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帝后妃遗物的处理和焚化改制
作者: 李 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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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贵族入关以前,在不断的征伐过程中,掠夺了大量的珠宝财物;入关后,以汉族为代表的各族地主阶级,又纷纷向清廷献宝。积年累月,紫禁城内到处充斥奇珍异宝。清宫主位包括皇帝、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和答应。这些人的手中都存有大量的珍宝,那么,他们死后怎么处理这些遗物呢?根据清宫档案,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作为遗念,留传下来,或储存,或赏人,或陈设。一类作为随葬品,或穿戴,或填棺。一类便是祭祀时焚化,大量珍贵衣物付之一炬。
一、宝物异主,各得其所
清宫主位生前每遇喜庆的节日,如春节、端午节、万寿节、千秋节等,都要得到许多赏赐,有珍珠、宝石、如意、衣物、珠串等。那么,他们死后,这些宝物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呈报皇帝御览,听候处理意见。其中,很大一部分弥足珍贵的宝石珍珠等物品,要保留下来,作为遗念,去向大致有以下几种:
1、交回
主位死后,对一些珍贵的嵌宝石较多的珍玩,要对口交回各殿收藏。嘉庆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嘉庆帝淳嫔死后,交回内殿的大量遗物中有:金镶桦皮二凤朝冠顶1座,金镶桦皮皮凤5只,金镶桦皮翟鸟一只,金镶催生石桃花重褂一件,金镶珊瑚项圈一围,金累丝凤五只等共167件套。交回乾清宫的有:玻璃盖、玻璃碗、玻璃罐等共11件套。交敬事房的有各式磁盘碟91件。交茶膳房的有各样磁碗95件。交古董房的有:古铜鼎、古铜瓶等古玩7件套。交懋勤殿的有御笔福字2个。交造办处的有:玉佩10件、玉爪1件、玉小蟾1件、玉马1件。
1924年,端康皇贵妃死后,逊清小朝廷将其部分遗念收回,供奉养心殿东佛堂的有:镀金镶绿玉佛手如意簪1支、镀金镶牙花钉1支、银爪式小耳挖1支、银烧蓝葫芦小耳1挖支、镀金小耳挖1支、金镶玉石花钉1支、镀金镶蓝宝石小花钉1支、洋金手表2件等。
2、熔化
在阅过妃嫔遗物后,皇帝下旨,将一些金银等贵重金属制品部分熔化成金块、银块,以备再加工成其它装饰品。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皇上下旨,熔化忻贵妃遗物:金累丝葵花面簪3块、金茶花簪1块、银镀金寿字1块、金莲蓬荷叶簪1对、银镀金荷叶流苏1对、银镀金灯笼簪1对、银方天戟簪1对等108件。
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奉旨将慎嫔遗物银镀金蜻蜓簪1对、银镀金小正珠花1对、银镀金庆簪1对、银镀金寿字面簪1块等共103件及1包银针熔化。
3、赏人
后宫主位的遗物中,有很大一部分要由皇帝展阅,按等级分赏。从皇后到常在,从王爷、福晋到宫廷首领、太监、宫女及主位亲属,均有不同的赏赐,受赏封者感到无限的荣幸。乾隆帝死后,赏皇贵妃遗念有:被7床、大褥3床、宁?夹帐1架、春?夹幔1架、大枕头2个、弥?手巾24条。赏惇妃:被5床、大褥2床、宁?夹帐1架、春?夹幔1架、大枕头2个、青缎大坐褥1个、弥?手巾20条。芳妃、恭嫔、鄂贵人、白贵人、寿贵人、晋贵人等各有不同的赏赐。
乾隆容妃死后,由于平时得到乾隆很多赏赐,遗物极多,乾隆五十三年四月二十日,大学士和珅传旨:“容妃遗下衣服、首饰等物,具着分送内廷等位,并赏公主、大格格及丹禅本宫首领太监、女子等。”这样,内廷抄来一分清单,详尽记录分送遗物情况。得到遗念的人有:愉妃、颖妃、惇妃、婉嫔、林贵人、禄贵人、明贵人、鄂常在、白常在,以及和敬固伦公主。其中十公主赏物繁多,需用车拉走,由权臣和珅领去。
赏赐了首领2名,每人银5两,官用纱1疋;出力太监4名,每人银4两,制钱1贯,每人官用纱1疋;还有当差太监8名、头等女子1名、二等女子5名、头等妈妈里1名、二等妈妈里3名,各有不同赏赐。
由于容妃是维吾尔族,其家族在平定叛乱,统一新疆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因而,作为一种笼络政策,容妃家族也得到了遗念。
受赏封人有容妃之五叔公额思音、叔叔子公托克托、五叔之子台吉喀申霍卓、六叔台吉吉帕尔萨、六叔之子兵巴克尔、五婶、六婶、兄图尔都之妻、容妃之姐、容妃之妹、容妃侄女等。
嘉庆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淳嫔死后,遗下的大量衣物中,有十数件赏给了皇后,其受赏人还有:诚贵妃、信妃、如妃、信嫔、荣贵人、恩贵人等。
4、重新加工装饰
乾隆福贵人死后,于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将福贵人遗下的金凤5枝、金福寿挑牌、金二龙面簪等共26件嵌宝石、珍珠制品进行重新加工,将旧宝石珍珠拆下,换上或加添上新的各色宝石及珍珠等,以备再用。
5、后宫主位交换
乾隆四十三年二月十九日,乾隆舒妃死后,皇贵妃便用自己的首饰等换取舒妃遗物中精美之物,有金累丝三凤朝冠顶一座、金累丝凤7只、金累丝翟鸟只、金镶青金石桃花垂掛1件、金镶青金石头箍1围、金镶催生石垂掛1件、金黄辫2条、珊瑚朝珠2盘、蜜蜡朝珠1盘。
6、死者穿戴去
帝后妃等主位死后入殓,要根据其身份地位不同,拟造穿戴档,呈报皇帝批示。并非自己宫里的东西,死后都可尽行挑选戴去。而且,从清宫档案中可以看出,乾隆以前,穿戴大多只是一些绸缎等,比较简单,而自嘉庆以后,奢侈之风盛行,一些珍珠、宝石等奇珍异品进入棺中,而且愈演愈烈。
乾隆帝死后的穿戴比较复杂: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各不一样。正月初一,头戴大毯子熏貂缎台龙教子正珠珠顶冠;正月初二,头戴本色貂皮缎台冠;正月初三,头载天鹅绒佛字台正珠珠顶冠。随身穿戴也是随节令更换,直到入葬地宫止。
而乾隆容妃死后穿戴非常简单:吉祥帽1顶、绣杏黄缎绵蟒袍1件、缂丝八团龙有水褂1件、桃红缎绵衬衣1件,并未见有各种金玉宝石的记载,朴实无华。
嘉庆帝华妃死后穿戴中,有各种金、银、玉、钿等佩件19件,计嵌有小正珠26颗、大正珠1颗、小东珠12颗、正珠1颗、二分重无光东珠3颗、米珠14颗、小宝石72块、红宝石1块、宝石3块。
嘉庆淳嫔死后穿戴:银镀金饰品8件、银制品1件、金制品4件、玉制品5件,另外还有伽楠香朝珠1盘,蜜蜡朝珠1盘。
宣宗的彤贵妃死后,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口含小正珠,身体披金掛玉,宝贵之极。到慈禧太后死后,档案中却不记载她的穿戴了。但是,军阀孙殿英早已料到她的穿戴一定当世无双,因而,盗了慈禧陵。
7、随棺陪葬去
随棺陪葬品也同穿戴一样,有着时间前后和主位高低的差别。
乾隆死后,随棺装去冠二顶、袍褂8件,随棺装去的大正珠、东珠、正珠、珊瑚、绿松石、各色宝石、金银制品等无计其数。
乾隆容妃棺中随葬有:绣八团有水1套、绣八团1套、碧霞王么朝珠1盘、玉如意1、表1、容镜手巾和水晶鼻烟壶各1、金茶花1、金如意1、伽式正珠附1副、各种簪13只,上嵌红宝石、正珠、东珠、蓝宝石等无数。
嘉庆帝华妃棺中随葬品有:菜玉如意1、银痰盆1、玉鼻烟壶1、碧牙王么朝珠1盘、大表1件、容镜1面、上嵌青金石、松石、红宝石、小正珠等。
此外,随棺陪葬器物,除死者生前自己所拥有物件外,有的还是皇帝或皇后、皇贵妃等所赐遗念。如道光的彤贵妃金棺中,就随葬有宣宗遗念:青玉暖手1、玛瑙烟壶1、沉香手串1盘、发2包。
8、焚化
清宫主位的一部分遗物,主要是衣物等,在各种礼节和祭祀中,要陆续烧掉。
乾隆死后,从正月十七日殷奠礼头次焚化,到3周年礼第二十次焚化,近千件衣物及车、轿等付之一炬。
慈禧死后,宣统元年十一月初二日,各衙门即呈上应行焚化慈禧轿子12辆:彩漆8人、4人暖轿各1,彩漆8人、4人亮轿各1,红杆8人、4人亮轿各1,红杆孔雀顶8人暖轿1,黄杆8人、4人暖轿各1,黄杆8人亮轿1.其它的衣物、首饰等,要在殷奠礼、启奠礼、初祭礼、大祭礼、初满月礼、二满月礼、三满月礼、百日礼、祖奠礼、飨奠礼、迁奠礼等礼节中焚化。
二、焚化衣物的再次改制
满洲人盛行火葬,因而,焚化随葬品,以供死者到阴间后继续享用,便成为自上而下的时尚。然而,随着满洲统治者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对于丧葬中将大批珍贵衣物烧掉,逐步有了认识,曾经产生过两次焚化衣物的变革。
第一次是满洲入关前的皇太极时期。针对日益奢侈的丧葬之风,天聪二年正月,皇太极下谕:“丧葬之礼,原有定制,我国风俗,殉葬燔化之物过多,徒为糜费,甚属无益。夫人生则资衣食以为养,及其死也,以人间有用之物,为之列化,死者安所用之乎?嗣后,凡殉葬燔化之物,务遵定制,勿得奢费。”① 首先对丧葬大事焚化衣物者提出警告。
天聪八年二月,皇太极又一次下谕具体制定了焚化衣物的规则:“自贝勒以下,牛录额真以上,凡有死丧者,许焚冬衣、春秋衣、夏衣各三袭;庶人许焚冬衣一袭、夏衣一袭、春秋衣一袭。自贝勒以至庶人,有不及此数者,听之;若原制有衣服者,仍照定数焚化,如旧衣不足,毋得新制充数。若逾定数及无旧衣而新制以焚化者,被人告发,该管牛录额真及代子、章京俱坐以应得之罪。”② 这两次规定,虽没有明文涉及到清宫主位焚化规则,但可以肯定,其焚化衣物也一定较前期有所收敛。
第二次是乾隆六十年改制。这在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候补员外郎庆桂、立豫持来报单中可以看到当年的谕旨:“乾隆六十年十月初七日,由军机处抄出,本日奉旨:‘嗣后遇国恤大事,凡御用冠服佩带等于应行焚化者,珠宝等物均仿古人明器之义,应以假代。著总管内务府大臣敬谨存记。钦此。’”这道谕旨,在同治十三年,两宫皇太后又重申了一遍。这样,同治帝焚化的衣物中弓箭撒袋一分,上嵌大东珠24颗,小东珠29颗,共计珠39颗,均拆下交活计库,而撒袋上嵌珠部位,以假珠代替。
根据这一规定,乾隆帝的20次焚化衣物中,均有嵌假珠和画衣的记载。如殷奠礼焚掉:画缎金龙袍褂1套,画缎寻常袍褂3套,画缎绵襖4件。三满月礼焚化的双层南纟丕 缨中,缀假珠1颗。20次共烧掉画衣205件,所缀假珠冠7顶,假珠7颗。慈禧太后大事档中,10次焚化衣物,共烧掉画衣259件,占焚化衣物中的绝大多数。所缀假珠凤冠九顶。
尽管如此,在乾隆的20次焚化衣物中,还是发现了缀有珠宝的珍贵之物:缀珍珠冠4顶;绣黄缎片金边夹朝袍1件,上缀珊瑚背云1块,珊瑚坠角4个,加间饭块正珠8颗。慈禧的二满月礼中烧掉:凤钿2顶、翡翠1盘、珍珠1盘、珊瑚1盘、金拍1盘、赤金1分、翡翠 1分、炉瓶盒三式1分、金如意1柄、古铜鹿鹤1对、绿玉果盘1对、绿玉方炉、金象表各1、玉寿山福海1座、白玉荷叶盘1对等珍贵物品。
总之,清宫主位的遗物尽管很多,但是,在经过赏人、分散、随葬、焚化之后,能留传至今的已经为数不多了。我们要珍惜现在遗物,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
注释
①《清太宗实录》卷四,第56页。
②《清太宗实录》卷一七,第228页。
③《造办处活计库》清档433,第3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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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PS:2,3楼的,这种明显是现代人写的,用百度或者google大多可以搜到,下次麻烦自己先尝试从原文截取一段文字搜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