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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军统领隆科多奏为处理畅春园九经三事殿一案折
康熙五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步军统领臣隆科多等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臣等衙门会同总管内务府具奏:据畅春园参将何祥舒、苑副丙额详称:六月十五日黎明之前,九事三经之殿养犬狂吠,养犬太监李经孝、范景星、刘金玉、邢进忠、陈金功等即起,牵犬行走,犬朝东角连续狂吠。观之,一人蹲坐于东小门之台上,四人看守,李经孝即告总管太监李凤祥,丙额我在内值班,我一同李凤祥及大太监张四娃率领苑户、太监等,捆绑进入之人,开西面板门出,交付守备李凤春等情。奴才隆科多、董殿邦我等即往,查看上下踪迹,正门西面之板门南墙根有登柳树翻内自槐树而下之踪迹,此人赤身无衣,仅穿破裤,前用二块羊皮遮掩,有小盆一个、细支杆一支。总管太监李凤祥告称:养犬太监李经孝为殿东小门台上有一人蹲坐,前来告我后,我即会同值宿班苑副丙额、大太监张四娃,率领苑户、太监等,捆绑进入之人,打开西板门出,交付守备李凤春等语。询问李凤春,答称:我本正在正门值班,我处值更兵丁金顶泉来告:闻入水闸处兵丁林朝福喊声,我亲往问其由,林朝福云:方我来送签时,见墙上有一人,呼喊时,伊向内跳进,我便高声呼喊,自内传出犬吠声,未闻有人答,尔往告值宿班守备等情。我闻之,即往档房,禀告值宿班笔帖式佟保,共同前往,呼喊东门,门尚未开,内值宿班之苑户三达色言:总管太监李凤祥、我处大太监张四哇等,拿获进入之人,称往开西板门,我等即往西板门处。总管太监李凤祥、苑副丙额等开门,捆缚拿获之人而出,交付于我等语。询问笔帖式佟保,告称:守备李凤春告我由正门西墙有人进后,我与守备李凤春同往门查看,因门尚未开,唤值宿班人询问,苑户三达色云:执拿进入之人,向西门押出等因,我等即前往西门,总管太监李凤祥等执拿进入之人,交付守备李凤春等语。步兵林朝福供称:十五日黎明之时,我前往交签,一人自西板门墙上归去,我见即急喊下去,那人即越墙而入,我从外呼喊有人进入,内有犬吠声,人并未闻;正门兵士金顶泉闻我呼喊之声而来,我便差伊,往告值宿班守备,我乃在进入之原地守护等语。询问步兵金顶泉,照林朝福所供。奴才等拧手详问越墙而入之马林:尔如何进入,从实招来。供称:我山西汾州府所属平遥县人,前来京城,到处乞讨,我前晚宿住石路旁,翌日晨行乞时,来至墙根。上树越墙而入观看等情。复用力拧手询问,信口乱供。看来,马林有疯癫病,言语不清,祈交刑部严审。人越墙而入未能拿获,镇守懈怠;将进水闸处坐堆步兵林朝福黑子、正门坐堆子之金顶泉、刘振执拿,将正门值宿班守备李凤春、畅春园参将何祥舒,一并交部查议。为此谨具奏闻。请旨。于康熙五十六年六月十七日缮折具奏。奉朱批谕旨:既然彼此俱见而交代,不可即定为进入而治以重罪,尔取供奏明,钦此钦遵。
臣询问守备李凤春,尔系正门值宿官员,临门之人如何越墙而入,为何未能执拿?供称:值更之步兵金顶泉跑来我堆子处,送签之林朝福来告见有人越西板门墙而入,我即著人看守越墙之处,我亲往档房告值宿班笔帖式佟保,共同呼叫东门,内苑户三达色禀告执拿进入之人,向西板门押出,我与佟保前往西门,从内开门,令所执人出,交付我,我值班兵士林朝福既见攀墙之人,未能执拿,我有何所供等语。详询步兵林朝福,尔供内云,前往交签时,见一人从墙上归返,即喊叫,尔见之为何不随攀树喊叫?供称:因黎明时分,外面来往商人俱始行墙根,未见马林何时自树攀上墙,我往送签时,见墙上有人,便急喊下去,马林跳下,我便喊有人进来,闻犬吠声,内并未闻,正门步兵金顶泉前来,我告伊转告守备,我系小人,见墙上有人,惧而未随攀树喊叫,未能拿获,又有何言等语。金顶泉仍与林朝福所供一致。询问与林朝福同堆子步兵黑子。正门值更步兵刘振等,供称:我等俱值更,因正值黎明时分。外面人来人往,未见马林何时从树攀墙是实,林朝福呼喊有人越墙而进,我等赶紧前往,金顶泉告于守备,守备著我等两面看守,未见攀墙之人,未能执拿,我等有何供言等语。
臣详讯官兵,并无另供。唯有关守卫之事甚要,若不惩处则懈怠。故此,见而呼喊之步兵林朝福、往告守备之金顶泉,既然均未能执拿,各鞭责八十;值更之黑子、刘振,因人上墙亦未发现,俱各鞭责一百;将值宿班守备李凤春罚俸一年;畅春园参将何祥舒罚俸半年。反复详问马林,并无另情,又信口供称树上有鹰落,欲上而抓之等情,看来有疯癫病属实。比照我衙门将割懒筋之窃盗遣返原籍之例,将马林割懒筋,遣返原籍。臣未敢擅便,谨奏。请旨。
步军统领臣隆科多。
朱批:依议。
来源:《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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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菜姐提过的那个折子,畅春园裸奔事件。。。一声狗叫引起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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