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华网,部分摘编自《正说清朝十二后妃》中华书局 2005年8月出版
慈禧与慈安并尊两宫皇太后,共同处理朝政大事。但由于慈安秉性温和,一向谦恭退让,而慈禧却处处争强好胜,所以在处理家事、国事上,只要无碍朝政大端,一向以慈禧的意见作定夺。在为同治帝选立皇后时,慈禧满有把握地以为同治帝会按照自己的意愿选立员外郎凤秀的女儿富察氏为皇后,万万没有想到同治帝竟会遵照慈安的心意,选中了侍讲崇绮的女儿阿鲁特氏,使慈禧大为恼火。为了发泄自己一肚子的火气,慈禧一方面拿皇后阿鲁特氏出气,干预她与皇帝的夫妻生活,对她百般挑剔,多方虐待,另一方面对落选的富察氏处处偏爱,给予优厚待遇,甚至不惜破坏祖制家法。
按照惯例,在皇帝大婚、选立皇后的同时,还要选出一批妃嫔备位后宫。这次同治帝大婚时,选了4位女子为妃嫔,她们是知府崇龄的女儿赫舍里氏、原任大学士赛尚阿的女儿阿鲁特氏、主事罗霖的女儿西林觉罗氏和员外郎凤秀的女儿富察氏。这4人中,长得最漂亮的当为17岁的赫舍里氏。年龄最小的是富察氏,只有14岁。慈禧将4人分为三等,只将富察氏一人封为慧妃,将赫舍里氏和阿鲁特氏封为瑜嫔和珣嫔,将西林觉罗氏一人封为瑨贵人,故意突出了富察氏的尊贵地位。
按照惯例,妃、嫔的册封礼应与皇后的册立礼同日举行。可是同治帝的大婚礼,只安排慧妃的册封礼与皇后的册立礼同日举行,将瑜嫔、珣嫔的册封礼安排在一个月后举行。同治十三年(1874)十一月十五日,将慧妃直接晋封为皇贵妃,连升了两级。
富察氏晋封为皇贵妃后刚一个月,又以她“侍奉大行皇帝夙昭淑慎”,晋封她为敦宜皇贵妃。
清朝后妃制度自康熙朝完善以后,皇贵妃的封号字数最多为2个字。可是慈禧在光绪二十年(1894)正月初一日,以这一年是她的60大寿为由,封富察氏为敦宜荣庆皇贵妃。富察氏成为有清一代皇贵妃封号字数最多的一位。
惠陵妃园寝内为同治帝的4位妃嫔分别建了地宫,上建宝顶。遵照慈禧旨意,将慧妃宝顶放在前排正中之位,其他3位的宝顶在后面,一字排列。慧妃的地宫为石券,另外三人的为砖券,故意突出慧妃的地位。
颐和园石舫慈禧觉得将慧妃券座安排在园寝前排正中,似乎还不能表达对她的厚爱,于是几次降旨,欲将惠妃园寝提高规格,仿照清朝妃园寝等级最高的景陵皇贵妃园寝和慕东陵的规制,增建方城、明楼、宝城、大宝顶、东西配殿,还要增设石五供。清朝陵制:只有帝、后陵才设石五供,而且标准规制的妃园寝不建方城、明楼、配殿等。后来由于一些王公大臣的暗中抵制,加上实际施工的困难,也可能是慈禧觉察到这样做不妥,最后不得不收回成命,谕令按定陵妃园寝规制办理。
慈禧权欲极强,不容任何人忽视她的权威地位,即使是自己的亲儿子、儿媳,她也只从自己的好恶出发,或罚或赏,尽只由着自己的性子。正是由于她的粗暴干涉和残酷虐待,才造成了同治和阿鲁特氏的早亡,后来又逼死光绪和珍妃,她实在是一个自私恶劣、毫不顾及亲情的母亲。
慈禧是一个典型的封建时代的独裁者,她将天下一切都视为自己的私有品,儿女是她的,他们的婚姻感情她要干涉;国家朝政大权是她的,决不允许别人插手;那天下的财物更应归她所有,为她所享受。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她常常置国家面临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危机于不顾,挥金如土,大肆挥霍。她觉得生前拥有权势富贵还不够,还得为身后营建万年吉地多做打算,这样即使到了另一个世界,还能继续享受她作为老佛爷的尊崇和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