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鄙人语文太差,掩面,红色的地方没太明白,请教详解。四十一年实录里的
丁酉。上谕直隶山东巡抚等曰,凡御前奉差之人及皇子、诸王、公主、经过之处,地方官理宜迎接请安。至于部院衙门差去审事司官、及笔帖式、回京之日,岂尽人人面奏,地方官于彼经过时,跪请朕安,无谓甚矣,此乃不知礼之人,创为此例,众人请安,则一人不敢独异。且远省陛见之官经过,而近省之官反行迎接请安尤为非礼。督抚等欲请朕安具摺奏闻有何不可,又或有假充御前之人在外生事,许地方官即行拏解此后,如有部院衙门差去审事司官、及笔帖式、或织造往来或文武官进京陛见者,迎接请安之礼,其永行禁止,著直隶山东巡抚,通行各省遵谕行。