;展颢就更为受挫,方旭根本就是蒸不烂、煮不蔫、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水浒》中林冲投奔王伦,按照规矩需取“头命状”,说白了就是杀个把人,才算真的入伙。对待这样的世家子弟,要让他死心塌地,最好的办法就是手沾鲜血,再也回不了头。方旭先假图蒙混过关,暗助士兵逃生,后又提议停止锻造兵器改铸钱币,他就是不肯污了双手,展颢怎么看不穿其中玄机,不过既然所言尚有可取之处,也不往深处点破。但展颢行事之邪气,不比包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教会方旭断情绝义,展颢把当年逼迫火莲吃下狗肉的做法又如法施展,罚冷清在前,杀衙役在后,杀李柏的动机中何尝没有了断方旭女儿情长羁绊的考量呢。押解回京的路上,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同路人,转眼成为冰冷尸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心中滋味可想而知,方旭并不是火莲,对展颢点滴好感瞬间化为乌有。即使包拯提醒当年血案或有隐情,展颢或者是被冤枉的,他并不情愿去接受这种可能性。
展颢平生最恨满口道德仁义。方旭一反圣人古训“君子敏行讷言”,开口就像倒提起书袋子,道德文章一篇接一篇,滔滔不绝,不是展颢收留了落魄无路的朝廷要犯,反倒是像请来了诲人不倦的孔孟夫子,对着自己所作所为指指点点,大肆说教和指责。无间道上上下下,谁敢评说展颢的不是,当时火莲为杜家灭门争辩了几句,他扬手就是一记耳光。对待方旭呢,这个年轻人紧追到树林,口称拜见宗主,却明着嘲讽展颢如同见得不光的幽灵,他没有生气;在展氏秘冢,方旭屡屡先发制人,展颢一反平素的冷言寡语,辩个黑白曲直。字字句句牵扯都是各自伤心事,寥寥数语后,两人缄默不语,气息不匀,在半明半暗的洞穴中死死盯着对方眼睛,仿佛两头精疲力竭仍不肯休战的野兽。展颢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为何要和这个年轻人较上劲,还是在这冢穴之中,难道要把冤死的先人都吵醒,来听听这场和外人的无谓争辩。可他就是不忍心责罚这个年轻人,屡次抓住方旭的衣襟,抵住他喉口,可还下不去重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把方旭直接领进将军府旧宅,又允许他心绪不好时躲在密窟中伤心,酒醉时扯住衣襟痛哭流涕。然而,这些莫名的行为又显得那么自然而然,只因为他很像当年那个展颢么,如果自己的儿子如能活在人世,绝不会比方子庵的儿子差半分。念及于此,他不由低低叫了一句“秋娘”,辛酸苦楚中带着几分慰籍,强烈的情绪涌入冰冷空洞的胸腔,继而充斥头脑,眼睛也蒙上一层水雾,好像天寒地冻中猛然呛下烈酒,胸口火辣辣的刺痛消失后是久违的温暖和踏实。事后,展颢想来这大概就是父子天性,那种冥冥中的血缘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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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事逼近,展颢一改往日冰冷阴郁,代之胜券在握的兴奋和狂热,甚至渴望知道火莲该如何痛楚绝望,会不会有甚于他当日。他变本加厉地勒索火莲的情感,快意看着火莲疑惑而悲伤的神情,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平息心头日夜滋生的悲愤之情。二十年的痛苦纠缠和朝夕相对,到了最后,他忘记了仇人应该是当年的昏君,而不是血案之时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如今,火莲还清了所有强加于身的罪孽,割肉剔骨,报了养育之恩,散去三魂七魄,偿了皇室罪孽,二度俯身而拜,狂奔而去。
二十年来,展颢寄生在对火莲情感折磨和勒索之中,不愿正视火莲对自己的情感,也不愿去探究内心究竟待火莲如何。承认对仇人之子的怜爱,或接受他的反哺都是可耻的,意味着背叛和沉沦。每晚孤灯挑尽未成眠,往事如幻影重叠,历历在目。他可以放下个人恩怨,但不能背叛赵家村、展氏全族还有那些生死兄弟,出了天牢那天起,他就不是在为自己活着。前刻,他还惯性地拒绝去拥抱火莲,此时眼前晃动尽是火莲失望怅然的神情。自己内心究竟是待火莲如何,他反复掂量,纷杂往事涌上心头,感觉反而变得混沌模糊,端坐良久,复仇的快感没有如约而止,孤独的感觉却逐步清晰,把周身从里到外浸得冰凉,多少热酒下怀都全然无济。
火莲夺了武状元,他吩咐尽量少回总坛,以免节外生枝。过了几日,自己先按捺不住,寻了个事由去了趟书寓。城中分舵尽数被毁,乍闻消息,他分寸大乱,胡乱踱了几步“火莲呢,怎么不见他人影”。这是从火莲尚在襁褓中落下的心病。从皇宫拼死抢出那个孩子时,他才刚刚足月,在多年戎马生涯中磨砺出的铁臂中轻如无物。展颢不曾为人父,实难相信新生婴儿就这么大小,啼哭声也猫叫般微弱,仿佛一个呜咽不继就要哽死在襁褓,整个复仇大计竟然押在这么粉团似的小东西身上,他觉得异常彷徨和惊恐。他不担心敌强我弱,前路艰难,所恐惧的是天意弄人,如等不到真相大白的时候,这孩子就死了,那他该哪儿再去寻得一丝牵绊和希望,在漫漫孤独的复仇之路走下去呢。二十年往事如指间沙纷纷而下,滑落无痕,最后抓住的竟然是无尽沉重的寂寞。仅仅少了一人,整个世界都变得空旷而冷清,竟会如此孤独。他想,自己根本还是爱这个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