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社区应用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搜索 帮助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1234»Pages: 2/4     Go
主题 : [录入][整理]额驸毒害格格(諴亲王允袐女)案
维乐 离线
级别: 认证会员

UID: 2200
精华: 5
发帖: 1294
金钱: 10261 枚
威望: 1000 点
金币: 500 个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6-11-12
最后登录: 2008-05-18
10楼  发表于: 2007-01-31   
咳,十三自己生疮的时候不还是一个劲的生嘛,虽然生出来的孩子质量都不是很好~~~~~~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仁近于乐,义尽于礼。(《礼记·乐记》)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维乐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toutou 离线
级别: 管理员

UID: 231
精华: 40
发帖: 2871
金钱: 500114 枚
威望: 1000 点
金币: 101551 个
在线时间: 2780(时)
注册时间: 2005-07-08
最后登录: 2012-12-13
11楼  发表于: 2007-01-31   

二位口下积德好不好,我很同情兆佳,怪不得四要给人家礼物,补偿啊,他亲爱的弟弟说不出口的“对不起”

哭着跑开

世间公道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toutou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梦吟 离线
级别: 版主
UID: 328
精华: 1
发帖: 679
金钱: 930 枚
威望: 995 点
金币: 100499 个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5-07-29
最后登录: 2011-09-15
12楼  发表于: 2007-02-01   

但降此旨时并召见色布腾巴勒珠尔(注,此人为乾隆的女婿,和静公主的额驸)

----------------------------------------------------------------------------------------------------------------------------

这个错了啊,是和敬公主的额驸,不是和静公主的. 

 七女固伦和静公主(1756-1775):乾隆二十一年(1756)七月十五日生,母为孝仪纯皇后魏佳氏。乾隆三十五年(1770)正月封今位号。七月,嫁给拉旺多尔济。乾隆四十年(1775)正月初十日卒,年20岁。额驸拉旺多尔济(?一1816),博尔济吉特氏,额驸超勇亲于策凌之孙。札萨克和硕亲王成衮札布第七子。乾隆二十九年(1764)封为世子。

  三女固伦和敬公主(173l-l 792):雍正九年(1721)五月二十四日生,母为孝贤纯皇后富察氏。乾隆初封今位号。乾隆十二年(1747)三月,嫁科尔沁博尔济杆持氏辅国公色布腾巴勒珠尔,留住京师。乾隆五十七年(1792)六月二十八日卒,年62岁。额驸色布腾巴勒珠尔(亦作色布腾巴尔珠尔),博尔济古持氏(亦作博尔济锦氏)。祖班第,为世祖端敏公主额驸。色布腾巴勒珠尔于乾隆八年(1743)被封为科尔沁辅国公。乾隆十二年(1747)娶固伦和敬公主.成为额驸。乾隆十七年(1752)晋袭亲王。

指出一下~~一点小错误~~

PS 乾隆这里还真是让人郁闷的说~~

为可怜的格格一大哭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梦吟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懒虫号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UID: 1273
精华: 4
发帖: 431
金钱: 6193 枚
威望: 995 点
金币: 100508 个
在线时间: 4(时)
注册时间: 2006-01-16
最后登录: 2019-05-31
13楼  发表于: 2007-02-01   

我发现你们歪楼的水平太高了。此楼已经歪到交辉去了。

 

 生疮啊,那要看生在哪里了。生在背脊上还凑或吧。

 

我也是没口德的人。哈哈哈。
腐化是一件美好的事
<INPUT TYPE=button NAME=view VALUE=腐女的腐物(慎入) OnClick=window.open("http://64.124.54.124/GB/literature/indextext.asp?free=100182887")>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懒虫号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维乐 离线
级别: 认证会员

UID: 2200
精华: 5
发帖: 1294
金钱: 10261 枚
威望: 1000 点
金币: 500 个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6-11-12
最后登录: 2008-05-18
14楼  发表于: 2007-02-01   

继续歪楼兼不厚道~~~~~

脊背上才危险,骨结核貌似最怕长在脊柱上了,如果长在那里就现在的医疗条件好象也是能死人的,十三这样长在腿上的是比较好的~~~~~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仁近于乐,义尽于礼。(《礼记·乐记》)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维乐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洗桐女史 离线
级别: 管理员

UID: 3
精华: 166
发帖: 10196
金钱: 500671 枚
威望: 1000 点
金币: 1101539 个
群组: 四宜堂
在线时间: 1193046(时)
注册时间: 2005-03-29
最后登录: 2024-06-11
15楼  发表于: 2007-02-19   

二十四的孙子永珠道光十六年听从侍妾灵儿指使,令太监王得禄殴毙自己的侧室吴氏,汗,一一,看看你家二十四的好孙子

这件事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太监被立即正法;那个侍妾打四十大板,监禁十年;永珠革爵。

看来真的是气数将尽了,这些不肖的子孙啊!!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洗桐女史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维乐 离线
级别: 认证会员

UID: 2200
精华: 5
发帖: 1294
金钱: 10261 枚
威望: 1000 点
金币: 500 个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6-11-12
最后登录: 2008-05-18
16楼  发表于: 2007-02-19   

汗,真是软耳根~~~~~

侍妾判得好轻啊,就算侧室不算主母,按理说该斩监候的~~~~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仁近于乐,义尽于礼。(《礼记·乐记》)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维乐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懒虫号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UID: 1273
精华: 4
发帖: 431
金钱: 6193 枚
威望: 995 点
金币: 100508 个
在线时间: 4(时)
注册时间: 2006-01-16
最后登录: 2019-05-31
17楼  发表于: 2007-02-20   

不管我的事,三代之后的和我没关系。。。。。

你家相公的曾孙道光也不是啥有出息的。

半斤八两啊。

弘畅干了啥事我还真想不起来了。。。。。

腐化是一件美好的事
<INPUT TYPE=button NAME=view VALUE=腐女的腐物(慎入) OnClick=window.open("http://64.124.54.124/GB/literature/indextext.asp?free=100182887")>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懒虫号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大白菜 离线
级别: 贵宾

UID: 1139
精华: 25
发帖: 3026
金钱: 500330 枚
威望: 5000 点
金币: 300000 个
在线时间: 274108(时)
注册时间: 2005-11-16
最后登录: 2010-01-18
18楼  发表于: 2007-02-20   
不是的。侍妾是教唆罪,这么判已经够重了,因为大清律说了:“手杀人者,罪止其身”,这个太监被正法其实就是代永珠获罪了,太倒霉了,这也不是他的错儿啊(不过永珠判革爵也不算很轻了),而灵儿如果不是陷害主母,最轻受荅“十刑”就可以了。

《大清律例》和《律典》网上都有得下,对照着看,我认为乾隆的处理很合乎法规。

汗……我是不是老封建了亚?那时大多数条例看着觉得都挺合理的……比如,“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律条,律例也说“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而四朝十岁,十四岁的小孩杀人的,四都酌减量刑,收赎释放,和现代对少年犯的处理也差不大多……厚厚。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大白菜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维乐 离线
级别: 认证会员

UID: 2200
精华: 5
发帖: 1294
金钱: 10261 枚
威望: 1000 点
金币: 500 个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6-11-12
最后登录: 2008-05-18
19楼  发表于: 2007-02-20   

“指使”是教唆还是造意者可不好说,乾隆律例貌似谋杀里没有教唆这一款,如果灵儿不是从而不加功者,就是造意者,造意者就是主谋,加不加功都一样,但如果灵儿是造意者,那二十四的孙子是个啥就不好定位,难道算是从而不加功者?太监肯定算是从而加功者,又是以奴杀主,斩立决肯定没错,那两位定位实在很模糊的说~~

其实小四乾处理这个案子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开始死活不承认额驸要杀郡主,人家大学士都审出来了,他还是老说有疑点,如果坐实了额驸没杀郡主,郡主岂不是诬告夫主是要判罪的,是够不讲理的~~~~~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仁近于乐,义尽于礼。(《礼记·乐记》)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维乐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若是转贴或引述他人原创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为本站限制浏览之资源,未经许可前禁止转载!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1234»Pages: 2/4     Go
描述
快速回复

遵守版规,请勿顶帖,勿发表纯表情、纯引用帖;权限不够请努力发帖,勿发牢骚抱怨贴;历史讨论区请勿发表纯空洞、同情、花痴的慨叹水帖!
认证码:

验证问题:
乾隆的陵寝名,请输入拼音YU Ling对应的中文 正确答案:裕陵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