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桐桐看澄怀园语,有所疑惑,发上来给大家看看,讨论讨论:
1、据张廷玉著《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卷二载:
(三年乙巳)八月十八日,天坛祈谷坛内太祖、太宗、世祖、圣祖配享之神位修整礼成。廷玉奉命同大学士嵩祝扫青行礼。是月,上以三年服制期满,始举经筵,廷玉进讲“博厚所以载物也”一节,上称喜。阅日,从群臣请,驻跸于圆明园。以苑东戚畹旧园赐廷玉与大学士朱轼及南书房翰林吴士玉等居之。园在御苑之东,相去半里许,奇石如林,清流若带,曲榭长廊,凉台燠馆之属,无不备具。园未署名,因忆康熙癸巳秋,扈从塞外,蒙圣祖御书“澄怀”二大字以赐,今所居之地,碧水涟漪,不染尘滓,于“澄怀”之义有会心焉,敬以二字名园,所以志两朝圣主之恩,示子孙于不忘耳。
这里显示应是雍正三年张廷玉获赐澄怀园。
2、据张廷玉著《澄怀园语》自序载:
雍正戊申、己酉间随扈西郊蒙恩赐居澄怀园。
雍正戊申、己酉是雍正六年、七年。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到奇怪,我想同一个园子,不可能赐给两回吧?难道是收回来再次赐给的?我想不是吧。难道是三年赐园,到六年的时候建成的?
又或者澄怀园张廷玉不能随便居住,必须皇帝去圆明园,张随扈,且奉旨才能在那里居住?可我一直认为赐园赏赐给某位大臣,除非罹罪等特殊情况外,一般都是死后才收回的啊,在这个时期应当有自主的使用权吧。如果是这么解释的话,那么八年到十三年呢,不让住了?皇帝未免太小气了吧。
总之很疑惑,谁能给我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