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宗十五年己巳(康熙二十八年)八月甲戌,谢恩使兼奏奏请使东平君杭、副使申厚载、书状官权持将行,上引见(“蕃薯”国敢称上!!!!)。时领议政权大运等议定奏文。其奏废妃曰:“义在正家,礼贵处变。臣继妃闵氏,性度违戾,不但不顺乎臣身,以至语犯先臣王及先妃,不可以仍奉蘋蘩之祀。惟不克钦承大朝宠命是懼。谨依礼轻诸侯出夫人之文询于臣庶,告于祖庙,将闵氏废置私第,敢此陈奏。”
其奏立妃曰:“臣德薄不克刑家,废室闵氏(仁显王妃),失德滋甚,有难主壶,敢将废黜等因,仰瀆宸听。(可怜的闵妃!)蘋蘩不可无主,内职不宜久旷。副室张氏(张禧嫔),系出令家,德冠后宫,且生胤子,母以子贵,礼合进位。伏乞皇上特命该部诞降诰命冠服,使小邦臣民获观宠光。”忒讨厌张禧嫔!
厚载白上曰:“奏文中有‘语犯先臣王及及先妃’等语,彼若问之,则不可不预具其说而对之。故议于相臣,或以为当曰‘语及先王先后,不恭不敬’,或以为当曰‘假托先王先妃所不道之教’,臣等实难决定,未知何以则可也。”(副使申厚载的顾虑真多。)
上曰:“其以‘假托先王先妃所不道之教’对之。”仍赐虎皮等物甚厚。
十二月丙寅,清使归。辛巳,命招诸大臣入对。时奏请使东平君杭等驰状言其竣事。且曰:“清人以奏文中‘后宫’二字,谓诸侯不当用。且有玄字犯其所讳,颇责之。(“蕃薯”国不能用矣!)至有赎金之罚。”上问权大运等曰:“将何以答之?”大运曰:“天子诸侯之嫔御,皆称后宫,不知其为违礼。犯讳固有失。可以此为答,附奏于谢恩之行。”上从之。
上曰:“清人索废妃诰命,则亦何以答之?”金德远、权大运等请以巳火为对。大运曰:“姜嫔之废诰命巳火,清人无所问矣。”上曰:“苟有问也,当对以巳火。”清使竟亦不问。
(以姜嫔为例,殊属可恶。)
摘自 肃宗实录二
康熙二十九年八月壬午,朝鲜国王李焞遵旨回奏:“前请封侧室张氏疏,内有应避讳字样,不行避讳;又称德冠后宫,实属违例;惟候严加处分。”
得旨:“李焞著从宽免议。”
摘自 圣祖实录卷一五二
注:姜嫔,仁祖(李倧1595 – 1649)嫡长子昭显世子的的世子嫔,昭显世子死后,扯入宫内诅咒与谋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