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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录入][整理]额驸毒害格格(諴亲王允袐女)案
维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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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07-04-25   

我前面录的就是乾隆朝大清律例的卷二十六“刑律-人命”啊,我又看了看,白菜姐说的对,永珠那个判的没错,因为属于斗殴而死(独殴曰殴,有从为同谋共殴,临时有意欲杀~~~~而与谋杀有分)

斗殴致死的,为谋不加功的判得轻,加功的判得重,如果是谋杀的话,造意者判得重(加不加功都一样),其次是从而加功者,其次是从而不加功者。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仁近于乐,义尽于礼。(《礼记·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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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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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07-08-24   

那个关于大清律例里头某些概念的解释还有法律适用,可以参看薛允升的《读例存疑》,这个比较权威,对大清律例及帝国法律的详细运用解释的很好。

关于乾隆判那个刑的问题……事关政治,不是法律说了算的,此处某人大概就是律条可谓我用时即引用,不可为我所用时即无视吧……所以用律例分析案情的结果会比较伤感~~ORZ


倾心十三凡十数年矣,如今望来,泪眼蹒跚……此生倾心,终无悔……


欢迎光临林子里的阳光~~http://blog.sina.com.cn/linzilisunshine


爷滴签签还米做出,先挂两天包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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宓尘染夜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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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07-09-28   

乾隆这样会不会过分了点,虽然出发点可能不算差,可是如果那个郡主一直处于被欺负、被软禁状态不是太惨了吗,为什么会被指婚给这样的人?

这过程中亲王已经不能施加压力了吗,还必须乾隆派人把郡主接回来,好可怜!

只是蝴蝶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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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桐女史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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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07-11-20   
我看到雍正刚死不久,乾隆说二十四不好好读书,屡烦圣心,让他皇考操了不少心思呢。我录下来了,咩卡卡,有点意思:http://www.ourjg.com/bbs/dispbbs.asp?boardid=41&id=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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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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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07-11-22   
乾隆他说的那是什莫呀!!那个额驸身份低微,他谋害天家格格,根本就是以下犯上,以卑动尊,再说难听点就是不把皇家放在眼里,俺觉得额驸毒害格格妻子才是大罪,国法为重,皇室尊严为重呀!!乾隆居然还......要是他自己的女儿,他肯定就不这莫说了,对了,那个规定嫁到蒙古的格格们十年才能回一次京是他定的吧,哼,他自己的女儿不用去蒙古(就算嫁了蒙古也是居京师),他不疼不痒的,可人家就惨了,真是。。。。有本事你也让自己女儿在蒙古居十年不回来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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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gj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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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07-11-25   

我相信乾隆爺於此案的心態,從以下兩段文字已可歸結。

”設或案情不真,羅織成獄,令賽哈賴等皆以冤死,而土默特一部落至家破人亡,則將來扎薩克子弟尚敢複娶諸王之格格乎?”

”謀毒吹扎布一事,其罪較謀毒格格更重,自應先行嚴訊得實......一經質詢,即納遜特古斯諒難復為支飾,其案可以立定,則謀害格格一案,更可片言而折矣!......今納遜特古斯設計謀毒其兄,圖襲伊父之爵,其情甚為可惡,以此定其罪案,辦理時更覺名正言順,而為扎薩克除此逆倫敗類,即眾蒙古聞之,納遜特古斯獲罪,並不由格格,更當心服。”

何必詩與竹 山水有清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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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dsd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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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08-01-10   
可能资料比较多,看来看去,皇室的女子命运都是很悲的。唉......只是用做政治工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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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08-01-29   
以下是引用洗桐女史在2007-01-30 22:14:20的发言:

天啊,一一,你可真有耐性,居然把实录上关于这段的资料全都录了啊,八千多个字呢。这个《清朝满蒙联姻研究上》有过介绍的,在《姻亲之间的矛盾及犯罪姻亲的处理那章》,上面提到有传闻,康熙的女儿端静公主是被额驸踹死的。

对了,允褆的第十三女,生于雍正二年,自幼被养育于宫中,她是望门寡,指了额驸之后,还没成亲,丈夫就死了,和弘暾的未婚妻富察氏一样非要守节,从十九岁守到八十多岁,唉,何苦来呢。

古时的女性真的可很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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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shuo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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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表于: 2008-01-30   

感谢楼主的辛勤劳动。

看了楼主和各位的帖子,我感觉各位可能对此案中乾隆的态度有些误解。就楼主提供的信息,我做一点猜测。

一,事情的起因,肯定是格格向娘家告状:丈夫纳逊特古斯,派奶妈赛哈赖给格格送食品,格格分给侍女吃,侍女中毒。格格因此断定是丈夫要毒死自己。亲王家立即将此事报告皇帝。

二,接到报告,皇帝命索琳等人到蒙古审理此案。皇帝自己肯定确信,是额驸给格格下毒的,不然不会这样重视。可是索琳没领会乾隆的心思,认为此案是奶妈个人所为,毒药是从相好喇嘛处得来。这两人都是这样招认的,没有牵涉到额驸。依据这个结论,索琳等认为这是额驸和格格家的私事,奶妈也交额驸收管。

三,索琳的报告到达北京,乾隆大为不满。他命令将涉案人犯送北京,由军机大臣和刑部会审(皇帝此时正要出巡,不在京城),索琳等受到降级处分。

四,二月乙亥(之前),京城负责审讯的尹继善等向在外的皇帝报告:对奶妈、喇嘛的审讯结果,和索琳等所问相同。乾隆肯定是相当不满,他先拉扯了点别的方面,忽然又认定这还是额驸在毒格格——虽然原因不清楚,他猜测了好几种,就直接命令尹继善等,按他的意思办案。这其实还是亲王娘家告状的起点,后来两番审讯结果都没有给予支持的说法。

五、到这时候如果尹继善等还不明白皇帝意思,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傻子了。所以二月庚子(之前),尹继善等报告“讯出纳逊特古斯(额驸)令喇嘛(巴尔丹格隆)配合毒药谋害格格情节”。这是乾隆点的菜上桌了,但皇帝还要表演。他猜测了额驸做此行为的几种原因(因为尹继善等人迎合帝命问的案情太草率,不然这些应该是包含在卷宗当中的)、话锋又转,说据另两个蒙古贵族称,纳逊特古斯额驸曾给其兄下毒,致使其兄一直未痊愈。(但这还只是传闻,没有当事人的口供和证据)

六,三月甲辰。乾隆再次给负责的尹继善等发指示。这里和此后,乾隆有两种说话姿态,一种是给外人看的辩解之辞,比如“从前,朕尚恐承审大臣等未免因关碍格格,专就赛哈赖一边有心锻炼,是以屡降谕旨,务令持平。”这话说的貌似公允,其实他以前真正“恐”和不满的,是没把额驸给牵涉进来。另一方面,他又主观认定了额驸毒兄确有其事,并认定喇嘛肯定也参与过毒兄行为,要求军机大臣按照自己的推理办案,给额驸定毒兄的凌迟之罪。可是这个指示还没到北京,尹继善等已经先按照额驸毒格格定了案子。

七,三月丁未,乾隆看到了尹等按照谋毒格格定的案件报告,又做指示。一是再次命从喇嘛口中取得他想要的证词,二是授意尹继善等诱导额驸,说毒格格事与其无关,毒兄之事只要坦白,肯定从轻。(楼主也看出来了)三是再次命尹等按照毒兄定案。


八,三月癸丑(之前),尹等报告,额驸已经承认了毒兄事件。皇帝再次命给额驸定凌迟之罪。(虽然按照法律,额驸不应得这样的刑罚,因为其兄没被毒死)

九,三月甲子,尹等正式报告案件结果和拟定刑罚,额驸被认定毒兄、毒格格,按照毒兄判凌迟。乾隆将凌迟降为斩决。此案结束。


结论:此案恐怕不像楼主或别位所想。乾隆其实从没怀疑格格“栽赃”驸马,他是努力做出公允和不偏袒格格的姿态,但案情在他的指令下,步步走向最严重的局面,而且很多环节的证据是缺失的(比如额驸毒兄长、格格的细节)、可疑的(出自喇嘛口的证词,都是皇帝先提出他想要喇嘛说什么,军机大臣再为皇帝取来,其间过程可以想象)。

还有一点联想。以前看刑部(或九卿)给皇帝的案件拟罪题本,注意到一个特点:皇帝认为判刑过重的,往往直接改定一个轻一些的刑罚;但如果认为量刑过轻,一般都不愿自己发谕加重判决,而是退回给九卿重拟,九卿揣摩皇帝的意思,从重拟罪,再获得皇帝批准。这样,皇帝自己不承担给人加重刑罚的名声。说白了,皇帝只让九卿唱白脸,红脸都留给自己唱。这个谋毒格格案,皇帝给大臣的授意更明显,他先指示让大臣拟凌迟罪,到正式报批时,自己再降为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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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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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2014-02-12   
小小四真是這般的偏心啊,= =話說難不成小小四和小二十四有啥恩怨,要是皇帝女兒估計額駙早就千刀萬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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